兴仁县上洒格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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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上洒格煤矿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Guizhou Coal Mine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3311号

二○一○年六月

目录

1项目概况 (1)

2项目环境影响、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3)

3环境经济损益 (14)

4环境风险 (14)

5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 (15)

6环境可行性 (15)

7总体结论 (17)

8要求与建议 (18)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规模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兴仁县上洒格煤矿;

建设单位:兴仁县上洒格煤矿;

建设地点:贵州省兴仁县下山镇苦森箐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矿井设计原煤生产能力为30万t/a;

服务年限:35.31a。

1.2 地理位置及对外交通

1)地理位置

上洒格煤矿位于贵州省兴仁县下山镇苦森箐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5°15′53″~105°17′35″,北纬25°32′32″~25°33′30″。

2)对外交通

矿区有兴仁县西环线公路穿区内通过,长约6km,矿井工业场地距此公路约1km;新建成通车的关(岭)兴(仁)高等级公路和S213省道公路(断桥~顶效)从东北至西南斜穿县境;S313省道公路(兴仁~安龙)从县境东南侧穿出,南与G324国道在安龙县县城相交,北与S213省道公路在兴仁县城关镇交汇,上述三条公路是兴仁县公路运输的主骨架,另外,县内还有多条县道与周边普安县,晴隆县相接,经上述公路,从县城至贵阳市288km,至兴义市67km,至安龙61km,至晴隆90km,至普安82km,至南昆铁路的顶效站64km、郑屯站74km,交通较为方便。

1.3 工程概况

根据《兴仁县整合矿井、生产结构调整及合理矿权设置方案》的规划,兴仁县上洒格煤矿(原名为兴仁县鸿运煤矿)为规划单证新建矿井,该矿井位于贵州省兴仁县下山镇苦森箐村,矿井井田面积7.94km2,保有资源量共2496.10万t,设计可采储量1909.17万t,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

矿井设计可采煤层为C4、C5、C10、C11号煤层,可采煤层原煤为低中灰、中高硫、

高热值、低挥发分、热稳定性较高的03号无烟煤。

矿井采用平硐开拓,井口及工业场地选择在井田中部上洒格村以西约350m缓坡地带,风井场地选择在工业场地南面直线距离655m处的平缓坡地上。

全矿井划分为二个水平九个采区开拓全井田,首采区为一采区,首采煤层为C4号煤层。

设计回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开采,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采煤工艺为高档普采。

矿井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通风系统为中央并列式。

矿井为高瓦斯矿井,按有煤与瓦斯突出、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煤层不易自燃设计和管理。

设计在风井场地建瓦斯抽放站集中抽放瓦斯,规划考虑瓦斯综合利用于发电。

主井采用胶带输送机将原煤运出,经胶带输送机转运至筛分楼作筛分、选矸处理,选后块煤与筛下产品分别经上仓胶带输送机(块)和上仓胶带输送机(末)运至装车仓,并分别进入块、末煤仓,然后装车外运。

设计在工业场场地建备用储煤场,矿井若遇特殊情况装车仓储煤容量不够时,使用备用储煤场。

矿井排矸场设于距离主井口北面约85m沟谷内,井下掘进矸石和筛分楼手选的矸石运至排矸场处置。

设计推荐距该矿井工业场地主平硐井口东北面水平直线距离约2km处泉水,作该矿井生活、消防用水(包含生产补充用水)供水水源。

设计在工业场地设井下水处理站对矿井水进行处理,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400m3/d,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对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进行处理,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40m3/d。

设计在工业场地设锅炉房一座,选用DZL2-1.25WⅡ和DZL1-1.25WⅡ型卧式链条炉排蒸汽锅炉各一台作为本矿的采暖供热设备,采暖期运行二台,非采暖期运行DZL2-1.25WⅡ型锅炉一台。

矿井供电电源为高武35kV变电所,矿井设备总装机容量2758kw,矿井年电耗量约666.51万kw·h,吨煤电耗为22.22kw·h 。

矿井原煤主要销往兴义电厂及省内外作建材、化工用煤,少部分作民用。

矿井在籍总人数514人,矿井全员效率为2.68t/工。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11569.81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356.18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

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11.72%,环保投资适中。

2 项目环境影响、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2.1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现状及保护目标

上洒格煤矿所在区域为高原山地,沟谷发育,地形起伏较大。海拔最高1617.2m,最低1080.0m,最大相对高差537.2m。一般海拔1350.0~1500.0m,相对高差150.0m。

评价区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珠江南、北盘江治理区,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区内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评价区为轻度水土流失区,土壤平均侵蚀模数约2230.48t/(km2·a),允许土壤侵蚀模数为500t/(km2·a)。

本评价区为典型的农业生态环境区,周围无大的工业污染源,区内生态系统由于受人类活动的长期影响,在依赖于自然生态条件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是一种半自然的人工生态系统,目前区内农业生态系统基本稳定,环境质量整体尚好。

评价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和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目标,未见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土地、动植物、地表水体、地下水体。

评价范围内受地表沉陷影响的村寨房屋、井田内公路、矿井进场道路、矿井地面建构筑物等纳入保护目标。

2)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与保护措施

矿井的总占地面积为8.55hm2,其中占用耕地7.38hm2,占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0.63%,矿井占地为新增占地。矿井占地虽然对整个评价区的耕地来说影响不大,但对各场地附近的局部区域还是有一定的影响。

矿井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将破坏其用地范围内的农作物和天然植被,改变土地资源的原有使用功能及其地形地貌,增加裸露面积,并可能引起局部的水土流失,从而对区内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相对项目所在的区域而言,工程所占用的土地及破坏农田、自然植被的植物种类数量很小,不会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矿井平场工程填方利用挖方和掘进矸石作填方材料,工程不需场外取土,不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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