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教育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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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意见(试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意见(试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公布日期】2021.08.31•【文号】总工发〔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8.3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意见(试行)总工发〔202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推动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促进工会和社会组织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现就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强调,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是群团组织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的一项重要任务。

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工会是坚持党建带群建,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内在要求。

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对于维护社会组织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团结带领社会组织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对于加强工会对劳动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团结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人士,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600题《工会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2020.1.6

600题《工会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2020.1.6

事业单位工会系统招聘考试《工会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我国的劳动保护方针是()。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B、领导重视,奖惩分明C、安全第一,奖惩分明D、领导重视,预防为主标准答案:A2.女职工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领导下开展工作。

A、上级地方工会B、同级工会C、全国总工会D、地方产业工会标准答案:B3.工会会员()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A、代表大会B、全国代表大会C、全体代表D、全国大会标准答案:B4.从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地方各级总工会来说,主要应建立和完善(),作为宏观维护的主要途径和手段。

A、立法机制B、立法参与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C、协调机制D、立法和协调制度标准答案:B5.国家保护工会的()不受侵犯。

A、利益B、合法权益C、组织D、制度标准答案:B6.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后须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登记.劳动行政部门自接到企业上报的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日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A、30B、60C、90D、15标准答案:B7.企业工会对本单位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教育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学时。

A、36B、40C、48D、60标准答案:C8.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C、《中国工会章程》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标准答案:C9.《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的通过和实施,对于更好发挥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A、人生安全B、个人利益C、合法权益D、基本权利标准答案:C10.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区域性集体合同,其“区域”是指()。

A、市级以下区域内B、县级以下区域内C、省级以下区域内D、乡镇区域内标准答案:B11.工会的权利不是行政权、不是司法权,而是民主意义上、社会意义上法定的()和监督权。

与工会工作有关的主要法律文件资料清单

与工会工作有关的主要法律文件资料清单

与工会工作有关的主要法律文件资料清单与工会工作有关的综合性法律文件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6.《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7.《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8.《中国工会章程》9.《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10.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11.《全国总工会关于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好企业若干问题的意见》12.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体改委《关于国务院确定的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13.全国总工会、中组部、国家经贸委、外贸经合部、劳动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14.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15.民航局党委《关于在转换经营机制中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体制的意见》16.民航总局党委《关于在深化民航改革中进一步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和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17.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8.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党委《贯彻民航总局党委<关于在深化民航改革中进一步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和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19.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有关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的重要法规文件资料:1.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2.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4.全国总工会《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5.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依靠职工办企业的规定》6.《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7.《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8.《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9.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有关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文件资料:1.《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工会工作总体思路把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提高到新水平的意见》3.《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4.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5.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6.《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群众生产技术工作及劳动保护的重要法规文件资料:1.国务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2.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实施细则》3.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劳动部《关于劳动竞赛资金列支渠道的通知》4.全国总工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条例》5.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条例》6.全国总工会《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条例》7.《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劳动模范管理暂行办法》16.1.5 有关集体合同、员工福利及生活保障的重要法规文件资料: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劳动部《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3.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4.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6.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8.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9.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0.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关于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意见》11.全国总工会《工会参加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试行办法》12.劳动部、国家经贸委《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办法》13.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有关女员工工作及女员工特殊保护的重要法律文件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3.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重新转发中办17号函、中办25号函的通知》4.全国总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5.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6.民航总局《民航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有关工会法律工作的重要法律文件资料: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集中户可否冻结划拨问题的批复》2.《广东省基层工会委员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审查确认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4.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5.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有关工会经费、财务工作及工会办企业的重要法律文件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工会财务工作的决定》3.全国总工会、国家财政部《关于新<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4.全国总工会财务部《转发国家统计局〈劳动统计指标解释〉中有关“职工”和“职工工资总额及构成”的规定的通知》5.全国总工会、国家工商局、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工会兴办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6.全国总工会、国家工商局《〈关于工会兴办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补充通知》7.全国总工会《关于全国工会企业执行国家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8.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减轻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税费负担意见的通知》9.全国总工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工会资产界定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0.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关于各级工会进一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11.全国总工会资产管理局《关于重申工会资产界定问题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11.06.16•【文号】总工发[2011]48号•【施行日期】2011.06.1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总工发[201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在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中,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的作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顺利平稳进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对厂办大集体改革的认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环节。

厂办大集体改革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厂办大集体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各级工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厂办大集体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了解掌握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有关政策,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平稳有序推进,做到政策落实到位、民主程序到位、职工权益保障到位,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厂办大集体改革顺利进行,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改革中得到有效维护。

二、加强源头参与,切实落实职工民主权利各级工会特别是改革任务较重的城市工会和企业工会在厂办大集体改革过程中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参与改革方案的制定。

要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严格规范企业改革的民主程序,坚持制定改革方案要充分吸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并在事前向职工公示;坚持企业的改革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

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

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发文单位:黄鹂小学支部室点击数:700 发文时间:2003-12-25 文章录入:桂凯鹏]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现就工会改革和建设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和任务,积极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1)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号召全党全国人民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的突破,政治体制改革要继续深入,精神文明建设要切实加强,各方面相互配合,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工会在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肩负着重大责任,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认真履行维护这一基本职责和各项社会职能,加大调节社会矛盾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团结和动员全国各族职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建功立业,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3)改革开放以来,工会的改革和建设不断加强,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和重要。

特别是全国总工会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以来,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工会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等,还不完全适应新的要求,必须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继续推进工会改革,全面加强工会建设,使工会以新的面貌、新的姿态迈向二十一世纪。

二、工会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4)工会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从实行经济体制、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和贯彻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要求出发,逐步改革工会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及有关制度,切实履行基本职责和各项社会职能,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10.07.26•【文号】总工发[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07.2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总工发[2010]39号2010年7月2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最近关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工会维权力度,特别是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分析企业工会工作实际,一致认为,企业工会是我国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企业工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挑战。

各级工会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统一思想,增强信心,真抓实干,努力把企业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为此,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推动规范企业工会组织建设1、加大工会组建工作力度,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

以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中小企业为重点领域,继续加大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力度。

深入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规范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

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决依法纠正企业在改革改制中撤并工会组织、把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到党群工作部或其他工作部门的错误做法。

2、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主要对象,最大限度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组织。

切实提高已建会企业职工入会率,不得以务工时间、用工方式等附加条件限制职工入会。

认真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加强检查督促,务求工作落实。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育工会建设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育工会建设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育工会建设的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总工发[2010]46号(2010年8月26日)长期以来,县(市)(以下简称县级)教育工会在当地教育系统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直接领导以及行政的支持下,努力反映农村教职工的利益诉求,大力开展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等活动,切实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新形势下,需要进一步加强县教育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县级教育工会作用。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县级教育工会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县级教育工会是我国教育系统工会组织中十分重要的一级组织,直接面对基层,处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第一线,是教育系统工会组织体制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

全国80%以上的教育系统职工工作在全国县以下的广大农村地区,工作对象分布面广、组织链条长的特点,决定了县级教育工会承担着服务职工、指导基层工会组织的繁重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于今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把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内容。

实现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需要进一步发挥县级教育工会引导、组织、服务教职工和维护农村教师合法权益的作用。

由于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农村教师的权益保障、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易引起教职工的思想波动,也需要县级教育工会在协助当地党政部门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多年来,各级工会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教育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总工发[1999]17号)精神,切实加强县级教育工会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县级教育工会的作用。

2018年教育局局长在教育工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教育局局长在教育工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教育局局长在教育工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教育局局长在教育工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教育工会18年度工作会议。

刚才,张书记宣读了教育局党委《关于教育基层工会主席的任职批复》,立智主席总结了过去三年的教育工会工作,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在此,我代表教育局党委,向各位主席的任职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三年来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各级工会干部和全体会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今天的会议得到了市总工会领导的高度重视,总工会副主席张晨光同志亲临会议,让我们再次掌声表示感谢!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教育工会工作讲两点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增强工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一是充分认识加强教育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过去的三年,各基层工会在局党委、教育工会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工会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带领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完成教育强市目标任务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各级工会组织紧密联系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建功立业竞赛活动、送温暖活动、文体活动,丰富了教职工生活,凝聚了人心,促进了发展。

师德教育、校务公开、教代会建设、民主管理等工作富有特色,受到了上级组织的表彰,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拥护,成绩是应当充分肯定的,教育局党委对过去三年教育工会工作是满意的。

未来三年,我市教育工作:要以建设教育强市为目标、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线、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保障,全力实施《教育强市资源建设行动计划》、《教育强市内涵建设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内涵建设的“六A三牌战略”,办平安、特色、优质的,让人民满意的XX教育。

对照今后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既面临加快发展的大好机遇,又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根,是教育强市的命。

教育事业是快发展还是慢发展,都取决于教师队伍。

教育系统各级工会是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与广大教职工有着最广泛、最密切的联系,在教育事业发展中担当着极其重要的责任,因此,要进一步增强搞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把广大教职工的思想统一到教育强市的目标上来,把行动统一到狠抓落实上来,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把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为实现教育强市的宏伟蓝图做出新的贡献。

《工会法》(讲稿)

《工会法》(讲稿)

学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安徽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王健一、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观念转变的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也就是所谓的“经济发展新常态”)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的举世瞩目伟大成就,但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新矛盾、新问题。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2013年中国内地人均GDP达到6747美元,在世界排名第82位;安徽省人均GDP达到5116美元,与世界排名第95位的牙买加相当。

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规律来看,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是一个分水岭,它表明这一经济体整体上进入了国际公认的“中等收入”发展阶段;如果能够完成产业转型升级,则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人均GDP突飞猛进式发展。

与此同时,2011年我国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相当于每天1美元(1美元约合6.34元人民币)。

专家估计,按照此标准,我国有4000多万人将享受国家的扶贫优惠政策。

如按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确定的每人每天2美元的贫困线标准,全国贫困人口将达到1.4亿人左右。

从劳动关系领域来看,随着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用工形式的快速发展和职工队伍构成的明显变化,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和复杂化,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利益诉求越来越从争取基本权益向合理分享企业发展成果转变;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

据统计,2013年全省各级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822件,同比增长17.88%;2014年立案受理案件17330件,同比增长24.84 %。

劳动争议的焦点比较突出,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险、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三类问题。

2014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789件,同比增长了37%,2015年一季度立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5295件,同比增长了83%。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重要文件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重要文件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重要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5.12.14•【文号】总工发[2005]44号•【施行日期】2005.12.14•【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机关工作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重要文件的通知(总工发[2005]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王兆国同志代表党中央在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张俊九同志在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孙春兰同志在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请将本文件送同级党委(党组)负责同志阅。

中华全国总工会2005年12月14日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团结动员全国亿万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在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上的讲话(2005年12月11日)王兆国同志们:全总召开这次执委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今年工作,部署明年任务,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更好地团结动员全国亿万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工会工作。

今年以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书记处多次听取全总党组的工作汇报,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

最近,中央书记处又专门听取了全总党组的工作汇报,对今年工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做好明年工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认真领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

一年来,各级工会组织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认真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引导广大职工为改革发展建功立业,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着力解决职工生产生活困难,努力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大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搞好工会内党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复习题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复习题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1945 年毛泽东在中共七大预备会议上称(A)为“五四运动时期的总司令”。

A、陈独秀B、李大钊C、胡适D、钱玄同2、( A)是比较系统地、正确地传播马克思主义,热情歌颂和宣传俄国十月革命伟大意义的第一人。

A、李大钊B、陈独秀C、毛泽东D、蔡和森3、标志着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开端的事件是(D)。

A、新文化运动B、五四运动C、马克思主义的传播D、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4、1915 年 9 月,( B)的创办,标志着新文化运动的兴起。

A、《湘江评论》B、《青年杂志》C、《每周评论》D、《民报》5、( D)是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

A、陈独秀B、毛泽东C、马林D、李大钊6、建党史上第一个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团体是指(C)。

A、新民学会B、马克思主义研究会C、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会D、觉悟社7、1919 年 5 月,李大钊发表了(C),比较系统、完整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的学说。

A、《法俄革命之比较观》B、《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C、《我的马克思主义观》D、《庶民的胜利》8、1921 年 1 月到 1923 年 2 月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的起点是(B)。

A、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B、香港海员大罢工C、开滦煤矿工人罢工D、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9、1920 年 5 月,陈独秀以《新青年》为中心,在上海成立了(B),进一步传播马克思主义。

A、新民学会B、马克思主义研究会C、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会D、觉悟社10、1921 年 8 月,党在上海成立了“公开做职工运动的总机关” ——( C)。

A、上海发起组B、中华全国总工会C、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D、全国总工会11、1921 年 4 月,《共产党》月刊发表了题为(B)的文章。

这是党的历史上最早的关于农民运动的文献。

A、《农民运动决议案》B、《告中国的农民》C、《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D、《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12、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是党的(B)提出来的。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18.09.04•【文号】总工发〔2018〕26号•【施行日期】2018.09.04•【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的通知总工发〔2018〕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筹备组,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一百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2018年9月4日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工会作用,促进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事业单位工会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中依法建立的工会组织。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进事业单位工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维权服务,积极创新实践,强化责任担当,团结动员事业单位职工群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

对不在事业单位所在地的直属单位工会,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五条事业单位工会工作应遵循把握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职工为本,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职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依法依规,做到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坚持改革创新,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努力增强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全国总工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加强地方工会参与职工教育管理的通知

全国总工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加强地方工会参与职工教育管理的通知

全国总工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加强地方工会参与职工教育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1.12.26•【文号】工总宣字[1991]20号•【施行日期】1991.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全国总工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加强地方工会参与职工教育管理的通知(1991年11月26日工总宣字(199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总工会、教委、高教(教育)厅(局)、成人教育局、劳动厅(局)、人事厅(局),各全国产业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工会:中共中央、国务院1981年《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中发(1981)8号〕中明确规定:“各级工会都要积极参与职工教育的管理工作,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学习权利。

”国务院1987年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国发(1987)59号〕的通知中再次强调:“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职工教育的有关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和相应的待遇,办好工会系统的职工学校”。

十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密切配合,使职工教育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

特别是许多地方工会积极参与职工教育管理,协同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使“政府统一领导,工会积极参与,各方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职工教育领导体制得以落实。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地方工会切实履行参与职工教育管理的各项职责,特作如下通知:一、工会参与职工教育管理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赋予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是工会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责,也是在职工教育领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思想的具体措施。

各级教育、劳动、人事等政府部门要重视和发挥工会的作用,尊重工会民主参与的权利,主动为地方工会履行参与职能疏通渠道,建立和完善制度,创造必要条件:1.各级职工教育的协调、指导机构要吸收同级地方工会参加;2.地方工会为发展职工教育所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以足够重视和明确答复;3.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与同级工会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讨论、研究职工教育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有关职工教育的政策、法规、条例等文件要在充分听取工会意见后再作出决定,需要与工会联合下发的文件,可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与地方工会联合下发;4.政府有关部门应与同级工会相互发送职工教育的文件、简报、通讯、信息及其它有关资料,经常与工会沟通职工教育情况。

教育工会2024年工作要点

教育工会2024年工作要点

教育工会在2024年的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育工会要提高教师待遇,倡导合理的工
资体系和薪酬制度,确保教师的收入能够与其职责和贡献相匹配。

此外,
教育工会还要加大对教师培训和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
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创新水平。

其次,关注教育质量提升。

教育工会要积极参与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估
工作,推动学校和教师的教育质量提升。

同时,教育工会还要推动教育教学,提倡多元化的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三,维护教师权益。

教育工会要加强与政府和学校的协商与沟通,
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在教师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教育工会要及时出
面解决问题,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此外,教育工会还要加大对教师工作
负担的关注,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减轻教师的工作压力。

第四,推动教育公平。

教育工会要关注教育公平问题,积极提出建议
和倡议,推动政府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减
小城乡教育差距,缩小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教育工会还要关注特殊群体的
教育问题,推动特殊教育的发展,关注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工作。

总之,2024年教育工会的工作要点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关注教育
质量提升、维护教师权益、推动教育公平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通过这
些工作,教育工会将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工会领导关系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5]38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工会领导关系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5]38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工会领导关系问题的通知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5.10.12施行日期2005.10.12文号总工发[2005]38号主题类别工会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工会领导关系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5]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为了加强对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工会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这些企业工会的作用,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工会领导关系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地方国资委不建立领导企业工会的工会组织。

由于地方国资委是政府特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对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出资人权益,因此在地方国资委建立领导所属企业工会的工会组织,与国资委的职责不符。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

国资委监管的企业分属于不同的产业,如果在地方国资委建立领导企业工会的工会组织,势必造成现行工会组织领导体制的混乱,不利于地方总工会对企业工会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也不利于地方总工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二、地方国资委应当建立机关工会,该机关工会由同级省、市直属机关工会领导。

三、要认真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决定》,做好国资委监管企业工会的工作。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关于“各级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设置,由同级地方总工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规定,按照上述意见就理顺本地国资委监管企业工会领导关系的问题,积极与本地国资委协调,主动做好有关工作。

教育局工会调研报告范文

教育局工会调研报告范文

教育局工会调研报告范文一、县级教育工会建设基本情况我市县级教育工会组织状况:八个县区(含X州经济开发区)共有基层工会229个;教职工40766人(含幼儿园教职工2601人);参加工会教职工39781人,入会率97.58%;专职工会干部158人;兼职工会干部519人。

我市县级教育工会机构设置状况:全市共有8个县级教育工会,均设在教育行政部门,均为独立设置,均属于县级总工会派出机构。

我市县级教育工会干部配备状况:共配备教育工会主席8人,其中专职党政副职级主席4人,兼职党政副职级主席1人,其他职级主席3人;县级教育工会干部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

我市县级教育工会经费状况:在8个县级教育工会中,只有1个县总工会能回拨少量经费,其余7个县总工会都没有回拨经费,完全依靠行政支持。

我市教育工会工作状况:全市8个县区均设立教育工会,且能够支持正常开展工作。

(详见附表)二、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教育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来加强县级教育工会建设的情况我市在贯彻意见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充分认识加强教育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教育工会具有以知识分子为主体,会员人数多,分布地域广,遍及全国城乡等特点。

教育工会要依法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主动积极争取总工会对教育工会的领导和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教育工会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

2、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教育工会要依照《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特别是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审议权和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在搞好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3、切实加强教育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会工作水平。

依法建立、健全教育工会组织体系。

切实把县教育工会的建立、健全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坚决制止和纠正随意撤并地(市)、县(市)和基层教育工会组织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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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教育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
加强教育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
(1999年9月15日)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对二十一世纪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跨世纪宏伟目标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坚定决心。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是全党、全社会以及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任务。

为了在工会系统贯彻落实好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会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教育工会工作摆上各级工会的重要工作日程
1、充分认识加强教育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即将到来的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

教育在不断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

各级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我国教育界的重要社会团体和各级总工会所属的重要的产业工会。

在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更加需要教育工会突出代表和维护广大教职工为实现教育事业的振兴而奋斗。

各地工会要全面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重视和支持教育,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教育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加强教育工会工作领导的自觉性。

2、加强领导,切实把教育工会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我国教育工会具有以知识分子为主体,会员人数多,分布地域广,遍及全国城乡等特点。

各地工会要高度重视教育工会工作,加强对教育工会的领导,定期听取教育工会的工作汇报,支持教育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要知道和帮助教育工会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教育工会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

二、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3、进一步推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

各地工会要支持教育工会依照《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特别是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审议权和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继续推进高校二级教代会和乡镇教代会的规范化建设。

同时,在搞好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4、指导和帮助各级教育工会在全面履行好工会各项社会职能的同时,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依法维护广大教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教育改革的深化必将带来学校劳动关系的变化和利益格局的调整。

素质教育的实施是教育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将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各地工会要帮助教育工会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主动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加大源头参与的力度。

深入基层和教职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为改善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献计献策,促进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教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旗帜鲜明地同各种侵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作斗争。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的方法和途径,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转岗、分流人员的培训和安置工作,深入开展“送温暖工程”、农村教师家属扶贫和各种互助互济活动,为教职工群众办好事、实事,把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

5、指导和帮助各级教育工会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而开展的各项工作。

要支持各级教育工会根据教育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

坚持以青年教师为重点,师德建设为核心,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深入、持久地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树师表形象、创文明校风、为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作贡献”活动和各种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自我教育轰动,并努力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取得实效。

三、切实加强教育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会工作水平
6、依法建立、健全教育工会组织体系。

切实把省、地(市)、县(市)教育工会的建立、健全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坚决制止和纠正随意撤并地(市)、县(市)和基层教育工会组织的现象。

各地总工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商与沟通,帮助教育工会搞好机构设置,落实人员编制,选配好领导班子。

积极协助各级党组织搞好教育工会干部的管理工作,凡是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教育工会领导人,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

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教育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教育工会的同意。

各地工会要在抓好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在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中组建工会组织的步伐。

7、对教育工会的活动经费给予扶持。

各级教育工会都要认真抓好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积极协助地方总工会做好所管辖范围内的经费收缴和上解工作,使教育系统的工会经费逐年有所增长。

各地工会要继续认真落实全总工厅财字[1987]4号、8号文件的规定,在县教育工会上解的经费中,按2%总额的8%至10%回拨补助给县级教育工会。

各省级总工会对省、市(地)级教育工会的活动经费也应采取措施,给予合理解决。

自管经费的教育工会要加强经费审查,做到使用合理,增收节支。

8、各地工会要为教育工会的源头参与创造良好的条件。

进一步疏通教育工会源头参与的渠道,帮助教育工会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密切的协商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工作的相互支持。

9、大力加强教育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教育工会干部素质。

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武装教育工会干部的头脑,加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教育,加强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及其优良传统的教育,加强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教育,加强工会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教育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

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使教育工会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局总发挥更大的作用。

10、各级教育工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争取行政的支持,建立健全各级教育工会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和向行政通报工作的制度,始终围绕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大局,结合教育战线的特点和实际,贯彻落实工会工作指导方针,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始终坚持为教职工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宗旨,加强自身的改革,努力实现教育工会的群众化和民主化。

要在发扬传统和特色的同时,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全面开创教育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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