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计科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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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推荐时间

入党推荐时间

入党推荐时间入党推荐时间一、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一般在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十五天内)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进行谈话。

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主持人:党支部书记或委员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

主持人:党小组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主持人:支委会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

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

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

主持人:支委会、党小组7.(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与入党申请书上的时间要相距半年以上)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培训卡、预审表等有关材料。

主持人:支委会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

推优入党实施细则

推优入党实施细则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的重要切入点,是党对共青团提出的要求,也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团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在校党委组织部、学院党委和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进行。

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推优入党工作,校团委将把推优工作作为考察各基层团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三条推优工作原则上每学期举行1至2次,一般安排在学期第3至5周。

推优时间超过一年半的需要重新推荐。

第二章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第四条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至28周岁、志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第五条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推优的具体条件如下:1、政治立场坚定。

能够认真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党校党课培训班结业。

2、品学兼优。

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最近一学期所修课程中无不及格门次。

3、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作为普通学生,能支持校、院、班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热心集体事务。

对于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或各级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者应给予优先考虑。

推优入党的具体程序

推优入党的具体程序

推优入党的具体程序推优入党的具体程序(一)前的教育。

班级团支部要根据不同年纪团员的思想特点,有重点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二)对象的确定。

团支部首先要摸清每个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的底数,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等各个方面的情况,然后在广泛征求上级党组织、老师及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人选,保证团内真正优秀的同志被为党的发展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被的对象必须是共青团员,并且提出了入党申请。

(三)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工作。

团支部在向同级党组织提出对象和意见后,应继续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和考察工作。

1、对对象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怎样争取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党训班,对比较成熟的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和其他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经常找他们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方向,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党组织促使被的对象先从思想上入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四)推优入党的基本程序1、召开团员大会,讲清的意义和标准,根据新掌握的申请入党的团员的全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订计划。

2、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按标准酝酿人选,人选由团支委会讨论决定。

3、在统一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对象后,应到校团委领取《表》(统一印制),填写《表》及用其他形式说明理由,报校团委审批。

在学校团委审核后签署意见,由填报的团支部向学校组织。

一般情况下,团支部副书记以下的团员,经学校团委同意后,由团员所在的团组织向学校党组织;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学校团委负责向党组织。

优秀团员入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过程中,要积极取得党组织的领导,严格把握标准,要坚决克服发展先进青年入党是党组织的事,与团组织无关的思想。

附送:推优入党自我鉴定推优入党自我鉴定推优入党我是经济管理系老窖营销07级31班一名普通学生,也是党的忠实拥护者,推优入党。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为了保证新发展的学生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凝聚力,创造力,提高战斗力,推进和规范我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四川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我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党员发展工作. 第二条坚持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把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和程序,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在校党委,院党总支(党工委,分党委,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有计划地进行.第三条发展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严格把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第四条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在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支部的目标,切实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第五条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大学生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第六条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吸收到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第七条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使搣推优攠成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渠道,使优秀团员成为大学生党员的主要来源.第八条要做好培养教育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衔接工作,及时接转和审核高中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培养教育时间应连续计算,避免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流失.建立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吸收表现突出的申请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第九条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应及时指派正式党员与申请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团支部应及时召开团支部大会,通过"推优"的渠道,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人的情况应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在综合团支部"推优"意见,群众意见和党小组推荐意见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报党总支审定,经党总支同意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第十条党支部要指定l~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及时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列席参加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等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四川师范大学党校学习.第十一条入党积极分子应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采取由汇报人提交书面思想汇报,口头汇报等形式进行.学生书面思想汇报每季度不少于一份.思想汇报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第十二条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进行一次考察,主要考察他们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培养联系人要实事求是地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上填写考察情况.第十三条发展对象必须经过党校的短期集中培训且考试合格,才能被发展为党员.未经党校培训或未取得《党校结业证》的同志,不能发展入党.第十四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表现特别优秀的大学一年级同学考察时间可放宽到十个月,按校委组[2005]34号文件执行),由党支部提名,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综合政审,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将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经党总支审核后上报.第十五条各党总支(党工委,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在每年12 月30 日前将下一年年度发展计划报党委组织部.当年发展计划如需调整,应与党委组织部协商,可在9 月份补报一次.第十六条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或毕业时,调出单位的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第三章发展党员预审手续第十七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条件成熟的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为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接受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在报党委组织部预审前,由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公示,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公示对象为拟发展对象,公示时间为7 天,公示范围一般在发展对象所在的学院(部)或单位内.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如有异议或意见,党总支和党支部要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公示无异议方可上报.第十八条材料齐备,党支部报院党总支审查合格后,党总支应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综合政审栏签署意见,并加盖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分党委)公章.党支部向党委提供"四川师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展对象简表",由党总支审查后报党委预审. 第十九条发展材料的预审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发展材料做得好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提出申请,经党委审批后,授权发展材料预审.第二十条发展党员预审应准备下列材料:⑴由总支提供的"四川师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展对象简表"(加盖总支印章);⑵《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⑶入党申请书;⑷《党校学员登记表》;⑸政审材料(父母,爱人等的函调或外调材料);⑹学习成绩单(至少是最近两个学期的);⑺本人的思想汇报(每个季度一份);⑻《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推优"对象审核表》;⑼《中共四川师大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第二十一条党组织在预审工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⑴未经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建党对象不发展(特殊情况除外);⑵未经县级及以上党校培训,培训时间距发展四年以上(含四年)或培训后不合格者不发展;⑶未经政审或政审后不合格者不发展;⑷28岁以下的学生团员未经团组织"推优"者不发展;⑸学生在发展前的一年内有补考,重修课程的原则上不发展;⑹未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不发展;⑺未列入当年发展计划者原则上不能发展;⑻对发展对象未指出不足的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⑼未经公示者不发展;⑽在我校进修的学生一般来校两年内不办理入党手续.第二十二条材料不完备,不详的,组织部不予预审.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第二十三条预审合格后,在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发展新党员登记表》.第二十四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第二十五条发展对象要严肃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第二十六条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必须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情况下方可召开.第二十七条会议主要程序:(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并向支部大会作有关汇报(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向大会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5)申请人对大家所提意见表态;(6)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会议方为有效,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做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第二十八条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党员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赞成数,不赞成数,弃权数)填写到《入党志愿书》中,报党总支审批(审查).第二十九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谈话人一般由各单位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组织员担任.谈话人要先审查《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再进行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第三十条各级党组织应在支部大会后三个月内,对拟发展入党的同志办理完审批(审查)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必须重新办理入党手续.第三十一条党总支根据规定将发展对象中经讨论,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审批(审查)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要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党总支书记签名,党总支盖章后,由党委组织部在其《入党志愿书》中"党委审批意见"栏加盖印章.对批准的新党员,由党委组织部开出《批准入党通知书》,并委托所在党支部与其谈话提出要求,在支部大会上宣布.第三十二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有关规定组织新党员参加入党宣誓仪式.第五章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三十三条党总支,党支部要通过预备党员本人思想汇报,个别谈话,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落实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人,并按季度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毕业时,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报到单位党组织. 第三十四条预备党员要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按期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形式可以参照本细则第十一条执行.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本人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针对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的改正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做全面的总结,评价.第三十六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及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行转正公示(群众有反映尚未调查清楚或属实的,不予转正).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继续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转正手续:(1)本人按时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3)支委会审查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并进行客观评价,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将决议内容填入《入党志愿书》;(5)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第三十八条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应准备的材料⑴《入党志愿书》⑵预备党员书面转正申请;⑶《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⑷《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⑸预备党员书面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⑹预备期的成绩(预备期内原则上无补考,无重修);⑺《预备党员转正审查表》.第三十九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本人自传,外调材料,转正申请书,重要的思想汇报等存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加强组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第四十条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公正,客观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认真把好"入口关",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切实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第四十一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按党内年报统计要求,分别建立申请人员,入党积极分子人员,计划发展人员,党员花名册,并确定专人管理,建立工作责任制,及时讨论和审批,杜绝疏漏,遗失和延误.第四十二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所发文件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第四十三条本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西南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西南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2.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接收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及时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入党动机,对其予以鼓励,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2.指定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自愿书》。


3.审查入党材料:由所在党组织对《入党自愿书》和有关材料再次严格审查,支委会集体会审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预备党员转正:(1)接收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2)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提出意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情况,表明对其能否转正意见;(3)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本人宣读转正申请;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介绍情况,党支部负责人通报征求意见情况;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正式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多数党员意见作出决议。(5)公示。(6)审批:由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审批并备案(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由具备审批权限的学院党委审批,教职工预备党员及未设立党委的单位学生预备党员转正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下,需继续教育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附件:
西南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




1.接收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向所在班级或部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1.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条件成熟,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
(1)培养联系人提出推荐意见.;
(2)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所在部门、学院或班级、团队、宿舍党员及群众代表对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西委[2008]7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吸收新党员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正确把握培养和发展、质量和数量、思想入党和组织入党等辩证关系,确保新党员质量。

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早选苗、早培养、早发展”,增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性。

坚持把优秀大学生、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重点发展对象,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环节,实现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五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经过下列程序: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履行接收新党员的手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六条发展党员审批权限:发展教职工党员由学校党委审批,发展学生党员由学校党委授权二级党组织审批。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第七条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扩大党的政治影响,提高群众申请入党的积极性。

党支部在收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及时安排党员与其谈话,进行鼓励和帮助。

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了书面入党申请,符合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经党支部讨论通过,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安排支委与本人谈话,提出要求。

来校学习或工作前已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二级党组织要做好培养教育的衔接工作,避免入党积极分子的流失。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一)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可以由党组织指定或者申请入党人自己约请两名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doc

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doc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使优秀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是共青团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要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出发,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推优”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在低年级的团员青年中“推优”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

第二章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第四条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至28周岁、志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第五条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要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推优的具体条件如下: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政治觉悟,认真学习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按照《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章程》严格要求自己。

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主动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其他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各门功课学习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第三章推优基本程序第六条每年我院团委根据院党委的要求下发推优工作指导意见,统一部署全院的推优工作,并对学院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实行监督。

第七条符合标准的团员自愿填写《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推荐表》),表格一式二份。

第八条各团支部根据所在学院的推优工作部署,组织本支部团员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进行民主投票,参加推优大会的人数不得少于本支部团员人数的2/3。

第九条每个支部每次推优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关于推优工作的实施细则

关于推优工作的实施细则

关于“推优”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基层团组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而深入做好“推优”工作,则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是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方面,是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

通过“推优”工作,使广大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这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团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使“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立足培养教育,通过各种教育和锻炼手段,坚定团员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使“推优”工作做到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推优”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党员标准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团支部要在充分征求和尊重广大团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讨论、统一意见,坚决防止降低标准来片面追求推荐数量。

第四条“推优”工作是党建带团建,团建与党建相衔接的重要切入点,是实现党团员队伍在组织上衔接的重要措施,是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党组织发展学生党员的主要渠道和来源。

第二章“推优”的对象和推荐标准第五条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自愿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第六条各班团支部在“推优”工作中,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遵规守纪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推优”对象向党组织推荐。

“推优”对象具体标准如下:(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热情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入党动机端正,愿意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入党推优细则

入党推优细则

入党推优细则“入党推优” (以下简称“推优”)工作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加强团组织建设,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我院团委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常规性工作。

根据团章和中组部、团中央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优秀团员入党推优工作,制定入党推优实施办法,以指导各班级团组织顺利开展推优工作。

一、入党推优总则(一)推优条件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重大政治斗争中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信念坚定,入党动机端正。

2.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关心国家大事,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3.被推荐人必须年满18周岁,遵循入党自愿原则,坚持无神论,无宗教信仰。

4.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向党组织递交有深度的思想汇报四篇以上;参加党校学习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5.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6.受到学校警告处分的,一年内不得列为推优对象;受到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校期间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7.凡在校卫生检查中,一学期内有1次被评为“脏乱差”宿舍,其宿舍成员在本学期内原则上不予推优;有2次以上(含2次)的,其宿舍成员本学期和下一学期内原则上不予推优。

凡在一学期的宿舍管理和纪律、卫生检查中,有3次以上(含3次)被全校通报的宿舍或个人,该宿舍成员或当事人在本学期内原则上不予推优。

8.推优有效期为一年,若一年仍未成为预备党员,评议结果将视为无效,须重新参加团支部评议。

(二)推优工作程序1.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按照推优条件和要求,组织团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结果应如实书面报送团总支。

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及推优办法

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及推优办法

政法系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及推优办法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办法1、按照学校学生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每年下半年(一般为10月)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须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

2、入党申请人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两个月,还应具备如下条件:1)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勇于同不良现象和个人作斗争。

4)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能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承担和完成党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经常向所在党团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用积极的思想和行为去影响和帮助他人,有较高的威信。

6)因学习成绩、科研竞赛、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受到校、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同学优先考虑。

7)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或者担任班长、团支书、校、系学生会部长以上(专科班副部以上)等职务并表现良好、工作获同学普遍认可,或在市级学科竞赛等比赛中获奖者(不含鼓励奖)。

3、学年内存在不及格现象者,不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受政法系内部通报批评处理的(1学年内卫生、英语寝室、上课出勤、晚自习通报批评系内通报累计四次以上含四次),1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受学校各类处分的,2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各班推荐比例:大一新生为5%,毕业班不超过10%,其他班级为15%。

6、系党总支、团总支、年级辅导员亦可直接推荐表现突出的学生,每次最多2名。

5、各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程序如下:1)确定初步人选。

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各班团支部书记报名,报名时需附上报名申请表(要进档案,必须手写)。

班委、团支部还应做好动员工作,鼓励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同学积极申请。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实施办法关于工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推荐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是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程序之一,本细则对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以下简称"推优")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标准,保证学生党员发展的透明度,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的精神,为学生的自我发展提供必要的动力源泉,从而确保实现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推优对象和条件:第一条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积极要求入党,决心履行党员义务;第二条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政治觉悟,认真学习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三条具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视自己的弱点,听取别人的意见,自觉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言行,无违纪现象发生,并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第四条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原则上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班级排名在前15名以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前10以上,每学年都无挂科,通报,警告等情况者;第五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乐于助人,关心他人,有较好的同学关系。

第三章推优比例:大一:30% 大二:15% 大三:10%第四章推优程序:第一条班级团支部推优原则上各班团支部每学期组织一次推优工作,时间为每学期初(具体由团委安排通知)。

具体步骤:①.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必须请班主任、党员代表出席,团支书主持,班级人员缺席三分之一以上需延期举行) ,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班主任、党员代表签名;②.团支部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情况,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上台自我演讲(可以在黑板上列出);③.支部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即民主投票,可要求候选团员离席回避);④.赞成票达到应到会团员数一半以上的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⑤.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见附件);⑥.上报党支部审核;⑦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流程

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流程

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流程
团员评优资格
1.团员有积极入党意愿
2.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
3.入党积极分子初级考试网上培训通关合格参与团支部推优环节
4.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40% ,特别优秀放宽前60% (推优名额由院团委决定)团员向支部提出申请获得参选资格
团支部推优流程
找党支部申请委派监督人监督推优大会1、到会人数:2/3
(监督人预备党员、党员)2、投票方式:n人参选,每人n票
(监督人不能为本班同学)3、票数:达到与会人员50%
团支部联系党支部团支部开展推优团会
在规定时间上交以下电子档、纸质档材料:
1、团支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登记表(Excel)
团支部推优结果呈报表(Word)
2、推优团员: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优表(Word)。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实施细则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实施细则

中共聊城大学委员会文件聊大发[2006]9号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以下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引导团员青年成才成长,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关口前移、注重培养、严格考察、规范程序”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开展“推优”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地进行;要切实发挥团组织在推优入党工作中的作用,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工作的基本单位。

二、团支部在推优入党工作中的职责:第三条:要在党组织的指导下,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团员加深对党的认识,把加入党组织作为自己更高的政治追求,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靠近党组织,积极要求进步。

第四条:要主动协助党组织搞好对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积极分子进行比较系统的政治理论教育,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端正入党动机。

要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定期考察和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不断进步,并将考察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第五条:以团支部为单位,履行“推优”程序,有计划地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学期推荐一次,或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

受过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可直接向党组织推荐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六条:每年的11月中旬,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入党发展对象的条件从入党积极分子中向党组织推荐预备发展对象。

西南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双培双评双控”实施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双培双评双控”实施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双培双评双控”实施办法根据绵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项目责任表的通知》(绵组通【2013】26号)精神,我校被确定为2013年绵阳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试点建立“双培双评双控”发展党员制度责任单位。

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把培养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作为基层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坚决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和中央、省委“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有领导、有计划、按程序地发展党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生党员队伍,为推动我校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1、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双培双评双控”要求。

“双培”是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工作能力、服务能力培养;“双评”一是指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前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班级、团组织、社团、宿舍群众代表对其进行满意度测评,二是指党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要组织支部党员对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双控”是指通过党支部掌控、上级党组织监控,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2、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建立切实有效的发展党员工作分层培养、民主测评、多级控制工作机制,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三、具体措施及工作要求1、以强化党性教育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

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一是要要以党支部为支撑,校、院两级党校为主阵地,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校理论课考试低于80分的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党支部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和教育培养党员中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培养教育工作机制,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学期至少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上1次党课。

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及推优办法

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及推优办法

政法系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及推优办法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办法1、按照学校学生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每年下半年(一般为10月)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须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

2、入党申请人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两个月,还应具备如下条件:1)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勇于同不良现象和个人作斗争。

4)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能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承担和完成党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经常向所在党团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用积极的思想和行为去影响和帮助他人,有较高的威信。

6)因学习成绩、科研竞赛、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受到校、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同学优先考虑。

7)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或者担任班长、团支书、校、系学生会部长以上(专科班副部以上)等职务并表现良好、工作获同学普遍认可,或在市级学科竞赛等比赛中获奖者(不含鼓励奖)。

3、学年内存在不及格现象者,不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受政法系内部通报批评处理的(1学年内卫生、英语寝室、上课出勤、晚自习通报批评系内通报累计四次以上含四次),1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受学校各类处分的,2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各班推荐比例:大一新生为5%,毕业班不超过10%,其他班级为15%。

6、系党总支、团总支、年级辅导员亦可直接推荐表现突出的学生,每次最多2名。

5、各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程序如下:1)确定初步人选。

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各班团支部书记报名,报名时需附上报名申请表(要进档案,必须手写)。

班委、团支部还应做好动员工作,鼓励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同学积极申请。

入党推优工作细则汇编

入党推优工作细则汇编

入党推优工作细则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在我校共青团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组通字〔1992〕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第三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第四条开展“推优”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那些决心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献身的优秀团员吸收到党内来,在我校形成以党员为核心的青年骨干队伍,改善党员分布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第五条在校的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并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使优秀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第二节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第六条推荐对象为: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2、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联干部;3、各类奖学金获得者;4、获校级以上奖励的先进青年;5、其他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青年。

第七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进行。

第八条“推优”要突出一个“优”字。

各级团组织要坚持标准。

及时向党组织推荐那些在实际工作中做出成绩,学习良好,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

西南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推优入党条件

西南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推优入党条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推优入党具体要求为了更好地为党的发展选拔人才,作出贡献,我院特制定以下基本条件作为基准:1.推优入党条件:由各团支部首先在支部内开展团员民主评议,讨论条件成熟的同学,要求:1、入党动机端正,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递交入党志愿书3、尊师爱校、团结同学,无任何违纪处分现象;4、综合测评必须为班级排名前1/3;5、四级,六级通过者优先;6、学生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现象;7、积极参加学校、院系以及班级活动,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8、作风正派,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反映良好,团结同学,在同学中威信较高,能够认真地为同学们服务;符合条件的同学由自己提出申请,在支部的民主评议中由成员选举通过,然后统一上报学院审核备案。

2. 预备党员条件1.党动机端正,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3.工作成绩显著,能在平时的工作中起到带头模范作用4.道德品质优秀。

为人正派,维护团结,助人为乐,有奉献精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5. 入党以来未受学籍处理,近两学期内没有补考课程6.提交自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季度思想总结预备党员的确定由党支部小组讨论通过完成,通过的预备党员每季度提交思想汇报总结。

3. 党员条件1. 成为预备党员时间满一年2. 提交预备党员时期的季度总结3. 在预备期内没有受到处分4. 学习刻苦、思想端正,有较高觉悟5. 转正时期到的前一周主动提交转正申请提交申请后,由党支部讨论通过完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0.10。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新)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新)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各级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职责。

我院各级团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推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此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团员作党的饿发展对象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1992〉18号精神)以及《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优”目的培养和造就大批“四有”新人,为党组织源源不断的输送优秀青年,是党对共青团提出的要求,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具体体现。

“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员新生力量的需要。

深入开展“推优”工作,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可以进一步激励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建功立业的信心。

发展优秀团员入党,增大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例,有利于建立一支充满生机活力的党员队伍。

为此,全院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推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优时间每年3、5、9、12月各一次。

三、“推优”的对象“推优”对象为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28周岁以下写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四、“推优”的条件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爱集体,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3、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在各方面能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口碑。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专业思想稳定,参加过一定社会实践,社会实践能力强。

5、在校期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未在团内外因重大过错被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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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计科学院
关于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细则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各级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职责。

我院各级团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推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此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1992〉18号精神)以及《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优”目的
培养和造就大批“四有”新人,为党组织源源不断的输送优秀青年,是党对共青团提出的要求,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具体体现。

“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员新生力量的需要。

深入开展“推优”工作,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可以进一步激励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建功立业的信心。

发展优秀团员入党,增大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例,有利于建立一支充满生机活力的党员队伍。

为此,全院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推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优时间
1、每年3、5、9、12月各一次。

2、2011年推优入党时间为:9月21 日— 9月28日。

三、“推优”的对象
“推优”对象为西南科技大学计科学院28周岁以下的团员。

四、“推优”的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爱集体,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3、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公益
活动,在各方面能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口碑。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专业思想稳定,参加过一定社会实践,社会实践能力强。

5、在校期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未在团内外因重大过错被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6、同等条件下,现担任班团委干部或在校期间担任过班团委干部者优先,在学校学院各类评优中获荣誉称号者优先。

7、各团支部每次“推优”名额严格限定为:低于25人的支部各支部2个名额,高于25包含25人的支部3个名额。

五、“推优”工作的方法
“推优”工作应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共青团组织实施,学院各支部学院团委组织部布置推优工作后,召开推优入党民主评议会议,具体步骤如下:
会议前,欲评选团员填写《西南科技大学计科学院推优入党申请表》,交至团支书处,团支部书记和班长根据本细则筛选合格人选。

(见附表3)。

评议会议步骤:
1、会议主持人宣读本规则。

2、会议主持人宣读参评人选名单。

3、参评人选公开发言。

4、公开无记名投票(不可以举手表决等方法评选)。

5、会议主持人宣布本次推优入党名单。

6、支部填写《西南科技大学计科学院推优入党民主评
议表》(见附表2)。

7、被评优团员填写《共青团西南科技大学计科学院推
优入党表》(见附表1)。

8、团支部书记填写《共青团西南科技大学计科学院推
优入党统计表》电子表。

9、支部团支部书记将附表1、2、3于9月28日下午三
点至五点交至东六宿舍楼一楼后学办组织部处,将附
表四以电子表格形式于9月28日下午三点至五点前发
至计算机学院组织部推优入党邮箱:
xkjkzzb_rudang@。

六、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计科学院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并于2011年的9月开始实施。

2、附1:《共青团西南科技大学计科学院推优入党表》
3、附2:《西南科技大学计科学院推优入党民主评议表》
4、附3:《西南科技大学计科学院推优入党申请表》
计科学院团委组织部
2011年9月 20日
附1:
共青团西南科技大学计科学院推优入党表
计科学院团委组织部制附2:
西南科技大学计科学院推优入党民主评议表
附3:
西南科技大学计科学院推优入党申请表
附4:
共青团西南科技大学计科学院推优入党统计表
支部名称:支部人数:时间:年月日团支书:联系方式:
注:1、此表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
2、综合测评名次:大一填智力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大二以上填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在本专业年级排名(没有则不填)。

计科学院团委组织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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