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装饰工程
建筑装饰工程操作规程
建筑装饰工程操作规程
《建筑装饰工程操作规程》
建筑装饰工程操作规程是指在建筑装饰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而对施工人员进行的操作规范。
它是建筑装饰施工的基本准则和指导,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各项操作细节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率。
首先,建筑装饰工程操作规程主要涵盖了装饰施工的各个步骤和环节。
其中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如材料的准备和检查、施工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
其次,规程还包括了施工中各项工序的操作规范,如石膏板吊顶的施工、墙面涂料的刷涂、瓷砖铺贴等。
而完工后的验收和整理工作也是规程的一部分。
其次,建筑装饰工程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对建筑装饰施工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够帮助施工单位建立起标准、规范的施工管理制度,提高施工过程中的组织性、协调性和执行力。
规程的执行能够有效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因施工不规范而导致的质量事故,保证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最后,建筑装饰工程操作规程的执行还需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的共同配合。
施工单位需保证施工人员熟悉规程且严格执行,监理单位需要对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而业主单位也需要认可并支持规程的制定和执行。
总之,建筑装饰工程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建筑装饰施工
至关重要,它能够有效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工程进度,为建筑装饰施工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求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GJ32J-2006系列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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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39-2006
第十三分册 水暖卫生设备工程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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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40-2006
第十四分册 电气工程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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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41-2006
第十五分册 通风空调工程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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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42-2006
DGJ32/J50-2006
第二十四分册 大型施工机械(大型机械设备)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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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51-2006
第二十五分册 拆除工程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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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52-2006
第二十六分册 外墙外保温工程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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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TJ53-2006
C类(高钙)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第二十分册 设备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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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DGJ32/J47-2006
第二十一分册 建筑幕墙工程(玻璃幕墙工程)
2006-06-06
63
DG工程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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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49-2006
第二十三分册 洁净系统工程
2006-06-06
65
第十六分册 工业管道工程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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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43-2006
第十七分册 焊接工程
2006-06-06
59
DGJ32/J44-2006
第十八分册 窑炉砌筑工程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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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45-2006
第十九分册 绝热工程(保温防腐工程)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DGJ32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GJ32/J29-20061、ALC(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采用ALC专用黏合剂砌筑。
2、ALC砌块专用粘合剂,应由专业生产厂商提供,并提供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施工方按说明书使用要求与规定进行砌筑。
其垂直和水平灰缝厚度应控制在3mm左右。
3、第一层砌块在结构件(楼板和柱)上,应用厚度10-20mm的1:3砂浆作找平层,厚度超过20mm用不低于C15的细石混凝土作找平层。
4、加气混凝土砌块开始砌筑时,其产品的龄期应超过28天。
5、进场砌块按品种。
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0米,并应防止雨淋。
6、砌筑前应提前2天浇水润湿,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7、墙底部,砌筑高度不宜小于200mm烧结普通砖、多孔砖或C20以上砼坎台。
8、砌块上下皮应错缝搭砌,搭砌长度宜为砌块长度的1/2,也不应小于150mm,当搭砌长度小于150mm时,应在水平灰缝中设置2Φ6拉结筋或Φ4钢筋网片。
9、外墙转角处及纵横墙交接处。
应将砌块分皮咬槎、交槎搭砌,砌至门、窗洞口边非整块时,应用同品种砌块加工切割,不得用其他砌块或砖镶砌。
10、砌体水平灰缝厚度一般为15mm;垂直灰缝厚度为20mm,大于30mm的垂直缝应用C20级细石混凝土灌实。
(ALC砌块粘结剂其垂直、水平缝一般控制在3mm 左右。
)11、砌体与结构件联接部位应预埋(或后植)拉结筋,当拉结筋间距设计无要求时,沿高度500-1000mm预埋或后置2Φ6拉结筋,拉结筋的末端应做40mm 长90度弯勾,拉结筋不得随意弯曲,应埋置在水平灰缝的砂浆中。
12、当框架填充墙砌至最后皮(即梁底)时,用砌块斜砌塞紧。
房屋顶层的内隔墙应离该处屋面板底15mm,缝内采用1:3石灰砂浆或弹性腻子嵌紧。
13、加气砼砌块的切锯、钻孔、打眼、镂槽等应用专用设备、工具进行加工,不得用斧、凿随意砍凿。
14、砌墙时,砌体不得留脚手眼(洞),宜采用双排脚手架。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设备安装)(pdf)
应交替使用,以防止丝锥扭断。
1.2.4. 板牙
1.2.4.1. 圆杆直径的确定可通过式(2.2.4)计算或查表 2.2.4 来确定。
D≈d-0.13t
(2.2.4)
式中 D——圆杆直径(mm)
d——螺丝外径(mm)
t——螺距(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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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纹直径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7 M30 M36 M42 M48 M52 M60 M64 M68
15.4
2.5
17.7
17.85
2.5
19.7
19.85
3/4
18.3
18.5
2.5
21.7
21.85
7/8
21.4
21.6
3
23.65
23.8
1
24.5
24.8
3
26.65
26.8
1¼
30.7
31
3.5
29.6
29.8
1½
4
35.6
35.8
37
37.3
4.5
41.55 41.75
5
47.5
47.7
1.2.3.2. 攻丝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2.3.2.1. 把头锥装在铰手上并插入孔内,应使丝锥与工作表面垂直,右手握
住铰杆中间,加适当的压力,并顺时针转动(左旋螺丝逆时针转
动)。
1.2.3.2.2. 在切削部分吃入工件 1-2 圈时,检查丝锥与工作表面的垂直度,然
后两手平稳地继续旋转铰手,这时不需要加压力。
1.2.2.2. 麻花钻的刃磨方法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2.2.2.1. 一手握住钻身靠在砂轮的搁架上作支点,另一手握住钻柄,使钻身 水平,钻头中心线和砂轮面成φ角,然后将刃口平行地接触砂轮面 (不低于砂轮中心),逐步加力。 1.2.2.2.2. 在刃磨过程中将钻头沿钻头轴线顺时针旋转 350-450,钻柄向下摆动 约等于后角。 1.2.2.2.3. 刃磨后目测检查:将钻头竖起,立在眼前,两眼准视,将钻头绕轴 心线反复旋转 1800 观看两刃口高度应一致。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装饰分部)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装饰分部)DGJ32/J35-2006(讲义)二00七年十月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第九分册(装饰工程) DGJ32/J35—2006DGJ32/J35-20061 总则1.0.4装饰工程施工遵循“按图施工”的原则,应在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各种设备管线安装试压合格并通过隐蔽验收和基层质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
1.0.6建筑装饰的改、扩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凡涉及主体结构增加荷载或在承重结构上开洞、埋件和改变使用功能等,均应取得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同资质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图纸或书面通知。
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别是住宅装饰工程中,不得随意拆除承重墙、梁、柱等主体结构构件,不得损坏原有地坪防水层,不得任意移动水、电、煤气等管线,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
GB50210-2001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作为施工企业接受指令(单选)①原设计单位;②设计单位派驻现场的代表;③总包单位;④监理或业主。
DGJ32/J35-20063 抹灰工程3.1.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采用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mm。
(单选)3.6.1强制性条文1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本条与GB50210-2001 4.1.12 一致DGJ32/J35-20064 吊顶工程4.1.6 在房屋的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处,吊顶须断开。
吊杆、龙骨、面板应两边分别设置安装, 变形缝处饰面另作处理。
4.1.7 木吊杆、木龙骨、木罩面板应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预埋件、型钢应进行防锈、防腐处理。
求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GJ32J-2006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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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43-2006
第十七分册 焊接工程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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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44-2006
第十八分册 窑炉砌筑工程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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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45-2006
第十九分册 绝热工程(保温防腐工程)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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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46-2006
200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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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54-2006
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技术规程
2006-08-16
70
DGJ32/TJ55-2006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
2006-08-16
第二十分册 设备安装工程
2006-06-06
62
DGJ32/J47-2006
第二十一分册 建筑幕墙工程(玻璃幕墙工程)
2006-06-06
63
DGJ32/J48-2006
第二十二分册 建筑智能化工程
2006-06-06
64
DGJ32/J49-2006
第二十三分册 洁净系统工程
2006-06-06
65
第十二分册 结构安装工程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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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39-2006
第十三分册 水暖卫生设备工程
2006-06-06
55
DGJ32/J40-2006
第十四分册 电气工程
2006-06-06
56
DGJ32/J41-2006
第十五分册 通风空调工程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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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42-2006
2013.10月份 江苏省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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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
DGJ32∕TJ131—2011
45.00
77
城市轨道交通能源管理系统技术规程
DGJ32∕TJ132—2011
25.00
78
装配整体式自保温混凝土建筑技术规程
DGJ32∕TJ133—2011
30.00
79
常开防火门控制装置应用技术规程
DGJ32∕TJ134—2012
96
劲性复合桩技术规程
DGJ32/TJ151-2013
18.00
97
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
DGJ32/TC06-2011
28.00
98
江苏省城建档案馆业务工作规程
DGJ32/C 05—2008
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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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DGJ32/D 01—2003
28.00
100
SGF粉刷石膏及无机砂浆内保温应用技术规程
DGJ32/TJ126-2011
22.00
72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GJ32/TJ127-2011
40.00
73
装饰装修木制品应用技术标准
DGJ32/J128-2011
40.00
74
轻型木结构建筑技术规程
DGJ32/TJ129-2011
50.00
75
地源热泵系统检测技术规程
DGJ32∕TJ130—2011
12.00
80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
DGJ32/TJ 135—2012
35.00
81
既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程
DGJ32/TJ136-2012
17.00
(现行最新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现行最新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DGJ32 J51-2006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拆除工程)(DGJ 32/J51-2006)1 总则1.0.1 为确保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施工活动中的安全、健康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卫生,在拆除过程中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及房屋辅助设施的拆除施工与管理。
在本省注册到省外地区施工的单位,除应执行本规程要求外,尚应执行施工所在地区的有关规程与规定。
1.0.3 本规程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程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施工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 拆除工程必须由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拆除工程越级承包或转包。
1.0.5 本规程的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4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6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7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0 《江苏省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2 术语2.0.1 人工拆除manual demolition人工采用非动力性工具进行的作业。
2.0.2 机械拆除mechanical demolition以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相配合的施工方法。
2.0.3 爆破拆除explosive demolition,demolition blasting采用控制有害效应的措施,按设计要求用爆破方法拆除建(构)筑物的作业。
2.0.4 静力破碎dilative breaking使用静力破碎剂的水化反应体积膨胀对约束体的静压产生的破坏做功。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第一分册土石方与爆破工程 DGJ32/J27—2006 第二分册地基与基础工程 DGJ32/J28—2006 第三分册砌体工程DGJ32/J29—2006 第四分册混凝土结构工程 DGJ32/J30—2006 第五分册钢结构工程 DGJ32/J31—2006 第六分册钢网架工程 DGJ32/J32—2006 第七分册地面工程 DGJ32/J33—2006 第八分册门窗工程 DGJ32/J34—2006 第九分册装饰工程 DGJ32/J35—2006 第十分册防水工程 DGJ32/J36—2006 第十一分册脚手架工程 DGJ32/J37—2006 第十二分册结构安装工程 DGJ32/J38—2006 第十三分册水暖卫生设备工程 DGJ32/J39—2006 第十四分册电气工程 DGJ32/J40—2006 第十五分册通风空调工程 DGJ32/J41—2006 第十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 DGJ32/J42—2006 第十七分册焊接工程DGJ32/J43—2006 第十八分册窑炉砌筑工程 DGJ32/J44—2006 第十九分册绝热防腐工程 DGJ32/J45—2006 第二十分册设备安装工程 DGJ32/J46—2006 第二十一分册建筑幕墙工程 DGJ32/J47—2006 第二十二分册建筑智能化工程 DGJ32/J48—2006 第二十三分册洁净系统工程 DGJ32/J49—2006 第二十四分册大型施工机械 DGJ32/J50—2006 第二十五分册拆除工程 DGJ32/J51—2006 第二十六分册外墙外保温工程 DGJ32/J52—2006。
求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GJ32J-2006系列
精心整理序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号41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共26分册42 DGJ32/J27-2006 第一分册土石方与爆破工程2006-06-0643 DGJ32/J28-2006 第二分册地基与基础工程2006-06-0644 DGJ32/J29-2006 第三分册砌体工程(砌体结构工程) 2006-06-0645 DGJ32/J30-2006 第四分册混凝土结构工程2006-06-0646 DGJ32/J31-2006 第五分册钢结构工程2006-06-0647 DGJ32/J32-2006 第六分册钢网架工程2006-06-0648 DGJ32/J33-2006 第七分册地面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 2006-06-0649 DGJ32/J34-2006 第八分册门窗工程2006-06-0650 DGJ32/J35-2006 第九分册装饰工程2006-06-0651 DGJ32/J36-2006 第十分册防水工程2006-06-0652 DGJ32/J37-2006 第十一分册脚手架工程2006-06-0653 DGJ32/J38-2006 第十二分册结构安装工程2006-06-0654 DGJ32/J39-2006 第十三分册水暖卫生设备工程2006-06-0655 DGJ32/J40-2006 第十四分册电气工程2006-06-0656 DGJ32/J41-2006 第十五分册通风空调工程2006-06-0657 DGJ32/J42-2006 第十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2006-06-0658 DGJ32/J43-2006 第十七分册焊接工程2006-06-0659 DGJ32/J44-2006 第十八分册窑炉砌筑工程2006-06-0660 DGJ32/J45-2006 第十九分册绝热工程(保温防腐工程) 2006-06-0661 DGJ32/J46-2006 第二十分册设备安装工程2006-06-0662 DGJ32/J47-2006 第二十一分册建筑幕墙工程(玻璃幕墙工程) 2006-06-0663 DGJ32/J48-2006 第二十二分册建筑智能化工程2006-06-0664 DGJ32/J49-2006 第二十三分册洁净系统工程2006-06-0665 DGJ32/J50-2006 第二十四分册大型施工机械(大型机械设备) 2006-06-0666 DGJ32/J51-2006 第二十五分册拆除工程2006-06-0667 DGJ32/J52-2006 第二十六分册外墙外保温工程2006-06-0668 DGJ32/TJ53-2006 C类(高钙)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2006-07-3169 DGJ32/J54-2006 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技术规程2006-08-1670 DGJ32/TJ55-2006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2006-08-16精心整理。
江苏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结构安装分册(修编)1、总则1.1 本分册适用于江苏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安装工程。
其他行业及特殊结构安装工程应按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1.2 本分册参照省内建筑结构安装工程较先进水平和常用的施工方法进行编制,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项目。
1.3 本分册编制依据主要为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4 结构安装工程的施工除须遵守本分册的规定外,尚须遵守本规程《焊接工程》等分册的有关规定。
1.5 采用土法吊装的结构安装工程应执行本分册的施工程序、施工技术和施工质量等章节。
1.6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结构安装工程的施工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
1.7 从事结构安装施工的人员,应具有本工种的基本知识和一定的操作技能,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并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方面的有关规定。
1.8 结构安装工程施工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危险性高的应进行专家论证审查,按现行规范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
1.9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10 结构安装工程风险较大,投入的施工机械及工索具必须认真选配,经有权部门鉴定后方可进场施工。
2、术语2.1 结构安装:是用各种起重机械将预制的结构构件安装到设计位置的施工过程。
2.2 构件:结构的组成单元。
2.3 承重构件:承受施加在结构上主要荷载的构件。
2.4支撑:是平面结构中在平面外的支撑构件。
2.5基础: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6 梁:以支座支承跨越一定空间的一种直线或曲线形构件。
它主要承受各种作用产生的弯矩和剪力,有时也承受扭矩。
江苏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修订稿
江苏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第一分册土石方与爆破工程 DGJ32/J27—2006第二分册地基与基础工程 DGJ32/J28—2006 第三分册砌体工程DGJ32/J29—2006第四分册混凝土结构工程 DGJ32/J30—2006第五分册钢结构工程 DGJ32/J31—2006第六分册钢网架工程 DGJ32/J32—2006第七分册地面工程 DGJ32/J33—2006第八分册门窗工程 DGJ32/J34—2006第九分册装饰工程 DGJ32/J35—2006第十分册防水工程 DGJ32/J36—2006第十一分册脚手架工程 DGJ32/J37—2006第十二分册结构安装工程 DGJ32/J38—2006第十三分册水暖卫生设备工程 DGJ32/J39—2006第十四分册电气工程 DGJ32/J40—2006第十五分册通风空调工程 DGJ32/J41—2006第十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 DGJ32/J42—2006第十七分册焊接工程DGJ32/J43—2006第十八分册窑炉砌筑工程 DGJ32/J44—2006第十九分册绝热防腐工程 DGJ32/J45—2006第二十分册设备安装工程 DGJ32/J46—2006第二十一分册建筑幕墙工程 DGJ32/J47—2006第二十二分册建筑智能化工程 DGJ32/J48—2006第二十三分册洁净系统工程 DGJ32/J49—2006第二十四分册大型施工机械 DGJ32/J50—2006第二十五分册拆除工程 DGJ32/J51—2006 第二十六分册外墙外保温工程 DGJ32/J52—2006。
求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GJJ系列
2006-06-06
62
DGJ32/J47-2006
第二十一分册
建筑幕墙工程(玻璃幕墙工程)
2006-06-06
63
DGJ32/J48-2006
第二十二分册
建筑智能化工程
2006-06-06
64
DGJ32/J49-2006
第二十三分册
洁净系统工程
2006-06-06
65
DGJ32/J50-2006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41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共26分册
42
DGJ32/J27-2006
第一分册
土石方与爆破工程
2006-06-06
43
DGJ32/J28-2006
第二分册
地基与基础工程
2006-06-06
44
DGJ32/J29-2006
第三分册
砌体工程(砌体结构工程)
2006-06-06
69
DGJ32/J54-2006
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技术规程
2006-08-16
70
DGJ32/TJ55-2006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
2006-08-16
49
DGJ32/J34-2006
第八分册
门窗工程
2006-06-06
50
DGJ32/J35-2006
第九分册
装饰工程
2006-06-06
51
DGJ32/J36-2006
第十分册
防水工程
2006-06-06
52
DGJ32/J37-2006
第十一分册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第一分册土石方与爆破工程 DGJ32/J27—2006 第二分册地基与基础工程 DGJ32/J28—2006 第三分册砌体工程DGJ32/J29—2006 第四分册混凝土结构工程 DGJ32/J30—2006 第五分册钢结构工程 DGJ32/J31—2006 第六分册钢网架工程 DGJ32/J32—2006 第七分册地面工程 DGJ32/J33—2006 第八分册门窗工程 DGJ32/J34—2006 第九分册装饰工程 DGJ32/J35—2006 第十分册防水工程 DGJ32/J36—2006 第十一分册脚手架工程 DGJ32/J37—2006 第十二分册结构安装工程 DGJ32/J38—2006 第十三分册水暖卫生设备工程 DGJ32/J39—2006 第十四分册电气工程 DGJ32/J40—2006 第十五分册通风空调工程 DGJ32/J41—2006 第十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 DGJ32/J42—2006 第十七分册焊接工程DGJ32/J43—2006 第十八分册窑炉砌筑工程 DGJ32/J44—2006 第十九分册绝热防腐工程 DGJ32/J45—2006 第二十分册设备安装工程 DGJ32/J46—2006 第二十一分册建筑幕墙工程 DGJ32/J47—2006 第二十二分册建筑智能化工程 DGJ32/J48—2006 第二十三分册洁净系统工程 DGJ32/J49—2006 第二十四分册大型施工机械 DGJ32/J50—2006 第二十五分册拆除工程 DGJ32/J51—2006 第二十六分册外墙外保温工程 DGJ32/J52—2006。
江苏装修规范
江苏装修规范篇一: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DB32/381-200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以下简称装饰)的基本原则,给排水管道、卫浴设备安装、电气、抹灰、镶贴、细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锦锻软包及地毯铺设等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验收方法、判定和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以及质量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已交付使用的新建住宅装饰和使用中的住宅二次装饰的质量要求。
也可用于业主与承建双方签订住宅装饰合同的依据。
2.基本原则2-1.住宅装饰应遵守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并遵守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有关建筑、给排水、电气、安全、防火、防腐、环保等现行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2-2.装饰设计和施工必须确保原有建筑物的安全性、整体性,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和随意增加载荷,不得随意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随意在地面镶贴厚重材料。
如确需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应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同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2-3.装饰施工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内的范围内进行,不得占用公共空间,不得因竭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2-4.装饰施工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
施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装饰。
选材时,应优先采用节能型、阴燃型和环保型材料。
2-5.装饰施工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随意增设卫浴设施。
2-6.装饰施工不得影响水、电、燃气表具的抄表,不得影响表具的维修及更换。
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并不得穿越卧室。
穿越吊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
装饰时如确需移动燃气表具,应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由有关专业人员施工。
2-7.装饰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气候、环境对装饰质量的影响。
2-8.住宅装饰施工时,如使用安装有特殊规格的设备和材料时,应严格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2006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2006 分册序号分册名称分册编号第一分册土石方与爆破工程DGJ32/J27-2006 第二分册地基与基础工程DGJ32/J28-2006 第三分册砌体工程DGJ32/J29-2006 第四分册混凝土结构工程DGJ32/J30-2006 第五分册钢结构工程DGJ32/J31-2006 第六分册钢网架工程DGJ32/J32-2006 第七分册地面工程DGJ32/J33-2006 第八分册门窗工程DGJ32/J34-2006 第九分册装饰工程DGJ32/J35-2006 第十分册防水工程DGJ32/J36-2006 第十一分册脚手架工程DGJ32/J37-2006 第十二分册结构安装工程DGJ32/J38-2006 第十三分册水暖卫生设备工程DGJ32/J39-2006 第十四分册电气工程DGJ32/J40-2006 第十五分册通风空工程DGJ32/J41-2006 第十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DGJ32/J42-2006 第十七分册焊接工程DGJ32/J43-2006 第十八分册窑炉砌筑工程DGJ32/J44-2006 第十九分册绝热防腐工程DGJ32/J45-2006 第二十分册设备安装工程DGJ32/J46-2006 第二十一分册建筑幕墙工程DGJ32/J47-2006 第二十二分册建筑智能化工程DGJ32/J48-2006 第二十三分册洁净系统工程DGJ32/J49-2006 第二十四分册大型施工机械DGJ32/J50-2006 第二十五分册拆除工程DGJ32/J51-2006 第二十六分册外墙保温工程DGJ32/J52-2006。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2)
第二十二分册建筑智能化工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GJ32/J48—2006
第二十三分册洁净系统工程DGJ32/J49—2006
第二十四分册大型施工机械DGJ32/J50—2006
第二十五分册拆除工程DGJ32/J51—2006
第二十六分册外墙外保温工程DGJ32/J52—2006
第十四分册电气工程DGJ32/J40—2006
第十五分册通风空调工程DGJ32/J41—2006
第十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DGJ32/J42—2006
第十七分册焊接工程DGJ32/J43—2006
第十八分册窑炉砌筑工程DGJ32/J44—2006
第十九分册绝热防腐工程DGJ32/J45—2006
第二十分册设备安装工程DGJ32/J46—2006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分册土石方与爆破工程DGJ32/J27—2006
第二分册地基与基础工程DGJ32/J28—2006
第三分册砌体工程DGJ32/J29—2006
第四分册混凝土结构工程DGJ32/J30—2006
第五分册钢结构工程DGJ32/J31—2006
第六分册钢网架工程DGJ32/J32—2006
第七分册地面工程DGJ32/J33—2006
第八分册门窗工程DGJ32/J34—2006
第九分册装饰工程DGJ32/J35—2006
第十分册防水工程DGJ32/J36—2006
第十一分册脚手架工程DGJ32/J37—2006
第十二分册结构安装工程DGJ32/J38—2006
第十三分册水暖卫生设备工程DGJ32/J39—2006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装饰工程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第九分册装饰工程主编单位:苏州市建设局批准部门:江苏省建设厅施行日期:2007年1月1日目录1、总则2、术语3、抹灰工程4、吊顶工程5、轻质隔墙工程6、饰面板(砖)工程7、涂饰工程8、裱糊与软包工程9、细部工程10、玻璃工程11、楼地面铺装工程12、配套工程1总则1。
0.1为贯彻(建筑工程质盈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t验收规范)(GB50210)等国家系列标准,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盈,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制定本规程。
1。
0。
2本分册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公共与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凡在江苏省范围内进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的均应执行本规程。
1。
0.3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及配件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对保温节能、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材料。
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水、防火、防爆、防辐射、成品保护等措施,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含量超标的装饰材料进人施工现场,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装饰工程竣工后,应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合格后才能投人使用。
1。
0.4装饰工程施工遵循“按图施工”的原则,应在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各种设备管线安装试压合格并通过隐蔽验收和基层质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
特殊、高级的装饰工程必要时实行样板制,在认可与成功后展开大面积施工.一般施工工序应做到:1先做上层,后做下层。
2先做水电排管,后做补洞抹灰。
3先做吊顶,后做墙地面。
4先做湿作业,后做干作业.5先做油漆、涂料、裱糊,后做灯具、洁具安装。
高层建筑、大面积工程施工时,可以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分层次、分标段实施装饰装修。
1。
0。
5装饰工程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凡低于下述规定温度,应采取冬季保温措施。
1、砌筑、抹灰、涂刷、饰面工程低于5℃.2、玻璃工程及其他装饰干作业低于0℃。
1.0.6建筑装饰的改、扩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凡涉及主体结构增加荷载或在承重结构上开洞、埋件和改变使用功能等,均应取得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同资质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图纸或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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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第九分册装饰工程主编单位:苏州市建设局批准部门:江苏省建设厅施行日期:2007年1月1日目录1、总则2、术语3、抹灰工程4、吊顶工程5、轻质隔墙工程6、饰面板(砖)工程7、涂饰工程8、裱糊与软包工程9、细部工程10、玻璃工程11、楼地面铺装工程12、配套工程1总则1.0.1为贯彻(建筑工程质盈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t验收规范)(GB50210)等国家系列标准,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盈,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制定本规程。
1.0.2本分册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公共与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凡在江苏省范围内进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的均应执行本规程。
1.0.3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及配件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对保温节能、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材料。
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水、防火、防爆、防辐射、成品保护等措施,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含量超标的装饰材料进人施工现场,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装饰工程竣工后,应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合格后才能投人使用。
1.0.4装饰工程施工遵循“按图施工”的原则,应在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各种设备管线安装试压合格并通过隐蔽验收和基层质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
特殊、高级的装饰工程必要时实行样板制,在认可与成功后展开大面积施工。
一般施工工序应做到:1先做上层,后做下层。
2先做水电排管,后做补洞抹灰。
3先做吊顶,后做墙地面。
4先做湿作业,后做干作业。
5先做油漆、涂料、裱糊,后做灯具、洁具安装。
高层建筑、大面积工程施工时,可以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分层次、分标段实施装饰装修。
1.0.5装饰工程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凡低于下述规定温度,应采取冬季保温措施。
1、砌筑、抹灰、涂刷、饰面工程低于5℃。
2、玻璃工程及其他装饰干作业低于0℃。
1.0.6建筑装饰的改、扩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凡涉及主体结构增加荷载或在承重结构上开洞、埋件和改变使用功能等,均应取得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同资质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图纸或书面通知。
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别是住宅装饰工程中,不得随意拆除承重墙、梁、柱等主体结构构件,不得损坏原有地坪防水层,不得任意移动水、电、煤气等管线,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
1.0.7装饰装修施工应及时淘汰落后的材料和操作工艺,及时吸取国内外先进的施工工艺,采用环保型材料。
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积极谨慎,编制必要的专项质量安全措施,保证装饰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
1.0.8装饰工程应做好成品保护。
室外装饰在脚手架拆除前应全面检查质量,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受到污染损坏之处,应及时修复。
内部装饰应严格遵守先后工序交接责任制度,对易受污染及损伤的部位采取保护措施。
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之时应达到:设施完善、环境整洁、水通灯亮、窗明地净、装饰效果良好的程度。
1.0.9装饰工程操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关子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条文;同时,有关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控制与监测、防火、防毒、防虫处理等要求,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标准有规定的,均遵章执行;无规定的,应遵守本分册各章节的有关规定。
2术语2.0.1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抹灰工程的基层为砌体、混凝土墙体或天棚面、楼顶面,或钢丝网墙面或板条墙面;涂料油漆工程的基层为混凝土、木材(木构件、木板材)、石膏板、金属板材、构件和各类装饰抹灰等的表层;外墙外保温饰面工程所依附的外墙体等等。
2.0.2抹灰标记plasteringmark由灰饼(塌饼)、冲筋(柱头)、护角线组成,由点、线、面形成的控制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平面网格。
2.0.3反支撑inversionshoring吊顶工程中,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为防止吊顶反方向变形而设置的支撑。
2.0.4腻子Putty用于涂刷、油漆基层的填平、补齐和嵌固。
腻子施工后,应及时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
2.0.5胶粘剂adhesive有用于装饰材料与基层或装饰材料之间的胶粘剂;也有用于保温材料,例如用于EPs板与基层以及EPS板之间粘结的材料。
2.0.6细部工程detailworks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部件设置或饰物点缀。
3抹灰工程3.1一般规定3.1.1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工程和装饰抹灰工程。
3.1.2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分层度为5一7mm,总厚度控制在20mm左右;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3.1.3装饰抹灰施工前应将已完成安装的、预留在建筑物上的水电管道洞、槽,用1:3水泥砂浆或C15细石混凝土填嵌密实后,再进行抹灰。
散热器和密集管道等背面的墙面抹灰,宜在安装前进行。
3.1.4抹灰前应检查基层的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和坚实情况,做必要的基层处理。
1凡基层有质量缺陷或混凝土构件(墙、梁、柱、板等)有蜂窝、露筋、麻面应按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处理,并经验收合格,局部凸出或凹进的地方应凿除补平,松散的砂浆应剔除。
混凝土表面应清除隔离剂、油渍,光滑表面应毛化,或刷界面剂。
2浇水湿润,根据操作面高度和抹灰现场的具体情况,对基层适当浇水湿润,以利提高粘结强度。
3门、窗框内侧宜先行完成基层面的刮糙,待铝合金或塑钢的窗框、门框安装牢固后,再将窗、门框内侧面抹灰完成,同时将窗台、窗框等联接部位抹灰完成。
3.1.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采用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l00mm。
3.1.6抹灰工程应根据所用材料、环境温度和湿度进行养护。
3.2材料要求3.2.1本章抹灰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有水泥(宜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石灰青、砂、细石、纸筋石灰、胶粘剂,其他特殊材料有重晶石砂、重晶石粉等。
以上材料的品种、规格、色泽均应符合设计及样板要求。
3.2.2水泥:应采用不低于23.5等级的水泥。
按出厂日期先后顺序使用和堆放,禁止使用过期、结块失效水泥。
用量大的重要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粘结时间、安定性进行复检。
3.2.3砂:宜用过筛中砂。
砂的含泥量不超过5%,如超过必须事先进行淘洗;有杂物的砂不宜用于抹灰工程。
3.2.4石灰膏:使用块状生石灰在沉淀池内集中淋制,经过3mmx3mm孔径筛子过滤,熟化时间不少于15d,用于翠面时应不少于30d,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应有未熟化的颗粒及杂质。
3.2.5胶粘剂:"801”建筑胶制成品,作为基层结合层砂浆的外加剂。
3.2.6水:可饮用水。
城镇可用自来水。
无自来水地区可用河水、井水,但需要检测合格,不得用工业废水、污水和海水。
3.2.7纸筋石灰、麻刀石灰应集中加工,熟化时间不宜少于15d。
石灰青、纸筋石灰、麻刀石灰需用筒装进场,防止干燥钙化,冻结和被污染。
3.2.8重晶石砂、重晶石粉:重晶石砂浆是防护放射性的抹灰材料,用于“X”射线探伤室、治疗室和同位素实验室等墙面。
重晶石砂平均粒径为0.35mm以上,洁净无杂物,配制时宜用32.5等级硅酸盐水泥和洁净中砂拌合而成。
3.2.9有条件的地方,应推广使用商品砂浆。
3.3施工机具3.3.1抹灰用砂浆搅拌机械设备一般施工现场均使用砂浆搅拌机,有固定式和移动式。
3.3.2砂浆运输设备垂直运输用塔式吊车、吊斗,还有井字架,水平运输用铁制元宝车。
高层建筑或大规模土建工地使用液压砂浆泵及配套设备作垂直运愉,小量施工亦可用手工拌合及水泥桶运输。
3.3.3抹灰用工具除机械喷涂抹灰外,常用手工工具有铁板(铁抹子)钢皮抹子,木蟹(木抹子)、托灰板(操板)、小钢皮(小铁皮)、阴角阳角抹子,硬刮尺(木杠)、软刮尺、直尺以及粉线袋、墨斗、蜡线、毛柴帚、水桶、泥桶、铁锤、凿子等。
3.3.4抹灰操作的质量检渊工具托线板(铝、木)、线锤、塞尺(金属、木、竹)、方尺、钢卷尺、蜡线等。
3.4一般抹灰操作工艺3.4.1本节主要是指土建与装饰工程中最普通最常见的混合砂浆抹灰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基层处理—做灰饼—做护角—出柱头(冲筋)—抹底层—抹垫层—抹面层。
3.4.2基层处理1、基层为砖墙面要清除残留砂浆、灰尘,抹灰前应浇水湿润,表面不平有低洼处,应用1:3水泥砂浆分层抹至基层面平,并搓毛。
2、基层为现浇混凝土墙面或顶栩时,先清理干净隔离物(剂)后,将其表面凿毛,洒水后抹1:1水泥砂浆(加水泥重量巧%的801胶)结合层。
也可以在清洁干净隔离物(剂)后,直接在混凝土或顶栩基层涂刷混凝土界面剂。
3、基层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时,因砌块强度低,不宜用高强度水泥砂浆抹灰,湿润后抹强度适中的水泥混合砂浆(加人适量的801胶)作为结合层,或在砌体上铺设钢丝网后,再抹水泥砂浆作为结合层。
3.4.3做抹灰标记:灰饼(塌饼)、冲筋(柱头)、护角线。
1、灰饼:根据抹灰等级,基层的平整度、垂直度决定灰饼厚度,大小为40mmx40mm,在墙面的四角距顶棚及楼地面400mm—500mm位置上,做四个用1:3水泥砂浆做成小灰饼贴在墙上,在灰饼上下左右同一平面上,间隔1.2m一1.5m再做同样的一个灰饼。
2、冲筋:在墙面上,上下两灰饼之间,浇水湿润后,抹成竖向长条形如柱状的灰浆带(俗称柱头),上至平顶底,下至地坪踢脚线上口,形成一条底宽60一80mm,面宽50mm厚度15一20mm的表面与灰饼面平的砂浆带。
由灰饼连成线的冲筋,再由冲筋连成面。
由点、线、面形成控制平整度、垂直度的平面网格,冲筋的砂浆与墙面底层、中层的砂浆相同。
3、护角线:宜用塑料护角条。
也可以用水泥砂浆粉护角线。
室内墙面阳角、柱面的阳角、门窗洞口的阳角处,做护角线时宜用1:2水泥砂浆分层做成,两边抹成向内斜坡,角度不大于以力的护角。
护角每边宽50一70mm。
护角高度:墙、柱阳角不低于2m,门窗洞口为全长。
3.4.4室内普通抹灰,常用混合砂浆抹底层、混合砂浆抹中层的做法,混合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石灰膏:砂=1:1:6或1:3:9。
1、在两冲筋之间的基层抹5一8mm厚底层砂浆,用力抹压,使基层缝道充满砂笨,稍后再抹加有水泥的混合砂浆,便砂浆的表面略高出冲筋面,然后用硬刮尺以冲筋面为准,从高处刮向低处,再由低处刮向高处,用力均匀平衡,冲筋面上不能刮低也不可添加砂浆,以保持平整。
整个中层抹灰是保证抹面平整,节约材料的关键,中层要求密实,表面平整。
2、大面积抹灰完成后,随即修整预留孔洞四周,阴阳角及墙顶、底等相接部位。
紧接作表面平整、垂直度,阴阳角方正的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整好。
中层抹灰结束后,应进行回收落地砂浆,现场清理。
3、中层抹灰面干操至7—8成后,即可进行面层涂料处理,(可参见第七章涂饰工程)。
3.4.5顶棚抹灰顶棚抹灰必须在上层楼地面(或屋面)已完成,本层墙面抹灰之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