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该类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
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 员
● 应当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精神药
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规范化管理、职业 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 员
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
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
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
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 、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 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 和保管人员签字。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1987年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规 定: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 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1988年颁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规 定: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 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 药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 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 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 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 部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 通知》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麻醉药品121种 第一类精神药品52种 第二类精神药品78种
——人员培训和考核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和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 况,定期报送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 员 ●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 麻醉药(或说麻醉剂)
实行特殊管理的 麻醉药品是指麻醉性 镇痛药,它具有药物 依赖性,所以我们说 要实行特殊管理的麻 醉药品都是有依赖性 的药物。
是指具有麻醉作 用的麻醉剂,包括全 身麻醉和局部麻醉药, 虽有麻醉作用但不成 瘾,不产生依赖性。
我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沿革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 员
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
——人员培训和考核
—《药品管理法》 —《执业医师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处方管理办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
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为提高疼痛及相 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 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防止药品流失,在首次建立门诊病历前,请您认真阅读以 下内容:
1988年,加入《1961年麻醉药品单一公约》
我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沿革
1993年,卫生部下发《癌症病人三阶梯止痛指导原则》
1994年卫生部发布《关于发布癌症病人申请麻醉药品
专用卡规定的通知》 1999年国家药监局下发《关于癌痛治疗使用麻醉药品 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年国家药监局、卫生部联合下发《医疗机构麻醉 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2年国家药监局、卫生部印发《癌症患者申办麻醉 药品专用卡的规定》 2004年国家药监局、卫生部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 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暂行)
应当安装报警装臵。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 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 —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
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
●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处方。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
50年代初—把精神药品中的某些品种列为毒剧药品管理范围 1962年—国务院采用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去氧麻黄素
的坚决措施 1963年—卫生部、公安部、化工部、商务部、财政部联合 下发《加强麻醉药品管理的通知》 1964年—卫生部颁发《管理毒药、限制性剧药暂行规定》 1978年—国务院颁布了新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 1979年—卫生部颁布《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79年—卫生部下发《医疗用毒药、限制性剧药管理规定》
我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沿革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05年8月3日国务院颁布,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
1950年《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
1978年《麻醉药品管理条例》
1985年《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987年《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1988年《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2005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 员
——人员培训和考核
培训和考核内容还包括:
—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 员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相关法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品管理法》 全国人大 2001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2年9月15日
法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5年11月1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相关法规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 理规定》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 局 卫医发【2002】24号 卫生部 卫医发【2005】436号 卫生部 卫医发【2005】438号 卫生部 卫医发【2005】421号 卫生部、SFDA 卫医发【2005】430号 卫生部 卫办医发【2005】237号 卫生部 卫医发【2007】38号 卫生部 卫医发【2007】39号 卫生部53号令 2002年1月21日 2005-11-15 现已废止 2005年11月15 日 2005年11月2日 2005年11月15 日 2005年11月3日 2007年1月25日
我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沿革
1983年,卫生部加强对精神药品的进出口管理
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5年,卫生部制定了《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987年,国务院颁布《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1988年,国务院颁布《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1985年,加入《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专用处方,处方标准按《处方管理办法》执行。
●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应在病历中记录,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
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
●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
——人员培训和考核
《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 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级以上医院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构可以由省级 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培训和考核对象为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培训 单位也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相关药学专业 技术人员纳入培训对象。
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 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 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 查询、处理。
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 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
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
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 资格。
2 、麻醉药品、Leabharlann Baidu神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 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向规定的药品批发
企业采购,保持合理库存。采购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必须填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经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核 批准发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 卡”,凭印鉴卡采购,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 式。
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
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
、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 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 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 情况进行登记。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麻醉药品
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
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
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 员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
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与监督
管理工作 。应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
二、患者及其亲属或监护人的义务: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
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
—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 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
●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
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
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
行 政 规 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 管理规定》 《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 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处方管理办法》
2007年1月25日
2007年5月1日
主要内容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调剂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与监督管理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 员
● 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
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 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 责麻醉药、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
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
(一)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二)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三)有委托亲属或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 (四)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 员
● 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
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
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 员
● 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
、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后,应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
医疗机构销毁行为。
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 柜)加锁。 —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
防盗设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概
述
药
品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 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 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 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