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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公司法完整版》PPT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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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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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公司章程保护
股东诉讼制度
监管机构保护
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 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具有基础 性作用。通过制定和完善公 司章程,可以明确股东的权 利和义务,规范公司的治理 结构,防止大股东或管理层 侵害小股东权益。
当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时,可 以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维权。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 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两 种制度,为股东提供了有效 的司法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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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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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概述及分类
股东权利概述
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和利益,包括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公司收益等。
股东权利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股东权利可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等。其中,自益权主要 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权等;共益权则是指股东为公司利 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提案权等。
导致公司资本不实,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行为人需 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违反公司章程行为
如擅自改变公司组织形式、超越经营范围等,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滥用股东权利行为
如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恶意转让股权等,行为人需承担赔 偿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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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主体承担法律责任情形和方式
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提出变更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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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变更事项及程序
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如工商变更登记、税务变更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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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法-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设立公司必须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所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组织机 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基本特征是: A.法定性。它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 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不得违反 B.真实性。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事实相 符的。 C.自治性。其一,它是公司依法自行制定而非国家制定; 其二,它是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 须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其三,作为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 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D.公开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对社会公众公开。
*关于公司登记案例 1994年5月,飞腾商业公司与另外6家企业达成协议,决定 共同投资,成了一家具有限公司。飞腾商业公司草拟了公 司章程,经7家企业审核后予以认可。确定新公司名称为 “明光家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飞腾 商业公司出资60万元,其余投资由另外6家企业承担,出 资方式有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相关手续依法办理 到位。11月,明光家具有限公司筹备处向市工商局申请设 立登记,并提交了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 等文件。市工商局经审查后认为明光家具有限公司的申请 是合格的,但本地已有4家家具厂,市场容量已趋饱和, 该公司的设立对本地经济无大的促进作用,因此不予登记。 飞腾商业公司等企业不服,以市工商局为被告,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要求市工商局对其设立新企业的申请予以登 记。 问题:飞腾商业公司等提起行政诉讼的做法是否正确?法院 应如何解决该问题?
第七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 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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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计划;
对公司 经营管
理
《公司法》第3条
四、公司的开始
公司登记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营业执照
形式变更
经营范围
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 人
分公司与 子公司
转投资
公司担保
《公司法》6-16条
五、禁止行为
《公司法》20-22条
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
公司重要的原则
一、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二、董、监、高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三、公司法人财产权 四、三会的职权及议事方式
“三会”是什么?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由哪些组成?
四、董、监、高的资格和义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对“三会”的义务
《公司法》第151条
目录
第一篇 公司基本概念 第二篇 公司法总则及重要原则 第三篇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第四篇 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的指导 第五篇 法律责任与附则
第三篇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目录
第一篇 公司基本概念 第二篇 公司法总则及重要原则 第三篇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第四篇 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的指导 第五篇 法律责任与附则
二、《公司法》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二、《公司法》调整的几种公司类别
二、股东的权利
股东的概念?
1、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出资的人。 2、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 是,自然人作为发起人股东应当具备完全行 为能力;法律禁止不可设立公司的自然人(如 公务员等),不能作为公司的股东。
二、股东的权利
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而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也称之为 股东权或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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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成律师事务所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监高: 《公司法》第68—71条
• 董事会,国资委委派,设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资委从董事会成员中指 定),任期不超3年,可连任,成员中应由职工代表。 • 经理,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 • 监事会,不少于5人,职工代表不低1/3,具体章程订;国资委委派,职工 代表选举,主席(由国资委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项
7、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债券做决议;
《公司法》第37—38条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作决议;
对公司 10、修改公司章程; 章程 11、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宏成律师事务所
股东会会议 首次会议
《公司法》第39、40、42条
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
按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
出资不实或不足引发的法律责任
宏成律师事务所
四、董、监、高的资格和义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法》第147—148条
宏成律师事务所
四、董、监、高的资格和义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 禁止行为及赔偿
《公司法》第149—150条
宏成律师事务所
一、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是股东盈利的工具,《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 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 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宏成律师事务所
第三篇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宏成律师事务所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公司法》第65-67条
•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董事会制定报国资委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 •不设股东会,由国资委行使股东会职权,也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 职权,但公司的重大事项,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国资委决定,等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监高: 《公司法》第68—71条
• 董事会,国资委委派,设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资委从董事会成员中指 定),任期不超3年,可连任,成员中应由职工代表。 • 经理,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 • 监事会,不少于5人,职工代表不低1/3,具体章程订;国资委委派,职工 代表选举,主席(由国资委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项
7、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债券做决议;
《公司法》第37—38条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作决议;
对公司 10、修改公司章程; 章程 11、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宏成律师事务所
股东会会议 首次会议
《公司法》第39、40、42条
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
按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
出资不实或不足引发的法律责任
宏成律师事务所
四、董、监、高的资格和义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法》第147—148条
宏成律师事务所
四、董、监、高的资格和义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 禁止行为及赔偿
《公司法》第149—150条
宏成律师事务所
一、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是股东盈利的工具,《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 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 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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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宏成律师事务所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公司法》第65-67条
•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董事会制定报国资委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 •不设股东会,由国资委行使股东会职权,也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 职权,但公司的重大事项,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国资委决定,等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新公司法培训讲义PPT课件
• 6、安全型公司法:兼顾效率与安全、并重兴利除弊 • 7、人本型公司法:强调公司社会责任 • 8、立法技术娴熟的可操作型公司法:同时推进“两法”修改,优化法律结构,细化规定,使规范更具操作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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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 整体结构的变动 • 修改的主要内容
第11页/共39页
公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第30页/共39页
完善公司股份发行与转让及债券制度
• 公司债券制度
➢ 放宽对公司债券发行主体的限制 ➢ 将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和程序内容平移至证券法 ➢ 将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准制改为核准制(第155条)
第31页/共39页
(五)调整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 取消对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的强制性要求 • 修改、扩充资本公积金相关规定(第167、169条) • 强化外部审计制度(第165、170、171条)
第19页/共39页
增加、细化有关股东权利的规定
• 知情权(第34、98、146条) • 股东大会召集权和主持权(第40、41、101、102条) • 提案权(第103条) • 质询权(第151条) • 引入累积投票制(第106条) • 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第75、143条) • 强制解散请求权(第183条) • 股东资格的继承(第76条)
(2004)
第5页/共39页
修改背景——时代烙印
• 公司法从酝酿到正式出台,其背景主要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先是国企改革,进而提出 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我国公司法所被赋予的基本任务和所体现的基本精神,可以说为企业改革(主要是国企 改革)设定法律途径和组织形态,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育。
第67条修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 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 表参加。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 的其他职权。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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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 整体结构的变动 • 修改的主要内容
第11页/共39页
公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第30页/共39页
完善公司股份发行与转让及债券制度
• 公司债券制度
➢ 放宽对公司债券发行主体的限制 ➢ 将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和程序内容平移至证券法 ➢ 将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准制改为核准制(第155条)
第31页/共39页
(五)调整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 取消对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的强制性要求 • 修改、扩充资本公积金相关规定(第167、169条) • 强化外部审计制度(第165、170、171条)
第19页/共39页
增加、细化有关股东权利的规定
• 知情权(第34、98、146条) • 股东大会召集权和主持权(第40、41、101、102条) • 提案权(第103条) • 质询权(第151条) • 引入累积投票制(第106条) • 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第75、143条) • 强制解散请求权(第183条) • 股东资格的继承(第76条)
(2004)
第5页/共39页
修改背景——时代烙印
• 公司法从酝酿到正式出台,其背景主要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先是国企改革,进而提出 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我国公司法所被赋予的基本任务和所体现的基本精神,可以说为企业改革(主要是国企 改革)设定法律途径和组织形态,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育。
第67条修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 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 表参加。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 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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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 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 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 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立登记。
意义
法定注册资本制改为认缴资本制,股东 和企业责任自负,自然无须第三方对股
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
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 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取消货币出资额限额
修订前:
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 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 分之三十。
修订前: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 修订后: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
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 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 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
东的出资真实性进行审核。
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将企业年度检 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修订前: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修订后:
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 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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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是什么?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由哪些组成?
四、董、监、高的资格和义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对“三会”的义务
《公司法》第151条
目
第一篇 公司基本概念
录
第二篇 公司法总则及重要原则
第三篇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第四篇 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的指导 第五篇 法律责任与附则
第三篇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执行董事议事规则:
《公司法》第51条
•规模小的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董事不当然为法定代表人,需要担任可在公司章 程中规定。
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法》第52条
•成员:不少于3人,小规模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
二、股东的权利救济
股东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直接诉讼
《公司法》第152—153条
二、股东的义务
股东权利滥用及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 —第20条 股东出资方式以及股东出资差额的补足义务 —第31条 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36条
四、董、监、高的资格和义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法》第147—148条
•应该有职工监事:通过民主选举;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产生,不能履职时,半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与主持; •董,高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规则及职责:
任 期:每届为3年,可连选连任; 《公司法》第53-54条
职 权:
对股东会
• 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议; • 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监督董、高的职务行为,对违规者提出罢免意见;
新公司法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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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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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01
公司管理的基本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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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公司法总则重要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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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公司类型及不同 规范
工作情况概述
公司
公司是多数人管理的,本质属于社团法人的, 企业法人,是股东盈利的工具。
公司具有独立性,体现在: n 人格独立 n 财产独立 n 责任独立
工作情况概述
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
法人
工作情况概述
企业法人
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 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 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企业)
工作情况概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l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l 公司经营范围 l 公司注册资本 l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l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l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l 公司法定代表人
l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 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工作情况概述
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按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代表1/3 以上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 事提议
股东会召开前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记 录上签字。
工作情况概述
对股东会
公司法培训课件(ppt13)
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
确保公司高效、稳定、长期地运行,保护股东和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3
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股东大会职权及运作规则
股东大会的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 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对公司增加或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
并购重组类型及操作流程
横向并购
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并购,旨在扩大市场份额和降低成本。
纵向并购
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并购,旨在实现产业链整合和协同效应。
并购重组类型及操作流程
• 混合并购: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企业之间的并购 ,旨在实现多元化经营和战略转型。
并购重组类型及操作流程
资产重组
对企业资产进行重新配置和组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企业价值。
公司融资方式及策略选择
• 混合融资:结合股权和债权融资,如可转换债券、优先股 等。
公司融资方式及策略选择
策略选择
根据公司需求和市场环境灵活调整融资策略,如利用政 策窗口进行低成本融资。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如初创期适合 股权融资,成熟期适合债权融资。
综合考虑融资成本、风险和收益,制定最优融资方案。
法律尽职调查
在并购重组前对目标企业进行 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揭示潜 在的法律风险和合规问题。
合同协议起草与审查
起草并审查并购重组相关的合 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和违约责任。
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
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及时发现 并应对潜在的法律风险和问题 ,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CHAPTER 06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
确保公司高效、稳定、长期地运行,保护股东和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3
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股东大会职权及运作规则
股东大会的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 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对公司增加或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
并购重组类型及操作流程
横向并购
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并购,旨在扩大市场份额和降低成本。
纵向并购
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并购,旨在实现产业链整合和协同效应。
并购重组类型及操作流程
• 混合并购: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企业之间的并购 ,旨在实现多元化经营和战略转型。
并购重组类型及操作流程
资产重组
对企业资产进行重新配置和组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企业价值。
公司融资方式及策略选择
• 混合融资:结合股权和债权融资,如可转换债券、优先股 等。
公司融资方式及策略选择
策略选择
根据公司需求和市场环境灵活调整融资策略,如利用政 策窗口进行低成本融资。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如初创期适合 股权融资,成熟期适合债权融资。
综合考虑融资成本、风险和收益,制定最优融资方案。
法律尽职调查
在并购重组前对目标企业进行 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揭示潜 在的法律风险和合规问题。
合同协议起草与审查
起草并审查并购重组相关的合 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和违约责任。
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
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及时发现 并应对潜在的法律风险和问题 ,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CHAPTER 06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
最新公司法培训教程PPT幻灯片123页PPT
拉
60、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 走到底 ,决不 回头。 ——左
最新公司法培训教程PPT幻灯片
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40、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 容忽视 的。— —爱献 生
56、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 去和未 来文化 生活的 源泉。 ——库 法耶夫 57、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 次也不 善于度 过。— —吕凯 特 58、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朱熹 59、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 只不过 是愈来 愈发觉 自己的 无知。 ——笛 卡儿
60、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 走到底 ,决不 回头。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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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40、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 容忽视 的。— —爱献 生
56、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 去和未 来文化 生活的 源泉。 ——库 法耶夫 57、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 次也不 善于度 过。— —吕凯 特 58、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朱熹 59、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 只不过 是愈来 愈发觉 自己的 无知。 ——笛 卡儿
新公司法培训PPT课件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由哪些组成?
公司法总则重要原则
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对“三会”的义务
第三章
公司类型及 不同规范
new company law training new company law training new company law training company law training new company law training
董、高未经许可不得在其他机构兼职。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
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
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
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董事会制定报国资委监督 管理机构批准
不设股东会,由国资委行使股东会职权,也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 部分职权,但公司的重大事项,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 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国资委决定,等报本级人民政府 批准
监事行使职责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董事会决定经理的选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经营管理
•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施董事会决议; • 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列席董事会
日常管理
• 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人事管理
• 提请聘任或解聘 副经理; • 财务负责人;
“三会”由哪些组成?
公司法总则重要原则
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对“三会”的义务
第三章
公司类型及 不同规范
new company law training new company law training new company law training company law training new company law training
董、高未经许可不得在其他机构兼职。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
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
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
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董事会制定报国资委监督 管理机构批准
不设股东会,由国资委行使股东会职权,也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 部分职权,但公司的重大事项,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 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国资委决定,等报本级人民政府 批准
监事行使职责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董事会决定经理的选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经营管理
•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施董事会决议; • 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列席董事会
日常管理
• 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人事管理
• 提请聘任或解聘 副经理; • 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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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法》第25条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
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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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不实或不足引发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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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监、高的资格和义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法》第147—1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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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监、高的资格和义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 禁止行为及赔偿
《公司法》第149—1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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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是股东盈利的工具,《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 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 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方
案 7、制定合并、分立、解散、变更方案;
8、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9、决定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任聘任、解聘,报酬;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章程规定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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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法》第48-49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由副董事长; •副董事长不能,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议事方式和表决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由公司章程约定 ; •所议事项的决定应当做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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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的规则及职责:
任 期:每届为3年,可连选连任; 《公司法》第53-54条 职 权:
对股东会 对董、高 对公司
• 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议; • 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监督董、高的职务行为,对违规者提出罢免意见 ; • 董、高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纠正; •提起对董、高诉讼; • 列席董事会,提出质询或建议; •发现经营异常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宏调成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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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法》调整的几种公司类别
《公司法》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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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 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3条
临时会议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
代表1/3以上董事;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提议 股东会召开前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 做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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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会议议事规则
《公司法》第41条
设有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的, 有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法人:是………….的组织。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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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主体的形式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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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 人
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 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 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如:有限 责任公司、合伙企业)
非企业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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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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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公司法》第65-67条
•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董事会制定报国资委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 •不设股东会,由国资委行使股东会职权,也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 职权,但公司的重大事项,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国资委决定,等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公司法》第58-64条
只有一个股东(可以使自然人或者法人)的有限责 任公司。
•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 人有限公司。应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 章程由股东制定。 • 不设股东会,经营方针及投资计划的决定,采用书面形式,股东签名后备案。 • 每个财务年度应编制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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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的董监高: 《公司法》第68—71条
• 董事会,国资委委派,设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资委从董事会成员中指 定),任期不超3年,可连任,成员中应由职工代表。 • 经理,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 • 监事会,不少于5人,职工代表不低1/3,具体章程订;国资委委派,职工 代表选举,主席(由国资委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此外,股东还有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等权利。
股东权利的滥用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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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的权利救济
《公司法》第152—1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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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的义务
股东权利滥用及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 —第20条 股东出资方式以及股东出资差额的补足义务 —第31条 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36条
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的,由监事会或监事召集和主持 ,其不履行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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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组成
《公司法》第45-46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董事会的,其成员为3—13人; 规模较小的可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董事会中应有职工代表, 通过职工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产生办法由公司 章程规定。
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 的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 织。(如: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 位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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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法》宗旨
公司法立法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 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
立法中提出了法人财产权 。
然而,何为法人财产权?
其性质是什么? 它的使用有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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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人财产: 是指公司设立时,由股东投资
以及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财产的总和。 补充财务知识:
资产总额=负债+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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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人财产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经营管理 日常管理
•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施董事会决议; • 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列席董事会
• 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人事管理
• 提请聘任或解聘 副经理、
•
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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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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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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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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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1. 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50个以
下股东(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使自然人
)
2.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 公司章程
4. 公司名称 5. 组织机构
《公司法》23—24条
6. 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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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职责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对公司 经营管
理
2、选举更换董事、监事、决定以上人员报酬(非职工代表)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 ,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 重大事
董、高未经许可不得在其他机构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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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司类型及不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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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77条
设立条件: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 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 过;
法律讲座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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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罗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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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多数人 司 管理
公司具有独立性,体现在: 人格独立 财产独立 责任独立
公
于司
是 股 东 盈 利 的 工 具 。
社 团 法 人 的 , 企 业 法 人
是 多 数 人 管 理 的 , 本 质
,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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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主体的形式及分类
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新任董事 未就任,原董事继续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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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法》第47条
制 1、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
定
需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
事 4、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会
批 5、制定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准
的 6、制定增资、减资及发行公司债券;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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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