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标准
MTT 5026-1999 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
MTT 5026-1999 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MT/T 5026-1999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hambersaround pit-bottom of coal mine1999-01-11 公布1999-08-01 实施国家煤炭工业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hambersaround pit-bottom of coal mineMT/T 5026-1999主编单位: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国家煤炭工业局施行日期:1999年8月1日前言本规范是按照国家计委计综合(19如)30号文的要求,由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原“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砌室设计技术规定”执行以来的体会,吸取了近年来成熟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煤炭工业部组织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要紧内容有:总则、差不多规定、主排水系统硐室、主变电所、运输系统硐室、井下爆破材料硐室、安全设施铜室、其他硐室。
本规范由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负责讲明。
主编单位: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目次1、总则 (109)2、差不多规定 (110)3、主排水系统硐室 (111)3.l 主排水泵嗣室 (111)3.2 管子道 (1)123.3 水仓 (1)124、主变电所 (114)5、运输系统硕室 (115)5.1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变流室 (115)5.2 井下蓄电池式电机车修理咨询及充电室、变流室 (115)5.3 井下防爆柴油机车修理间及加油(水)站 (116)5.4 报车机及翻车机硐室 (116)5.5 自卸矿车卸载站硐室 (117)5.6井下调度室 (117)6、井下爆炸材料硐室 (118)6.1 井下爆炸材料库 (11)86.2井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 (12)7、安全设施硐室 (122)7.1 井下消防材料库 (12)27.2 防水闸门硐室 (12)27.3 井下密闭门硐室 (12)67.4 井下防火栅栏两用门硐室 (12)78、其它硐室 (128)8.1井下急救站 (12)88.2井下等侯室 (12)88.3井下工具备品保管室 (12)8附录A本规范用词讲明 (129)1 总则1.0.1为统一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的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提升设计质量,加快设计速度,特制定本规范。
井底水仓,车场硐室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井底水仓,车场硐室设计规范篇一:大雁矿新编水仓规程2第一章概况第一节概述一、巷道名称、位置及相邻巷道的关系。
巷道名称:水仓;位于主斜井下部,坐落于9#煤层底板岩石中,其西部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井,南部有水泵房、变电所、煤仓上口绕道,北部和东部是未开采区域。
二、掘进目的及用途。
井筒及井下各作业地点涌水储存的作用。
三、巷道设计长度巷道设计总长度:179米,服务年限与矿井同期。
四、预计开竣工时间。
预计开工时间:20xx年8月10日。
竣工时间9月30日。
附图1:巷道布置平面图。
1第二节依据一、《古交市镇城底镇雁门煤矿综合机械化采煤升级改造初步设计说明书》,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晋煤行发[20xx]111号”批复;二、水仓掘进地质说明书(大雁矿地测科,20xx年7月下发);三、《煤矿安全规程》20xx年版及相关补充规定、《煤矿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四、报山西华润煤业批准的年度生产接替计划(20xx年5月-12月);五、《水仓设计施工图》,山西文龙煤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xx年7月11设计的图纸)六、《水仓施工平、剖、断面图》;20xx年7月11日。
七、《水仓掘进工程施工通知单》;20xx年11月26日。
八、《山西省煤矿(井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九、《大雁矿探煤孔地质总结》;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文件“晋煤行发[20xx]121号十、煤矿防治水规定;十一、大雁煤矿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十二、山西华润煤业技术管理规定;十三、山西华润煤业“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十四、大雁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十五、《煤炭工业设计规范》(gb50215-20xx);十六、《煤矿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gb50416-20xx);十七、《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xx);十八、《煤矿巷道断面和交岔点设计规范》(gb50419-20xx);十九、《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50511-20xx);二十、大雁煤矿提供的技术资料;第二章地面相对位置及地质情况第一节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见表1。
煤矿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要求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MTMT/T 5026-1999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hambersaround pit-bottom of coal mine1999-01-11 发布1999-08-01 实施国家煤炭工业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hambersaround pit-bottom of coal mineMT/T 5026-1999主编单位: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国家煤炭工业局施行日期:1999年8月1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如)30号文的要求,由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原“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砌室设计技术规定”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近年来成熟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煤炭工业部组织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基本规定、主排水系统硐室、主变电所、运输系统硐室、井下爆破材料硐室、安全设施铜室、其他硐室。
本规范由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主编单位: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蔡晓川章立本严建川施鹤筹目次1、总则 (109)2、基本规定 (110)3、主排水系统硐室 (111)3.l 主排水泵嗣室 (111)3.2 管子道 (112)3.3 水仓 (112)4、主变电所 (114)5、运输系统硕室 (115)5.1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变流室 (115)5.2 井下蓄电池式电机车修理问及充电室、变流室 (115)5.3 井下防爆柴油机车修理间及加油(水)站 (116)5.4 报车机及翻车机硐室 (116)5.5 自卸矿车卸载站硐室 (117)5.6井下调度室 (117)6、井下爆炸材料硐室 (118)6.1 井下爆炸材料库 (118)6.2井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 (120)7、安全设施硐室 (122)7.1 井下消防材料库 (122)7.2 防水闸门硐室 (122)7.3 井下密闭门硐室 (126)7.4 井下防火栅栏两用门硐室 (127)8、其它硐室 (128)8.1井下急救站 (128)8.2井下等侯室 (128)8.3井下工具备品保管室 (128)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 (129)1 总则1.0.1为统一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的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提高设计质量,加快设计速度,特制定本规范。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1 适应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建造煤矿井下避难硐室(包括永久避难硐室及临时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检测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避灾硐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 2011年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009年版《矿山救护规程》 2009年版《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3 分类3.1 分类及代号煤矿井下避难硐室根据其服务范围及使用年限,分为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的标记为DMY,临时避难硐室的标记为DML。
3.2 避难人数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但应满足如下规定:永久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20人,宜不多于100人;临时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40人。
3.3 硐室结构形式避难硐室形式,采用如下三种结构形式:(1)“一”字型:硐室两端分别连接不同的巷道,硐室有两个安全出口;(2)“凹”字型:硐室两端均连接同一条巷道,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m;(3)“口”字型:硐室仅一个安全出口,在巷道旁边构筑。
临时避难硐室一般采用第(3)种结构形式,也可采用上述三种形式之一;永久避难硐室不得采用第(3)种形式的结构。
图3-3-1 “—”型避难硐室图3-3-2 “凹”型避难硐室3.4 硐室型号表示避难硐室型号表示:硐室结构代号,永久缺省为1,临时缺省为3硐室设计防护时间,缺省为96,单位为小时(h)设计避难人数硐室类型:Y、永久避难硐室,L、临时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型号表4 基本要求4.1 设计避难硐室设计,应当由具备煤炭行业专业(矿井)设计资质的机构完成。
避难硐室施工前,应有专门的施工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永久避难硐室应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标准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更新日期:2008-12-9 16:44:04索引号:530524-0079-0041发文日期:2008-12-09名称: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2.1.1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批准的井田详查或勘探地质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地质报告进行,且必须经认真分析研究后,对勘探程度、资源可靠性、开采条件及经济意义等作出评价。
2.1.3计算矿井设计资源燉储量时,应从工业资源燉储量中减去断层、防水、井田境界、地面建(构)筑物等永久煤柱煤量及因法律、社会、环境保护等因素影响不得开采的煤柱煤量;计算设计可采储量时,应从设计资源燉储量中减去工业场地、井筒、井下主要巷道等保护煤柱煤量;其煤柱留设要求和计算方法,必须符合现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有关规定。
2.1.4矿井采区的回采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厚煤层不应小于75%;2中厚煤层不应小于80%;3薄煤层不应小于85%;4水力采煤的采区回采率,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分别不应小于70%、75%和80%。
3.1.7井筒数量及兼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4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使用时,必须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5高瓦斯、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必须设专用回风井。
3.2.15工业场地应具有稳定的工程地质条件,避开法定保护的文物古迹、风景区、涝低洼区和采空区,不受岩崩、滑坡、泥石流和洪水等灾害威胁;3.3.12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3.3.4开拓巷道净断面,必须以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管线及设备安装、检修等需要为原则确定。
净断面的选取应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现行标准《煤矿矿井巷道断面及交叉点设计规》MT/T5024的有关规定。
4.1.33立井井筒装备中所有金属构件及连接件,必须采取防腐蚀处理措施;4.2.22井底车场巷道不得布置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冲击地压煤层中;4.3.22井下硐室不得布置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冲击地压煤层中。
矿山井巷工程设计规范..
2. 平巷与平硐
2.1 巷道断面设计
2.1.1 设计所需资料 1.巷道所处位置的地质资料; 2.巷道服务年限、用途及通风、排水等方面的要求; 3.运输设备类型、规格尺寸; 4.巷道内的装备、管道、电缆规格尺寸及架线要求; 5.支护材料供应情况。
2.1.2 有关规定
1.运输巷道安全间隙应符合下表规定: 安 全 间 隙
式中:L1——延伸长度 L ——车辆长度 LS——矿车轴距
6.平巷高度 1)人力运输的平巷,其有效净高应不小于1.9m; 2) 采用架线式电机车运输时,平巷高度应满足滑触线悬挂高度的要 求,如下表: 滑触线悬挂高度(自轨面算起) (单位:m) 序号 1 2 名 称 电压等级(V)
2. 斜井、风井、平巷等一般工程,采用混凝土支护时,混凝土强度等级应≥20,
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护,其强度等级应≥C25; 3. 当井巷工程采用锚喷或喷射混凝土支护时,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C20; 当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支护时,其强度等级应C25; 4. 地下硐室内的设备基础及地坪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C20。 1.3.3 竖井、斜井、通风井、平硐等主要井巷工程出口的支护,在地震烈度大 于或等于7度的地区,应进行抗震验算。
1.3.1 井巷工程支护设计原则: 1. 支护设计方法,应以工程类比法为主,必要时,可用理论验算法验算; 2. 支护设计应充分利用围岩自身的承载能力,改善巷道或硐室的周边应力条 件,减少支护量;
3. 支护设计应优先采用喷锚支护,不用或少用木材支护;
4.在塑性岩体中,可采用先临时后永久的两次支护方法,必要时应采用监控量 测的手段进行设计。 5.处在流沙层、厚土层中的井筒,采用冻结法施工时,冻结段的支护应设计成
3.轨道铺设规定:
1)钢轨的型号应与行驶车辆的类型相适应,运输巷道内同一线路应采 用同一型号的钢轨,道岔的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2)矿用轨枕应优先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轨枕,预制混凝土轨枕不宜与 木轨枕掺杂使用; 3)在有电机车通行的巷道宜采用道碴道床,在大、中型矿山的主溜井 装矿硐室,带式输送机运输巷道及马头门处的巷道均宜采用整体道床。 无轨运输的巷道底板岩石硬度要求f≥4,否则应铺设混凝土,其强度等 级不得低于C20。 4)水平及倾角小于10°的永久性路基,应铺以碎石或砾石道碴,道碴 厚度不应小于90mm,轨枕埋入道碴深度不应小于轨枕厚度的2/3,道碴道床 上部宽度应大于轨枕长度50~100mm。
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规范(NBT51028-2015)
5建设期间应当具备的矿山救护、医疗卫生条件;
6矿井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的相关文件及手续;
7其它应具备的条件。
4.1.3矿井设计概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1矿井设计的开拓方式及主要系统简要说明;
2矿井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其它应说明的情况。
5 矿井施工总体部署
5.1
5.3.5斜井井筒转入平巷施工的改绞方案,应根据矿井施工总进度计划目标和井巷二、三期工程施工要求,进行永久装备或临时提升、运输。
5.3.6根据确定的工程进度指标和施工组织、工艺关系,确定矿井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及矿井建设总工期。
5.3.7采用的施工方案宜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设施建井,宜采用一次成巷施工方法。
3.1.2矿井施工组织设计应由矿井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并根据年度施工进展情况进行调整。没有实行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矿井施工组织设计需经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会审后组织实施。 原设计变更的应作相应调整变更。
3.1.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程师主持编写,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后组织实施。
5.2.1应对下列矿井建设条件进行分析,区分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
1矿井建设区井设计条件;
4矿井建设环境。
5.2.2在对上述条件分析基础上,对矿井建设条件提出总体评价。
5.3
5.4
5.3.1应根据矿井建设特征,确定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和组织机构。
5.3.2应明确下列主要系统的设计与实施方案:
从施工井底车场开始,到进入采(盘)区车场施工前的工程,包括井底车场、石门、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大巷、中央变电所、水泵房、水仓、井底煤仓、炸药库等。
硐室设计
5 硐室设计硐室有立井硐室、斜井硐室、井底车场硐室以及采区硐室等等。
各种硐室由于用途不同,其断面形状及规格尺寸亦变化多样,但是它们设计的原则和方法基本上是相同的。
一般首先根据硐室的用途、合理选择硐室内需要安设的机械和电气设备;然后根据已选定的机械和电气设备的类型和数量,确定硐室的形式及其布置;最后再根据这些设备安装、检修和安全运行的间隙要求以及硐室所处围岩稳定状况,确定出硐室的规格尺寸和支护结构。
有些硐室还需要考虑防潮、防渗、防火和防爆等特殊要求。
本章重点讲述主、副井系统的主要硐室设计和个别特殊硐室的设计特点。
5.1 箕斗装载硐室与井底煤仓一、箕斗装载硐室与井底煤仓的布置形式箕斗装载硐室与井底煤仓的布置,主要根据主井提升箕斗及井底装载设备布置方式、煤种数量及装运要求、围岩性质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以往中小型矿井广泛采用箕斗装载硐室(单侧式)与容量较小的倾斜煤仓直接连接的布置形式(图5-1);对于井型为90~150万t/a 的大型矿井,由于要求煤仓容量较大,所以多采用一个直立煤仓通过一条装载胶带输送机与箕斗装载硐室(单侧式)连接(图5-2);对于300万t/a以上的特大型矿井,要求煤仓容量更大,往往需采用多个直立煤仓通过一条或两条装载胶带输送机巷与单侧或双侧式箕斗装载硐室连接(图5-3)。
图5-1倾斜煤仓直接连接的布置形式图5-2装载胶带输送机与箕斗装载硐室连接1-主井;2-箕斗装载硐室;1-主井;2-装载胶带输送机机头硐室;3-箕斗装载硐室;4-翻车3-倾斜煤仓;4-翻车机硐室机硐室;5-装载胶带输送机巷;6-直立煤仓;7-给煤机硐室图5-3多个直立煤仓与箕斗装载硐室连接形式1-主井;2-箕斗装载硐室;3-直立煤仓;4-装载胶带输送机机头硐室;5-装载胶带输送机巷;6-配煤胶带输送机巷;7-给煤机硐室;8-机电硐室;9-翻笼硐室;10-装载胶带输送机机头硐室;11-通道二、箕斗装载硐室1. 硐室位置由于箕斗装载硐室与井筒连接在一起,掘进施工时围岩暴露面积较大,所以应该布置在没有含水层、没有地质构造、围岩坚固处,以便施工和维护。
煤矿企业与生产概况(1)井底车场主井系统硐室
一、主井系统硐室简介
• (三)箕斗装载硐室
箕斗装载硐室是实现井下煤炭
转运至地面的重要转载硐室。 井 箕
筒斗
中中
其内安设箕斗装载设备(定容
心心 线线
翻车机中心线
井箕 筒斗 中中 心心 线线
胶带巷(给煤机巷)
或定重),将煤仓中的煤定量
装入箕斗,提升至地面。
(a)倾斜煤仓
(b)直立煤仓
图3 箕斗装载硐室与煤仓 布置示意图
煤矿企业与生产概况
矿井开拓 主要硐室
授课内容
一、主井系统硐室简介 二、硐室布置问题思考
一、 主井系统硐室
一、主井系统硐室简介
• 硐室简介
• 1.为了满足生产技术、管理、安全等方面的需要,井底车场 需设置若干硐室。
• 2.硐室是一种未直通地表出口的、横断面较大而长度较短的 水平坑道。
• 3.为了方便对井下不同种类硐室进行分类和管理,煤矿生产 企业一般将井底车场主要硐室按照主要功能分为:主井系统 硐室、副井系统硐室和其他硐室。
• (四)撒煤清理硐室
• 1.位于箕斗装载硐室以下 • 2.与井底车场水平巷道相连 • 3.内部安设有清理撒煤设备
一、主井系统硐室简介
图4 撒煤清理硐室系统布置图
一、主井系统硐室简介
• (五)主井井底水窝泵房
• 1.位于主井清理撒煤硐室以下 • 2.内部安设水泵进行辅助排水 • 3.井底水泵一般实行自动控制
一、主井系统硐室简介ຫໍສະໝຸດ • (一)翻车机硐室转筒
翻车
• 1.又名推车机硐室
• 2.或者翻车机(或卸载)硐室
• 3.或者胶带机头硐室
地下料仓
图1 转筒式翻车机
一、主井系统硐室简介
矿井井底车场电机车修理硐室及充电硐室设计
矿井井底车场电机车修理碉室及充电碉室设计1电机车修理碉室设计规定、依据与要求(1)主要运输大巷无论是采用架线式电机车运输还是采用蓄电池电机车运输,均应设电机车修理碉室。
井下机车修理胴室的位置,应设在井底车场或其附近便于停车和进出车方便的干燥巷道内。
碉室内应设置起重梁和配备起吊设备。
(2)电机车修理胴室的几何尺寸取决于井下工作电机车的台数。
工作电机车在10台及10台以下,修理碉室内设一个修理坑,一个机车出口,另一个为人行通风道,其净宽不小于1.5m,净高不小于1.8m;工作电机车在10台以上时应设置同时能修理二台电机车的修理坑,此时可分别设独立的修理坑,便于机车进出,修理碉室断面较宽。
也可设一个检修坑同时容纳两台机车,修理坑两端均设计进出车的通道。
(3)为减少嗣室掘进工程量,存放二台或二台以上电机车的修理嗣室一般应设双轨存车线。
(4)修理洞室内应铺设混凝土地板,厚度不小于Ioomm,采用固定道床。
嗣室从向内外设3%。
下坡,以便排除积水。
检修坑应采用防水材料砌筑,坑内底板向积水坑方向设3~5‰下坡,以排除坑内积水(5)碉室设计应符合安全要求,其进出口均应设栅栏门。
室内应装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2充电碉室设计的规定、依据与更求(1)主要运输大巷采用蓄电池电机车运输时,除设立修理机车的碉室外,还需设整流空和充电室,一般三者采用联合布置。
这样既便于管理,又可缩短整流设备与充电设备之间的电缆长度,减少电压降和电耗。
若条件所限,不能联合布置时,充电室与整流室距离不宜超过IOOm o当充电碉室备有1〜6个充电台时,布置一个机车出口,6个以上的充电台应设两个出口,矿井以平嗣开采时,整流室与充电室宜设于地面嗣口附近。
(2)蓄电池电机车修理碉室,井下充电胴室必须设置在便于获得新鲜风流井可设置独立回风道的地点,其独立回风道可以和井下炸药库一并考虑。
若井底车场附近不易解决单独回风时,可将修理碉室、充电胴室设在采区下部车场处与采区的回风统筹考虑。
井底车场与硐室解读
四、主排水泵硐室设计
4.主体泵房的设备布置 (1)水泵一般沿硐室纵向单排布置以减小硐室的跨度。 (2)根据矿井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选择排水管的直径 和敷设趟数。一般情况下要设置2~3趟,其中一趟作为备用。 (3)电缆的敷设有沿墙悬挂和设电缆沟两种方式。前者使 用与检修方便,但长度增加,故采用电缆沟敷设较多。 (4)为便于安装、检修水泵,敷设管线,在每组水泵和电机 中心处预埋两根18~33号工字钢作为起吊横梁。
1.环形式井底车场
2)斜式:当主、副井筒距主要运输巷道较近,或者由于地面 生产系统的需要,必须使主、副井存车线与主要运输巷道斜交 时,采用斜式。这种车场特点是可以局部利用主要运输巷道。
1.环形式井底车场
3)立式:当主、副井筒距主要运输巷道较远,而且主、副井 存车线与主要运输巷道垂直时采用立式;若主、副井筒距主要 运输巷道更远时,可采用另一种立式,常称为刀式。
四、主排水泵硐室设计
3.水仓 水仓的容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按以下情况分别 确定.
当矿井正常涌水量小于或等于1000m3/h时,水仓有效容量按 下式计算: Q=8Q0 式中,Q为水仓的有效容量,m3;Q0为矿井正常涌水量,m3/h。
当矿井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时,水仓有效容量按下式计 算: Q=2(Q0+3000)>4Q0
副井空重车线的长度,大型矿井各按1.0~1.5列车长,中
小型矿井按0.5~1.0列车长;
材料车线长度,大型矿井应能容纳10个以上材料车,一般为
15~20个材料车,中小型矿井应能容纳5~10个材料车;
调车线长度通常为1.0列车和电机车长度之和。
一、井底车场的结构
2.辅助线路(巷道) 主要是指通往各种硐室的巷道。如通往主排水泵硐室、水 仓的通道,主井撒煤清理斜巷(或水平巷道)及通道,管子道, 通往电机车修理库的支巷等.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71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5—2005,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1.1、2.1.3、2.1.4、3.1.7(4)(5)、3.2.1(5)、3.3.1(2)、3.3.4、4.1.3(3)、4.2.2 (2)、4.3.2(2)、4.3.3、5.1.2(3)、5.2.6、5.3.3、5.3.6、7.1.1、7.2.1、7.2.2、7.2.3、7.2.4、7.2.5 (1)(3)(4)、7.2.6(1)(3)(4)(5)、7.3.1、7.3.2、7.3.5、7.3.8、7.4.2、7.5.1、7.5.8、8.1.3(1)(2)(3)、8.1.4、8.1.6(1)、8.1.7、8.2.1、8.2.5(1)、8.1.6、8.3.1(1)、8.3.2(1)(2)、8.4.1(4)、8.4.3(6)、8.4.5(2)、9.2.1 (3)、9.2.4、9.2.5、10.1.6(1)、10.1.12、10.1.14(3)、10.1.15(1)(2)(3)(4)(5)(6)、10.2.1、11.2.1、11.2.2 (1)、11.3.1、11.4.3(1)、11.4.11、11.5.1、11.5.5、11.7.3、12.4.10、12.4.13(1)(2)(3)(4)(5)、12.4.14、12.5.1(1)(2)(3)(4)(5)(6)、12.5.2(1)(2)(3)(4)、12.5.3、12.5.7、12.5.8、12.5.9、13.1.3、13.1.5、13.5.3、13.5.6、13.5.9、13.6.1、13.6.3、13.6.4、13.6.5(1)、14.1.1、14.2.1、14.3.3、D.1.3、D.2.1、D.2.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井底水仓、车场硐室设计规范
第九章井底车场与硐室第一节井底车场的结构与形式井底车场是指位于开采水平,连接矿井主要提升井筒和井下主要运输、通风巷道的若干巷道和硐室的总称,是连接井筒提升和大巷运输的枢纽。
它担负对煤炭、矸石、伴生矿产、设备、器材和人员的转运,并为矿井通风、排水、动力供应、通信、安全设施等服务。
一、井底车场的结构由于矿井开拓方式不同,井底车场可分为立井井底车场和斜井井底车场两大类。
因其车场结构基本相同,故这里只讨论立井井底车场。
图9-1为我国年产0.6~1.2Mt矿井常用的环形刀式井底车场立体示意图;图9-2为3.0Mt的兖州鲍店煤矿井底车场立体结构示意图,其煤炭运输采用胶带输送机。
从图中可以看出,井底车场是由主要运输线路、辅助线路、各种硐室等部分组成。
图9-1 环行刀式立井井底车场立体示意图l-主井,2-副井;3-主排水泵硐室;4-吸水小井;5-翻笼硐室;6-斜煤仓;7-箕斗装载硐室;8-清理撤煤斜巷;9-主井井底水窝泵房;10-防火门硐室;11-调度室;12-等候室;13-马头门;14-主变电所,15-管子道;16-内水仓;17-外水仓;18-机车库及修理间;19-主要运输大巷;Ⅰ-主井重车线;Ⅱ-主井空车线;Ⅲ-副井重车线;Ⅳ-副井空车线;Ⅴ-绕道图9-2 胶带输送机上仓立井井底车场立体示意图1-主井;2-副井,3、4、5-胶带输送机巷;6-圆筒煤仓;7-给煤胶带输送机巷;8-箕斗装载硐室;9、10-轨道运输大巷;11-副井重车线;12-副井空车线;13-主井井底清理撒煤硐室;14-副井清理斜巷;15-主变电所;16-主排水泵硐室;17-水仓;18-调度室;19-机车修理间;20-等候室;21-消防材料库;22-管子道1.主要运输线路(巷道)包括存车线巷道和行车线巷道两种。
存车线巷道是指存放空、重车辆的巷道。
如主、副井的空、重车线,材料车线等。
行车线巷道是指调动空、重车辆运行的巷道。
如连接主、副井空、重车线的绕道,调车线,马头门线路等。
井底水仓、车场硐室设计规范
第九章井底车场与硐室第一节井底车场的结构与形式井底车场是指位于开采水平,连接矿井主要提升井筒和井下主要运输、通风巷道的若干巷道和硐室的总称,是连接井筒提升和大巷运输的枢纽。
它担负对煤炭、矸石、伴生矿产、设备、器材和人员的转运,并为矿井通风、排水、动力供应、通信、安全设施等服务。
一、井底车场的结构由于矿井开拓方式不同,井底车场可分为立井井底车场和斜井井底车场两大类。
因其车场结构基本相同,故这里只讨论立井井底车场。
图9-1为我国年产0.6~1.2Mt矿井常用的环形刀式井底车场立体示意图;图9-2为3.0Mt的兖州鲍店煤矿井底车场立体结构示意图,其煤炭运输采用胶带输送机。
从图中可以看出,井底车场是由主要运输线路、辅助线路、各种硐室等部分组成。
图9-1 环行刀式立井井底车场立体示意图l-主井,2-副井;3-主排水泵硐室;4-吸水小井;5-翻笼硐室;6-斜煤仓;7-箕斗装载硐室;8-清理撤煤斜巷;9-主井井底水窝泵房;10-防火门硐室;11-调度室;12-等候室;13-马头门;14-主变电所,15-管子道;16-内水仓;17-外水仓;18-机车库及修理间;19-主要运输大巷;Ⅰ-主井重车线;Ⅱ-主井空车线;Ⅲ-副井重车线;Ⅳ-副井空车线;Ⅴ-绕道图9-2 胶带输送机上仓立井井底车场立体示意图1-主井;2-副井,3、4、5-胶带输送机巷;6-圆筒煤仓;7-给煤胶带输送机巷;8-箕斗装载硐室;9、10-轨道运输大巷;11-副井重车线;12-副井空车线;13-主井井底清理撒煤硐室;14-副井清理斜巷;15-主变电所;16-主排水泵硐室;17-水仓;18-调度室;19-机车修理间;20-等候室;21-消防材料库;22-管子道1.主要运输线路(巷道)包括存车线巷道和行车线巷道两种。
存车线巷道是指存放空、重车辆的巷道。
如主、副井的空、重车线,材料车线等。
行车线巷道是指调动空、重车辆运行的巷道。
如连接主、副井空、重车线的绕道,调车线,马头门线路等。
矿山井巷工程设计规范
1.1.5 工程地质勘探钻孔的技术要求 1. 钻孔深度应大于设计井深(斜井底板以下)3~5m;终孔直径不宜小于 91mm,采用金刚石钻机钻进时,终孔直径不应小于70mm; 2.垂直孔在每100m深度内,孔深误差不得大于±0.2%,钻孔弯曲度的顶角 不得大于1.5°。斜孔的顶角不得大于3°; 3. 工程地质勘探钻孔应采用全钻孔取芯,其岩芯采取率:在积岩与粘性土 中不宜小于80%,在破碎带及软弱夹层中不宜小于65%。 4. 勘探钻孔均应用不低于M10水泥砂浆封孔,并设置永久性标志。 1.1.6 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应提供下列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1.钻孔通过各岩石(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通过地段的岩石种类、 岩性、工程特性、风化程度、完整性划分围岩级别; 2. 对主要含水层提出岩层的渗透系数、涌水量及水质分析等水文资料; 3. 岩芯RQD值的质量指标; 4. 检查钻孔地质柱状图; 5. 井筒垂深超过600m,应提供地热、地应力变化及岩爆资料。
(单位:mm)
运输方式
有轨运输 无轨运输 胶带运输
设备之间
≥300 ≥400
设备与支护间
≥300 ≥600 ≥600
2.人行道设置规定: 1)运输巷道的一侧,必须设置人行道,人行道不宜穿越运输线路; 2)运输线路之间及溜口或卸矿口一侧不设人行道; 3)线路中心距应保证两侧对开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间隙不小于上 表所列数值。
4.人行道宽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人 行 道 宽 度
运输方式或地点 人行道宽度 电机车 ≥800 无轨运输 ≥1200 胶带机运输 ≥1000 人力运输 ≥700 人车停车处的 巷道两侧 ≥1000
(单位:mm)
矿车摘挂钩 处两侧 ≥1000
生产矿井的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表的要求时,必须在巷道一侧设 置躲避硐,两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m。
煤矿矿井设计14(井底车场设计-(井底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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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底车场调车方式及通过能力
二、井底车场通过能力计算
1、采用底卸式矿车的井底车场通过能力 每个卸载坑的通过能力可达180万t/a;特大型矿井的井底车场 可采用两组卸车线卸车,其通过能力可达400万t/a以上。 2、采用普通箱式矿车的井底车场通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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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底车场的形式及其选择
(一)环行式井底车场
• 按与主要运输巷道相互关系分:卧式、立式、斜式;按井筒 形式不同分:立井和斜井环行式车场。
• 1.立井环行式井底车场
• (1)卧式:存车场与运输大巷平行,主副井与运输大巷较 近,需慢行。
• 优点:利用运输大巷作为调车线和回车线,工程量较小。调 车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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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底车场的形式及其选择
优缺点及使用条件: a、利用主要运输巷作绕道及调车线,开拓工程量小; b、调车较方便,通过能力大; c、安全性差:机车在弯道上顶车,减速,不安全; d、交叉点及弯道多,施工不便; e、机车不过翻车机硐室,安全; f、用于主井筒距主要运输巷道很近(约一列车长)的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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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底车场调车方式及通过能力
井底车场通过能力要满足: ( N / A) ≥ k
k — 井底车场通过能力富裕系数,一般取 1.3~1.5 井底车场通过能力一般要大于矿井生产能力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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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
• 1.解释井底车场的概念,以刀把式井底车场为例 说明井底车场的组成部分。
• 井底车场调车的主要任务是如何将由运输大巷驶来 的重列车调入主井重车线。 (一) 顶推调车法
煤矿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MTMT/T 5026—1999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hambersaround pit-bottom of coal mine1999—01—11 发布1999—08-01 实施国家煤炭工业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hambersaround pit—bottom of coal mineMT/T 5026-1999主编单位: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国家煤炭工业局施行日期:1999年8月1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如)30号文的要求,由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原“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砌室设计技术规定”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近年来成熟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煤炭工业部组织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基本规定、主排水系统硐室、主变电所、运输系统硐室、井下爆破材料硐室、安全设施铜室、其他硐室。
本规范由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主编单位: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蔡晓川章立本严建川施鹤筹目次1、总则 (109)2、基本规定 (110)3、主排水系统硐室 (111)3。
l 主排水泵嗣室 (111)3.2 管子道 (112)3。
3 水仓 (112)4、主变电所 (114)5、运输系统硕室 (115)5.1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变流室 (115)5.2 井下蓄电池式电机车修理问及充电室、变流室 (115)5.3 井下防爆柴油机车修理间及加油(水)站 (116)5.4 报车机及翻车机硐室 (116)5。
5 自卸矿车卸载站硐室 (117)5.6井下调度室 (117)6、井下爆炸材料硐室 (118)6。
1 井下爆炸材料库 (118)6。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1 适应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建造煤矿井下避难硐室(包括永久避难硐室及临时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检测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避灾硐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矿山救护规程》2009年版《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3 分类3.1 分类及代号煤矿井下避难硐室根据其服务范围及使用年限,分为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的标记为DMY,临时避难硐室的标记为DML。
3.2 避难人数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但应满足如下规定:永久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20人,宜不多于100人;临时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40人。
3.3 硐室结构形式避难硐室形式,采用如下三种结构形式:(1)“一"字型:硐室两端分别连接不同的巷道,硐室有两个安全出口;(2)“凹"字型:硐室两端均连接同一条巷道,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m;(3)“口”字型:硐室仅一个安全出口,在巷道旁边构筑.临时避难硐室一般采用第(3)种结构形式,也可采用上述三种形式之一;永久避难硐室不得采用第(3)种形式的结构.图3-3—1 “—”型避难硐室图3—3—2 “凹”型避难硐室图3-3—3 “口”型避难硐室3.4 硐室型号表示避难硐室型号表示:硐室结构代号,永久缺省为1,临时缺省为3硐室设计防护时间,缺省为96,单位为小时(h)设计避难人数硐室类型:Y、永久避难硐室,L、临时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型号表4 基本要求4.1 设计避难硐室设计,应当由具备煤炭行业专业(矿井)设计资质的机构完成。
避难硐室施工前,应有专门的施工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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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TMT/T 5026-1999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hambersaround pit-bottom of coal mine1999-01-11 发布 1999-08-01 实施国家煤炭工业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hambersaround pit-bottom of coal mineMT/T 5026-1999主编单位: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国家煤炭工业局施行日期:1999年8月1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如)30号文的要求,由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原“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砌室设计技术规定”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近年来成熟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煤炭工业部组织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基本规定、主排水系统硐室、主变电所、运输系统硐室、井下爆破材料硐室、安全设施铜室、其他硐室。
本规范由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主编单位: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蔡晓川章立本严建川施鹤筹目次1、总则 (109)2、基本规定 (110)3、主排水系统硐室 (111)3.l 主排水泵嗣室 (111)3.2 管子道 (112)3.3 水仓 (112)4、主变电所 (114)5、运输系统硕室 (115)5.1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变流室 (115)5.2 井下蓄电池式电机车修理问及充电室、变流室 (115)5.3 井下防爆柴油机车修理间及加油(水)站 (116)5.4 报车机及翻车机硐室 (116)5.5 自卸矿车卸载站硐室 (117)5.6井下调度室 (117)6、井下爆炸材料硐室 (118)6.1 井下爆炸材料库 (118)6.2井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 (120)7、安全设施硐室 (122)7.1 井下消防材料库 (122)7.2 防水闸门硐室 (122)7.3 井下密闭门硐室 (126)7.4 井下防火栅栏两用门硐室 (127)8、其它硐室 (128)8.1井下急救站 (128)8.2井下等侯室 (128)8.3井下工具备品保管室 (128)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 (129)1 总则1.0.1为统一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的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提高设计质量,加快设计速度,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的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改建、扩建和水平和延伸矿井井底画场硐室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 井底车场硐室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 井底车场硐室布置应满足使用方便,便于设备安装、检修及运输的要求,还应符合防水、防火等安全要求。
2.0.2 井底车场硐室位置,应选择在比较稳定坚硬的岩层中,并应避开断层、破碎带、含水层、采空区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层位。
2.0.3井底车场硐室断面形状和支护型式应根据使用要求、硐室跨度大小、围岩稳定性、支护材料性能、施工方法和经济、工期等因素因地制宜的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硐室断面形状通常采用半圆拱。
在松软岩层中的硐室断面,应适应围岩松动变形要求和采取加强支护的措施。
2 机电设备用室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宜采用混凝土或料石。
除特殊要求外,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根据结构受力需要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护。
3 机电设备硐室地面宜高出外部巷道底板不小于0.2m,并应采用混凝土铺底,铺底厚度不小于0.1m。
4 硐室支护方式和支护厚度可按《煤矿矿井巷道断面及交岔点设计规范》有关规定确定。
5 硐室围岩强度较低时,其混凝土支护材料中宜加入提高混凝土强度的外加剂。
含水性强的围岩洞室支护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
2.0.4,机电设备硐室进出口或通道中必须安装向外开启的防火门。
3 主排水系统硐室3.1主排水泵硐室3.1.1 主排水泵碉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排水泵用室与主变电所应联合布置,并宜靠近敷设排水管路的井筒。
硐室与井简垂直距离不宜小于20mo2 主排水泵硐室应有两个出口。
一个与井底车场巷道或大巷相接,通道内安装密闭门和栅栏门。
另一个通过管子道与井简相接。
3 主排水泵硐室通道断面应满足最大设备通过及行人和通风要求,并应与密闭门、栅栏门的规格相匹配。
4 主排水泵硐室地面应高出硐室与井底车场巷道或大巷连接处底板0.5mo与硐室通道相连接的巷道铺设双轨且为高低道时,应以高道一侧巷道底板计算硐室地面高程。
3.1.2 主徘水泵硐室尺寸与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排水泵硐室尺寸应根据水泵与电动机规格,设备安装、检修要求以及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确定。
2 主排水泵硐室电缆敷设方式采用电缆沟时,电缆沟宜设在轨道中间。
3.1.3 主徘水泵硐室及吸水井、配水巷断面和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排水泵硐室断面形状与支护型式应满足本规范第2.0.3条要求。
2 吸水井、配水巷断面宜采用半圆形,吸水井顶部应没起吊装置,吸水井井壁应设便于检修的爬梯,上部井口应铺设盖板。
3 主排水泵硐室地面应向吸水井侧设有不小于3‰的流水坡度,电缆沟亦应有不小于3他的流水坡度p闲室积水宜引入吸水井内。
3.1.4 主排水泵硐室内设备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排水硐室设备宜采用轨道运输,轨面高程宜与硐室地面一致。
2 主排水泵硐室轨道转向方式宜采用转盘。
3 硐室通道与车场巷道连接处设备转运,宜采用起吊方式。
但在不影响车辆运行的线路上,也可采用转盘或道岔。
3.2 管子道3.2.1管子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子道宜布置在主排水泵硐室端部,其净断面应满足敷设排水管道、运送设备和做为主排水泵硐室安全出口的要求。
2 管子道倾角不宜大于30。
,并应铺设轨道,轨道上下竖曲线半径宜采用6一12m。
管子道通往井简连接处应设平台,平台应高出泵房地面7m以上。
3 管子道应设人行台阶。
3.2.2 管子道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子道应根据设备布置要求敷设托管梁、管墩、轨道及转盘。
当有电缆通过时还应敷设电缆沟(架)。
2 立井管子道平台与井简连接处应设向内开启的栅栏门。
3 斜井管子道与井简连接处宜加设道岔或起吊梁。
3.3 水仓3.3.1水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仓布置应避开松软、破碎的岩层和断层带。
水仓人口应设在井底车场或大巷最低点或靠近最低点。
2 水仓必须由互不渗漏的主仓和副仓组成。
3 水仓人口通道的水沟,应设铁蓖子与闸板。
水仓入口斜巷应设人行台阶,斜巷坡度不宜大于20度,轨道上、下竖曲线半径宜采用9--12m,水仓底板应向吸水井方向设1一29m的上坡。
3.3.2 水仓容量计算、支扩、清理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仓有效容量应根据矿井涌水量,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规定确定。
2 水仓总长度应根据水仓容量、断面大小确定,并应在水仓平面布置和断面优化的基础亡,尽量压缩水仓入口与吸水井之间的贯通长度。
3 水仓最高存水面应低于水仓入口水沟底面高程和主排水泵硐室电缆沟底面高程,水仓高度不宜小于2m。
4 水仓支护方式宜采用混凝土或防渗混凝土砌碹,亦可根据围岩软硬、稳定性及有无渗水情况采用锚喷支护或其他支护方式,在水仓与吸水井及配水巷连接处应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支护。
如围岩渗水可在支护材料中加—定数量的防水剂,底板宜采用CIO 混凝上铺底。
5 水仓清理方式根据水仓清理量的大小确定,宜采用机械清理。
对于采用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它污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井下应设置专门的沉淀及清理系统。
4、主变电所4.0.1 主变电所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变电所宜靠近敷设电缆的井筒,并与主排水泵硐室联合布置。
2、主变电所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当与主排水泵硐室联合布置时,一个出口应通到井底车场或女巷,通道内应安装密闭门和栅栏门,另一个出口应通到主排水泉硐室。
3、主变电所地面高程要求同本规范第3.I.1条第4款。
主变电所与主排水泵硐室联合布置时,其地面高程不应低于主排水泉硐室。
4、联合布置的主变电所与主排水泵硐室之间应设隔墙及安装向主排水泵硐室开启的防火栅栏两用门,主变电所的配电室与变压器室之间应设隔墙及安装向配电室开启的防火栅栏两用门。
5、主变电所通道断面要求同本规范第3.1.1条第3款。
4.0.2主变电所断面与支扩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变电所乎、断面尺寸要求同本规范第3.1.2条第1款。
2 主变电所断面形状与支护型式应满足本规范第2.0.3条要求。
当与主排水泵硐室联合布置时,硐室支护型式、材料宜与泵硐室相同。
3 主变电所电缆沟宜以3‰。
坡度坡向主排水泵峒室。
5 运输系统硐室5.1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变流室5.1.1 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变流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问应设在井底车场附近。
2、变流室宜靠近主变电所或与主变电所联合布置。
交流室不宜与电机车修理问联合布置。
3、加宽式修理问与所在巷道之间应设隔墙。
4、架线式电机车工作台数在10台及10台以下时,硐室应设一个检修坑,硐室布置一个机车出入口和一个人行通道出口。
工作电机车在10台以上时,硐室应设两个检修坑,两个机车出入口。
不另设人行通道。
硐室两个出口均应设置栅栏门。
5、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问应设起重梁或其他起吊装置。
硐室应设3L坡向向外的水沟。
5.1.2 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尺寸,应根据机车检修和备用机车存放要求确定。
硐室地面宜采用棍凝土铺底。
5.2 井下蓄电池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充电室、变流室5.2.1 蓄电池电机车修理问及充电室、变流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蓄电池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充电室、变流室宜联合布置。
不采用联合布置的修理间,其布置要求同本规范第5,2,1、5.1.2条规定。
充电室与变流室距离不宜超过1m)m。
平硐开拓的蓄电池式电机车修理间、变电室、变流室设在地面。
2、充电室位置必须能够独立通风,并采取防止氢气积聚的措施。
当充电室与变流室串联通风时,充电室应布置在下风位3、充电室内充电台为1—6个时,应设一个机车出口,为6个以上时应设两个机车山u。
当充电台(包括备用、检修用台)大于8个、且硐室围岩条件较好时,充电台可采用双排布置。
5.3 井下防爆柴油机车修理间及加油(水)站5.3.1 防爆柴油机车修理间及加油(水)站硐室位置根据运输、通风要求可设于井底车场或采区车场附近。
5.3.2 柴油机车修理问及加油(水)站宜采取联合布置,修理11不小宜少于两个机车进出口,机车进出口应设置防火门利栅栏联合布置的加油站宜布置在修理间回风通道内,加油站两端木栅栏门和有混凝土门槛的防火门。
5.3.3 柴油机1:修理问及加油站应能够独立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