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金属熔炼行业准入指导要点
熔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篇范文)
![熔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篇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a7975673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6ecdd51.png)
熔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篇范文)第1篇熔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上班时穿戴好安全帽、面罩、手套、护脚等劳保用品,严禁酒后上班。
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地.2、值班期间严格遵守对设备的检查制度,密切注意仪器仪表显示的参数值是否正常,并填入巡检表。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如实填写表格和交接班记录。
3、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睡岗,不干和工作无关的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上班期间保持手机开启.4、禁止私下改动操作屏参数,要改动须办理审批手续,由维修人员进行。
进入地下室检查时禁止乱动电器开关及各水系统开关。
5、开炉前确保清除炉坑周围的所有障碍物,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工作场地、炉前坑及炉底不得有积水.6、工作时不允许将密闭的盒子、箱子和管类炉料以及任何潮湿炉料加入电炉.7、在烧结时加入的炉料应防止搭桥。
烧结过程中禁止用铁棍等捅截正在融化中的炉料。
8、出铁水时和罐炉时要穿戴好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
并等周围人员撤离到安全位置。
操作时集中注意力,严禁错按按纽。
严格控制倾炉高度,铁水流速不要过大,铁水倒入包内不要太满,要控制在离出铁口15㎝左右,铁水快接近至规定位置时应减速,控制好倾炉高度.9、放包人员必须将铁水包放在指定位置,如放包位置不准,倾炉人员有权拒绝倾炉.10、送电档次在较大档时,倾炉人员不得大幅度倾炉,如要倾炉,须要降低电压档次,方可进行倾炉.11、倾炉时要检查电炉出铁口有无凝结堵塞,一旦堵塞处被铁水熔化而倾炉过猛,将会引起铁水喷出引发事故。
12、发现出铁口凝结时,必须用专用工具清除。
清除时要注意保持身体重心,以防跌倒。
13、出铁水、测温、扒渣等靠近电炉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手机、打火机等物品。
工作时戴好口罩、眼镜等劳保用品。
扒渣时禁止用空心铁管或潮湿物件,应用专用工具。
14、上班刚开始使用的浇包,出铁水人员须检查其内部是否有异物。
15、取样化验时样勺要先烘干。
16、出现紧急情况时头脑要清醒,不可慌乱,在认真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领导以防问题扩大。
62个行业准入条件
![62个行业准入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ce75518080eb6294dd886cbf.png)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30号
强制
属于环保法律法规文件
17
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5〕111号
强制
属于环保法律法规文件
18
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
环办环评〔2016〕14号
35
钼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0号
参照
(一)钼矿山、钼炉料、钼酸铵和钼粉生产企业(含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
响评价制度,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6
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3年第3号
参照
文件中要求有关部门环境评价、土地供应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
工联产业政策〔2010〕第1号
强制
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
3
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产业政策2010年第3号
强制
(一)政府职能部门依据本准入条件,对新建、改扩建日用玻璃项目,从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安全生产评价、节能评估、信贷融资等各环节加强管理。
9
稀土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3号
强制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和金属冶炼项目须符合上述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准入条件基本要求的项目,有关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核准,环保部门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审查部门不予通过节能审查,工商部门不予注册,税务部门不予登记,金融机构不予提供贷款和其它形式的授信支持等
铝行业准入条件
![铝行业准入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b994bb4d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96.png)
铝行业准入条件一、引言铝是一种重要的非铁金属材料,在各个行业都有广泛的应用。
为了规范铝行业的发展,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准入条件和标准。
本文将介绍铝行业的准入条件,包括必要的资质要求、环保要求以及安全要求等。
二、资质要求1. 注册资本铝行业准入的首要条件是注册资本。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不同规模的铝企业需要具备不同的注册资本。
通常情况下,大型铝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较高,以保证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2. 生产许可证获得生产许可证是铝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先决条件。
申请生产许可证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和生产条件等方面的要求。
3. 进出口资质如果企业有意扩大市场,开展进出口业务,则需要获得相应的进出口资质。
这包括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参加国际贸易展览等。
三、环保要求1. 废气排放铝行业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其中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
为了保护环境,铝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对废气排放的限制要求,安装和使用相应的废气处理设备,降低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2. 废水处理铝行业的生产活动会产生大量废水,其中含有各种金属离子和有机物等。
为了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铝企业必须建立废水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3. 固体废物处理铝行业的生产活动还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物,如氧化铝渣、矾泥等。
这些固体废物需要得到妥善处理,符合国家的固体废物排放标准,避免对土壤和水环境的污染。
四、安全要求1.生产设备安全铝行业的生产设备涉及高温、高压等工艺过程,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性能。
铝企业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职业健康安全铝行业的生产过程中,工作人员可能接触到铝粉、氟化物等有害物质。
铝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防护设施、员工培训等措施,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3.火灾防护铝粉是一种易燃物质,容易引发火灾。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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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引导铁合金行业投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提升技术装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总则(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
(二)本准入条件所称铁合金是指用矿热炉生产硅铁、工业硅、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
(三)本准入条件所称电解金属锰是指锰矿经酸浸出获得锰盐后,经电解槽电解生产金属锰。
二、生产布局(一)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等要求。
(二)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须布设在工业园区内。
在依法依规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以及饮用水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地,不得建设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
(三)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
三、工艺与装备(一)主体工艺装备1.新(改、扩)建硅铁、工业硅矿热炉须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采用全封闭型,容量≥25000千伏安,配套余热和煤气综合利用设施。
2.新(改、扩)建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1台变压器)规模须达到10000吨/年及以上,单个厂区生产规模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
化合槽有效容积≥250立方米,配备酸雾吸收装置。
(二)环保、安全、综合利用设施1.铁合金生产原料加工处理须配套破碎、筛分、干燥、球团或烧结、预还原系统。
原料场要采用料棚、料仓等贮料方式,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配料和上料采用自动化控制操作系统。
原料加工处理、配料、上料等粉尘产生部位,配备除尘回收处理装置。
球团或烧结工序应配备脱硫装置。
2.铁合金矿热炉须配套机械化加料或加料捣炉机操作系统,炉前配套机械化出铁出渣系统。
中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中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b9aa1024bcd126fff7050b2e.png)
中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为遏制铸造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和铸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出如下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一、企业布局铸造企业的布局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各省、市机械行业发展规划。
在一类区内不能新建、扩建铸造厂;已有的铸造厂其污染物排放、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二类区和三类区,新建铸造厂和原有铸造厂的污染物排放、噪声等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提倡按地区(省、市、县)工业发展需要,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铸造产业园区;鼓励铸造企业由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说明:1.一类区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三类区指特定的工业区。
2. 环境保护方面应符合的标准主要包括: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
二、铸造工艺要根据所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粘土湿型砂、树脂自硬砂、水玻璃自硬砂、熔模精铸、消失模铸造、金属型铸造(重力、离心、高压压力、低压等)先进的造型工艺,以及冷芯盒、覆膜砂壳芯、热芯盒等制芯工艺;有选择地采用机械化、半自动及自动造型生产线;禁止新上并逐步淘汰粘土砂干型铸造工艺。
三、铸造装备(造型、制芯、熔炼、清理)1. 熔炼部分必须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化设备,如电炉、冲天炉等金属熔炼设备,炉前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设备,并应配有相应的除尘设备与系统。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14〕46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14〕46号](https://img.taocdn.com/s3/m/317e1e7c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3e.png)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14〕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推动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6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以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为目标,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及园区循环化改造为支点,加快形成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模式和生活方式,大力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着力探索具有台州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要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效益。
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并举,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制度保障。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合力推动循环经济快速有序发展。
坚持全面部署、示范带动,推动循环经济点、线、面互动发展。
(三)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5年,资源产出率比2010年提高15%。
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10年下降13.5%。
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降到0.397吨标煤,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完成各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任务,通过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验收。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f28a4fdc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b2.png)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一、引言铸造行业是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机械、航空航天等领域。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和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也逐渐加强。
本文将从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设备要求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详细介绍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
二、政策法规1.环境保护方面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铸造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
2.安全生产方面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铸造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同时,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3.质量管理方面根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铸造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并进行产品检验和监管。
三、技术标准铸造企业必须掌握先进的铸造工艺,包括模具设计、熔炼、浇注、冷却等环节。
同时,还需要掌握铸造材料的性能和特点,以确保产品质量。
2.产品质量方面铸造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包括材料强度、硬度、耐磨性等指标。
同时,还需要进行产品检验和监管,确保产品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设备要求1.生产设备方面铸造企业必须配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包括熔炼设备、模具设备、浇注设备等。
这些设备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经过定期维护和保养。
2.环保设施方面铸造企业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废气处理装置和废水处理装置。
同时,还需要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并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理。
五、人员素质1.管理人员方面铸造企业必须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包括生产经理、质量经理、环保经理等。
这些人员需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生产。
铸造企业必须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经验的操作人员,包括熔炼工、浇注工、检验工等。
这些人员需要掌握先进的铸造技术和操作方法,能够熟练地进行生产。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4805145f79563c1ec4da7111.png)
(四)企业或所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应具备与其产能和质量保证相匹配的试验室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四)企业应依据GB/T28001-2011标准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九、人员素质
(一)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理化检验及无损探伤等特殊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经相应的资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企业应制定各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培训计划,定期进行管理、技术、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率达98%以上。
(二)除铝合金、铜合金外其他有色铸件[表1中所列铸件材质“其他(有色)”],其铸件年生产能力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产值。
(三)二类区、三类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其年度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及铸件材质和工艺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五、产品质量
(一)铸造企业应按照GB/T19001-2008标准(或ISO/TS16949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有独立质量管理及监测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四)噪声
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五)环境管理
企业应依据GB/T24001-2004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六)清洁生产
支持和鼓励现有铸造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依法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八、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4fb5a087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c639942.png)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铸造行业是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金属、合金或其他材料在高温下融化、浇注进模具中并冷却硬化成型的工艺过程。
在铸造行业中,准入条件是指企业必须满足的各项要求,以确保生产过程安全、产品质量可靠且符合相关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
1. 法律法规要求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首先包括法律法规要求。
铸造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此外,企业需要遵守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2. 技术条件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还包括技术条件。
铸造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生产能力,确保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
具体来说,企业需要拥有一定的铸造设备、配套工具和检测设备,并具备相关工艺技术和生产经验。
此外,企业需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 环境保护条件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还包括环境保护条件。
铸造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如果不正确处理和排放,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铸造企业需要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和监测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
企业还需要配备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如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设备和固废处理设施。
4. 质量控制条件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还包括质量控制条件。
铸造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要求具备一定的强度、硬度和耐磨性等特性,因此,铸造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具体控制措施包括原材料检测、生产工艺控制、成品检验和质量记录等。
5. 安全生产条件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还包括安全生产条件。
铸造过程中涉及到高温、高压等危险因素,如果不正确操作,将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铸造企业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此外,企业还需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品牌形象条件铸造行业的准入条件还包括品牌形象条件。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https://img.taocdn.com/s3/m/2fa9e90fd4d8d15abf234e3f.png)
附件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引导铁合金行业投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提升技术装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总则(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
(二)本准入条件所称铁合金是指用矿热炉生产硅铁、工业硅、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
(三)本准入条件所称电解金属锰是指锰矿经酸浸出获得锰盐后,经电解槽电解生产金属锰。
二、生产布局(一)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等要求。
(二)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须布设在工业园区内。
在依法依规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以及饮用水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地,不得建设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
(三)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
三、工艺与装备(一)主体工艺装备1.新(改、扩)建硅铁、工业硅矿热炉须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采用全封闭型,容量≥25000千伏安,配套余热和煤气综合利用设施。
2.新(改、扩)建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1台变压器)规模须达到10000吨/年及以上,单个厂区生产规模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
化合槽有效容积≥250立方米,配备酸雾吸收装置。
(二)环保、安全、综合利用设施1.铁合金生产原料加工处理须配套破碎、筛分、干燥、球团或烧结、预还原系统。
原料场要采用料棚、料仓等贮料方式,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配料和上料采用自动化控制操作系统。
原料加工处理、配料、上料等粉尘产生部位,配备除尘回收处理装置。
球团或烧结工序应配备脱硫装置。
2.铁合金矿热炉须配套机械化加料或加料捣炉机操作系统,炉前配套机械化出铁出渣系统。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03d0d70f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e5.png)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 为遏制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行业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电石行业准入条件》、《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在对电石、铁合金、焦化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评估、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工作中要以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为遏制铁合金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调整结构、有效竞争、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原则,对铁合金生产企业提出如下准入条件。
一、工艺与装备 (一)铁合金矿热电炉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或全封闭型,容量为25000KVA及以上(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单台矿热电炉容量≥12500KVA),变压器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实现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
中低碳锰铁和中低微碳铬铁等精炼电炉,可根据产品特点选择炉型,容量一般不得低于3000KVA。
锰铁高炉容积为300立方米及以上。
(二)原料处理、熔炼、装卸运输等所有产生粉尘部位,均配备除尘及回收处理装置,并安装省级环保部门认可的烟气和废水等在线监测装置。
各类铁合金电炉、高炉配备干法袋式或其它先进适用的烟气净化收尘装置。
湿法净化除尘过程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进入闭路循环利用或达标后排放。
采用低噪音设备和设置隔声屏障等进行噪声治理。
所有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铁合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配备火灾、雷击、设备故障、机械伤害、人体坠落等事故防范设施,以及安全供电、供水装置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设施。
所有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设施必须与铁合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有色金属企业准入要求说明
![有色金属企业准入要求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0eeb0577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66be141.png)
有色金属企业准入要求说明在当今的工业领域,有色金属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从航空航天到电子设备,从建筑材料到新能源开发,有色金属的应用广泛且不可或缺。
然而,要进入有色金属行业并非易事,有色金属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准入要求。
首先,有色金属企业在资金方面要有足够的投入。
这是因为有色金属的开采、加工和生产往往需要大规模的设备采购、技术研发以及人力资源的配置。
无论是建立先进的矿山开采设施,还是打造高精度的冶炼生产线,都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
对于新进入的企业来说,确保拥有充足的启动资金和后续的资金供应链是至关重要的。
没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企业不仅难以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还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面临倒闭的风险。
技术和工艺水平是有色金属企业准入的又一关键因素。
在开采环节,需要先进的勘探技术以准确发现有色金属矿源,并采用高效、安全且环保的开采方法进行作业。
在冶炼和加工过程中,企业必须掌握先进的工艺技术,以提高有色金属的纯度和质量,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例如,采用新型的电解精炼技术可以显著提高金属的纯度,而运用先进的合金化工艺则能够生产出满足不同需求的高性能有色金属材料。
此外,企业还应积极投入研发,不断改进和创新技术工艺,以适应市场对有色金属品质和性能日益提高的要求。
环保要求是有色金属企业不可忽视的重要准入条件。
有色金属的开采和加工过程往往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如果处理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因此,企业必须配备完善的环保设施和处理工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同时,企业还需要制定科学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在项目建设前,企业需要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项目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此外,企业还应当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的产生,实现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也是有色金属企业准入的重要考量因素。
由于有色金属的生产过程涉及到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物质等危险因素,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有色金属企业准入规范明确
![有色金属企业准入规范明确](https://img.taocdn.com/s3/m/f327424e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24.png)
有色金属企业准入规范明确在当今经济发展的大潮中,有色金属行业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为了促进有色金属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有色金属企业准入规范得以明确。
有色金属涵盖了众多金属种类,如铜、铝、铅、锌、镍、锡等。
这些金属在现代工业、制造业、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众多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由于其重要性和广泛的需求,有色金属企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命脉和产业安全。
有色金属企业准入规范的明确,首先是基于对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考量。
有色金属资源往往是不可再生的,且在开采和加工过程中,如果不加以规范和控制,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采。
规范明确了企业在资源勘探、开采、选矿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标准,以确保资源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有效利用。
例如,对于开采的矿石品位、回收率等指标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这就促使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开采效率,减少资源损失。
环境保护是有色金属企业准入规范中的重要一环。
有色金属的生产过程通常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如果处理不当,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准入规范要求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环保设施和措施,确保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同时,企业还需要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
这不仅有助于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也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在技术和工艺方面,准入规范对有色金属企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企业需要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和生产成本。
比如,在冶炼环节,鼓励采用新型的冶炼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在加工环节,要求具备高精度的加工设备和工艺,以满足市场对高品质有色金属产品的需求。
这将推动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提升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
安全生产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
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到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物质等危险因素,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有色金属企业准入标准制定
![有色金属企业准入标准制定](https://img.taocdn.com/s3/m/094c1574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dc.png)
有色金属企业准入标准制定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有色金属行业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对于国家的工业发展和经济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为了保障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保护以及市场的公平竞争,制定科学合理的有色金属企业准入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有色金属企业准入标准的制定,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资源保障和合理开发利用。
有色金属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其储量有限。
因此,企业在申请准入时,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源勘探、开采和储备能力。
这不仅包括拥有合法的资源开采权,还需要有科学的开采计划和先进的开采技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回收率,减少资源浪费。
同时,企业还应当具备资源综合利用的能力,对伴生矿和尾矿进行有效的回收和利用,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价值。
环境保护是有色金属企业准入标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有色金属的生产过程往往伴随着大量的污染物排放,如废气、废水、废渣等,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因此,新准入的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环保设施和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
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此外,还应当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环境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
同时,企业还需承担起生态修复的责任,对因开采和生产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修复和治理,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平衡和稳定。
技术创新和装备水平也是衡量有色金属企业能否准入的关键因素。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有色金属行业的生产技术和装备也在不断更新换代。
新准入的企业应当具备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装备,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证产品质量。
在技术创新方面,企业应拥有自主研发能力或者与科研机构合作的渠道,能够不断推动行业技术的进步和创新。
同时,企业还需注重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监控和管理,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是有色金属企业必须坚守的底线。
由于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到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工信部发布《铝行业准入条件2012)》(征求意见稿)
![工信部发布《铝行业准入条件2012)》(征求意见稿)](https://img.taocdn.com/s3/m/50aacb6a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b4cb496.png)
●Vol.31,No.12013年1月中国资源综合利用China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政策法规工信部发布《铝行业准入条件(2012)》(征求意见稿)近日,工信部发布《铝行业准入条件(2012)》(征求意见稿)。
对照现行2007年版本,尽管框架还有待更加细化,但有关部门在关于再生铝项目的建设上,已开始设置例如鼓励采用哪些设备等引导性门槛。
征求稿在生产规模及主要外部条件上,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新建再生铝项目,规模应在10万吨/年及以上;再生铝项目资本金比例必须达到35%及以上。
”而现行标准为“再生铝企业的生产准入规模不小于5万吨/年。
”再生铝生产规模的翻倍将对应更多的资金投入,而征求稿中将资本金比例一同列入标准,是对意向建设企业的一次投资实力筛选,以避免行业陷入小而散的作坊式格局。
事实上,早在2011年初,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就联合发布了《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明确了行业集中化的思路。
未来再生铝行业的集中度将越来越凝结在少数几大龙头手中,既能以先进技术方便环境管理,又可以垄断地位的份额稳定市场定价,对于保障我国有色金属的可持续消费,有着积极的意义。
具体新旧版本的比较,可参看下列表单。
新旧版本铝行业准入条件-再生铝部分比较项目新版征求意见稿2007版准入条件1.企业布局、规模和外部条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军事设施等重点保护地区,城镇中心区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1公里内,不得布局新建铝冶炼企业同2.生产规模及主要外部条件新建再生铝项目,规模应在10万吨/年及以上;再生铝项目资本金比例必须达到35%及以上。
再生铝企业的生产准入规模不小于5万吨/年3.质量、工艺和装备再生铝项目必须按照规模化、环保型的发展模式建设,鼓励采用双室炉、带蓄热式燃烧系统满足废烟气热量回收利用、提高金属回收率等的先进熔炼炉型。
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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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附件1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2013)(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加快铜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依据《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规划及法律法规,修订铜行业准入条件。
本准入条件包括铜冶炼和再生铜冶炼企业。
一、企业布局、生产规模和外部条件(一)企业布局新建和改造的铜冶炼和再生铜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军事设施等重点保护的地区,城镇中心区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1公里内,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重点地区,不得布局新建铜和再生铜冶炼项目。
(二)生产规模及主要外部条件新建和改造铜冶炼及单一生产阴极铜的再生铜企业,单系统冶炼能力需在10万吨/年及以上,落实铜精矿、废杂铜、交通运输等外部生产条件,自有原料比例达到30%以上(或自有原料和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取得5年以上长期合同的原料达到总需求的50%以上)。
鼓励大中型优势铜冶炼企业附带处理废杂铜。
现有再生铜企业的单系列生产规模不得低于5万吨/年,逐步淘汰5万吨/年以下单一生产阴极铜的再生铜生产企业。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一)质量铜冶炼企业须具备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阴极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67-2010)。
(二)工艺技术和装备新建和改造铜冶炼项目,须采用生产效率高、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工艺,如闪速熔炼、富氧底吹、富氧侧吹、富氧顶吹、白银炉熔炼、合成炉熔炼、强化旋浮铜冶炼等富氧熔炼工艺,以及包括闪速炉短流程等工艺的一步炼铜技术。
铁合金准入条件
![铁合金准入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5ccb805d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04.png)
铁合金准入条件铁合金准入条件是指进入市场并进行销售的铁合金产品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和标准。
这些准入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成分要求:铁合金的成分是指合金中各元素的含量。
不同的铁合金具有不同的成分要求,这取决于合金所需的性能和用途。
一般来说,铁合金的成分应在允许范围内,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例如,如果是铁铬合金,其中的铬含量应在特定范围内,以确保合金具有所需的抗腐蚀性能。
2. 物理性能要求:铁合金的物理性能包括硬度、强度、热膨胀系数等。
这些性能要求通常与合金的用途和工作环境相关。
例如,如果是用于高温环境的铁镍合金,其热膨胀系数应适合工作条件,以免在温度变化时引起应力集中和热裂纹。
3. 化学性能要求:铁合金的化学性能包括耐腐蚀性、氧化性、还原性等。
这些性能要求与合金的用途和环境相关。
例如,如果是用于化工行业的铁钼合金,其耐腐蚀性应能够抵抗强酸或强碱的侵蚀,以保持合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 生产工艺要求:铁合金的生产工艺要求包括原料选择、熔炼工艺、冶炼温度等。
这些要求通常是为了确保合金的成分均匀、纯净和稳定。
例如,在生产铁硅合金时,要求原料中的硅含量应与所需的合金成分相匹配,熔炼温度和时间应控制得当,以确保合金中的硅分布均匀。
5. 质量控制要求:铁合金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产品外观检查、尺寸检测、化学成分分析等。
这些要求是为了确保铁合金产品的质量稳定和符合标准。
例如,在销售铁铬合金时,要求对每批产品进行化学分析,以确保铬含量在规定范围内,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和要求。
总之,铁合金准入条件是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以确保铁合金产品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
这些准入条件涉及合金的成分、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等方面,旨在保证铁合金产品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铝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64号
![铝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64号](https://img.taocdn.com/s3/m/72f1ec6d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a4.png)
铝行业准入条件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64号)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铝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资源,保证职工安全,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规范铝行业的投资行为,制止盲目投资。
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铝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在对铝矿山、冶炼、加工、再生利用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核准、备案管理、土地供应、工商注册登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许可、信贷融资等工作中要以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
附:《铝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铝行业准入条件为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规范投资行为,促进行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铝行业准入条件。
一、企业布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要求新建或者改建的铝土矿开采、铝冶炼(电解铝、氧化铝、再生铝)、加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复垦工作。
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
各地要根据国家铝冶炼发展的总体规划布局,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对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的地区研究确定不同区域的铝冶炼生产规模总量,合理选择铝冶炼企业厂址。
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品、电子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铝冶炼(电解铝、氧化铝、再生铝)企业及生产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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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金属熔炼铸造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规范我市熔炼铸造、金属压延产业有序发展,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熔炼铸造产业环境保护工作,提升行业环保水平,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及工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降低消耗、加强治理、保护环境的原则,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编制依据(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2011.6.1;(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2007年);(三)《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40号公告);(四)《铝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2007年第64号公告);(五)《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国家发改委2008年第13号公告);(六)《镁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 2011年第7号公告);(七)《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2007年第13号公告);(八)《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87号);(九)《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号);(十)《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9 4号);(十一)《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十二)《关于涉及金属熔融工艺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等问题的复函》(浙环函〔2011〕383号);(十三)《关于印发台州市金属熔炼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指导意见的通知》(台环保〔2011〕113号);(十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十五)《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浙淘汰办〔2010〕2号);(十六)《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二、指导原则(一)总体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严格准入、装备提升、末端治理、全程监管为措施,根据“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和国家“十个不批”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促进金属熔炼行业转型升级,实现行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产业发展原则:控制发展台州汽摩配、水暖阀门、五金机电等主导产业所需配套的熔炼产业,鼓励现有企业进行搬迁技改,采用国内领先水平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三)区域发展原则:台州市范围内(不包括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原则上禁止新建废旧有色金属熔炼企业、铸钢和铸铁企业,搬迁项目需进入专业金属熔炼园区;有色金属铸造企业须进入工业园区。
各县(市、区)应当编制熔炼产业发展规划并开展规划环评,规划环评应得到台州市环保局认可。
(四)审批权限原则:废旧有色金属熔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建设项目属于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权限,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审批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压延加工、废铁(钢)为原料生产铸铁(钢)。
三、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台州市范围内的常用有色金属铸造(包括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以废杂金属为原料的常用有色金属熔炼(包括铜、铝、镁、锌、铅)、铸钢、铸铁行业、金属压延加工,不包括贵金属熔炼和个体户金属饰品加工。
根据定义、使用原料成分的不同具体分为如下几类:四、生产规模(一)废旧有色金属熔炼项目1、新建再生铝项目不得小于5万吨/年;改造、扩建再生铝项目不得小于3万吨/年。
2、新建再生铜项目不得小于2万吨/年;改造、扩建再生铜项目不得小于1万吨/年。
3、新建再生锌项目不得小于5万吨/年;改造、扩建再生锌项目不得小于2万吨/年。
4、新建再生铅项目不得小于5万吨/年。
改造、扩建再生铅项目不得小于2万吨/年。
5、新建再生镁项目不得小于5万吨/年。
改造、扩建再生镁项目不得小于2万吨/年。
(二)有色金属铸造项目新建有色金属铸造项目不得小于1000吨/年;改造、扩建有色金属铸造项目不得小于400吨/年。
(三)铸铁和铸钢项目新建铸铁项目不得小于10000吨/年;改造、扩建铸铁项目不得小于5000吨/年。
新建铸钢项目不得小于8000吨/年;改造、扩建铸钢项目不得小于4000吨/年。
(四)金属压延项目新建金属压延项目不得小于2000吨/年;改造、扩建金属压延项目不得小于1000吨/年。
五、选址原则与总体布局(一)工业园区选址及总体布局鼓励金属熔炼企业较多的地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规范建设金属熔炼加工园区(工业集聚区)。
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推动企业入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集中管理和集中治污。
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品、电子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再生金属工业园区。
各地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可在优化准入、重点准入的地区研究确定不同区域的金属熔炼工业集聚区,不得在禁止准入和限制准入区域建设金属熔炼工业集聚区,原则上各县(市、区)金属熔炼工业集聚区布局不得超过2个。
(二)企业选址及总体布局1、新建、技改、改扩熔炼造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和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居民集中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不得新建熔炼企业。
2、严格按照工业企业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对厂区布局合理规划,用地面积须满足生产工艺及总平面布置要求,按照功能要求对生产区、原物料储运区、办公区合理布置,满足相关防护距离的要求。
3、废旧有色金属熔炼企业、铸钢和铸铁企业必须进入金属熔炼加工园区,新料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压延企业可搬迁进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认定的相关园区或其他工业园区。
4、防护距离要求(1)废旧有色金属再生熔炼——不得小于1000米。
(2)铅铸造——参照铅酸蓄电池行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500米。
(3)铝铸造——不得小于50米。
(4)铜铸造a、低铅铜(铅含量≤0.2%)——不得小于50米。
b、铅铜(铅含量>0.2%)——不得小于100米。
(5)锌铸造a、精锌——不得小于50米。
b、粗锌——不得小于100米。
(6)钢铁铸造a、采用冲天炉(焦炭)——不得小于200米。
b、采用冲天炉(天然气)——不得小于100米。
c、采用感应电炉——不得小于50米。
(7)废钢铁铸造a、采用冲天炉(焦炭)——不得小于300米。
b、采用冲天炉(天然气)——不得小于200米。
c、采用感应电炉——不得小于100米。
(8)加热的金属压延——不得小于50米。
已经环保审批确认的企业防护距离,在企业产品、工艺、规模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且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要求的前提下,执行原审批文件中规定的防护距离要求。
六、技术装备水平(一)对各种废杂铝、铜、铅、锌、镁原料,宜采用干燥器中热处理除油、介质分离和磁选去除含铁物质、表层碾磨处理(须有有效的收尘系统并回收其他金属)、风力或密度分选、离心分选等预处理工艺,分离混杂在废金属中的塑料、橡胶、钢铁、树脂、油污、油漆等其他物质并尽量综合利用,减少后续熔炼过程中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产生。
(二)鼓励采用清洁能源,有色金属熔炼铸造、金属压延禁止使用燃煤或焦炭,宜采用感应电炉,或采用轻柴油或天然气、煤气等清洁燃料;钢铁铸造宜采用冲天炉-电炉双联熔炼工艺,或采用感应电炉熔炼,推荐采用大容量(熔化率≥10t/h)、长炉龄(一次开炉连续使用4周以上)、富氧、外热送风冲天炉。
(三)新建熔炼项目禁止采用无磁轭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无芯工频感应电炉、GGW系列中频无心感应熔炼炉、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熔化率≤5吨/小时的冲天炉等国家及省相关产业政策已淘汰设备。
(四)金属熔炼过程中应选用环保型的覆盖剂、熔剂、精炼剂等,降低添加剂可能带来的污染。
(五)必须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并配有相应的除尘系统。
(六)铸造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在常规粘土湿型砂铸造工艺基础上,合理选择负压铸造(如V法铸造、消失模铸造等)、无砂少砂铸造(如压铸、金属型、金属型覆砂等)或高溃散性型砂铸造工艺(如树脂自硬砂、水玻璃自硬砂等)。
有选择地采用机械化、半自动及自动造型生产线。
熔模铸造的造型、制蜡、脱腊工序及采用树脂砂造型的工序必须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铸造过程应配有相应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和除尘等设备。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行配套砂回用处理装置,并配有相应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七、污染防治措施(一)水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企业的废水收集和处理。
实现清污分流和污污分治,并配套合适的废水处理设施。
冷却水应循环使用,预处理废水经过沉降池澄清之后返回使用,废气喷淋水、堆场渗滤液、初期雨水、场地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应纳入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应符合相应的纳管标准,对重金属污染需要严格控制,废水排放应达到当地总量控制要求。
2、所有污水不得混入清下水,每个厂区原则上只能设一个污水排放口和一个清下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应设置检查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应设置在线监控;清下水排放口应设置检查井,水质应达到所在地管理部门限定值要求。
3、应有效预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废水管道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易污染区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
废物收集场所的地面应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并宜采取防雨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排放均应分别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采用火法对废金属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的,应当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有关要求和有关地方标准的规定。
2、禁止采用露天焚烧的方法去除废金属中的塑料、橡胶、树脂以及其他杂质;禁止废旧原料等露天堆放。
3、废金属原料熔炼的企业在预处理过程中须将含氯的有机物有效分离,降低烟气中二噁英的产生。
4、金属熔炼、精炼、浇铸、清理和废旧金属原料的预处理、中间物料破碎等所有产生粉尘部位,应安装良好的负压集气系统,并配备建设旋风除尘器、沉降室、水喷淋和高效布袋收尘器等各种单一或联合工艺处理的除尘及回收处理装置。
5、废旧金属熔炼过程应提高燃烧效果,产生二噁英的企业应在熔炼炉的下端建设二次燃烧室与骤冷室,使烟气经过充分的高温燃烧,控制二噁英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