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DOC 35页)
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手册
编号:()号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活动名称:活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监督单位:填写说明1.本手册系市场监管部门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重要资料,也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加强自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参考资料,应根据事实情况,认真填写。
2.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向相关监督员咨询,获得明确指导意见后方可填写。
3.表中需签字之处应由指定人员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4.请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一、禁止食用(使用)的食品(原料)类别(品种)名单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非本单位加工的直接入口食品,如熟卤菜、凉拌菜、蛋糕、烧饼、油条等。
3.直接入口的生海产品、水产品,包括海蜇、海带、海产贝类、深海鱼、虾、蟹及其炝制、酱制、腌制、冰制品。
4.已死的甲鱼、黄鳝、虾、蟹等不得用作食品的加工原料。
5.生的围边菜、雕花菜、塑胶雕花围边、剩余饭菜。
6.硝酸盐、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
7.河豚鱼、鲐鱼、青条鱼、金枪鱼、毛蚶、织纹螺、荔枝螺、泥螺、狗肝、鲨鱼肝、青鱼胆、野生蘑菇、杏仁、枇杷仁、木薯、发芽马铃薯、牲畜甲状腺及其它不明动物的器官、组织和腺体。
8.未经许可的各类药膳。
二、慎重食用、使用的食品(原料)类别(品种)名单1.需强调烧熟、煮透的:四季豆、扁豆、白果、豆浆、鲜黄花菜、较大的肉、肉圆以及整鸡、整鸭、整鹅。
2.需强调洗净或消毒的:新鲜叶菜、水果、果盘、盘花、点送菜号夹等。
3.需注意存放温度和存放时间的:熟肉制品、凉拌菜、色拉及制品、鲜奶制品、鲜奶油裱花食品、改刀装盘食品、生鲜啤酒、鲜榨果汁。
4.需特别注意防止加工过程工具、用具、操作人员手交叉污染的生家禽及其内脏、鲜蛋、海产品、水产品。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基本情况登记表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前监督评估表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性:有□无□二、风险分级年度等级:整改中□待评定□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组织落实:好□一般□差□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好□一般□差□四、餐饮服务提供者接待能力与本次重大活动要求是否相适应:是□否□四、菜单审查是否合格:是□否□五、设施及运转:(1)防尘、防鼠、防虫害、防有毒有害物设施齐全并运转正常:是□否□(2)冷藏冷冻设施:a、温度达标:是□、否□;b、原料、半成品、成品、荤素分开:是□、否□;c、卫生状况:好□、差□(3)餐饮具消毒:a、方法:物理□、化学□;b、热力消毒温度,其他;c、感官清洁:是□、否□;d、储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4)冷食类、生食类、裱花蛋糕:a、专间:是□、否□;b、紫外线消毒灯:有□、无□;c、独立空调:有□、无□;d、入口处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有□、无□;e、专用餐用具保洁设施:有□、无□;f、以上设施全部运转正常:是□、否□三、专用操作区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四、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好□、中□、差□五、从业人员情况:1.健康证明持证情况:从业人员数持证人数2.个人卫生状况:(1)是否穿戴工作衣帽:□是□否(2)操作过程个人卫生符合要求:是□否□六、存在问题:七、处理措施:八、评估意见: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补充说明:注:检查项目中为“是”或“有”的打“√”,“否”或“无”的打“×”;检查项目中为选择项目的在选项中直接打“√”,填空项直接填充具体内容。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试行)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试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上级交— 2 —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分为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两种监督管理方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重大活动的性质、规模、供餐形式和时间等因素,确定相应监督管理方式。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章主办单位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在重大活动期间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第八条主办单位应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A级(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三)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四)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严重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视管理任务,确保严重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视管理方法»、«餐饮效劳食品平安操作规范»、«食品消费运营日常监视反省管理方法»、«严重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视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明、体育以及其他严重活动的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视管理。
第三条严重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视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迷信管理、属地担任、分级管理的原那么。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担任全省严重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视管理的指点、协谐和监视。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和下级交办的严重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视管理;担任对县级严重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视管理的指点、协谐和监视。
各县级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和下级交办的严重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视管理。
第五条严重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视管理分为全程监视和重点监视两种监视管理方式,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门可依据严重活动的性质、规模、供餐方式和时间等要素,确定相应监视管理方式。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门、严重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效劳提供者应树立有效的食品平安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严重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平安保证任务。
第二章主办单位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在严重活动时期树立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管理机构,担任严重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管理,对严重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平安担任。
第八条主办单位应选择契合以下条件的餐饮效劳提供者承当严重活动餐饮效劳保证:〔一〕取得食品运营容许证〔含餐饮效劳容许证〕;〔二〕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视管理量化分级A级〔或具有与A级规范相当的条件〕;〔三〕具有与严重活动供餐人数、供餐方式相顺应的餐饮效劳提供才干;〔四〕装备专职食品平安管理人员;〔五〕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前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民族未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民生问题。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旨在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等提供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南,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工作程序和监管要求,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第一章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第一节监管职责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和法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
3.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节工作程序1.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收集和分析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确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
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测食品中危害因素的污染状况和变化趋势。
3.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救治患者,开展事故调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5. 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引导公众合理消费,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章食品安全标准与法规第一节食品安全标准1.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
2. 行业食品安全标准:由行业协会或者企业制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具有指导作用。
3. 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第二节食品安全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制度和要求。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六条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重大活动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规范,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验设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主办单位责任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第八条主办单位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A级(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二)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三)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九条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20个工作日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重大活动相关信息,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数、会议代表食宿安排;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重要宴会、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
第十条主办单位在重大活动期间要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所必要的工作条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手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手册一、食品储存管理1.1 确保食品储存区域整洁、干净,远离任何污染源。
1.2 根据食品类型和储存方式,储存食品到指定的储存设备中。
1.3 制定食品储存标签和记录清单,标明食品种类、储存日期和有效期。
二、食品加工管理2.1 确保食品加工区域整洁,保持清洁和卫生。
2.2 确保加工工具和设备清洁并及时消毒。
2.3 确保员工在食品加工时,佩戴干净的工作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三、食品配送管理3.1 选择有资质的食品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3.2 配送食品前进行检查,确保食品质量无损。
3.3 确保配送车辆和容器干净,并对食品进行合适的包装和隔离。
四、员工健康管理4.1 员工在工作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不患有传染性疾病。
4.2 员工要在工作时保持个人卫生,包括洗手、佩戴清洁工作服等。
4.3 员工在工作时如果出现健康问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进行隔离。
五、食品安全培训5.1 对新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使他们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
5.2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六、食品安全监控和记录6.1 对食品安全进行定期监测和抽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6.2 对食品源、配送和加工环节的关键点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3 对食品安全管理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食品储存、加工、配送、员工健康等方面的记录。
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处理7.1 对餐饮服务中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计划。
7.2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要及时处理,对可能受到影响的食品要进行隔离和处理。
7.3 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改善和预防措施。
八、食品安全管理责任8.1 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8.2 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岗位或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和监督。
8.3 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可持续性和连续性。
2024年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参照模板
汇报人:
2024-01-28
目录 Contents
•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概述 •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特点与要求 •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流程与制度设计 • 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任与义务明确 •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构建 • 监督检查结果反馈与持续改进策略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 效地响应。
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和完善。
事故报告、处置和追溯体系建设
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程序、时 限和内容,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2
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明确处置流程、责 任部门和人员,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加强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水 平。
THANKS
03
题。
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
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 安全知识的培训。
实施从业人员健康管 理制度,定期进行健 康检查,防止传染病 传播。
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 要的食品安全操作技 能和素质。
05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构建
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实施
制定针对不同类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通讯联络、现场处置 、医疗救治、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监督管理目标与原则
目标
确保2024年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食 源性疾病的发生。
原则
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 、社会共治。
法律法规依据及标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分为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两种监督管理方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重大活动的性质、规模、供餐形式和时间等因素,确定相应监督管理方式。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章主办单位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在重大活动期间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第八条主办单位应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A级(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三)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四)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规模不同的重大活动也随之而来。
众所周知,在这些大型活动中,餐饮服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随之而来的,是对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我们制定了这一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
目的本手册的制定旨在保障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全面规范餐饮服务流程,保证食品卫生安全,营造健康、安全、和谐的就餐环境。
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所有在重大活动期间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店铺、餐厅、食品供应商和餐饮服务提供者。
涉及的重大活动包括国家庆典、文艺演出、大型展览、体育比赛等。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1. 食品采购1.1 食品采购前,需审核供应商是否取得相关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检验报告。
1.2 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没有超过保质期限的商品,且在供应商仓库和运输过程中保持食品的卫生和品质。
1.3 食品可以自行加工,但必须保证原材料的卫生安全。
2. 餐饮服务环节安排2.1 外墙和内部门、地面及器具在活动期间要保持清洁卫生,保证清洁卫生条件。
2.2 餐厅内组织管理,坚决杜绝菜肴过期和二次加工问题。
对于有过期、劣质、变质的食品,要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有关方面。
2.3 所有餐具、食品器皿等要保持洁净并经过消毒处理。
2.4 厨房设备和操作台等应按烹调步骤进行合理布局,并保持清洁卫生。
2.5 食品的制作和保存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3. 人员安排3.1 确保雇有的员工健康状况良好,符合相关规定的卫生标准。
3.2 餐饮服务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不得患传染病,如腹泻等病状。
3.3 人员应定期接受有关部门进行的卫生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4. 监督与检查4.1 该活动期间接受县级以上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2 对于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示范卫生操作、颁发食品安全徽章、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进行积极宣传。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需求也日益增加。
在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的规模和复杂度都会有所增加,而与之相伴随的就是餐饮食品安全的风险。
为了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参与活动人员的身体健康,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非常重要。
二、总则2.1 目的和依据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
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大活动特点和需求,制定本规范。
2.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包括餐饮服务企业、从业人员、食品供应商等。
2.3 术语和定义2.3.1 重大活动指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力的大型活动,如体育赛事、展览会、国际会议等。
2.3.2 餐饮服务指在重大活动期间向参与活动人员提供饭菜、饮料等服务的活动。
2.3.3 食品安全指食品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和食用等过程中不造成任何危害的状态。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要求3.1 餐饮服务企业的责任3.1.1 获取必要资质重大活动期间提供餐饮服务的企业应当获得相应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备案。
3.1.2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食品安全培训等。
3.2 从业人员的要求3.2.1 健康证明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3.2.2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重大活动期间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了解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
3.3 食品供应商的要求3.3.1 供应商审查餐饮服务企业应对食品供应商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的能力。
3.3.2 来源追溯和检验检疫食品供应商应提供食品的来源追溯和检验检疫证明,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一、总则为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国际会议、体育赛事、文化活动等,涉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2.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3.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加强内部管理。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与要求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具备与重大活动规模相适应的接待能力、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五、食品安全保障措施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采购、储存、加工、配送食品。
2.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加强对食品原材料的检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3.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5.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供应的每批次食品进行留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48小时。
六、应急处置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措施和责任人。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
七、监督与考核1. 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六条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重大活动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规范,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验设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主办单位责任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第八条主办单位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A级(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二)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三)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九条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20个工作日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重大活动相关信息,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数、会议代表食宿安排;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重要宴会、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
第十条主办单位在重大活动期间要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所必要的工作条件。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汇编
编号:(201 )号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活动名称:活动时间:201 年月日至201 年月日主办单位:交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监管任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制填写说明1.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原则。
本手册系本单位行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重要资料,也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加强自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参考资料,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2.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向相关监督员咨询,获得明确指导意见后方可填写。
3.表中需签字之处应由指定人员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4.请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5.各县(市、区)局承担本级政府确定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本手册一式2份,本单位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各1份存档备查;承担上级政府确定、市食药监管局交办、涉及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本手册一式3份,需在活动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上报1份市食药监管局食品餐饮监管处。
手册目录1.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制度2.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任务通报记录3.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基本情况登记表4.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5.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前评估表(按检查次数填写)6. 事前评估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粘贴页)7. 被监督单位整改情况复查表8. 事前评估信息通报记录9.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全程/重点监督检查表(按检查次数填写)10.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菜单审查记录表11.菜单页(按餐次备齐)12.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留样记录核查表(按餐次填写)13.其他(检测报告、现场照片等)14.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15.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粘贴页)16.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17.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18.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记录19.餐饮服务提供者其他信息通报记录20.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总结(粘贴页)21.重大活动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22.江苏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23.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第一条为及时准确收集、反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保证食品安全信息的时间性、真实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67号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范。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国食药监食[2011]67号【发布日期】 2011-02-15【生效日期】 2011-02-15【效力】【备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六条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重大活动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规范,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验设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第二章主办单位责任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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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编号:()号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活动名称:活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填写说明1.本手册系本单位行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重要资料,也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加强自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参考资料,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2.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向相关监督员咨询,获得明确指导意见后方可填写。
3.表中需签字之处应由指定人员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4.请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手册目录1.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任务通报记录2.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3.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4.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制度5.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基本情况登记表6.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7.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前评估表(按检查次数填写)8.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全程/重点监督检查表(按检查次数填写)10.被监督单位整改情况复查表11.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菜单审查记录表12.菜单页(按餐次备齐)13.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留样记录核查表(按餐次填写)14.其他(检测报告、现场照片等)15.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总结16.重大活动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任务通报记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为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规定,制定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如下:一、成立小组:为加强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此次监督管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成员:,驻点监督员:,联系电话:。
二、监督管理地点:。
三、监督管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工作准备:(一)了解活动具体安排,包括时间、人数、用餐形式等;(二)携带行政执法文书,包括监督管理工作手册、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监督意见书、产品样品采集记录、封条等;备齐参阅资料及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三)保证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试剂齐全,并在进场前进行检查调试,确保能正常使用。
五、工作要求:(一)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前评估内容: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达到A级(或具备与A级相当的条件)。
2.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
3.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接待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应齐全有效。
特别注意临时聘用人员、实习人员应全部有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明。
5.内、外环境卫生:(1)周围环境无污染源,无露天堆放的垃圾,明暗沟下水排放畅通;(2)厨房及加工场所的天花板、墙壁光滑,无剥落、积尘、蜘蛛网、无霉斑、漏或渗雨现象,抽油烟机、排气扇等无油垢积聚,地面清洁、无油腻,排水沟通畅;(3)清洁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存放有专用地方,品种应符合有关卫生要求;(4)监督管理期间使用的桶装饮用水,其水质应经过检测合格,并持有供货方提供的相关索证索票资料。
6.基本卫生设施:(1)垃圾存放桶箱数量应当足够且密闭,做到工毕场清。
纱门纱窗、防鼠网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能正常使用;(2)食品原料清洗池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分开,且不与清洗清扫用工具的水池混用;(3)具备符合规范的凉菜间,配有专用冷藏设施、洗涤消毒和符合要求的更衣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4)餐饮具消毒采用热力消毒,有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水池。
消毒后的餐饮具有保洁设施,餐饮具数量足够并满足周转所用;(5)冰箱的数量、容积够用,制冷效果有保证;7.食谱审查:(1)菜单中供应的菜肴品种、数量应与制作加工现场、加工条件相适应;(2)不得提供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3)不宜供应改刀熟食、色拉及含水分较高且易变质的食品;(4)不易烧熟煮透的菜肴,如“狮子头”、“整鸡”、“整鸭”等,并在现场监督中要重点检查;(5)提倡膳食平衡,菜肴的荤素搭配要合理。
(二)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内容:1.原料审查要点:(1)蔬菜、水果、粮油、干货、水产品、肉品等应新鲜,无霉变、生虫、异物及异味等感官异常情况;(2)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查验供货单位的许可证,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鲜肉类应查验兽医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量合格证明;蔬菜应查验农药残留检测结果。
各类食品及其原料都应在保质期限内;(3)入库食品应验收登记,做到先进先出。
存放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2.烹调、加工过程监督要点:(1)生熟分开:存放成品、半成品、原料的冰箱、容器要分开,案板、刀具要分开。
特别注意烧、炒前用的装菜盘与烧后装菜不能使用同一容器;(2)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要分开洗切,要先洗先切,洗后容器不能着地存放;(3)食品要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得食用隔夜剩饭菜。
凉菜应自行加工,不得外购,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4)调料容器须加盖子、贴标记,严禁使用亚硝酸盐;(5)冷盘中的水果要现吃现装,不得预先切后入冰箱贮存。
3.餐饮具消毒前须洗净,消毒时间要足够。
煮沸、蒸汽消毒温度必须达到100℃,煮沸消毒时间应在10分钟以上、蒸汽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餐饮具消毒保洁措施须落实,餐饮具摆台控制在开餐前30分钟以内。
4.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1)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当流动清水洗手;(2)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3)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4)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5)所以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食品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5.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留样品种、留样量、密闭消毒的专用容器、专用带锁冰箱及留样记录、责任人签字等。
6.现场快速检测情况,包括蔬菜的农药残留量、腌制肉品的亚硝酸盐含量、餐饮具细菌总数及洁净度、从业人员手部细菌总数等。
7.发现问题后的处理:(1)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指出,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监督意见书等行政执法文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按规定有餐饮服务提供者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餐饮服务提供者处理;(2)如同一时间内发生3人以上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同时按突发事件(故)现场处理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活动监督管理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在完成监督管理任务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监督管理方案、检查记录、图像资料、总结等进行整理、归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月日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有关预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是指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
由食品引起的列入法定传染病范围的除外。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定对象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重大活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
组长:;成员:。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根据指令,开展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人员进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接报与应急准备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第一接报人应当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记录中毒事故有关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及地址、联系电话、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品、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等,并立即向工作组组长汇报。
组长应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事故报告来自卫生行政部门的,组长应当根据本部门领导指令,通知工作组成员携带现场处置所需物品,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集合后,赶赴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处置。
事故报告来自医疗机构或其他部门及个人的,组长除按照前款规定处置外,还应当提请通报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通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工作组应当加强与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沟通联系,协助、配合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四、应急处理工作程序(一)事件处置工作组达到现场后,工作组组长应向现场有关人员(如驻点监督人员、餐饮服务提供者负责人等)询问,掌握并核实事故基本情况,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治的前提下,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理。
工作组成员在调查中应及时向组长上报工作情况。
现场调查具体要求如下:1. 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场所对照有关的规范及要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1)对可能造成事故的环节、区域、食品及其原料、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个人卫生状况进行重点检查;(2)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询问;(3)根据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应制作询问笔录,文书的制作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关于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要求。
2. 样品的采集: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协助、配合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发生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样品采集工作。
3. 采取现场临时控制措施:临时控制措施的采取,应当视情况而定,可以达到现场后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立即采取,也可根据现场检查结果采取,具体的措施包括:(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二)进一步调查处理在食品安全事故初步调查处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现场控制、调查处理等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相关调查报告等有关结论,适时调整应急处理的策略与方法。
(三)事件终结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已消除,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未出现新的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报经批准,可宣布现场处理终结,工作组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五、善后处理(一)撰写事件调查处置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工作组应对现场调查处理及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各项有关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分析,撰写出调查处置报告,上报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