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LY J7110538C-2016 车内非金属部位及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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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

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

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1)4 试样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试验设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试验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试验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试验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技术有限公司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的方法和步骤。

本标准由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技术有限公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的术语和定义、试样准备、试验方法和评价标准以及试验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材料在一定温度、气候条件下的气味散发性能。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VDA 270 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测试方法3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和分级指标

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和分级指标

车内⾮⾦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法和分级指标《车内⾮⾦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法及分级指标》编制说明⼀、⼯作简况(⼀)、⽴项的背景和意义车内挥发性有害物质(VOCs)具有散发周期长、毒性⼤、易受环境影响等特点,处理不当会严重威胁驾乘⼈员⾝体健康。

随着⼤众环保意识逐步提⾼,该问题引起了政府及⾏业各界的⼴泛关注。

⽬前,我国已出台《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法》和《GB/T 27630-2011乘⽤车内空⽓质量评价指南》,明确规定了车内VOCs检测⽅法及限值标准。

在⾏业的推动下,整车VOCs限值要求标准正修订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的强标预计将于2017年正式发布。

强标的发布将⼤⼤增强其对整车企业的约束⼒,同时也为政府部门进⼀步强化监管提供依据。

零部件VOCs标准⽅⾯,2015年国标委下达了编制《车内⾮⾦属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检测⽅法》的通知,⽬前该标准已形成初稿,预计于2017年底发布实施。

车内VOCs散发源于材料,管控的根源也在于材料。

然⽽我国还没有统⼀的材料VOCs采样测试⽅法及评价指标,车内⾮⾦属材料VOCs性能良莠不齐,⾏业发展缓慢。

⼀⽅⾯,国内整车企业材料VOCs 检测⽅法不统⼀,分散了企业研发精⼒及资⾦,抬⾼了⾏业成本;另⼀⽅⾯,由于缺乏材料VOCs散发性能评价⽅法,部分材料以次充好,严重扰乱了市场竞争环境。

制定车内⾮⾦属材料VOCs检测⽅法及分级指标,将填补国内汽车⾮⾦属材料VOCs检测标准空⽩,对于完善车⽤材料标准体系,规范⾏业⽆序发展现状具有重要推动作⽤。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前,材料级别VOCs检测⽅法基本成熟,国际上ISO、VDA、JASO 对车内⾮⾦属材料VOCs检测都有相关规定,依据主要检测仪器不同,可以分为袋⼦法、舱式法、顶空法。

袋⼦法以⽇系及国内⾃主品牌应⽤为主,舱式法以德系品牌应⽤为主,顶空法在材料企业中应⽤较多。

汽车研发: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

汽车研发: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

汽车研发: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闻香识女人,闻到香味就能辨识出是哪位美女,香味已经成为一个女人鲜明的特征了,但是汽车不行,如果汽车的材料散发出味道了,往往就出现问题了,需要及时去处理。

说到气味,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一汽车气味性的定义所谓气味,是人的嗅觉器官以空气为介质对挥发性物质物理性能的嗅觉感知。

汽车的气味性是指材料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是由于车内各类零部件所使用的材料挥发出来的小分子,弥散在车内的空气中,进而被人们的嗅觉器官——鼻子所感知到。

二车内气体的分类及危害在车内狭小的几平方米的密闭空间内聚集着几百种有机物,主要如下:会让人感到恶心、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失眠乏力,更严重的还可造成白细胞减少、引起白血病、癌症等疾病。

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医学科研部门测试发现,新车出厂后车内有害气体浓度很高,挥发时间甚至可持续6个月以上。

另外,有研究表明,由驾车综合症引发的交通事故远比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引发的事故多,车内空气污染问题已经影响到驾驶员的安全驾驶。

三散发气味的主要零部件散发气味的车内零部件有很多种,主要零部件如下:这些零部件所使用的材料又包含了各类塑料、织物、皮革、油脂及粘胶等,它们所散发出来的气味也不尽相同,这些气味混合在一起,所以很难轻易判断出所闻到气味的来源。

座椅顶棚地毯仪表板车门护板四车内气体的评价原理及方法1、嗅觉原理车内气味检测主要依靠嗅觉器官——鼻子来感受,由检测者进行主观评价,得到测量结果。

人类嗅觉感知的机理是:气味物质分子在空气中扩散,由鼻腔收容之后,并与嗅神经相接触,然后将情报传达到大脑,于是就产生了气味感。

2、气味强度气味强度,是将气味对人的嗅觉器官不同的刺激程度分成若干等级,便于对气味评价的结果进行量化。

例如,6级气味强度等级表示法,强度等级数值越高,表示刺激程度越强烈。

A、进行评价时,鉴定人员首先应判断出气味是否有干扰性。

吉利-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吉利-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61-2009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编 制:校 对:审 核:审 定:标准化:批 准: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三月前 言来自车内非金属材料(布料、化纤、板材、地毯、垫料、绝缘体、毛毡、发泡海绵、塑料、橡胶等)在高温和高湿度条件下散发出的气味是造成车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防治车内空气污染,改善车内环境质量,实现对车内非金属材料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确保汽车能够满足国内外汽车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汽车品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乘车环境,参照相关资料,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JLYY-JT146-04《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JLYY-JT146-0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对标准名称进行重新定义;——对前言进行了补充;——增加了专业术语;——对样件要求进行重新定义;——对试验仪器进行重新定义;——对试验步骤进行重新定义;——对评定等级表示方式进行重新定义;——对原有的章节进行重新编排。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部材料科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莉、金建伟。

本标准于2009年3月1日发布并实施。

于2004年12月第一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步骤和评定、结果表述的方法,以及样件、试验仪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的测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气味性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3 试验仪器3.1 剪刀、工具刀、锯条(用于试验件的准备工作)。

3.2加热箱(可控制温度在105±2℃以内)。

3.3试验器皿(1L的能够密封严实的广口玻璃容器,且盖子的打开方式为平移型的)。

3.4 确保试验器皿在每道工序之前都必须洗刷干净,达到气味中性为止。

QJLY J7110538C-2016车内非金属及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C-2016车内非金属及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C-2016车内非金属部位及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秘密级>编制:朱大朋顾娟校对:金玉明胡瑶审核:李莉陈党文审定:赵海澜会签:杨国斌卢兵标准化:伍永会批准:顾鹏云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八月前言为了改善车内环境品质,实现对车内非金属零部件部位及原材料的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资料,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Q/JLY J7110538B-2015《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Q/JLYJ7110538B-2015相比,主要差异如下:——标准名称进行变更;——增加了表2原材料取样要求;——对表1内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对评价结果的要求及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增加附录A的气味类型主观描述。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NVH及环保性能开发部、试验部、KC项目组联合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玉明、朱大朋、胡瑶、顾娟、卢兵本标准于2016年8月15日发布,2016年8月30日实施,本次为第四次修订。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JLY J7110538B-2015(2015年1月20日发布,2015年2月1日实施,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Q/JLY J7110538A-2012(2012年3月10日第二次修订,本版于2013年11月1日第二次修改) ——Q/JLY J711061-2009(2009年3月1日第一次修订,本版本2010年10月第一次修改)——JLYY-JT146-04(2004年12月首次发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部件部位及原材料的气味性试验条件、样件处理、试验步骤及结果描述。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部件部位及原材料的气味测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气味性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QJLY J711175-2009 车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技术条件

QJLY J711175-2009 车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技术条件

4 气味等级限值要求
乘员舱及行李舱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按照Ⅰ、Ⅱ、Ⅲ三类级别实施控制,具体车型可选择相应等
级要求,等级限值见表 1。
表 1 各非金属总成件气味等级限值
所属
零部件名称
Ⅰ类
气味等级要求 Ⅱ类
Ⅲ类
仪表板
≥6 级
≥6 级
≥5 级
通风管道
≥7 级
≥6 级
≥5 级
副仪表板
≥7 级
≥6 级
≥5 级
共4页 第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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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技术条件
Q/JLY J711175-2009
表 1 各非金属总成件气味等级限值(续)
所属
零部件名称
Ⅰ类
气味等级要求 Ⅱ类
Ⅲ类
注 2:针对 I 类样件,材料为 ABS、PA、POM 的部位,气味性等级限值要求≥6 级。
注 3:针对样件上存在部分橡胶材料部位,其橡胶材料的气味性等级限值要求 I、II 类≥4 级、III 类≥3 级。
5 试验方法
5.1 测试样件要求 对于整车开发SOP节点前的零件,本测量中所用的零件应为下线后于通常保管状态下保存15天内的零
件;对于整车开发SOP节点后的零件,本测量中所用的零件应为入库后、装车前的零件。与通常保管状态 不同的零件应在报告书内注明(温度、湿度、通风状况)。 5.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 Q/JLY J7110538A-2012 中 4~6 条执行。
≥4 级
≥4 级
≥3 级
座椅
≥6 级
≥6 级
≥5 级
阻尼板
≥5 级
≥4 级
≥4 级
加强衬板
≥6 级
≥5 级

QJLY J7110538A-2012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A-2012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A-2012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编 制: 校 对: 审 核: 审 定: 会 签: 标准化: 批 准:
金玉明 任小云 李莉 刘强 杨国斌 伍永会 顾鹏云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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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பைடு நூலகம்Q/JLY J7110538A-2012
4 样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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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A-2012
4.1 沥青阻尼板及加强衬板的预处理 针对汽车制造过程中需经过特殊工艺加工的沥青阻尼板,需在140℃下加热30min后冷却至室温再安排
气味性试验,加强衬板需在180℃下加热30min后冷却至室温后,按照5.2的试验步骤进行气味性试验。 4.2 其余样件就其供货状态直接进行取样试验。 4.3 取样规格
整体取样 (50±5)cm3 (10±1)g (20±2)g (20±2)g
共9页 第4页
备注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50±5)cm3
备注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任选其一,直接截取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共9页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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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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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 -2009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编制:校对:审核:审定:标准化:批准: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三月前言来自车内非金属材料(布料,化纤,板材,地毯,垫料,绝缘体,毛毡,发泡海绵,塑料,橡胶等等)在高温和高湿度条件下散发出的气味是造成车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防治车内空气污染,改善车内环境质量,实现对车内非金属材料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确保汽车能够满足国内外汽车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汽车品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乘车环境,参照相关资料,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JLYY-JT146-04《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JLYY-JT146-0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对标准名称进行重新定义;——对前言进行了补充;——增加了专业术语;——对样件要求进行重新定义;——对试验仪器进行重新定义;——对试验步骤进行重新定义;——对评定等级表示方式进行重新定义;——对原有的章节进行重新编排。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部材料科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莉金建伟本标准于2009年3月1日发布并实施。

于2004年12月第一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步骤和评定、结果表述的方法,以及样件、试验仪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LYY-JT143-04 塑料材料、纺织品、纤维板、木料预处理的试验方法3 术语气味性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察觉到的挥发性组分。

Q+JLY+J7110538B-2015+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J7110538B-2015+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B-2015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秘密级>编 制: 金玉明校 对: 任小云审 核: 李 莉审 定: 赵海澜会 签: 陆顺斌标准化: 伍永会批 准: 顾鹏云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七月前 言为了改善车内环境品质,实现对车内非金属材料、车内用胶品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结合本企业具体 情况,参照相关资料,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Q/JLY J7110538A-2012《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Q/JLYJ7110538A-2012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对试验条件进行调整;——对表1内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新增车内用胶品(风挡玻璃胶、折边胶、点焊胶、减震膨胀胶、焊缝密封胶、热熔胶)的前处理 要求。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NVH 及环保性能开发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玉明、任小云本标准于 2015 年 7月 30 日发布,2015年 8 月 30 日实施,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JLY J7110538A-2012(2012 年 3 月 10 日第二次修订,本版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第一次修 改)——Q/JLY J711061-2009(2009 年 3 月1 日第一次修订,本版本 2010 年 10 月第一次修改)——JLYY-JT146-04(2004 年 12 月首次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材料及胶品的气味性试验条件、样件处理、试验步骤及结果描述。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材料及胶品气味性的测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气味性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3 试验条件3.1 试验环境要求测试样件的环境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a)环境温度:(25.0±1.0)℃;b)环境相对湿度:(50±10)RH%;c)环境气流速度:≤0.3m/s;d)环境气味性等级为中性(≥9级)。

试析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

试析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

试析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与此同时,汽车在生产制造、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危害。

汽车内空气污染是由于汽车内饰材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造成的,VOC主要包括甲醛、苯类、烷烃、烯烃等,这些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关键词: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气味检测VOC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物质体系,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着潜在的危害。

如果长期处于VOC含量超标的环境中,就会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等症状;如果长期吸入VOC含量超标的空气,会引起咽喉疼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如果长期处于VOC含量超标的环境中,还会引起肺癌等癌症。

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中的VOC主要来自于汽车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涂料、胶粘剂和塑料制品。

通过对汽车内饰材料中VOC进行控制和降低可以有效减少汽车内饰材料中的VOC含量,进而降低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本文对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1.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中的VOC来源在汽车生产过程中,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需要经历设计、开发、加工、涂装、检验等一系列环节。

在这些环节中,为了保证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的质量,需要对这些零部件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测。

例如,在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的开发过程中,为了保证其表面光洁度和耐腐蚀性能,需要将其涂覆到工件表面。

在汽车生产过程中,为了保证其外观和功能效果,需要对其表面进行涂覆处理。

在这些过程中,需要使用到涂料和胶粘剂等物质。

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中的VOC主要是由这些物质产生的,其中主要包括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等有机化合物。

甲苯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气味。

在常温下,甲苯可以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一种叫做苯环的化合物。

而甲苯的分子结构类似于苯,所以将甲苯称作苯类有机化合物的“鼻祖”。

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害物质检测方法

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害物质检测方法

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害物质检测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的术语和定义、测试原理、试验设备、测量目标化合物、样件采集、气体捕集、分析方法、质量控制、结果报告。

选用固相吸附剂进行吸附后,用气质联用(GC-MS)和高效液相色谱(HPLC)测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行李箱非金属材料及与汽车内室导入流动空气接触的零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挥发性有机组分挥发性有机组分是指利用tenax等吸附剂采集,并用极性指数小于10的气相色谱柱分离,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具有挥发性的化合物的总称。

3.2醛酮组分醛酮组分是指利用采用高效液相色谱能测出的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环己酮、己醛等化合物的总称。

4测试原理4.1 挥发性有机组分测试原理将试验材料置于密闭的氮气中在规定的温度下加热2h后,利用TENAX管采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样品中的挥发性有机组分被捕集在采样管中。

用干燥的惰性气体吹扫采样管后经二级脱附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从而对挥发性有机组分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4.2 醛酮组分测试原理将试验材料置于密闭的氮气中在规定的温度下加热2h后,利用DNPH管采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样品中的醛酮组分被捕集在采样管中。

用60%乙腈/40%水溶液洗脱,采用高效液相色谱对醛酮组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5试验设备5.1 测量用样袋样袋尺寸: 10L本测量应使用有2 处以上的阀门、进行过以下前处理的密封袋(以下简称样袋)。

长安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气味特性评价实验规范

长安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气味特性评价实验规范

长安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气味特性评价规范The evaluate regulation of the odour characteristics innertrims in Vehicle3 术语3.1 气味特性:指车辆在特定温度和气候条件下,放置一段时间后具有可察觉气味的特性。

4 样品取样原则4.1 样品生产到取样最长时间不超过5天,实验室在收到样件7天之内必须进行检测;4.2 同种零部件/材料取样时要在同一批产品中选择三个平行样;4.3 样品规格表1 目标零部件/材料及规格如果均质材料厚度大于20mm,则试样应准确剪至20mm的厚度。

若是夹层结构件,则应全副粘合情况下测试。

若是小部件,就要使用较多的零件,以达到要求的试体数量。

5 试验部分5.1 试验设备1)有空气循环的加热室,精度等级(±2℃);2)测试容器1L容量且带有磨沙玻璃密封盖的玻璃容器。

5.2 试验方法5.2.1 测试条件表2 测试条件选择5.2.2 试验步骤a)条件1和条件2在试验容器中注入50ml去离子水。

条件3在试验容器中不加水。

b)放置在试验容器中的样品避免与水接触。

c)试样容器应旋紧放在已预热的温箱中。

d)条件1和条件2实在试验容器从温箱中取出后直接测试。

e)条件3是试验容器从温箱中取出后先冷却到60±5℃,再进行测试。

多次评价后应把容器再次放至(80±2)℃的温箱中30min,然后再进行测试。

f)评价工作至少有三位气味评价人员。

如果各个评价人员评价结果差距在2个点以上,则至少要由五位评价人员进行重复测试。

6 评判等级气味性评判标准分为1至6级,同时也后出现介于两种评判等级之间的情况:表3气味性评判标准。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要求及测试方法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要求及测试方法

目录前言 (1)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3)4技术要求 (3)5试验方法 (5)6检验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前言本标准是公司企业产品标准之一。

本标准为公司统一执行的企业标准。

为了保证乘用车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设计部门参照部分国标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产品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此技术标准。

本标准由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车身电子研究院内饰设计部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标准法规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林萍、王伟、曹维福。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许明春、汤艳、唐程光。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辆静止状态下汽车乘员舱及行李舱内各个零部件总成挥发出关于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苯烯醛的浓度限值要求及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JAC乘用车乘员舱及行李舱导入流动空气所接触的非金属材料和零部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27630-2011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挥发性有机组分本标准中挥发性有机组分是指利用tenax管等吸附剂采集,并用极性指数小于10的气相色谱柱分离,保留时间在正乙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具有挥发性的化合物的总称。

3.2醛酮组分本标准中醛酮组分是指依照本标准的方法能够测出的甲醛、乙醛、丙烯醛等化合物的总称。

3.3测量目标化合物挥发物种类:a)醛酮物:甲醛、乙醛、丙烯醛;b)苯系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

Q_JLY J7111020A-2016 车内非金属零部件总成气味性试验方法

Q_JLY J7111020A-2016 车内非金属零部件总成气味性试验方法
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厌恶 强烈的刺激性气味,非常厌恶
感到呼吸困难,无法忍受
人体感官 舒适
具有一定的刺激性,可以忍受 具有一定的刺激性,不可忍受 刺激、呕吐
7.3 七位气味评价员评价结果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用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来表示,(平均值四舍五入后
精确到整数)。
7.4 若有 2 位及 2 位以上评价人员的打分差异超过 3 个等级(包含 3 在内)的现象,则试验应重新进行。
2000
料件非同一厂
饰板及其隔音垫
家,则分开测试
5
通风管道
总成件
仪表板左、中、右通风管及其接管,空调下 部通风管,后排座椅通风管
2000
6空调主机Fra bibliotek总成件
空调主机外壳本体、空调滤芯、出风口海绵、 风量切换挡板、鼓风机叶片、橡胶管等
1000
总成件 不含隔音垫
(单一结构)
7
地毯
总成件 含隔音垫
(叠层结构)
6 试验步骤
6.1 将经过 5.2 预处理后的待测样品放入经过 4.2.3 清洗后的空白袋子中,然后将气袋密封。 6.2 向放置样品的气袋充入其体积的 40%的氮气(纯度≥99.99%),轻轻拍打气袋 1min 后,使用真空抽气 泵将气体抽出。重复此操作 1 次。 6.3 向经过 6.2 操作的气袋中充入其体积 50%的氮气(纯度≥99.99%),并放入恒温恒湿气袋舱中加热, 其条件设置为 60℃/2h。 6.4 试验气袋从恒温气袋舱中取出之后,在(23±2)℃环境条件下冷却(1±0.1)h 后进行气味评价。 6.5 评价方法 6.5.1 对于 500~2000L 的袋子,从气袋密封端右端打开约 10cm 的缝隙,测试人员鼻子离袋口(2~3)cm 距离,并对气袋进行轻轻拍打,使气味均匀,对其进行气味评估,重复进行 3 次评估操作。 6.5.2 对于 50~100L 的袋子,需在气袋采样口连接一个直接φ80mm 的玻璃漏斗,连接处使用特氟龙软管, 测试人员鼻子离袋口(2~3)cm 距离,并对气袋进行轻轻拍打,使气味均匀,对其进行气味评估,重复进行 3 次评估操作。(示意图 1 如下)

气味试验标准及测试方法介绍

气味试验标准及测试方法介绍
气味等级 N=[∑Ni-Nmax-Nmin]/四
依维柯气味检测
实验标准:七-G00五五 评判等级:一0级 气味要求:N≥五级 实验人员:十名气味评判员
评判等级
共分为一0个等级:
一0=极度满意 五=中立的
九=很满意
四=有点不满意
八=满意
三=不满意
七=尚满意
二=非常不满意
六=相对满意 意
一=极度不满
整件的检测方法
另外为了测试各种材料相互影响 的情况,有些部件,如汽车仪表板等被 整个放在一个一m三大小的不锈钢加 热器中,通过一个与加热器相连的软 管进行检测,以保证周围空气中的气 味不会影响到评估结果.
整车的检测方法
最后是对整车进行检测.通常是把 汽车内部加热后测试人员进入车内, 评估车内整体气味,辨别散发强烈气 息的部件.同时辅助以电子设备,用来 分析具体成分.
B法:不加去离子水,将样品放入容 器,盖上容器盖密封,在高温恒温烘箱, 七0℃ 放置二四h.
C法:不加去离子水,将样品放入容 器,盖上容器盖密封,在高温恒温烘箱, 一0五℃ 放置二四h.
气味判定
嗅辨小组共由六名成员组成,其中 三人为专业的嗅辨人员,其余三人为 非专业人员.
将容器从恒温实验箱中移至标准 实验室冷却至室温,让六位测试员分 别对样品进行评定分级,分别除去最 高分和最低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
通用气味检测
实验标准:GME 六0二七六 评判等级:一0级 气味要求:N≥六级 实验人员:六名气味评判员
评判等级
共分为一0个等级:
一0=无气味 五=几乎无法容忍
九=略可察觉
四=厌恶的气味
八=可察觉
三=恶心的气味
七=轻微 味
二=非常恶心的气

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TVOC含量检测结果影响因素分析

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TVOC含量检测结果影响因素分析

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TVOC含量检测结果影响因素分析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改变,汽车已经成为了现代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

而在汽车工业发展过程中,为了满足消费者对于舒适性、安全性等方面的需求,各种先进技术被应用到汽车制造当中。

其中,车内空气质量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目前,国内外学者针对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

然而,由于不同材质之间存在差异以及试验条件不一致等原因,导致所得出的结论不尽相同。

因此,本研究将重点探究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中苯乙烯、丙烯腈、甲醛等有害物质的含量检测方法及其影响因素。

关键词: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TVOC含量;检测结果;影响因素前言:作为汽车零部件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塑料及其复合材料在车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因此,对于汽车内饰件中的塑料及其复合材料进行VOC含量的检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前国内外关于汽车内饰件中非金属材料VOC含量的测试方法主要有袋式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

但是由于不同材质之间存在差异以及实验操作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干扰,导致测试出来的数据会出现一定程度上的误差,这就需要进一步探究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保证测试结果准确可靠性。

一、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TVOC含量检测研究意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车内空气质量也越来越重视。

而作为车内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汽车内饰件,其挥发性有机物(TVOC)含量是评价车内空气品质的一个重要指标。

因此,准确测定汽车内饰件中的TVOC含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本文旨在通过对不同材质、不同部位的汽车内饰件进行测试分析,探究各种因素对TVOC含量检测结果的影响程度,从而得出一种较为精确可靠且操作简便的检测方法,以期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消费者[1]。

二、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TVOC含量检测方法(一) TVOC简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为TVOC,是指在常温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质。

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

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

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发布时间:2022-06-20T05:27:57.354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2年第4期2月作者:康亚男陈秀娟[导读] 在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下,汽车成为了家家户户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康亚男陈秀娟必维诚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 300300摘要:在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下,汽车成为了家家户户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然而,汽车会带来噪声、尾气污染,车体材料也会挥发有害物质,常见的VOC有甲苯、甲醛、苯、二甲苯等,严重影响车内人员的身体健康。

鉴于此,本文将对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进行探讨。

关键词: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气味检测技术1 VOC的定义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

普通意义上的VOC就是指挥发性有机物;但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是指活泼的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

例如,美国ASTMD3960-98标准将VOC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美国联邦环保署(EPA)的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巴斯夫公司认为,最方便和最常见的方法是根据沸点来界定哪些物质属于VOC,而最普遍的共识认为VOC是指那些沸点等于或低于250℃的化学物质。

所以沸点超过250℃的那些物质不归入VOC的范畴,往往被称为增塑剂。

这些定义有相同之处,但也各有侧重。

如美国的定义,对沸点初馏点不作限定,强调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

不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就叫作豁免溶剂,如丙酮、四氯乙烷等。

而世界卫生组织和巴斯夫则对沸点或初馏点作限定,不管其是否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

简述汽车非金属内饰材料性能测试分析

简述汽车非金属内饰材料性能测试分析

简述汽车非金属内饰材料性能测试分析摘要:随着我国汽车类消费产品的日益发展,在制造汽车的过程中,非金属材料在汽车领域应用范围日益扩大,也给此类材料相应性能的检测提出了要求,例如,汽车内饰材料有毒有害物质的挥发对人体的影响,内饰材料挥发物质在挡风玻璃上的冷凝,对司机驾驶安全的影响,塑料燃油箱的透气性,内胎、安全气囊的阻隔性,座垫、靠背等和人体接触材料的透气透湿性对乘驾人员舒适度的影响等等。

汽车用非金属材料挥发物质对挡风玻璃影响的检测汽车内装饰材料,如工程塑料、纺织品、皮革、无纺布等,以及安装这些材料所用的各种粘合剂,在高温的作用下,其容易挥发的成分会蒸发出来,并在汽车窗户或挡风玻璃上形成凝结 ,造成司机视线不良,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但非金属材料具有绝缘,防火等优良特点,同时,具有一定的耐热性,耐燃性以及较强的机械强度等优良性能等,在汽车制造业中正确的使用非金属材料,确保所制造的汽车产品的安全性。

关键词:非金属材料;汽车制造;性能检测;测试分析引言:在汽车制造业中,如果非金属材料的性能因为某些环境因素而发生改变的话,这将会严重影响汽车的产品性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汽车的正常行驶,造成产品失效,为了保证车用非金属材料可以正常保持其性能,需要对其性能进行检测,保证所使用的非金属材料性能优良。

汽车上所用的非金属材料非常多,并且同一种材料用在不同的部位有不同的性能要求,也就需要进行各种项目的检测。

例如拉伸强度、撕裂强度、硬度、弯曲强度、色泽、摩擦系数等等。

另外在汽车的使用过程中,还会大量使用各种各样的胶粘剂,胶粘剂性能的好坏对整车质量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所以还要对这一类非金属材料进行剪切、拉伸、扯离等性能测试。

1、车用非金属材料分类在现在实际所使用的非金属材料主要包括一些橡胶玻璃粘合剂,以及材料涂装材料等各种材料,平时日常所使用的塑料是一种以有机合成树脂为主要成分的高分子合成材料,通过会在高温加热加压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一定的塑形,因此也称为汽车应用工程塑料,它的主要用途是用来制造一些机器零件以及构件,其强度韧性以及耐磨性能都是比较好的,同时价格比较廉价,外观比较轻巧,基于这些优点,会将其应用于汽车的外窗玻璃等地方;通常所说的橡胶是指在使用温度范围内处于高弹性状态的高分子材料橡胶广泛地应用于弹性材料密封材料减振防振材料和传动材料,橡胶最明显的特点是具有一定的高弹性,在50到150℃的温度范围内,都可以保持很好的弹性性能,如果其受到外力导致产生一定的形变,这种形变是一种可逆的高弹性形变,橡胶同时具有一定的抗疲劳性能,良好的耐磨性能,好的绝缘性能,但是其同时存在一定的缺点,比如一定的老化,耐油性也比较差,而对于实际的生产上来说,一般常用的橡胶材料主要包括天然橡胶以及再生胶;汽车上所用的玻璃一般都是一种非晶态的固体,大多是以石英砂纯碱长石石灰石为主要原料,并加入某些金属氧化物等辅料,在高温窑中煅烧至熔融后,经成形冷却所获得的非金属材料,现今汽车制造所用的玻璃具有优良的光学特性以及绝缘性和一定的化学稳定性,是我国现代汽车制造中不可或缺的材料,汽车上常使用的平板钢化玻璃以及夹层玻璃等都是经常使用的材料,平板玻璃是一种普通的平板型的玻璃,会形成锋利的“刀口”,在使用中很容易对人造成伤害,因此在使用时要特别谨慎,钢化玻璃则是一种普通玻璃经过高温猝火处理之后的特种玻璃,将普通玻璃加热到一定程度之后其温度迅速冷却,然后对其进行处理,这种玻璃其性能特点具有很高的温度急变抵抗能力,同时强度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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