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假期工资制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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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集团员工假期保险等福利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集团员工假期保险等福利管理制度

福利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福利的类别,各类福利享受的条件以及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条福利类别法定福利和弹性福利两类。

(1)法定福利: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具体配套福利,包含节假日安排、缴纳社会保险等。

(2)弹性福利:是指公司为了激励员工,根据企业管理实际状况给予员工享受各类福利,包括优惠购车购房、工作餐补贴、通讯补贴、高温补贴、免费体检、节日福利、生日礼物等,具体采用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另议。

第三条福利管理1.节假日安排包括国家法定的各种节假日和休息日,公司规定的带薪年休假,个人原因应当给予的婚假、丧假、生育假、病假、事假、工伤假等。

2.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三八妇女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和休息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3.带薪休年假,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最小休假单位为半天,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

年休假期表如下: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者;(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员工婚假一般为7天,晚婚(男25岁,女23岁)10天,如到外地(不含旅游结婚)结婚的,根据其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但路程假按事假处理扣发当日工资);办理婚假时由本人书面申请,持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到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正常的请假手续,并在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能分段使用;6.女职工生育产假为九十天(产前十五天,产后七十五天);属于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十五天;属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1)属于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第二胎的,以上假期按生育第一胎计算,按产假处理;(2)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无保险员工公司按照最低生活标准900元/月支付;(3)产假不能分段使用,需一次性休完;(4)配偶持医院证明,可享受7天带薪看护假。

假期薪酬管理制度

假期薪酬管理制度

假期薪酬管理制度引言假期薪酬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为管理员工在假期期间的工资支付与管理而制定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旨在合理安排假期员工的工资福利,维护员工权益,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对于不同类型的员工,在假期薪酬管理上会有所不同,但核心原则相同。

二、假期薪酬类型1.年假薪酬:员工享有按规定年限获得的年假薪酬。

年假薪酬的计算方式为:月基本工资 × 年假天数 ÷ 当年工作天数。

2.公休日薪酬:员工在公休日加班工作的薪酬。

公休日薪酬的计算方式为:每小时工资 × 加班小时数 × 1.5。

3.假日调休薪酬:员工在法定假日调休工作的薪酬。

假日调休薪酬的计算方式为:每小时工资 × 调休小时数。

4.海外休假薪酬:员工在国际出差期间享受的海外休假薪酬。

海外休假薪酬的计算方式为:日基本工资 × 海外休假天数。

三、薪酬管理准则1.合理安排: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假期时间和薪酬支付。

2.公平公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公平公正地进行薪酬管理,确保员工权益不受侵犯。

3.及时支付:公司将在员工假期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支付假期薪酬。

4.透明公开:公司将及时向员工公告假期薪酬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等相关信息,确保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福利待遇。

四、流程及责任1.申请假期:员工需要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假期申请,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假期薪酬。

2.假期薪酬计算: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员工的假期类型和实际情况计算假期薪酬。

3.薪酬支付:财务部门负责在假期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支付员工假期薪酬到员工指定的薪酬账户。

4.监督与投诉:公司将建立假期薪酬管理监督机制,员工可随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问题或投诉相关事宜。

五、违规处理1.虚报假期:对于故意虚报假期时间或利用假期薪酬制度谋取不当利益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国企员工假期管理制度

国企员工假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企员工假期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假期种类、假期时长、休假程序、休假待遇等,确保企业工作秩序和员工福利待遇的落实。

第二章假期种类及时长第四条国企员工假期分为以下几类:1. 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家规定,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具体假期安排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带薪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享有带薪年休假。

具体休假时长如下:(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3)工作满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3. 事假:因员工个人原因,经批准可享受事假。

事假时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累计不得超过当年年休假时长。

4. 病假:员工因患病需休息治疗,可享受病假。

病假时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累计不得超过当年年休假时长。

5.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具体时长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丧假,具体时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休假程序第七条员工休假前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八条员工休假需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休假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休假待遇第十条员工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一条员工休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纪念日等,休假天数顺延。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集团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集团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员工休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集团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假期种类及规定第四条集团员工休假分为以下几种:1.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休息权。

2. 事假:因私事需请假,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3. 病假:因疾病需要治疗,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4. 带薪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年休假。

5. 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员工请假程序:1. 员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请假需填写《员工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 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4. 请假审批通过后,员工按批准的休假时间休假。

第六条员工休假待遇:1. 法定节假日、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假期,员工享有正常工资待遇。

2. 事假、病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3. 带薪年休假期间,员工享有正常工资待遇。

第七条员工休假变更及取消:1. 员工休假期间如需变更休假时间,需提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2. 员工休假期间如需取消休假,需提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取消。

3. 未按规定请假、擅自离岗、不按时归岗等行为,视为旷工,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责任与监督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休假管理工作,确保休假制度有效执行。

第九条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集团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集团人事行政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集团领导批准后实施。

公司休假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休假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休假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薪酬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休假薪酬管理应以公平、公正、合理为原则,确保员工享受到应有的休假薪酬待遇。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员工休假记录和薪酬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休假薪酬计算第六条员工休假薪酬计算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水平、休假天数和休假类型来确定。

第七条员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待遇将按照员工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日天数进行计算。

第八条员工休假期间如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休假期间如需加班工作,公司将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员工休假期间如需出差等特殊情况,公司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支付出差补贴等。

第三章休假薪酬报销第十一条员工休假期间如需出差,公司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支付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员工休假期间如需请假,公司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事假工资等。

第十三条员工休假期间如发生医疗费用等特殊情况,公司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第四章休假薪酬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员工休假薪酬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享受到合法的休假薪酬待遇。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员工休假管理制度,规范员工休假申请、审批和记录。

第十六条公司将加强员工休假薪酬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休假薪酬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员工休假薪酬管理制度作废。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休假薪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公司休假薪酬管理制度内容,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等问题,请及时联系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公司假期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假期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假期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假期工资薪酬管理,确保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员工假期工资薪酬管理的基本依据,其他有关员工假期工资薪酬方面的规定和制度应当与本制度相一致。

第四条公司员工假期工资薪酬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和合理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假期管理第六条公司员工每年享有带薪年假。

具体年假天数按照员工工作时长和工作年限确定,具体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规定。

第七条员工如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八条员工因公出差或参加培训,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享有相应假期。

第三章工资薪酬管理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岗位要求、市场薪酬状况等方面因素,制定工资薪酬管理政策。

第十条公司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员工工资水平,并进行工资调整。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贡献和付出,确保员工工资薪酬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员工退休福利制度,为员工的退休生活提供保障。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保障。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培训和发展制度,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公司假期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的颁布和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促进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

公司放假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放假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放假工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放假工资,是指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带薪年休假等放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规定享受的工资待遇。

第二章放假类型及工资标准第四条公司放假类型包括:1. 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享受带薪休假。

2. 休息日:员工每周享有两天休息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3. 带薪年休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公司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五条放假工资标准:1. 法定节假日:按照员工正常工资的300%支付。

2. 休息日:按照员工正常工资的100%支付。

3. 带薪年休假:按照员工正常工资的100%支付。

第三章放假申请及审批第六条员工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放假申请,并填写《放假申请表》。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放假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对放假申请进行审批,经批准后,通知员工放假安排。

第四章放假工资支付第九条放假工资在员工放假期间一次性支付。

第十条放假工资的支付时间与员工正常工资支付时间一致。

第十一条放假工资的支付方式与员工正常工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放假工资管理制度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司放假工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对放假工资发放有异议的,可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监督小组对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接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假期工资管理制度

假期工资管理制度

假期工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假期工资的发放和管理,提高员工工资待遇,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工资标准1. 假期工资按照员工正常工资标准计算,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工作的员工,按照加班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三、假期工资发放1. 员工的假期工资将在每月工资结算时一并发放,不得拖欠或延迟发放。

2. 假期工资的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发放,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合适的方式接收工资。

3. 假期工资将在工资单中详细列明,方便员工核对。

四、假期工资计算1. 假期工资的计算方式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工资等因素。

2. 假期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员工加班工作,应按照加班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

3. 假期工资计算应公平、合理,不得存在任何歧视行为。

五、工资调整1. 公司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和员工绩效情况适时调整工资标准,但不得恶意压低员工工资水平。

2. 工资调整应提前通知员工,充分沟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六、假期工资保障1. 公司应为员工购买假期工资保险,确保员工在意外情况下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

2. 若员工因公出差或参加公司活动,公司应全额承担相关费用和工资。

七、假期工资发放记录1. 公司应建立假期工资管理系统,记录员工工资情况,确保准确无误。

2. 假期工资发放记录应保存至少3年,以备查证。

八、违规处理1. 若员工在假期期间违反公司规定或不勤奋工作,公司有权扣减或停发相应工资。

2.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进行沟通协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九、附则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全体员工讨论通过后生效。

以上是关于假期工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希望员工们能够按照规定合法享受假期待遇,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保障员工权益,共同发展,共创辉煌!。

集团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参加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标准:参加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包括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二)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三)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四)没有完成年度工作指标或工作任务的;(五)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受到行政处罚的;(六)违反工作纪律、组织纪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七)有旷工行为的。

第四条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第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集团公司机关部室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应加强年休假管理,切实维护员工年休假权利,根据工作任务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由员工所在部室、单位制定年休假安排计划,于每年二月底前报本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并由劳动人事部门监督落实。

员工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散安排,分散安排每次休假应不少于5天。

第六条员工休假前须填写《集团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

集团公司科级以下员工休假由机关部室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集团公司机关部室、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副职休假须经本公司、本部室主要领导同意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集团公司机关部室、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正职及主持工作副职休假须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副职休假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批准。

公司管理制度员工假期

公司管理制度员工假期

公司管理制度员工假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假期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假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每年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意愿制定年度假期计划。

第五条公司将以尊重个人意愿和公平公正原则为基础,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员工年假第六条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

具体天数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可根据工作情况,提前预约年假时间,并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

第八条员工年假可分段休假,但每次休假不得少于3天。

第九条员工年假不得轮休或集中休假,需提前告知公司并取得同意。

第十条员工年假不得以任何形式折现或转让给他人。

第三章病假第十一条员工因病需请假时,需提供病假证明并经直接主管核实后方可享受带薪病假。

第十二条员工病假期间,需遵守公司规定,不得从事与病情不相符的工作。

第十三条员工连续患病需请假时间超过3天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详细病历及观察期间的复诊证明。

第十四条员工休病假期间,薪资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四章婚假第十五条员工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具体天数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员工结婚需提供结婚证明并按照公司规定报备。

第十七条员工婚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请求延长或放弃婚假。

第十八条员工婚假期间,薪资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章产假第十九条孕期到期,女员工可享受带薪产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男员工可享受带薪陪产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员工产假期间,需提供医院出具的产检证明及出生证书。

第二十二条员工产假期间,薪资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六章签证假第二十三条员工因个人事务需出国办签证时,可申请签证假。

第二十四条员工签证假需提前向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员工签证假期间,薪资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七章调休假第二十六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调休假时,需提前向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

公司假期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假期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假期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为规范公司的假期工资薪酬管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的假期工资薪酬管理。

公司员工在享受假期工资薪酬福利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履行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节基本规定1. 公司员工的假期工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节假日加班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项目。

2. 公司员工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照规定工作,享受相应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

3. 公司员工如需要加班工作,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且按照公司规定享受加班费。

4. 公司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的,应按照公司规定享受节假日加班工资。

5. 公司员工享受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公司依法划拨和缴纳,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个人部分。

第三节假期工资薪酬的计算方法1. 基本工资: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根据其岗位等级和工作年限确定,公司每年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绩效情况适时进行涨薪调整。

2. 绩效奖金:公司员工的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的绩效评定制度进行评定,评分越高,奖金越高。

3. 加班费:公司员工在规定加班时间内加班的,按照每小时工资的1.5倍计算,超过规定时间的按照2倍计算。

4. 节假日加班工资:公司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每小时工资的3倍计算。

5.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根据国家规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

第四节假期工资薪酬的支付1. 公司员工的假期工资薪酬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和计算方法发放。

2. 公司员工的月度工资于每月15日前发放,特殊情况下可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发放。

3. 公司员工的年终奖金于每年12月底前发放,执行按照年度绩效评定结果确定的发放比例。

4. 公司员工的加班费、节假日加班工资等按照实际加班情况发放。

第五节假期工资薪酬的调整1. 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每年根据公司发展和员工绩效情况进行调整。

2. 公司员工的加班费、节假日加班工资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假期薪资管理制度

公司假期薪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兼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假期薪资管理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员工在享受假期时薪资待遇不受影响。

第二章假期种类及时长第四条公司假期分为法定假期、带薪年假、事假、病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

第五条法定假期包括:(一)元旦:1天;(二)春节:3天;(三)清明节:1天;(四)劳动节:1天;(五)端午节:1天;(六)中秋节:1天;(七)国庆节:3天。

第六条带薪年假时长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确定,具体如下:(一)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5天;(二)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三)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假15天。

第七条事假、病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假期时长及待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假期薪资计算第八条员工在享受法定假期、带薪年假、事假、病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一)法定假期:按员工正常出勤工资的100%支付;(二)带薪年假:按员工正常出勤工资的100%支付;(三)事假:按员工正常出勤工资的80%支付;(四)病假:按员工正常出勤工资的80%支付;(五)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在享受病假期间,如需住院治疗,按照公司规定的医疗待遇享受医疗费用报销。

第十条员工在享受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期间,公司不扣减其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第四章假期申请与审批第十一条员工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假期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对假期申请进行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经批准的假期,员工需按照规定时间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假期工资薪酬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假期工资薪酬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假期工资薪酬管理制度范文公司假期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假期工资薪酬管理,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并适用于本公司在册的全部员工。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实习生。

第三条定义1. 假期工资薪酬:指员工在带薪假期期间依据公司规定的基本工资标准和相应的薪酬政策获得的报酬。

2. 基本工资标准:指员工依据岗位等级等因素,获得的基本工资报酬标准。

第二章带薪假期第四条年假1. 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

2. 年假的累计方式为:每满一年增加一天带薪年假,最高不超过10天。

3. 年假的使用方式为:员工须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带薪年假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按照计划安排使用。

第五条病假1. 员工如因病需要请假,应及时向上级主管请假,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 病假的付薪标准为:员工在病假期间可以获得100%的基本工资及福利津贴。

3. 病假的使用方式为:员工在病假期间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报告制度向上级主管报告病情,并具备复工后的医疗证明。

第六条事假1. 员工如需请事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并提出详细原因。

2. 事假的付薪标准为:员工在事假期间不获得任何报酬。

3. 事假的使用方式为:员工在事假期间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报告制度向上级主管报告请假事由。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七条基本工资标准1. 基本工资标准根据员工岗位等级、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进行评定,并按照公司的薪酬政策进行调整。

2. 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应符合公司的薪酬制度变动规定,并按照程序审核和批准。

第八条假期工资计算1. 员工在带薪假期期间计算工资时,按照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和薪酬政策进行计算。

2. 假期工资计算的具体计算规则和方法应在员工入职时告知,并在员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九条发放及支付1. 员工的假期工资应在员工离职前一次性结算发放。

2. 员工的假期工资应计入工资总额进行缴纳和支付。

集团假期管理制度

集团假期管理制度

集团假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假期管理,规范假期使用,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保障集团各单位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的假期管理,包括年假、年终奖、法定节假日、探亲假、病假、事假等。

第三条假期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有利于员工之间的协作和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得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集团各单位必须依法办理假期手续,不得拖延或随意变动假期安排。

第二章假期种类和计算方法第六条年假: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

年假的天数,按照员工年度实际工作日数来计算。

年假计算公式为:年假天数 = 年工作日数 × 年假工时 × 8小时/天。

第七条年终奖: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年终奖的发放,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获得更高的年终奖。

第八条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安排,公司给予员工带薪放假。

第九条探亲假:员工在本单位工作一定年限后,可享受一定的探亲假,员工在探亲假期间,公司给予带薪支持。

第十条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时,须提供病假条,公司将按规定进行病假工资的发放。

第十一条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须提前向公司提出请假申请,公司将酌情安排事假的支持。

第三章假期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假期申请:员工在享受假期前,须提前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出假期申请,包括年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

请假申请应明确请假时间和原因,并经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假期记录:人事部门应合理、完整地记录员工的假期情况,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类型等。

第十四条假期支持:员工在假期期间,公司人事部门应及时安排代班人员,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给予假期支持。

第四章假期管理的禁止行为第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减工资、警告、记过、解聘等处罚。

第十六条恶意请假者,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减工资、警告、记过等处罚。

第十七条伪造假条请假者,公司一律解聘处理。

公司员工福利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福利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福利假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权益,提升工作效能和生活质量,依据国家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订立本公司员工福利假期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定义1.福利假期:指公司依据员工的工龄和绩效等条件,为员工供应的有薪休假、病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各种假期。

2.年假:指员工在一个完整的工作年度内享受的休假日数,依据员工年龄和工龄计算确定。

3.病假:指员工因生病需要休假治疗的假期,需供应医疗证明。

4.产假:指女性员工因生育需要休假的假期,依据国家法规执行。

5.陪产假:指员工为了陪伴配偶产期而享受的假期,依据国家法规执行。

6.婚假:指员工因结婚需要休假的假期,依据国家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因亲属离世需要休假的假期,依据国家法规执行。

第二章福利假期布置第四条年假1.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度年假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进行累积,具体计算标准如下:•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享受5天年假。

•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员工,每年享受10天年假。

•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每年享受15天年假。

2.员工申请年假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休假。

公司将依据员工的工作布置和业务需求,尽量满足员工的年假申请。

第五条病假1.员工因生病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尽快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在请假期间供应医疗证明。

医疗证明应包含确实的病情描述、确诊时间和治疗期限等信息。

2.病假时长依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治疗需要进行合理布置,一般以不超出15天为原则。

如需延长病假时间,应供应医生出具的延期证明。

第六条产假和陪产假1.女性员工怀孕满28周时,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产出假申请。

产假总时长依据国家法规执行,公司将予以女性员工充分的休假时间以保障其健康和家庭利益。

2.陪产假可享受的时长依据国家法规执行,男性员工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陪产假申请,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合理布置。

公司待遇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待遇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待遇休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休假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休假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各类休假。

第四条公司遵循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

第五条公司将会不定期进行员工休假管理的检查和评估,确保休假制度的执行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年假第六条全职员工享有带薪年假。

员工连续工作一年,即可享受年假。

年假的天数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长短而定,最长不超过15天。

第七条员工提前一个月向直接领导提出年假申请,由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

员工在年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

第八条员工年假期间如需延长休假时间,需提前提出延长申请,经公司批准方可延长。

第九条若员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年假,公司将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章病假第十条员工生病需要请假时,应当及时向直接领导请假,并提供相关医院的病假证明。

第十一条员工连续生病时间超过三天,需提供连续三天以上的病假证明。

公司将会根据医生证明对员工给予病假。

第十二条若员工因病需长期治疗,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病假待遇。

第十三条若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需提前向直接领导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

公司将会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给予病假。

第四章事假第十四条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应当提前向直接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享受事假。

第十五条员工单次事假不得超过三天,连续事假时间不得超过七天。

第十六条若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请假三次或累计请假五天以上,将会受到公司的警告或处罚。

第五章婚假第十七条员工结婚享有带薪婚假。

婚假天数根据婚假的时间长短而定,最长不超过七天。

第十八条员工婚假的时间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婚假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结婚证明。

第十九条员工婚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公司将会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婚假。

酒钢员工休假工资管理制度

酒钢员工休假工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酒钢员工休假工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满意度,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酒钢全体在岗员工。

三、休假类型及工资待遇1.法定节假日工资员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年休假工资(1)员工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2)员工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享有10天带薪年休假;(3)员工参加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每年享有15天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按照员工正常出勤工资的100%发放。

3.病假工资(1)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按照病假天数及病假工资比例计算工资;(2)病假工资比例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及病假天数确定,具体比例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4.事假工资(1)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按事假天数及事假工资比例计算工资;(2)事假工资比例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及事假天数确定,具体比例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5.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特殊假期工资(1)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特殊假期,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2)特殊假期工资按照员工正常出勤工资的100%发放。

四、休假工资计算方法1.法定节假日工资:按照员工正常出勤工资的100%发放。

2.年休假工资:按照员工正常出勤工资的100%发放。

3.病假工资: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及病假天数,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计算。

4.事假工资: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及事假天数,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计算。

5.特殊假期工资:按照员工正常出勤工资的100%发放。

五、休假工资支付1.休假工资应在休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员工。

2.因特殊情况导致休假工资支付延迟的,应在延迟支付原因消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及地方规定为准。

《大型集团公司总部假期管理办法》

《大型集团公司总部假期管理办法》

1.目的为规范员工各项假期管理,明确各项假期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总部员工各项假期管理。

3.部门/岗位职责4.假期种类:国定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病假、事假、工伤假、哺乳时间假。

5.假期标准及假期待遇:5.1.国定假日5.1.1.假期标准:依照国家规定,下列节日期间安排员工休假(遇休息日按公司通知执行):a)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b)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天。

c)清明节(四月五日)一天(根据每年实际清明节日期确定)。

d)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一天。

e)端午节(六月)一天(根据每年实际端午节日期确定)。

f)中秋节(9月或10月)一天。

g)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三天。

5.1.2.假期待遇:国定假日期间工资按规定发放。

绩效工资依据当月的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的绩效考核原则发放。

5.2.年休假5.2.1.假期标准:1)员工在公司服务满1年的当年度内可享受年休假天数为5×(12-入职月份)/12,不满半天的按半天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详见《假期管理释疑》Q1:员工可休年休假如何计算)2)部门应根据工作、销售、生产情况统筹安排员工休息,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年休假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次休假(以半天起计休);隔年作废,并不得以工资形式顶替。

4)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本年度年休假;已休年休假的,取消下年度年休假。

a)公司内部调动,在原单位已休年休假的;b)休产假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跨年度的影响1年);(详见《假期管理释疑》Q5:如何理解“跨年度的影响1年”?)c)其他各类假期累计满50天的;d)当年新入职的员工。

5)总部人事部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于每年一月份确定员工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编制《年休假资格表》,并通知各部门考勤员。

公司休假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休假薪酬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薪酬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满意度,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休假类型及待遇1. 带薪年休假(1)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年休假时间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不同工作年限享受:①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②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③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2. 病假(1)员工因患病需要休息的,可申请病假。

(2)员工病假期限根据病情确定,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病假期间,员工享有基本工资待遇。

3. 事假(1)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休息的,可申请事假。

(2)事假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0天。

(3)事假期间,员工享有基本工资待遇。

4. 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1)员工符合国家法定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假期。

(2)假期期间,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待遇。

四、休假申请及审批1. 员工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休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休假申请需注明休假类型、时间、事由等。

3. 部门负责人对休假申请进行审批,报公司领导审批。

五、休假工资计算1. 带薪年休假、病假、事假期间,员工享有基本工资待遇。

2. 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期间,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待遇。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休假薪酬管理制度内容

休假薪酬管理制度内容

休假薪酬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规范员工休假薪酬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福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休假薪酬管理。

三、休假制度1. 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享受带薪年假5天。

2. 工作满五年的员工,享受带薪年假10天。

3. 工作满十年的员工,享受带薪年假15天。

4.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提交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5. 员工请假时需填写请假单,并在请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一旦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回岗,需及时通知领导并报销请假。

6. 休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假日,则该法定假日不计入年假天数。

7. 员工休假期间,仍享受正常薪酬。

8. 员工提前一个月提交休假申请,公司应尽量满足员工的休假需求,但如遇重要项目或特殊情况,公司有权拒绝员工的休假申请。

四、薪酬管理1. 员工在休假期间,仍按照正常工作日计算薪酬,不另外给予薪酬补偿。

2. 如员工因公事需要在休假期间加班,则按照加班薪酬标准支付。

3. 员工在休假期间如因病无法工作,需提供病假证明,按照公司规定的病假薪酬支付标准执行。

4. 员工休假期间如因私事需要请假,需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休假薪酬管理1. 公司每月底结算当月员工休假薪酬,统一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上。

2. 员工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沟通解决。

3. 若员工在休假期间产生额外的工作费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可按照规定予以报销。

4.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擅自休假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员工,公司有权终止其休假薪酬待遇。

2. 对于在休假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员工,公司可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以上为公司休假薪酬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员工们认真遵守,并希望通过该制度的实施,能够更好地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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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ⅹ集团公司薪酬、假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便于管理,制订集团统一的薪酬分配模式。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及派出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员工从企业获得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补贴、奖金等经济性报酬,不包括非经济性报酬和各种福利待遇。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工资总额计划管理的原则;(二)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三)效率优先,兼顾员工在本企业从业资历的原则;(四)岗位技能、岗位责任与实际贡献相结合的原则;(五)利润总额决定薪酬水平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薪酬分配分级分类管理,按统一模式,由效益决定薪酬水平,并保持分配制度的相对稳定。

分级管理是指各级管理组织的薪酬管理权限与员工管理权限相匹配,建立员工薪酬档案,按管理权限实行变动报备。

分类管理是指按照不同人员的工作性质,实行与其管理职能、工作责任相匹配的薪酬制度。

集团公司对各公司经营者逐步实行年薪制,对集团公司、公司机关管理人员、项目一般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对项目经理层人员实行期薪制,对作业层人员实行计件、定额工资制或单项工程工费包干。

第二章岗位绩效工资制第六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人员范围为:集团公司总部、独立经营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不宜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其他员工。

第七条员工岗位绩效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企业绩效工资和个人效能工资(包括各种津贴、补贴、奖励、承包兑现薪金)四个单元构成。

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企业绩效工资是工资的基本部分,是计算各类加班及假期工资的基数。

第八条按照员工收入水平同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考核与分配相结合的原则,集团公司确定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

企业绩效工资由各公司在集团公司规定范围内确定,个人效能工资由各公司根据本公司需要确定。

第九条岗位绩效工资制各单元工资的具体计算办法:1、基础工资由生活保障工资和年功工资组成,是企业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所设置的工资部分。

(1)生活保障工资:是企业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动而调整。

(2)年功工资:是对员工劳动贡献积累的补充性报酬,按照员工连续工龄计发,随工龄的增长而增加,标准为一年10元,每年元月进行调整。

2、岗位工资是以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技能要求高低、劳动强度的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差别以及同岗位市场价格因素为依据确定的劳动报酬,实行易岗易薪,动态管理。

岗位工资由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集团各单位实行同岗同薪。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基数×员工岗位系数。

(1)岗位工资基数:岗位工资基数依据企业总体效益水平、工资支付能力和劳动力市场价格确定,随企业发展速度和规模变化,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根据集团公司及各公司当前实际,通过集团公司计划营业额、目标利润额及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平均岗位系数等指标综合测算,岗位工资基数暂定为100元,此基数由集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2)岗位系数:依据岗位在企业经营中所承担的责任及对企业效益的贡献程度,通过岗位分析确定。

为发挥岗位工资的激励作用,本办法将员工岗位划分为十个职级,在同一职级确定的系数区间上设置多个档次,根据不同员工的技术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效率、历史贡献等因素确定具体岗位档次。

每个岗位档次中均设副档档别,即半档,并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系数。

各岗位的岗位工资系数具体见附件《员工岗位、绩效系数适用区间表》。

3、企业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在一定时期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水平支付的工资,与员工在经营管理岗位上所承担的责任挂钩,由各公司根据当期实现效益,在集团公司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进行分配。

(1)企业绩效工资具体按以下计算公式确定:企业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员工绩效系数其中:绩效工资基数由各公司根据本公司当期效益情况测定,随公司当期责任目标利润额完成情况适时调整;员工绩效系数由集团公司根据岗位分析结果确定,具体见附件《员工岗位、绩效系数适用区间表》。

(2)企业绩效工资是建立在动态考核的基础上的,各公司要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按照分析结果,在集团公司规定范围内定期调整绩效工资水平。

在公司当期责任目标利润额未完成、当期实现利润额为零或当期经营亏损时,企业发生重大危机时,可减发或停发企业绩效工资。

根据集团公司当前经营情况,企业绩效工资基数暂定为400元,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公司当年经营情况,以此为基础,在-30%到+10%的范围内确定本公司的绩效工资基数。

各单位每年初可根据本单位目标利润额、计划工资增长率、企业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百分比等指标,确定应发绩效工资总额,决定当年企业绩效工资标准的变动,并将确定的绩效工资基数报集团公司核备。

4、个人效能工资包括津贴、补贴、奖金、承包兑现薪金,是各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殊需要及员工个人实际贡献建立的工资分配项目。

如果分配对象是各公司经营管理层,分配办法需报集团公司批准。

由于施工一线员工常年随工程流动,工作条件较为艰苦,集团公司对施工一线人员实行流动施工津贴制度,流动施工津贴纳入个人效能工资,目前,暂按员工在施工地实际出勤天数,每天8元的标准计发。

今后,该标准的调整情况由集团公司定期发布。

第十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后,工资的定级定档要体现公平、公正、承认差异、突出竞争、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同一职级员工在确定具体档位时,要考虑员工本人的业务技能、工作绩效和资历三方面的因素。

新进员工或新晋级员工,原则上只能定到本职级最低档的正档,其余几档留作以后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使用。

第十一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后,各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在工程开发、施工生产、经营管理、企业改革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及年度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参照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对各职级员工进行一次性奖励或个人效能奖励。

第十二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后,企业原执行的生活性津补贴已经纳入生活保障工资;体现积累贡献的津贴已经纳入年功工资,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三条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坚持易岗易薪,动态管理的原则。

员工因各种原因变动岗位职务应及时按新的岗位职务标准支付工资。

第十四条各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实施细则》,就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定级定档、工资支付、动态考核、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宜做出详尽、明确的规定。

第十五条实行年薪制和期薪制人员,以本人职级所对应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作为月薪预支标准,其考核和承包兑现薪金按集团公司、公司相应办法执行。

各分、子公司党政正职预支月薪的具体档次由集团公司确定,党政副职预支月薪由各公司对应本人职级确定,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实行。

第十六条国外工作人员以本人职级对应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作为其国内工资部分,并以此为基数计算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数额。

国外工资部分参照本办法及国别差异另行制订标准。

第十七条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制由各单位根据企业制度自行制订。

第十八条高级技师、技师不能实行计件、定额工资时,按照二、三级员工工资标准确定;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按四、五、六级员工工资标准确定,未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按六级员工最低档标准确定,待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后方可随其他员工考核晋级。

上述人员在实行计件、定额工资时,其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作为档案工资管理。

第十九条临时雇佣的司机、保安、炊事、勤杂等各类服务人员的工资可套入岗位绩效工资制中,按五、六级员工工资标准确定,也可实行协议工资制。

但无论实行何种工资制度,都必须签订劳动用工协议,注明工资标准。

按协议工资制所确定的工资标准不得高于同类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工资标准,且上述岗位应优先使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的员工。

第二十条见习生工资按以下标准执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见习生均按次年定职后对应职级最低档的正档工资标准执行,施工生产一线的本科毕业生见习工资可高定一档。

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执行协议工资制,但应按三级员工最高档正档标准定级定档,定级定档标准与协议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以补贴形式发放。

中专生见习工资按定职后对应职级工资标准低一档的正档确定。

第二十一条安置的军转干部按其到企业后所聘岗位或职务确定工资标准。

复员退伍军人在岗前培训期间按六级员工最低档副档工资标准执行,培训合格上岗后按六级员工最低档正档工资标准执行,以后根据其职业技能鉴定结果调整工资标准。

第三章退居二线、内部退养及息工、待岗人员薪酬待遇第二十二条符合集团公司退居二线条件人员,从批准退居二线的次月起,按以下方法计算薪酬待遇:月薪=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年功工资+(岗位工资+企业绩效工资)×50%其中,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参照本人原职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确定,原职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低于本职级中间档正档的,按中间档正档执行。

第二十三条根据单位需要,退居二线人员由组织安排一定工作的,各单位可根据其从事的具体工作情况给予适当增加报酬。

第二十四条经公司批准的内部退养人员,从批准内退的次月起,档案工资不再执行,月生活费标准分别按以下办法计算:1、二级员工及以上职级人员内退后,月生活费标准计算方法为:月生活费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年功工资+原岗位工资×50%2、其他人员内退后,月生活费标准计算方法为:月生活费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年功工资第二十五条因施工任务不足和其它原因待岗的员工在待岗期间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1、待岗时间在六个月及以内的,月工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年功工资之和,个人需缴纳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由本人缴纳,若缴完各项保险及公积金后,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支付。

2、待岗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月工资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标准,个人缴纳的各项保险、公积金等由单位承担。

3、工程技术人员因企业施工任务不足而待岗的,工资按其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企业绩效工资之和的80%支付。

工程技术人员待岗期间不得为同行业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否则单位要收回已支付的待岗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章各类工资的日常管理第二十六条为确保薪酬与经济效益、岗位责任及工作业绩紧密结合,各单位要加强经济活动分析和对各级员工的业绩考核,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程序,根据经营与考核结果,定期调整薪酬分配指标。

第二十七条薪酬管理坚持薪酬与贡献相结合的原则,施工一线能力突出、业绩良好的员工可根据其专业技术职务,提高一个职级确定工资标准。

能力与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不符或工作效率较差的员工可以低聘一个职级,其薪酬按所聘职务确定。

同一岗位员工因历史贡献不同、当前业绩不同,薪酬应有差异。

在施工一线工作满6年,被聘为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担任项目总工、项目技术主管或是项目骨干技术人员,且工作表现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经考核,可提高一个职级确定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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