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GBT18487.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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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动车辆的电气特性 3.1 绝缘特性 3.1.1 介电强度 将电动车辆控制信号电路的所有外部连接点接地,在 电动车辆交流/直流输入端和接地端之间加2U+1000的试 验电压(U是50 Hz的交流输入电压,至少1500V),持续 时间1min。在试验期间,测试端子间不应出现电晕、电离、 飞弧或击穿现象。试验后,检查连到电源设备上的电动车 辆电路,基本性能应完好。 如果车上有附加的安全低压电路,应在所有交流或直 流电压的输入端和安全低压电路之间进行4 kV耐压试验。

一、 交流充电机(站) 电动车辆交流充电机(站)指具有特殊控制充电功能、用来给 电动车辆交流供电的所有设备,它们都安装在一个壳体之中。 电动车辆交流充电机(站)和电动车辆之间可采用三种不同 的连接方式: ——方式A:供电电缆和插头永久性固定于电动车辆(EV) 上; ——方式B:使用带有电动车辆连接器和电源连接器的独立 活动电缆; ——方式C:供电电缆和连接器永久性固定于充电机(站) 上。 电动车辆交流充电机(站)可有一个或多个插头、插座/连 接器。
6.3 直流电压/电流输出
对于直流充电机(站)有关直流输出所有值的分条目应 当是直流充电机(站)、电动车辆可接受的综合值。有关参 考可以在GB 17478中找到。
6.3.1 额定输出和最大输出功率
直流充电机(站)应能够在[允许的]电压范围、 允许的]电流范围内,在40℃环境温度时最大功率条件下给 电动车辆输送直流电压。



二、对充电模式功能的要求 四种充电模式 充电模式1 将电动车辆连接到交流电网时使用已标准化的插座,用单相 或三相交流电,并使用相线、中线及接地性保护性导体。 充电模式:要求在电源一侧有漏电流保护装置(RCD)。 注:标准插座是指符合IEC标准和/或国家标准的插座。

充电模式2 将电动车辆连接到交流电网时使用已标准化的插座,用单相 或三相交流电,并使用相线、中线及接地性保护性导体,并且 在电动车辆和插头或控制盒之间有控制导向器。
充电模式3 电动车辆和交流电网相连时,使用了特定的电动车辆供设备, 并且把控制导向器固定安装在电源一侧。 充电模式4 用非车载充电机将电动车辆和交流电网间接地连接,且控制导 向器固定安装在电源一侧。

三、 电动车辆连接的要求 电动车辆的连接方式(A、B、C三种)。 电动车辆的连接可以采用下述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 连接方式A:将电动车辆和交流电网相连时,使用和电动车辆 连在一起的供电电缆和插头(见图1)。
6.3.5 关断电压的过渡过程 开关断开时电压的峰值不应超过实际工作电 压的140%。 6.3.6 对电动车辆发送设定值的响应时间 对由电动车辆送来的一个阶跃电压信号(在设定点10 %~90%之间的上升时间),直流充电机(站)输出的上 升时间应小于5s,超调量应小于10%,在接收到关机命令 后,直流充电机(站)电流降到0A的时间应小于50 ms。

五、电气安全 一般的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在国家标准GB/T 18487.1的规定, 另外应满足包括下列要求。
5.1 故障情况(非接触式)下的电击防护。 漏电保护装置(RCD)不应自动复位。 手动复位装置要便于 用户操作。其他人身保护设备的自动复位要遵照有关国家规定。
5.2 接地电极在电动车辆直流充电机(站) 外露部分和 接地电路之间的连接。 对Ⅰ级充电机(站)接地电极和电动车辆直流充电机 (站)接地的测试应遵循GB/T 18487.1和接地安全要求。 对充电机(站)外露导电部分和接地电路之间的电气连 接测试应使用16 A直流电流源。 对Ⅱ级充电机(站),应有一个统一的保护导体。
5.3 电动车辆保护导体的电气连锁检查 在充电模式3下,如果充电机(站)在对电动车辆用保 护导体的电气连锁检测失败,提供给车辆的电源应立即关闭 输出。 如果充电机(站)用保护导体的电气连锁检测失败,应 立即关闭输送给车辆的电源。

六、功能要求 6.1 安全连接检查 连续检查接地连接,只有在电动车辆连接完好无误的情 况下才允许进行充电。 6.2 紧急处理 应安装一个紧急断开设备用以将电动车辆交流或直流充 电机(站)与交流电网隔离开,以防电击、起火或爆炸。断 开设备应有一定的保护装置,以防偶然断开。
6.3.2 输出电压和电流误差 直流充电机(站)输出的直流电压和电流与 电动车辆发送的设定电压、电流值相比,电压误 差不应大于1%,电流误差不大于5%。
6.6.3 周期和随机偏差。直流充电机(站)在允 许的最小、最大电流的范围内,输出电流的周期 和随机偏差不能大于实际电流峰-峰值的10%。 6.3.4 接通冲击电流(交流或直流侧) 开关接通时冲击电流的峰值应限制在充电机 (站)额定电流最大值的10%以内。

连接方式B: 将电动车辆和交流电源连接时,使用带有电动车 辆连接器和电源连接器的独立的活动电缆(见图2)。
连接方式C:将电动车辆和交流电源连接时,使用了和交流电 网连在一起的供电电缆和连接器(见图3),对充电模式3来说 只能用连接方式C来连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电气安全性 1、电动车辆接地连接和车体电气连接性 有可能连到电源上去的所有电动车辆外露导电部分应当连在一 起;出现故障时,它们有效地导电,使存在的故障电流流入大 地。
二、直流充电机(站) 用电源线和连接器同电动车辆连接,电源线和连接器永久地 固定在充电机(站)上(GB/T 18487.1-2001中的连接方式 C)。 总之,对于交流/直流充电机(站),不论室内或室外,电 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应连接到电动车辆上,在正常条 件下充电功能的操作应保证安全,在室内或室外即使正常使用 中的误操作,也不应危害人身或周围环境。 通过履行本标准中规定的有关要求,并且按照所有相关测试 要求进行测试,来检查符合性。电动车辆充电机(站)总体要 求也可以参考GB 7251.1。


2、保护导体电气连接性的检查 为了使电动车辆供电设备接地端和电动车辆的外露导电部分处 于等电位状态,需要一个保护接地导体。保护导体应当有足够 的电流容量来满足GB 16895.3的要求。 当采用充电模式2、模式3、模式4充电时,保护导体的电气连 接性应当一直由电动车辆供电设备来监视。一旦保护导体失去 电气连接性,就关断电源。

四、交流输入和直流输出电压及电流的额定值 4.1 交流电压/电流输入 推荐的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值应以国家标准为依据。
首选输出电压额定值和电流额定值见表1,也可以使用 较低的电流值。
输出方式
A
交流电压及电流
单相220V,16A
B
C
单相/三相 220/380V
三相38OV,最大250A
表1
4.2 直流电压/电流输出 输出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最大允许值为1000 V,400 A。

一般要求 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电动车辆应被连接到交流或直流的电源设备上,以便在通常 条件下,室内或室外能安全地操作充电功能,对人和周围环境 不引起危险,即使疏忽,也能正常使用。

一、对供电电压和电流的要求 1、对电源电压的要求 电动车辆的交流电源电压的额定值最大为660V(见GB 156),设备在标称电压±10%范围内应正常运行,频率的 额定值为50 Hz±1 Hz。 2、插头和插座出口端或连接器的标称值 2.1 交流标称电压为单相250 V、三相415 V。 2.2 交流标称电流为16 A、32 A、50 A、 60A、100 A和250 A。
3.1.2 电动车辆的绝缘电阻 在所有连在一起的输入/输出端(包括主电源)和外露导电 部分之间加上500 V直流电压,持续1 min。对于新车,绝缘电 阻R≥1 MΩ 。为了达到这个数值,车上所用独立卒载部件的绝 缘电阻应远大于这个数值。 3.2 漏电流 当电动车辆连到交流电源上充电时,应当检测漏电。整套系统 应工作在额定容量下,并通过隔离变压器供电.电动车辆上任何可 接触到的金属部分或绝缘部分(使用金属箔紧贴测试表面)与任意 一个交流输入端之间的漏电流不应超过3.5mA。
3.3 充电器的过流特性 避免过电流和过电压的保护测量应分别遵守GB 16895.5和 IEC 60364-4-443中的规定。 电动车辆中所用避免过电流或短路的保护装置应与电网中的 保护装置是匹配的。 3.4 爬电距离及电气间隙 当采用爬电距离及电气间隙时,参照GB/T 16935.1。

4 功能要求 4.1 驱动系联锁装置 电动车辆应设计使用联锁装置,以保证两个连接装备被 分开以前车辆不能启动。这包括:——当移动式的连接器连 到电动车辆的输入端(连接方式B和C),电动车辆应能检测 到连接器的存在。——当插头连到电动车辆供电设备的插座 (连接方式A),那么电动车辆应能检测到插座及电缆的存在。 4.2 电动车辆中的电缆安装 在连接方式A中,有效地给出电缆是否正确连接的报警 信号。
6.3.7 输出的过电压保护 应提供带有20 ms延迟的过电流保护命令,使电动车辆在考 虑全局参数而设定的允许的最大电池电压时关断直流充电站)。
6.3.8 输出的过流保护 应提供带有1s延迟的过电压保护命令,使电动车辆 在考虑全局参数而设定的最大电池电流时关断充电机 (站)。
END Thanks!

三、实际使用操作和安装的标准条件 交流电源电压的额定电压值最大为660V(参见GB156), 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标称电压±10%,额定频率为50 Hz ± 1 Hz。环境温度在-20℃~+50℃之间时设备应可以正 常运行(严寒地区-30℃。在此温度范围之外,充电机 (站)的使用应在厂家和用户之间进行协商)。相对湿度 在5%~93%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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