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课程与学术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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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为完善学术研究机制,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术管理,促进我校学术水平的提高,特设立学术委员会。

本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校的管理制度制定。

第二章委员会的任务学术委员会是我校学术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主要任务是:1.研究、策划和组织全校范围内的学术活动,如学术会议、论坛、讲座、研讨会等;2.提出学术建议,为学校的学术规划和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3.对教师在学术研究和教学方面的成果进行评估和奖励;4.为学术研究提供资源和支持,包括基金、图书、期刊和其他设施;5.制定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并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管理;6.积极推动学校与国内外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学术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专业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校长指定,专业委员由学校各学院和部门推荐,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任命,并报校长批准。

学术委员会还可以设立特聘委员。

第四章会议制度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

会议应当按照事先规定的议程进行,决议应当经过全体委员的表决,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会议期间可以邀请校内外专家和学者参加。

学术委员会每次会议应当公布会议议程、时间、地点和主题,并事先提供相关材料。

第五章其他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保密学术信息,遵守学术诚信规范。

同时,学术委员会应当与其他机构和部门保持合作和团结,推动学校的学术繁荣和发展。

第六章维护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是学术委员会的最高领导,应当对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负总责。

学术委员会的决议和活动应当得到校方的关注和支持,同时学术委员会应当接受高校教育面临的各种形势和挑战的考验,并不断完善机制,提升水平。

总之,学术委员会的设立和完善,是学术繁荣和高校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

学术委员会将为高校的学术研究、交流和合作之路走得更宽、更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XX应用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2024年)

XX应用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2024年)

XX应用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学研究、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不断提高我院教学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社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XX应用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是我院开展学术咨询、评议、审核和监督的学术组织。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致力于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弘扬学术道德,发挥教师在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中的主导与骨干作用,积极推进我院学术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我院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学院专业建设规划方案;审议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从学术角度审定学院的专业设置、调整、发展规划,为学院的决策提供学术依据。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对本院教师、科研人员提出的年度或阶段性的科学研究计划方案的可行性和学术价值进行审议,以决定该方案可否列入学院科学研究规划,并给予指导。

第六条讨论学院教学、科研的中长期规划课题和年度计划课题;审定各类立项的科研项目。

第七条对申报技术职称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价、认定。

第八条评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评议拟引进的优秀人才及学术骨干;推荐国内外学术组织任职人选;推荐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技术人才选拔人选。

第九条对学院内申报的年度或阶段性科学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与价值做出判断,决定成果的等级、层次;评定院内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评议和向外推荐申报奖励的教学和科研成果;评定院内科研、教学论文奖,评议和向外推荐申报奖励的教学和科研论文。

第十条提出学术活动规划或建议,组织、协调和推动全院学术活动,推动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弘扬科学精神。

第十一条调查和评议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受学院委托,对涉及重要学术问题的其它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三章组成第十三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开创精神、学术造诣深、教学科研水平高、业绩突出的学院领导、系(部)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组成。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与目的第一条:为规范学术活动,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学术水平,特成立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委员会是本校学术事务的最高审议与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术规划、监督学术质量、维护学术道德。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三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若干委员组成,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委员会职责如下:制定和修订学术规范与标准;审议学科发展规划和重大学术项目;监督学术评价体系与成果的质量;审议并裁决学术争议;其他与学术事务相关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委员选拔与任期第五条:委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学科背景、学术成就与道德品质。

第六条: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四章会议制度与决策第七条:委员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重要事项。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八条:决策采取投票方式,须获得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第五章学术审议与监督第九条:委员会负责对学术成果进行审议,确保学术质量。

第十条:委员会应监督学术活动,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并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章学术道德与规范第十一条:委员会应制定并宣传学术道德规范,引导师生遵守学术诚信。

第十二条: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委员会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维护学术的纯净性。

第七章奖励与激励机制第十三条:为激励学术创新,委员会应设立学术奖励机制,表彰学术成就突出的个人或团队。

第十四条:委员会应支持并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为师生提供学术发展的平台与资源。

第八章附则与修订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提交学校批准后生效。

结语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提升我校学术水平、维护学术道德、促进学术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为学术繁荣与发展贡献力量。

xx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xx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xx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1.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学术研究氛围,促进教师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提升,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个性需要,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学校治学中的作用,发扬学术民主,推动民主管理进程,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学习型学校,特设立学术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2.学术委员会是学术性的非行政机构,由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教师代表组成的教育教学管理的学术指导、学术评估、督导考核、教育教学评优推荐的组织,与学校有关科室相互配合开展学术工作。

其主要职能是给学校重大教学与学术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性建议,参与学校有关教学科研的评价,推动学校开展教学改革活动和学术研讨活动,参与学校有关教师评优晋职工作。

学术委员会是专家治校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学校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二章组成
3.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设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4—6名,
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学术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常设或临时性的评议、专题等工作小组。

xx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

xx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

xx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术管理,规范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和行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xx学校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xx学校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校学术委员会设立处理日常事务的秘书处,挂靠学校科研处,所需运行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安排。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章,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第二章组织规则
第四条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具有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的委员组成(紧缺专业不受此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中青年教师。

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Xx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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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学校的学术研究氛围,更好地发挥骨干教师的优势和作用,不断优化课堂教学,加强教育科学的研究,构建学习型校园,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和全面素质的提高。

第二条:发扬学术民主,重视学术价值,规范学术管理,依据上级教学科研的有关规定和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各项活动遵循的根本理念是:遵循学术规律,促进学术繁荣,追求学术卓越,促进学校发展。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的各项审议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遵守学术规范,鼓励学术创新,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是学术事务决策的咨询和审议机构。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秘书长一名和委员五到七名,人选由学科专业人员担任(各学科根据教龄、成绩、教科研论文发表等推荐一名)。

其中主任、副主任所属专业涵盖文科、理科和德育等。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教育理念,科学管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学科教学规律,实现学校教育教学及教学科研工作民主化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综合学术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学术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的示范作用,发挥校学术指导委员会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指导、督促作用,并为学校重大决策的提供智力支持,以学校三年规划为指导,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1、性质:学术委员会是学术研究、学术评估和师资培养的全校最高学术组织,校学术指导委员会是在学校行政班子直接领导下,参与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对学校教育科研实行宏观指导和微观带动,并对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进行鉴定、推广的纯学术性业务机构。

2、宗旨:激发我校教有所成老师的积极性,为他们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让骨干教师成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的参谋,为学校科学、高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3、原则:校学术指导委员会在参与学校管理过程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切实将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与学校实际结合起来,并以科学的思想观念、踏实的工作作风,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事业服务。

二、组织机构1、任职资格:为保证学校学术指导委员会在学术上的权威性,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的遴选应充分体现群众性、学术性和代表性。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优秀的职业道德素质。

有全局意识,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师中拥有较高的威信。

②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在学科教研、德育和教改工作中能起指导、带动和示范作用的,在省、市和学校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师。

2、学术委员产生办法:校内委员实行申报评定制和主任推荐制,在个人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由校长办公会研究认定。

3、机构设置:①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校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主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委员会下常设三个组:分别由学校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和教科主任担任组长。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和行为,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旨在推动和指导学校的学术发展,指导科学研究与教学研究,发挥教师在专业建设与教科研工作中的主导与骨干作用,促进学校职业教育事业发展。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一)审议专业、学科建设与发展战略、教学科研改革的重大政策与措施;(二)审议专业设置与调整、专业建设、教育教学及重大科研计划方案;(三)制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评价教学、科研成果;(四)评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计划,评议拟引进、聘用的优秀人才,推荐学术组织任职人选;审议教师职务聘任,调查学术道德问题;(五)指导学校学术期刊的工作和学校学术交流活动。

(六)完成校长委托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开展学术审议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服务于学校发展战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组成人员第五条学校学术委员会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校负责学术审议和学术咨询的最高机构。

第六条学校学术委员会由15-21人组成,成员包括:(一)校长(学校党支部书记);(二)专业带头人或专业(学科)骨干教师;(三)兄弟院校有代表性的专家;第七条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一)50岁以下的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二)来自各专业群专业带头人的委员数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八条学校学术委员会将根据条件成熟情况,就专业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陆续设立五个专门机构,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专业设置与调整、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含建设方案与专业核心文本等指导性文件的制定)与评估等工作;(二)专业教学管理指导委员会负责专业教学实施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模式改革成果推广、教学过程管理、教师培养与评价等工作;(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委员会负责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规划、立项、实施、检查、评审等工作;(四)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进行审核报批,会同学校有关科室,对学校教师招聘岗位、名额、程序等事项进行规划安排,并参与具体招聘工作;(五)学校学术道德管理委员会评估学校学术道德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学术道德问题的调查工作,并做出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XX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XX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XX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术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XX大学章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XX大学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遵循“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倡导学术自由,践行学术民主,鼓励学术创新,弘扬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声誉,服务学校发展战略。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包括校学术委员会、学院(含研究所、中心,下同)学术委员会,分别为学校、学院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校、学院学术委员会每年度分别对学校、学院整体的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对自身运行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总结。

校、学院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分别提交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条学校维护学术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保证学术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第二章组成规则第六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术造诣高、公道正派、治学严谨、坚持原则,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能认真履行职责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代表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1/2。

第七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为不超过40人的单数,由推选委员、提名委员和特邀委员组成。

为落实“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校学术委员会特设学生委员。

学生委员列席校学术委员会,无选举权和表决权。

学生委员采取席位制,其中,本科生2人,硕士研究生2人、博士研究生1人。

上述委员具体产生程序如下:(一)推选委员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委员席位数,按照席位数和候选人人数不低于1:2的原则,组织专任教师无记名投票产生委员候选人。

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大学学术的繁荣与发展,提高学术水平,规范学术活动,特设立本学术委员会。

第二条本学术委员会是大学内最高学术审议与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决策学术相关的重要事项。

第二章学术委员会组成第三条学术委员会由校内外的知名学者、教授、专家等人士组成,确保学术委员会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负责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学术委员会职责第五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学术规范与标准;审议和决策学术发展规划;审议和决策学科设置、调整与撤销;审议和决策学术评价、奖励与惩罚;其他与学术相关的重要事项。

第四章学术审议与决策第六条学术委员会对提交审议的事项进行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决策须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五章学术咨询与评定第八条学术委员会负责提供学术咨询,对学校重要学术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学术成果进行评定,提出学术评价报告。

第六章学风维护与监督第十条学术委员会负责维护学校的学术风气,促进学术诚信建设。

第十一条学术委员会对学校学术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章委员产生与任期第十二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校提名,经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批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各大学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们的学术能力和学术兴趣的培养,增强学校的学术氛围,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学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是中学的学术机构,由中学的学术类师生组成。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的宗旨是: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促进学生们的学术能力和素质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学术活动,开展学术竞赛,培养学生们的学术兴趣,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

同时,学术委员会还要负责组织学术研讨活动,培养学生们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学术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团和各学术小组。

第七条主席团由学术委员会指定,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组成。

主席负责学术委员会的整体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完成学术委员会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各学术小组根据学术领域的需要设立,由学术委员会成员自愿组成。

各学术小组的组长由学术委员会成员自行推选。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设立顾问,由学校的教师担任,负责对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十条学术委员会的主席团负责拟定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组织学术竞赛、组织学术研讨活动等。

第十一条各学术小组负责与教师合作,组织学术讲座、学术探究活动等。

第十二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学校的学术环境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维护学校学术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三条学术委员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学术资源的申请和需求,争取学校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选举与任期第十四条学术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由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五条学术小组的组长由所在小组的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五章学术资源与经费第十六条学术委员会有权向学校申请学术资源和经费,并需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

第六章违规处理与监督第十七条学术委员会成员在学术活动中有不端行为的,将接受学术委员会的纪律处理。

第十八条学术委员会成员应当相互监督,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有义务及时向学术委员会主席团报告,并配合处理。

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中学学术氛围,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素养,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促进学科交流与合作,设立中学学术委员会。

第2条中学学术委员会是由学校指导下的学生自由组成的学术组织,是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和学术活动的组织者。

第3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目标是:1.组织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2.促进学科交流与合作,拓宽学生的学科视野;3.开展学术研究与探索,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4条学术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团、学术部门和分会。

第5条主席团由委员会成员通过民主投票选举产生,主席团负责学术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包括组织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学术部门和分会等。

第6条学术部门由不同学科的成员组成,包括数学部门、物理部门、化学部门、生物部门、文学部门等,每个学科部门由一名部门主任和若干学科成员组成,学术部门负责组织学科竞赛、学术研讨会等学术活动。

第7条分会是学术委员会下设的针对特定学术领域的分支机构,由有相关兴趣和专长的学生组成,分会负责开展特定学术领域的研究与探讨。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8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包括:1.组织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包括各类学科竞赛、学术论坛、学术讲座等,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2.促进学科交流与合作:组织学科交流活动,与其他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开展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各校学生的学术水平。

3.开展学术研究与探索:组织学术研究项目,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推动学校的学术创新发展。

第9条主席团的工作职责包括:1.组织学术委员会的会议,制定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议程。

2.协调学术部门和分会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和分会的工作开展。

3.代表学术委员会参加学校的活动,与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合作。

第10条学术部门的工作职责包括:1.组织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负责策划、组织和评审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包括比赛题目的设计、活动的组织和宣传等。

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为提高学生学术水平,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搭建学术平台,我们成立了中学学术委员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1. 学术委员会由全体中学教师组成,由一个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

2. 主席由学校任命并推荐,任期为两年。

3. 副主席由全体教师推选产生,任期为一年。

4. 学术委员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主席召集。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1. 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包括学术演讲、学术竞赛、学术讲座等。

2. 学术委员会负责搜集和整理学术资源,建立学术数据库。

3. 学术委员会可以邀请专家学者作为学术顾问,提供学术指导。

4. 学术委员会可以申请专项经费,支持学术活动和学术研究。

第四章学术竞赛1. 学术委员会组织学术竞赛,包括学科竞赛和综合素质竞赛。

2. 学术竞赛内容由学术委员会确定,分为个人和团队竞赛。

3. 学术竞赛设立奖项,对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章学术交流与合作1. 学术委员会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

2. 学术委员会可以与其他学校的学术委员会进行交流和合作,开展联合学术项目。

第六章学术数据库1. 学术委员会建立学术数据库,收集与学术研究相关的资料和文献。

2. 学术数据库对学生和教师开放,提供学术资源和研究支持。

第七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1. 主席负责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2.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3. 各成员负责学术活动的组织和推进,积极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

第八章会议制度1. 学术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

2. 主席有权召集临时会议,解决紧急问题。

第九章修改与解释1. 本章程的修改由全体教师经过讨论和表决决定。

2. 对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术委员会主席。

第十章附则1.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细则另行制定并公布。

2. 对于不在本章程中规定的事项,由学术委员会另行协商决定。

本章程为中学学术委员会的规定,旨在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学术水平。

深圳XX高中课程与学术委员会章程

深圳XX高中课程与学术委员会章程

深圳XX高中课程与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课程与学术委员会对我校教科研工作发展的咨询、指导与推动作用,推动我校课程建设、学科组织建设以及教师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深圳科学高中课程与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二条课程与学术委员会是深圳科学高中的课程与学术咨询和评议机构,负责对课程设置、各学科方向、教科研项目与成果、重要学术问题、学术活动等提供咨询与评议。

第三条课程与学术委员会对各项相关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学术风气。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依据总则,课程与学术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1)从学术角度对我校的课程进行设置、改革与评定;(2)协助办公室、教学处完善教师激励制度,教师专业评价;(3)协助学生处制定学生综合素养评定方案;(4)评议课程和科研计划及执行情况;(5)评议各项教学科研项目或专项研究计划,组织各级课题立项后的开题评审、中期预检、结题预评审等工作;(6)制定学校教师学术成果评价办法,并据此对教师科研学术成果进行评价、考核,提出奖励建议;(7)提出校内外、国内外合作和学术交流咨询建议,推动促进交流与合作;(8)举办“理山论坛”等学术活动;(9)编辑《高山榕》等期刊;(10)组织编纂《年度学科前沿发展报告》;(11)其他需要课程与学术委员会办理的事项。

第三章委员会组成与产生第五条课程与学术委员会由我校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与较高的学术造诣的教师组成。

第六条课程与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要覆盖我校的主要学科领域与重要方向。

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可聘任2-4名校外专家学者为深圳科学高中课程与学术委员会委员或顾问。

第七条课程与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教师自荐、科组推荐、课程与学术委员会评议、校长审定聘任。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课程与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副校长兼任),副主任2人(分别由教学处主任和学生处主任兼任),学术助理1名,委员、列席教师若干。

学术委员会章程(拟定)

学术委员会章程(拟定)

学术委员会章程(拟定)为进一步建立健全xx学术委员会组织,推动学术委员会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对xx教育管理、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等各项学术工作中起到指导督促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xx学术委员会是在院长办公会直接领导下,以浓厚xx学术氛围、提高xx的教学科研和学术水平为目的,参与决策xx教学、科研、学术等事项,对xx教育科研实行宏观指导,并对xx教育科研成果进行鉴定、推广的纯学术性的学术咨询、学术指导、学术评估的机构。

第二条建立学术委员会的宗旨是:健全和完善xx科研管理体制,加强对xx学术工作总体规划的科学性研究;提高xx科研工作的管理水平;强化对各学科教研室的教育科研的指导、对相关部门科研工作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提高我院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的水平。

第二章委员会构成与任期第三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由xx教学科研管理干部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在组织上充分体现学术上的权威性,人员组成上充分体现群众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兼顾学科均衡。

第四条校学术委员会由10-20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3名。

可设委员会顾问、名誉主任和名誉委员。

设秘书长2人,分别由由科研外事处主任和教务处主任担任;设委员若干名,由各系部教学主任、各学科学术骨干教师组成。

学术委员会总人数17人左右。

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拟聘人员产生后,由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之后以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确认。

每届学术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两年,可连聘连任。

任职期间如果因某种原因不再在本校工作,本人的学术委员会资格同时终止。

委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补充或作届内调整。

第三章任职资格第六条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一、热心于学术工作,具有较强的学术评鉴能力、过硬的业务能力、突出的教学教研能力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学科教研和教育科研工作中能起指导、带动和示范作用,在研究领域和实践领域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中学术委员会章程

中学术委员会章程

XXX中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术委员会是校长领导下的学校最高学术组织,是学校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实施简政放权、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直接体现。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研究、改革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现状,保障学校决策的学术含量;发扬学术民主,凝聚教师智慧,发展办学内涵,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学校;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组织第三条学校学术委员会设委员16名,其中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13名。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构成充分体现教育研究、教学研究、管理研究的实际需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学术的先进性。

学术委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违背学术道德规范,师德规范者,或不遵守委员会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由主任提议,经委员会讨论通过,免去其职务。

第五条学术委员的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L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担当精神,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学校的发展,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2 .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第六条学术委员产生办法:L符合条件者由学科组推荐产生,每组推荐一名。

2.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和德育的中层领导至少有一人直接进入。

3,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经校长办公会审定。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有:L组织、参与、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教育、管理研究,增强用科研破解工作难点的能力,对教师的专业发展进行评估。

2.组织校内、校际间的学术交流,促进教育教学科研领域先进经验、优秀成果、鲜明特色的推广。

3.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条例,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建立民主、科学、开放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八条实行例会制、专题会议制。

学术委员会的活动分为召开学期例会与专题会议两种形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学术委员会审议和评定的事项所形成的决议,一般通过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超过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为通过。

Xx学校课程与学术委员会委员规章制度

Xx学校课程与学术委员会委员规章制度

Xx学校课程与学术委员会委员规章制度
1、学术委员的职责在于促进本学科的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

2、依照章程,学术委员自愿加入课程与学术委员会,承担相应的学术建设任务。

学术委员须参加学术委员会召集的相关会议或要求参与的学术活动。

3、学校将对委员的工作与实绩给予评定。

4、学术委员须承担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每学期内完成以下任务:每位学术委员须在组内或校内进行两次主题学术分享(讲座),听青年教师的课20节以上并评课指导,在组内呈现2次示范课,辅导青年教师撰写3篇学术论文或指导青年教师参加两次校外公开课。

相关资料请予以保存,学校将对指导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青年教师教学成绩、教研成果来对指导工作进行评定。

5、学术委员须积极参与学校学术平台的建设。

每年须积极申报(担任)一次及以上“理山论坛”主讲嘉宾,每年在《高山榕》上发表一篇文章。

科组长做好《高山榕》的组稿及选稿工作,学术委员承担本科组拟刊发稿件的审校工作。

鼓励学术委员取得其它个人教研成果。

6、学术委员要积极参与到教师沙龙的建设,担任沙龙的召集人或主持者。

教师沙龙暂定为语数外、理化生、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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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课程与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课程与学术委员会对我校教科研工作发展的咨询、指导与推动作用,推动我校课程建设、学科组织建设以及教师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xx学校课程与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二条课程与学术委员会是xx学校的课程与学术咨询和评议机构,负责对课程设置、各学科方向、教科研项目与成果、重要学术问题、学术活动等提供咨询与评议。

第三条课程与学术委员会对各项相关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学术风气。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依据总则,课程与学术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1)从学术角度对我校的课程进行设置、改革与评定;
(2)协助办公室、教学处完善教师激励制度,教师专业评价;
(3)协助学生处制定学生综合素养评定方案;
(4)评议课程和科研计划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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