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预留工程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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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预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1 年8 月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预留工程

项目概要:石家庄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西起西三庄,沿联盟路向东,至中华大街转向南,沿中华大街南行至新客站西广场,转向东,下穿新客站站房后,沿塔北路向东,穿过京珠高速后终点设在北乐乡站。沿线穿越西三庄、友谊路、和平西路、中山西路、裕华西路、槐安西路、建设南大街等主要城市主干道。沿途主要经过水上公园、新百广场、石家庄新客运站等主要客流节点。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7.8km,20.8km为地下线,高架线为7km;在北乐乡设车辆段1座,占地约30公顷。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作为3号线一期工程的一部分。共包含6站2区间,6个站分别为:二中站、新百广场站、十一中站、槐安大桥站、中星路站、新石家庄站站,区间范围即二中站前停车线部分和新石家庄站后折返线,均为地下线。新石家庄站站作为新火车站配套工程已经实施,并取得了环评批复,所以本项目只包含5站和两个区间线路,本项目完成后不铺轨,也不通车运行。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预留工程设计工作和土建施工全线同期进行实施。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为3号线一期工程的二中站、新百广场站、十一中站、槐安大桥站、中星路站5个地铁站的建设,共计64300平方米,二中站前停车线部分和新石家庄站后折返线,共计759.81米。本项目完成后不铺轨,也不通车运行,本次环评不对地铁运营期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结合预留工程沿线的地质水文情况及沿线周边环境,本次工程车站及区间的施工主要采用明挖法、暗挖法、盖挖法及盾构法等几种施工工法。

本工程征用土地面积共21 亩,需进行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为29303m2。本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为19.44亿元,技术经济指标为30471万元/正线公里。

2.本次环评的目的

(1)通过现场调查和监测,了解预埋工程沿线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状况;

(2)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监测,对项目建设所引起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分析用于消除或缓解该环境影响的可行性和经济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

(3)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协调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矛盾,为建设、设计、施工、管理和规划部门下一阶段工作提供依据;

(4)通过环评过程的公众参与,让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众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环境影响情况,使公众知道政府和有关机构的计划。通过收集公众对本

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辨识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吸取公众合理的建议,使其作为建设、管理单位科学决策的一个重要依据。

3.环境质量结论

2009年环境空气质量处于II 级及优于II 级的天数为317天,占总天数的86.8%。2009年石家庄市城区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年均值为0.104毫克/标立方米、0.046毫克/标立方米、0.035毫克/标立方米,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年均值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04倍。大气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2009年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市区17眼井27项指标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质中超标较重的指标为总硬度(51.52%),总大肠菌群(25.25%),溶解性总固体(15.15%),硝酸盐氮 (9.09%),其余指标超标率低于3%。在获得监测数据的17眼井中,没有水质量优良的井,地下水质量良好井数为4眼,占24%;地下水质量较好井数为 3眼,占18%;地下水质量较差井数为 7眼,占41%,地下水质量极差井数为 3眼,占18%。基本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根据市站2010年10月初COD 监测结果,磁河出境断面段家庄断流,洨河出境断面超过省考指标要求,滹沱河、汪洋沟、邵村排干渠出境断面均达到了省考指标要求。与8月相比,COD 浓度滹沱河枣营下降17.1%,汪洋沟高庄下降17.2%,洨河大石桥下降26.9%,邵村排干孟家庄上升6.7%。

本项目对工程沿线所有的声环境敏感点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值昼间为47.5~73.8dB(A),夜间为40.1~65.2dB(A)。造成线路沿线部分监测点监测值超标的主要原因是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另外建筑施工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也对部分敏感建筑存在影响。

本项目对工程沿线所有的振动敏感点均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地铁沿线各监测点昼间的10z VL 监测值为43.4~68.9dB ,夜间的10z VL 监测值为42.6~67.4dB 。各监测点监测值均符合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不同环境振动功能区规定的昼夜限值。

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本工程大部路段位于城市区域,施工点多、线长、工程施工将不可避免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大气环境,另外对绿地、水环境、交通、景观、社会环境均有一定的影响,须采取必要措施。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石家庄市市区建

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石家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有关其他国家、石家庄市有关建筑施工环境管理的法规要求,并将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落实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到文明施工,使施工期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3)施工单位应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要求,工程影响城市绿化的,在设计中和施工前,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确定保护措施。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拆除绿化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清理干净场地,为绿化创造条件。

(4)为使施工对沿线地区居民生活和交通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对城市交通进行分流规划,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走行路线及时间进行统一安排,防止交通堵塞。对施工引起的管线、路面、建筑物的破坏应随时维修恢复。

(5)施工期噪声、振动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应从管理的角度加以控制,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高强噪声、振动工作如打桩等不应安排在夜间进行;对于噪声、振动影响较大的工作,距振动敏感建筑物应当保留合理的距离,还应在施工场地厂界靠近敏感建筑一侧临时建设4m高的隔声围墙或隔声屏障,同时也可考虑在靠近敏感点一侧建临时工房以起到隔声墙作用,以减轻噪声和振动的影响。

(6)建设单位应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时到市政管理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运输垃圾、渣土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不得车轮带泥行驶,不得沿途泄漏、遗撒。

(7)各车站施工点产生的废水均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8)应妥善处理市民投诉,由于本工程施工范围广、时间长、不可避免会噪声附近居民生活不便,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很大程度上能使问题得以顺利解决。为此施工单位应专门设立“信访办”,接待群众投诉并派专人限时协调解决,尽量争取居民谅解,取得市民的支持和理解。

(9)本工程沿线周边没有污染严重的化工、造纸、皮革等工业企业,土壤中不会含有较高浓度的有毒物质,工程弃土为一般性土壤。但所有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依然应给予高度重视,要有风险防范意识,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做好土壤中毒防范的提示、防护及应急处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迹象,还应立即停工,待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在未明确土壤检测结果和处置意见前不得继续开工。

5.工程建设合理性分析

(1)石家庄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呈东西走向,沿线穿越西三庄、友谊路、和平西路、中山西路、裕华西路、槐安西路、建设南大街等主要城市主干道。沿途主要经过水上公园、新百广场、石家庄新客运站等主要客流节点。可以加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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