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一、保险合同的目的与范围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平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旨在保障投保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责任风险,并提供相关的赔偿保障。
二、定义1. 保险公司: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与之共同承担责任的再保险人。
2. 投保人:指与保险公司签订本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的法人或自然人。
3. 被保险人: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项目部等,以及与投保人存在合作关系的其他工程项目或作业场所等。
4. 责任事故:指与被保险人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事故事件,包括爆炸、火灾、坍塌、中毒、溺水等在内的意外事故。
5. 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的时间段。
6. 保险金额: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7. 免赔额: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最低责任限额。
三、保险责任及赔偿范围1. 责任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
保险公司将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和程序进行处理。
2. 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身伤亡:对于因责任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将赔偿相关的医疗费用、护理费、丧葬费等;(2)财产损失:对于责任事故导致的财物损失,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相应赔偿;(3)精神损害赔偿金:对于责任事故导致的精神损害,保险公司将酌情赔偿;(4)其他合理支出:对于因责任事故发生而产生的其他合理支出,保险公司将予以赔偿。
四、保险费支付方式与期限1. 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按时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期限等事项详见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
2. 若投保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则视为保险合同自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提出保险合同的变更请求。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王鹏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王鹏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8.13【案件字号】(2021)津02民终593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翟均勇苏美玉王伟杰【审理法官】翟均勇苏美玉王伟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王鹏;路晓楠;陈五九;张丽【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王鹏路晓楠陈五九张丽【当事人-个人】王鹏路晓楠陈五九张丽【当事人-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欣天津凌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欣天津凌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欣【代理律所】天津凌宇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被告】王鹏;路晓楠;陈五九;张丽【本院观点】一审中王鹏、路晓楠已提交维修单位出具的维修结算单等相关证据证明停运时长及车辆维修情况,平安保险并未提交相反证据对上述证据加以反驳或推翻,一审法院根据在案证据判令平安保险赔偿相应停运损失并未予准许平安保险的相关鉴定申请,处理并无不当。
【权责关键词】代理过错无过错反证新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一致,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审中王鹏、路晓楠已提交维修单位出具的维修结算单等相关证据证明停运时长及车辆维修情况,平安保险并未提交相反证据对上述证据加以反驳或推翻,一审法院根据在案证据判令平安保险赔偿相应停运损失并未予准许平安保险的相关鉴定申请,处理并无不当。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平安保险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我国的财产保险公司清单
我国的财产保险公司清单以下是我国的一些财产保险公司清单,但请注意,这仅为部分公司名单,可能不是完整的: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2.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PIC)。
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ng An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Ltd.)。
4.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Continent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 Ltd.)。
5. 中国太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Taiping Insurance Group Ltd.)。
6.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Life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 Ltd.)。
7. 中国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Huatai Property Insurance Co., Ltd.)。
8. 中国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inda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 Ltd.)。
9.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Tian An Insurance Co., Ltd.)。
10.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Tai Ping Insurance Co., Ltd.)。
这些公司都是在中国境内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知名公司。
请注意,以上仅为部分公司名单,还有其他一些财产保险公司也在中国运营。
此外,财产保险公司的注册和运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建议在需要时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查询。
平安财险精心设计理念
平安财险精心设计理念
平安财险一直以来都秉承着“专注、创新、服务”的理念,不断为客户提供更
加全面、专业的保险服务。
在保险行业的激烈竞争中,平安财险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打造更加安全、便捷的保险体验。
首先,平安财险注重产品的专业性和创新性。
公司拥有一支由专业人士组成的
团队,不断进行市场调研和产品创新,确保所推出的保险产品能够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
无论是车险、财产险还是健康险,平安财险都能够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让客户在面临风险时能够得到及时的保障和赔付。
其次,平安财险注重服务的质量和便捷性。
公司不断优化线上线下的服务流程,提高理赔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无论是通过APP在线购买保险,还是通过客服电话
咨询,平安财险都能够为客户提供快速、准确的服务。
同时,公司还注重客户教育和风险防范,通过举办保险知识讲座和风险预警活动,帮助客户更好地了解保险产品和风险防范知识。
最后,平安财险注重合作伙伴的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各类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
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保险行业的发展。
无论是与银行、汽车4S店还是健康医疗机构,平安财险都能够为合作伙伴提供专业的保险解决方案,实现互利共赢。
总的来说,平安财险的精心设计理念就是以客户为中心,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保险解决方案。
在未来,平安财险将继续秉承这一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为客户创造更加安全、便捷的保险体验。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中小企业财产一切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中小企业财产一切险条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中小企业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保险合同的订立1.1 本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协议,投保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申请。
1.2 保险人有权根据投保人的申请和合同约定,决定是否接受保险,并最终签署合同。
1.3 本保险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保险责任的确认和范围2.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和相应的保险服务。
2.2 财产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水灾、盗窃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
2.3 保险人将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投保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二章保险费及支付方式第三条保险费的计算和支付3.1 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根据被保险财产的价值、风险等因素决定,具体计算方法详见附件一。
3.2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方式,具体方式按双方协商的约定执行。
第四章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五条保险合同的变更5.1 保险合同生效后,如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双方应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署确认才能生效。
5.2 变更后的保险合同内容将替代原合同内容,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保险合同的解除6.1 在保险期限内,如果投保人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6.2 如因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相应的损害赔偿权利。
第七章保险事故处理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和申报8.1 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保险事故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8.2 保险人将根据申报的情况和相关证明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投保人支付相应的赔偿。
第九条保险金的计算和支付9.1 保险金的计算根据被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和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计算。
9.2 保险金的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和投保人的选择决定,可以选择直接支付或按分期支付。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面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面试篇一:平安面试事项你的映像中保险行业是怎么样的?以前有接触过吗?问你对保险了解多少?之前一直是在学校里学习,并没有接触到过多保险,也就学校里面统一买一个几十块钱的医保。
印象中保险行业是阳光产业,买保险是未雨绸缪的态度,是花今天最少的钱,为明天准备最多的准备。
公司在保证盈利的前提下为大众提供最好的保障。
在当下思想这么开放的社会环境中,能够主动接受保险意识的人会越来越多,所以我非常看好保险行业。
你为什么选择做这个行业?众所周知这个行业是个朝阳产业,非常锻炼人的,收入也是很可观的。
但是真正吸引我的不单单是这个行业,而是承载这个行业的公司。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了解到平安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团队价值观,和团队经营理念,以及公司在坚持做行业第一的创新精神深深吸引着我,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工作,能够得到系统的教育培训,能为公司承担更多的责任,实现自身的价值,能够结实到一群有朝气有志之士,在家庭、事业、社会、朋友等方面都能够得到很好的收获。
这就是我选择平安公司的原因。
谢谢!你对未来的规划是怎么样的?关于我自己的未来规划我是这样考虑的,因为我在大学期间做过兼职销售,为校园活动拉赞助商,市场调研,会议主持等工作,在我之前的工作中我发现比较喜欢说话,也喜欢和别人打交道,能够很好协调关系,当看到对方脸上是那种很满意的表情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成就感,所以我想从事能够是那种可以说话,可以和不同的人打交道的工作。
将来有机会的话,我想做些可以通过我所了解的知识,帮助到别人的工作,比如保险咨询师,理财咨询师,或者旅游咨询方面,都是我将来的职业规划方向。
二,在做业务三到五年左右,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学习,我的各方面的能力会有比较好的一个提升,我希望我能够在来挑战公司的业务主管,能够带领团队,能为公司承担更多的责任,并提高自己;我也会积极主动的努力,用业绩来证明自己的能力;用目标来激发自己的斗志,用业务的刻苦学习,来提高自己的认知,虚心请教同事,一定可以做到,最终能够成为公司的业务骨干,为公司今后打开其他新市场,新领域做出应有的贡献;总结来说,通过上面的大体规划,我希望公司能够给我这个机会,我会用实际行动,珍惜机会,用踏实的工作来回报公司!什么人际交往啥的.主要是看你思维、反应能力条理是不是清晰的。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分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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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阳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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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 9199986.53
泰康人寿 人保寿险 8676459.71 82425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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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
生命人寿 阳光保险 中国人保健康
3302455.39
1531810.03 1516893.07 92896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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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优势
平安寿险首创的移动展业销售模式(MT)是现代科技和 保险销售的完美结合,它将无纸化、电子化的低碳环保理 念付诸实践,成功搭建了一条高效、快捷的绿色生产线, 开创了业内无纸化投保的先河,在国内乃至国际人寿保险 销售领域均处于绝对领先地位。 MT因其提高展业效率、省钱省时、展业规范、低碳环保 等从多优势,对社会、客户及公司都有巨大的价值。 平安产险推出了“快易免”服务体系,引领行业服务标杆, 建立了业内首个将投保、查勘、理赔、服务等全流程为一 体的创新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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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竞争能力分析
1、成本优势 2、技术优势 3、质量优势
4、产品市场占有情况
5、产品的品牌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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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优势
成本优势是降低成本的原因和条件。 1、中国平安立足于中国这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国家,受 益于中国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公司各项业务保持稳健 增长; 2、中国平安金融牌照最齐全、业务范围最广泛、控股关 系最密切,造就了中国领先的个人金融服务集团; 3、强大的后援集中运营管理平台,成本优势和协同效应 日益显现。
截止2012年12月 31日,平安产险 注册资本金为人 民币170亿元, 净资产为268.38 亿元,总资产为 人民币1,349.34 亿元。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赵东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赵东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菏泽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菏泽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1.14【案件字号】(2021)鲁17民终356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苏兆胜李锋孙岩【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赵东立;庞春梅;吕忠志;河南省延津县鸿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任红雷;濮阳市中胜物流有限公司;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肖国中【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赵东立庞春梅吕忠志河南省延津县鸿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任红雷濮阳市中胜物流有限公司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肖国中【当事人-个人】赵东立庞春梅吕忠志任红雷肖国中【当事人-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省延津县鸿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濮阳市中胜物流有限公司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鹿亚军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杨芳涛山东善思律师事务所;崔庆志山东兴鲁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鹿亚军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杨芳涛山东善思律师事务所崔庆志山东兴鲁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鹿亚军杨芳涛崔庆志【代理律所】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山东善思律师事务所山东兴鲁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被告】赵东立;庞春梅;吕忠志;河南省延津县鸿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任红雷;濮阳市中胜物流有限公司;泰康在线财【本院观点】关于平安保险公司是否应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问题。
【权责关键词】无效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第三人鉴定意见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2-23 04:06:5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赵东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17民终356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一单元6层、7层。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陶某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陶某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30【案件字号】(2021)湘05民终31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毛海玲李文明李鹏【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陶某2;申卫青;陶某1;陈杰龙【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陶某2申卫青陶某1陈杰龙【当事人-个人】陶某2申卫青陶某1陈杰龙【当事人-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刘娟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娟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娟【代理律所】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申卫青;陈杰龙【本院观点】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一审对医疗费、救护车费、误工费的认定和处理是否正确。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法定代理合同合同约定法定代理人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拍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供新的证据,本院经审理确认一审认定的事实及证据。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一审对医疗费、救护车费、误工费的认定和处理是否正确。
本此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王某某先后被送至邵东市××大学湘雅医院抢救治疗5天,共计花费医疗费用49242元,该费用均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予以证实。
平安财保公司上诉称应扣除王某某医疗费中的非医保用药金额,但其并未举证证实王某某的医疗费中存在非医保用药以及具体的用药金额,故本院对该上诉主张不予支持。
王某某因伤情严重,在邵东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2天后,转院至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后在该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王某某从邵东转院至长沙,再从长沙被送回至居住地邵东市水东江镇,往返共花费救护车费11480元,该费用与王某某的伤势严重,需紧急抢救的情形相符,且有正式的票据予以佐证,故平安财保公司对该费用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张x、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x、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8【案件字号】(2020)豫01民终1662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泽军【审理法官】刘泽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x;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当事人】张x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当事人-个人】张x【当事人-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岳嵩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朱重轩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田慧河南铭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岳嵩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朱重轩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田慧河南铭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岳嵩峰朱重轩田慧【代理律所】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河南铭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重庆铭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院观点】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代理过错合同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合同约定发回重审撤销执行第三人新证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
张x上诉称其并未违反公司的任何规定,公司滥用其优势地位,歧视性解除了劳动关系。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抗辩称,张x存在违规及失职行为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上诉人对其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一审法院认为张x作为熟练的业务人员,将其信息系统账号、密码与同事分享,也未对其账号中的业务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因此其违反了《“红、黄、蓝”牌处罚制度(2013版)》第十一条第十八项及《“红、黄、蓝”牌处罚制度(2017版)》第十一条第二十项的管理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马春华、赵云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马春华、赵云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9【案件字号】(2020)苏03民终167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秦国渠史善军汪佩建【审理法官】秦国渠史善军汪佩建【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马春华;赵云娟;马馨菲;马舒馨;马晴朗;陈某;张文忠;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天津)工程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马春华赵云娟马馨菲马舒馨马晴朗陈某张文忠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天津)工程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当事人-个人】马春华赵云娟马馨菲马舒馨马晴朗陈某张文忠【当事人-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天津)工程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马路江苏昭鹏律师事务所;孙胜江苏能英律师事务所;任汶杰江苏众耕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马路江苏昭鹏律师事务所孙胜江苏能英律师事务所任汶杰江苏众耕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马路孙胜任汶杰【代理律所】江苏昭鹏律师事务所江苏能英律师事务所江苏众耕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被告】马春华;赵云娟;马馨菲;马舒馨;马晴朗;张文忠;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天津)工程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本院观点】因二审出现新情况,应发回重审。
【权责关键词】撤销法定代理法定代理人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因二审出现新情况,应发回重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一、撤销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2019)苏0391民初9151号民事判决。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标准普尔评级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标准普尔评级我国平安财产保险标准普尔评级1. 我国平安财产保险标准普尔评级的意义在金融市场中,评级是一种重要的信用评估工具。
标准普尔作为全球知名的信用评级机构,其评级结果对于投资者、公司和政府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国平安财产保险作为我国领先的保险公司,其获得的标准普尔评级直接关系到公司的信用和声誉,也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和金融业务产生深远的影响。
2. 我国平安财产保险标准普尔评级的背景我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稳健经营、客户至上的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的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这些努力让我国平安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也使得其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声誉。
而获得标准普尔评级也是对我国平安长期努力的肯定和认可,同时也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形象和竞争力。
3. 我国平安财产保险标准普尔评级的评价因素标准普尔评级主要考量了公司的财务实力、风险管理能力、盈利能力、市场地位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我国平安财产保险之所以能够获得较高的评级,除了公司自身不断的努力和改善外,也离不开我国保险行业的整体发展和监管政策的支持。
这些方面的因素共同构成了我国平安财产保险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和信誉。
4. 我国平安财产保险标准普尔评级的影响和启示获得标准普尔评级对于我国平安财产保险而言意义重大。
这意味着我国平安已经成为国际上公认的优秀保险公司,其在国际合作、融资等方面将更加便利。
获得较高的评级也将带动公司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和认可。
我国平安财产保险获得标准普尔评级的成功也给我国保险行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为整个行业树立了榜样和标杆。
5. 我国平安财产保险标准普尔评级的展望我国平安获得标准普尔评级无疑是一件喜事,但这也意味着公司在未来需要更多的努力和挑战。
我国保险市场的变化和国际形势的变化都将对公司的发展产生影响,我国平安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和盈利能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未来,我国平安还会面临更多的国际合作和全球化发展的挑战,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实力,赢得更多国际投资者和客户的信任。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险附加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附加险条款本条款是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上述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下列附加险。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
一、扩展类001暴风雨扩展条款经双方同意,对由于暴风、暴雨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除另有约定外,对广告牌、天线、太阳能装置、霓虹灯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002台风、飓风扩展条款经双方同意,对由于台风、飓风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除另有约定外,对广告牌、天线、太阳能装置、霓虹灯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003龙卷风扩展条款经双方同意,对由于龙卷风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除另有约定外,对广告牌、天线、太阳能装置、霓虹灯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004洪水扩展条款经双方同意,对由于洪水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因规律性的涨潮、地下渗水或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或渗漏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广告牌、天线、太阳能装置、霓虹灯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的损失,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1.4.1 重点项目
(1)保险服务(7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TOP1 公务用车蒙 GC0115 机动车保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蒙
0.3
服务
古分公司
2023-03-23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31 日 生成
3/25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经营异常(0) 股权出质(3) 被执行人(2)
法律诉讼(5,000) 动产抵押(0) 行政处罚(6)
法院公告(0) 欠税公告(0)
▌法律诉讼 ( 5,000 )
序 日期
号
案件名称
案由
案件身份
案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
( 2023 ) 豫
份有限公司与张春霞 保 证 保 险 份有限公司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31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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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100.0%。 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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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1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31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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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效率
2.1 节支率分析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近 1 年项目月度节支率在 0%~0%之间浮动。从地区来看,节支率表 现出较强的行业差异性,保险服务、其他工程服务等节支率相对较高。 近 1 年(2022-09~2023-08):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李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李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2【案件字号】(2021)闽02民终20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丽端)【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玲玲;丁莲英;童楚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当事人】李玲玲丁莲英童楚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当事人-个人】李玲玲丁莲英童楚三【当事人-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鹭杰、陈芳芳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鹭杰、陈芳芳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鹭杰、陈芳芳【代理律所】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原告】李玲玲【被告】丁莲英;童楚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委托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侵权行为地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证明对象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2-14 02:17:2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李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闽02民终205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李玲玲。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明(系李玲玲配偶)。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丁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少仁、林水鑫(实习),福建信集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童楚三。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29层2908单元。
负责人:王鸿,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鹭杰、陈芳芳,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张明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张明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6【案件字号】(2020)粤03民终1762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沈炬易静郑寒江【审理法官】沈炬易静郑寒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张明全;单合理【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张明全单合理【当事人-个人】张明全单合理【当事人-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胜春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一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吕艳妍广东海能律师事务所;何政欣广东恒港律师事务所;熊文亮广东恒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胜春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一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吕艳妍广东海能律师事务所何政欣广东恒港律师事务所熊文亮广东恒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胜春李一吕艳妍何政欣熊文亮【代理律所】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海能律师事务所广东恒港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被告】张明全;单合理【本院观点】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商业三者险是否免赔及误工费认定问题。
【权责关键词】显失公平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第三人鉴定意见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商业三者险是否免赔及误工费认定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提示义务。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与崔小伟,李世强,强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与崔小伟,李世强,强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4【案件字号】(2020)陕06民终10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巧芳张晓红王欣【审理法官】王巧芳张晓红王欣【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强烨;李世强;崔小伟【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强烨李世强崔小伟【当事人-个人】强烨李世强崔小伟【当事人-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白雪峰陕西北望律师事务所;孙大潇陕西北望律师事务所;王娜陕西天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白雪峰陕西北望律师事务所孙大潇陕西北望律师事务所王娜陕西天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白雪峰孙大潇王娜【代理律所】陕西北望律师事务所陕西天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被告】强烨;李世强;崔小伟【本院观点】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应为:1、被上诉人强烨是否构成十级伤残,上诉人应否对强烨的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予以赔偿;2、原审误工费及护理费认定是否适当。
【权责关键词】撤销侵权鉴定意见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事实基本属实,唯护理期和误工期计算错误,本院对其余部分予以确认。
另查明,强烨误工期为180天,故误工费应为18000元(180天某100元\天),护理期为60天,护理费应为6000元(60天某100元\天)。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应为:1、被上诉人强烨是否构成十级伤残,上诉人应否对强烨的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予以赔偿;2、原审误工费及护理费认定是否适当。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支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支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支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支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保险业-财产保险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湖北)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依法成立的煤矿、非煤矿开采企业,烟花爆竹、化学物品、民爆器材等危险品加工、制造企业,建筑业、汽车维修、加油站、液化气经营等企业,以及其他有雇工、负有安全生产责任义务的个体工商户、法人、企事业单位等,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所称工作人员是指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年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
保险责任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因下列情形导致的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三)被诊断、鉴定为国家规定的、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九)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第六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发生第四条规定的保险事故遭受意外时,被保险人因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搜寻、抢救人员而发生的搜救费用,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综合险条款 - 总则 保险标的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 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 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保险期间 第十四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 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 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 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 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六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七条 保险人依据第二十一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 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 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保险人按照第二十七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 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九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 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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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契约变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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