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冶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各类建筑工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管理计划,并将其落实到实际操作中。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置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危险区域”、“高处作业注意安全”、“限制人员进入”等标识。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保持通道畅通,设置有效的安全出口,并定期进行演练,以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布置围挡,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例如安装安全护栏、使用安全带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爆破、起重、电焊等特殊作业必须在具备相应的安全措施下进行,并配备专业操作人员,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专门的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四章施工现场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设立专门的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及时有效地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急救站点,并配置急救箱、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随时应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突发事故。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中国十七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编制指导书
QJ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3.70112—2014中国十七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编制指导书版本号:第1 版修改状态:第0 次修改2014-05-05发布2014-05-05实施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指导书编制的主要目的是统一、规范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全面落实各单位安全资料的管理责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本指导书编制贯彻了国家、行业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技术法规的规定,并在进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吸收了近年来各地所取得的施工安全生产及其资料管理的成熟经验编制而成。
本指导书涵盖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过程,明确了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的各主要环节,便于各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本指导书由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管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各单位将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建议,上报解释单位,便于更新修改。
本指导书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审查人员名单:主编单位: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管部参编单位:冶金工程技术公司安全监管部水泥工程技术公司安全监管部城建工程技术公司安全监管部路桥工程技术公司安全监管部交通工程技术公司安全监管部风力与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公司安全监管部市政工程技术公司安全监管部中冶置业(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管部主编:唐灶荣主要起草人:时华钢魏宁胡世杰李霞王德萍李梦龙主要审查人:张可平吴跃明孙宏勇胡晓峰杨巧利郑有万方卫星林晓芸责任编辑:战洪波1 总则1.1为加强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和系统化,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生产安全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中国十七冶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编制指导书》(以下简称《指导书》)。
1.2 本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
1.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形成。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施工现场进行的一切施工作业,包括土建、安装、装修等各项工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显著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培训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和监管,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安全生产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临时围挡,并加装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不对外部人员造成伤害。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危险物品进行分类管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高处作业、机械操作、电气作业等专项安全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施工现场事故处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调查制度,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总结教训,并及时研究并推广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施工人员应当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为受伤人员提供及时的救治。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重要的安全事故和相关的管理措施,供日后参考和借鉴。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一、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1.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评估,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
1.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包括安全教育标语、安全警示标志等,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1.3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或者栅栏,以防止外部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二、人员管理规定2.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2.2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进行现场管理,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隐患。
2.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施工现场安全培训,了解工作操作规程,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三、设备和机械安全管理3.1每台设备和机械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2设备和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证书和培训,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3.3禁止在设备和机械运行时进行清洗、维修、保养等操作,必须停机后方可进行。
3.4设备和机械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四、材料和药品安全管理4.1化学品和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储存间或储存柜内,并设置警示标志。
4.2使用化学品和危险品必须安全操作,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4.3化学品和危险品的处理、储存和废物处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
五、防火和用电安全管理5.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灭火器、灭火器具等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5.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线必须定期进行检修,消除隐患。
六、高空作业和起重安全管理6.1高空作业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和编写安全作业方案,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6.2所有起重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并由持证人员操作。
6.3禁止超载操作,起重设备必须经过稳固,且承载能力明确。
七、交通和交叉作业安全管理7.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交通指示标志和指示牌,以引导车辆和人员的行进。
7.2临时停放的车辆必须设置警示标志,以防止其他车辆碰撞。
7.3交叉作业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并由专人进行协调和指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以下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1. 人身安全管理:- 所有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戴上符合要求的安全帽。
-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安全绳索。
- 所有人员禁止饮酒和吸烟,并严禁在施工现场吃零食。
- 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指定的通道,并注意脚下环境,防止滑倒。
2. 用电安全管理:- 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合格检测。
- 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和维护,并使用防水插座和插头。
- 禁止乱拉乱扯电线,禁止接触湿手操作电器设备。
- 电线必须按规定进行分类、固定和隔离,避免电线交叉和搭接。
3. 安全设施管理:- 工地必须设置完善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如安全标语、禁止标志等。
- 每层楼必须设立安全围栏,并按规定设置防护网,防止物体坠落。
- 工程车辆运行区域和人员活动区域必须严格隔离,确保人员安全。
4. 物料堆放管理:- 物料必须按规定堆放,避免堆高过高和堆放不稳造成倾覆。
- 堆放区域必须清洁整齐,通道必须畅通,防止行人绊倒和物品滑落。
- 危险化学品和易燃物品必须远离人员活动区域,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5. 高处作业管理:-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培训,并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书。
- 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性能良好的工具和设备,并遵守作业规程。
- 高处工作区域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网和警示标识,确保人员不会坠落。
- 高空作业过程中,严禁抛掷物品和向下倒垃圾,以免伤及他人。
请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管理细则进行修改和补充,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实施细则
一、总则1. 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工程所有施工现场及施工活动。
3. 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依法管理,责任到人;-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项目经理部: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检查、督促各施工班组落实安全措施。
3. 各施工班组:负责本班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前安全措施:-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安全要求;-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2. 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范作业行为;- 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等工作。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防护网、安全网等;- 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防止触电事故;-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确保消防安全;- 加强施工现场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4. 应急救援措施:-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职责、程序;-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配备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及时有效。
四、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各施工班组:对本班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3. 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奖惩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十七冶项目安全组织体系及项目安全管理职责
中国十七冶项目安全组织体系及项目安全管理职责中国十七冶是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重点工程项目,负责承担大型水电项目的建设任务。
项目安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为确保项目安全,中国十七冶项目设立了安全组织体系和分工明确的项目安全管理职责。
本文将从安全组织体系和项目安全管理职责两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中国十七冶项目的安全组织体系1. 项目安全组织体系的设置中国十七冶项目安全组织体系包括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项目安全专家组等。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是中国十七冶项目安全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由项目总经理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的领导担任成员。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决策相关安全事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项目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各类工作检查,以及对项目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和督促。
项目安全专家组由项目安全工作中的专家组成,负责技术支持和安全评估等工作。
项目安全专家组在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2. 安全组织体系的运行机制中国十七冶项目安全组织体系具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各个部门之间形成密切的协作机制。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安全工作,安全领导小组则进行决策和协调,项目安全专家组则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同时,项目安全组织体系还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承包商等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形成了一个多方协作的安全管理体系。
二、中国十七冶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1. 项目安全管理职责的明确分工中国十七冶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明确,涉及到项目各个阶段的安全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1)项目建设阶段的安全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方案,编制并监督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措施;- 项目安全专家组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和措施进行技术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并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培训。
冶金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冶金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冶金现场生产过程的安全,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订立本冶金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冶金现场合有人员,包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冶金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人员的健康。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冶金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五条建立健全冶金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各岗位人员必需依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六条冶金现场必需配备充分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七条每个冶金现场必需设立安全员,负责监督冶金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八条冶金现场必需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九条严禁在冶金现场吸烟、打火机、火种等易引发火灾的物品,禁止私拉乱接私电线。
第十条冶金现场的不安全区域必需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置防护设施,严禁未经许可进入。
第十一条冶金现场必需合理布置通风设施,确保工作场合的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全部作业人员必需定时参加安全培训,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进入冶金现场的人员必需严格依照规定的通行手续进行登记,并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冶金现场的设备必需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第十五条严禁私自更改设备参数、操作工艺,一切更改必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记录。
第十六条在冶金现场进行作业时,必需戴好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七条严禁在有明火或易燃物品四周进行电焊、切割等高温作业,必需取得相应许可和管理人员的引导。
第十八条在化学品储存区域必需设置警示标识,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化学品泄露引发事故。
冶金板块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冶金板块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冶金板块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十七冶集团冶金板块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项目辖区的工作、生活及临时设施的消防管控,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提升公司的外化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应范围适用于冶金板块项目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的大临构筑物和使用过程,包括项目部管辖的外协单位所有施工和生活区域的临时设施。
三、编制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12)《十七冶资产管理制度》(QG14-2012)《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检查考核标准》《十七冶施工(生产)现场临时设施建设实施细则》四、临时设施的资产管理4.1.临时设施是指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运行和员工生活的必要条件,在工程项目辖区建造的各种生产、生活简易设施。
4.2.根据《十七冶资产管理制度》(QG14-2012)规定,临时设施的资产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临时设施计划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2)临时设施由项目经理部组织采购并安装;(3)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临时设施台账进行实物管理;(4)临时设施的财务摊销,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5)项目结束,临时设施可以在公司内部调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施工现场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组织实施;2.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3.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 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5. 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5.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6.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7.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8.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9.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0.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八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1. 项目经理对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3. 施工现场各级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5.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案例分析;6. 紧急救援和逃生知识。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冶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冶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冶金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冶金施工的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三、施工单位应当明确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政策,维护职工安全生产权益。
四、各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五、施工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定,严禁擅自操作,造成事故后果的施工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六、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七、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习,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施工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课程,学习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九、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十、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十一、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十二、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十三、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要求整改,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十四、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六章安全事故处理十五、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救援,保障人员安全,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协助调查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十六、监理单位应当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十七、相关部门应当对安全事故进行处理,严惩违法行为,警示其他单位和人员遵守法规。
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及公司所属单位。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职责。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对特殊工种和关键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参加培训情况。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规程等方面。
第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事故调查报告,明确事故责任。
第十九条对事故责任人和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应急管理与救援第二十条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七章奖惩与考核第二十三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冶金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冶金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冶金企业所有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等。
第三条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冶金企业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施工安全教育培训;3. 审批施工安全措施;4.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5. 处理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6. 向企业领导报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2. 负责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3. 负责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4. 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5. 负责施工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施工安全措施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危险区域、施工区域、休息区域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噪声等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并确保施工人员正确佩戴。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五条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 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3. 安全操作规程;4. 应急救援知识;5. 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
冶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冶金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施工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冶金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冶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结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冶金施工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冶金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冶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冶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4.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5. 指导、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3.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初步调查和处理;4.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5. 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冶金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冶金施工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全体员工对本岗位冶金施工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冶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3.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 应急救援知识;5. 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应包括:1.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 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 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有效;4.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5.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现场管理)十七冶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现场管理)十七冶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十七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持续发展”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事故、事件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细则为《十七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补充性条款,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中所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对外协单位及其施工人员的管理。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三条为提升十七冶品牌效应,各公司、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营地建设、企业外化、生活设施、环境卫生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四条执行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等规定,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五条公司鼓励项目部创建中冶、市级、省级、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创建达标单位公司将对项目部、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分为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一)保证项目包括:企业外化、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二)一般项目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项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十七冶企业外化,执行《十七冶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的规定;(二)现场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三)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值班室;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配备门卫人员职守;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四)施工场地,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五)材料管理,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材料应码放整齐,标明名称、规格等;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六)现场办公与住宿,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在建工程内、伙房、库房不得兼做宿舍;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且不得超过16人;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良好;(七)现场防火,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设立安全生产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3.各部门、各班组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1)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各级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各部门、各班组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2)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相应责任。
5.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和标准。
(2)对特殊岗位、特殊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6.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理事故。
四、安全奖励与处罚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3.各部门、各班组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我公司将以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冶金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冶金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冶金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两个”突破,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井下通风管理,严格落实责任,提高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效率。
为及时排除生产作业中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好事前预防,减少或杜绝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准入制度1、严格履行带班长职责。
井下作业实行带班长签证准入制度,带班长是一岗双职,既管生产又管安全,是作业现场的安全第一直接负责人。
带班长在班前开班前会时,根据上班工作交接情况,在安排生产工作时,同时安排当班安全工作及注意事项。
2、认真落实签证准入制度。
带班长带领本班组人员入坑后,首先到作业面安排开启风机,进行co浓度测试。
在co浓度符合安全标准的条件下进入作业面,按照“准入签证单”上的所需检查项目进行认真安全检查。
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在现场监护作业人员进行排除。
待作业面安全隐患消除后,带班长要在签证单上签字,认真填写检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方准许作业人员开始作业。
如测试co浓度超标,带班长要责令作业人员到安全地带等候,并且要在作业面进口处设置“禁止入内”栏栅,绝不容许带人进入。
待通风、CO浓度达到符合标准值时,方可进入。
3、强化班中巡回安全检查。
带班长班中必须对所管辖作业面进行两次班中安全巡回检查,检查内容要依照签证单上的项目。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现场进行监护整改处理,并对安全员、测风工、值班主任、跟班经理及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在班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落实整改。
每次巡回安全检查后,要将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如实认真填写到签证单的检查记录上。
二、严格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1、严格执行领导下井跟班作业制度。
井下跟班作业领导,班中要对当班所有生产场所、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巡回检查,了解掌握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
做到“三个必到”:独头掘进作业面必到、最远的作业面必到、高难度的作业面必到,必须检查到位、监督到位。
冶金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冶金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冶金项目施工安全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项目施工安全意识,保护环境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冶金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三条冶金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施策,以便达到全面提高项目施工安全水平的目的。
第四条项目施工单位在实施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务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执行,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本安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补充或修改,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六条项目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施工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熟悉安全管理知识,能够熟练运用安全管理工具和方法,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项目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九条项目施工单位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第十条项目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奖惩机制,对符合安全管理制度的施工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施工人员进行惩处。
第十一条项目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项目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案,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要求,制定各项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项目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项目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救援设备,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项目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七冶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塔吊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塔吊作业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塔吊作业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塔吊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塔吊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塔吊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塔吊安全教育培训;(三)监督塔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实;(四)定期检查塔吊设备,确保其安全运行;(五)对违反塔吊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六条塔吊作业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审查塔吊作业方案,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二)对塔吊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其安全可靠;(三)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四)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第七条作业前,操作人员应检查以下事项:(一)塔吊基础是否牢固;(二)塔吊及其附属设备是否完好;(三)吊装区域是否有障碍物;(四)信号系统是否正常。
第四章作业过程第八条塔吊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二)作业现场设立指挥人员,负责指挥作业;(三)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保持良好沟通,确保信号传递准确;(四)严禁酒后操作、疲劳作业;(五)严禁超载吊装,严禁吊装危险物品。
第九条作业过程中,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设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二)安装防护栏杆,防止物体坠落;(三)使用安全带,确保操作人员安全;(四)定期检查安全装置,确保其有效。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条发生塔吊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以下措施:(一)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二)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三)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确保其生命安全;(四)调查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严肃查处施工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订本细则。
二、处罚标准第一条、安全管理违章行为处罚标准1、未按要求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教育的,处罚50-100元。
2、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经公司教育、督促后,仍未履行管理职责的,处罚100-200元。
3、大型机械设备未按要求验收合格后使用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100-200元。
4、出现工伤事故不及时上报公司或不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而导致事故扩大的,处罚500元;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处理不及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处罚1000-3000元;造成重伤且性质严重的,处罚10000-50000元。
5、在部、省、市级进行安全大检查中,安全达不到标准要求,被停工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罚100-500元;安全不合格,被停工整改的;处罚500-2000元。
6、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处罚100-200元。
7、未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演习应急救援预案的,处罚100-200元。
8、对监理或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内容拒不整改的,处罚200-500元。
9、各起重机械设备验收两次(含两次)以上仍未验收合格的(按设备台数计),处罚100-200元。
10、对作业人员未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的,处罚100-200元。
11、未按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者冒名顶替、无证上岗的(按人数计),处罚100元。
12、施工现场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双方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处罚100元。
13、未对施工现场危险品设置单独存放场所,且未进行有效管理的,处罚200元。
第二条、工程施工、生活用水、用电管理1、施工、生活用电要注意安全,施工现场、生活、室内用电等,电线的架设及施工用电等要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对所用的水、电(漏水、漏电)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整改,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七冶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十七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持续发展”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事故、事件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细则为<十七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补充性条款,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中所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对外协单位及其施工人员的管理。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三条为提升十七冶品牌效应,各公司、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营地建设、企业外化、生活设施、环境卫生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四条执行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 等规定,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第五条公司鼓励项目部创立中冶、市级、省级、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创立达标单位公司将对项目部、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分为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保证项目包括:企业外化、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
(二)一般项目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十七冶企业外化,执行<十七冶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现场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m的封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三)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值班室;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配备门卫人员职守;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四)施工场地,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
2
随意吸烟;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五)材料管理,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材料应码放整齐,标明名称、规格等;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
(六)现场办公与住宿,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在建工程内、伙房、库房不得兼做宿舍;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且不得超过16人;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良好;
(七)现场防火,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一般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综合治理,生活区内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施工
3
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
(二)公示标牌,大门口处应设置公示标牌,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标牌应规范、整齐、统一、体现十七冶文化;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语;应有安全宣传栏、安全警示标识、危险源告知牌;
(三)生活设施,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食堂的卫生环境应良好,且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应符合规范要求;厕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必须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现场茶水桶必须加盖加锁;
(四)社区服务,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应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