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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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政策及案例解析(含会计分录)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政策及案例解析(含会计分录)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政策及案例解析(含会计分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政策及案例解析王文清叶全华编者按近年来,我国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作为流通服务代理的一种新型行业发展迅速。

它通过创新商业贸易模式,运用互联网与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为生产型出口企业提供了一个具有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在内的综合服务平台,既降低了贸易成本、缓解融资的困难,又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蓬勃发展,对推动开放型经济驱动新优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对此,作者以新政后综服企业集中代办生产企业申报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分析为切入点,结合新旧政策的变化,研究代办退税流程与增值税会计处理之间的衔接关系,解决纳税人不规范操作而带来的涉税风险问题。

一、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政策分析自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外贸国六条”首次提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的概念以来,国务院以及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是首个关于综服企业业务出口退(免)税管理方面的文件,它明确了综服企业的退税条件及办理方式等具体操作方面的规定,但执行4年来,问题也逐渐显现,主要是退税法律责任主体定位有争议、出口骗税风险防控有漏洞、政策规定过于笼统,不利于综服企业开展业务和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有难度等。

对此,《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关于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17〕759号,以下简称“759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以下简称“35号公告”)出台新政明确,改由综服企业代生产企业集中申报退税(以下简称“代办退税”),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

出口退税稽查案例分析

出口退税稽查案例分析

出口退税稽查案例分析一、骗取出口退税成因(一)巨大经济利益诱惑(基本成因,1998年以来)(二)xx抽检率低(5%)(三)增值税管理存在漏洞(虚开严重,大量现金交易)(四)内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各监管部门缺乏配合)二、骗取出口退税常见作案手段“xx不见”:是指在“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出口企业不见商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情况下进行的交易活动。

这种交易并无商品,发票和报关单等凭证都是虚假的。

(揭阳服装厂-北京某外贸公司-香港金华公司骗税408万元案。

(一)通过外贸企业骗取出口退税常见的作案手段1.取得虚假报关单常见的作案手段(1)利用不能享受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骗取出口退税;(2)无货报关,空箱闯关;(3)以少报多,虚报出口数量;(4)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高报价。

2.取得虚假出口收汇核销单常见的作案手段(1)黑市倒买外汇,汇往境外,再汇入境内外贸公司帐户;(2)将其他收汇视为出口收汇,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3.不按规定或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常见的手段(1)从虚假企业(无车间厂房、无生产设备、无生产产品,专门为骗取出口退税洗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购买虚假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3)虚减货物购进数量、虚抬单价骗取出口退税。

(二)通过生产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或偷税(复合型案件)常见的作案手段1.进项税额不变,虚减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2.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正确,虚增进项税额;3.虚增进项税额,虚减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同时发生;(“免、抵、退”使得单纯地增计外销收入可能反而多缴税)。

4.与“免、抵、退”有关的偷税作案手段(少转出进项税额)。

三、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的特点(一)涉案环节多;(货物购进、报关出口、收汇核销、账务处理、资金流向等)(二)涉案地区广;(供货地、报关地、收汇地和申报退税地)(三)从实施骗取出口退税到案发时间跨度大;(做案到案发时间跨度最长5年)(四)作案手段更加隐蔽;(退税单证“合法化”)(五)专业化、网络化作案;(六)案情复杂。

出口退税企业会计实务

出口退税企业会计实务

因此,该企业可以获得100万元的出 口退税税额。
根据出口退税计算公式,出口退税税 额 = 100 * 1000 / 1000 = 100万元。
03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出口退税的会计科目设置
01
02
03
出口退税科目
用于记录出口退税的金额 和相关明细,包括应退增 值税、消费税等税种。
应交税费科目
用于核算企业应缴纳的各 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 费税等。
当前,出口退税政策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我国经 济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
零税率原则
及时足额退税原则
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是实行零税率, 即出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率 为0,旨在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 入国际市场。
出口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退税 ,税务机关应及时审核并退还已征收 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确保企业及 时足额收到退税款项。
出口退税的实质是将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消 费税退还给出口企业,从而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的 国际竞争力。
出口退税的背景和意义
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当时为了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提 高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和国际贸易环境的不断变化,出口退税政策在促进外贸发 展、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策风险应对
建立政策跟踪机制,及时了解政策变化,调整企 业操作,确保合规。
税务风险应对
加强税务培训,提高企业税务合规意识,规范税 务操作,降低税务风险。
操作风险应对
建立完善的出口业务流程,加强单证审核和数据 准确性管理,减少操作失误。

《出口退税实务讲解》课件

《出口退税实务讲解》课件
案例分析
该案例说明了机械出口企业可以通过优化出口退税流程来提高经营效率。企业应积极了解 政策,加强内部管理,与相关方保持良好沟通,并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提高退税效率。
出口退税案例三
案例概述
某电子产品企业作为一家从事电子产品出口的企业,在遇到出口退税问题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案例细节
该企业在出口电子产品时,遇到了退税资料不齐全、报关流程繁琐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企业积极与相关部门 沟通,并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经过努力,企业成功解决了问题,并顺利获得了出口退税。
了解税收优惠政策
定期进行税收筹划评估
定期对出口退税税收筹划进行评估和 调整,以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了解并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 企业税收负担。
05
出口退税的案例分析
出口退税案例一:某服装企业出口退税案例
01
案例概述
某服装企业作为一家从事服装出口的企业,通过合法合规的出口退税流
程,成功获得了出口退税。
02 03
案例细节
该企业在出口服装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及时向税务部 门申报了相关资料。在满足出口退税条件的情况下,企业成功获得了相 应的退税款,降低了经营成本。
案例分析
该案例说明了出口退税政策对于服装出口企业的重要性。通过合法合规 的出口退税流程,企业可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出口退税的实质是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缴纳的增值税和消 费税,在货物出口后返还给企业,以鼓励企业出口创汇、扩 大出口规模和增加外汇收入。
出口退税的目的和意义
促进出口创汇
通过出口退税政策,降低出口 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
争力,从而促进出口创汇。
增加外汇收入
出口退税政策可以增加外汇收 入,从而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 和国际支付能力。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及案例解析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及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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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视同自产货物
视同自产产品
大型制造企业①
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 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中小型制造企业
1、符合条件的外购货物② 2、符合条件的自产配套出口产品 3、认定的集团公司内部间购买的自产货物
4、符合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5、中标机电、承包、援外、投资等 6、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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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劳务:加工修理修配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 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
26
③应税服务:国际运输、研发和设计服务
提供国际运输服务 提供港澳台运输服务 对外提供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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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率及税种
①增值税 • 退税率:3%、5%、6%、9%、11%、13是2016B • 购进环节承担的增值税,部分或者全部返还。
特定企业
中免集团 中标机电 海洋工程结构物 外轮供应、远洋运输供应 航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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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运输服务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
对外研发服务
设计服务
一般纳税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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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免)税对象
①货物 • 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 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 视同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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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税
1、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
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 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 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 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2、适用于
生产企业。
3、计税金额 为出口销售 额(F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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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税
出口环节不计提、不申报销项税额,直接按照实际出口销售额与汇 率的乘积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案例分析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案例分析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案例分析售。

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

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

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借:原材料等科目5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贷:银行存款5850000(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借:应收外汇账款24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00(3)内销产品,分录为:借:银行存款351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借:产品销售成本48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00(5)计算应纳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6)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90000贷:银行存款90000(7)计算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6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0000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

其余账务处理如下:(8)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51-97=-46(万元)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

退税法律分析案例范文(3篇)

退税法律分析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2019年,外贸公司因一笔出口业务与我国某海关产生退税纠纷,导致公司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外贸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事实2018年,外贸公司向我国某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至某国,货物价值为100万美元。

根据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贸公司应依法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然而,在办理退税过程中,海关认为外贸公司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单证存在虚假嫌疑,遂决定暂停对该笔出口业务进行退税。

外贸公司不服海关的决定,认为其提供的单证真实有效,且符合出口退税的相关规定。

双方就退税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外贸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关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外贸公司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单证是否真实有效?2. 海关暂停退税的决定是否合法?3. 外贸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法律分析1. 关于单证真实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海关在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时,有权对出口企业的单证进行核查。

本案中,外贸公司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单证经海关核查,存在虚假嫌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提供虚假单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关于海关暂停退税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海关在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时,如发现出口企业提供的单证存在虚假嫌疑,有权暂停对该笔出口业务进行退税。

本案中,海关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外贸公司提供的单证存在虚假嫌疑,遂决定暂停对该笔出口业务进行退税。

该决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3. 关于外贸公司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提供虚假单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外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出口退税的经验分享与案例分析

出口退税的经验分享与案例分析

出口退税的经验分享与案例分析在全球贸易中,出口退税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策措施。

它旨在鼓励并支持本国企业的出口业务,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本文将分享一些关于出口退税的经验,并通过案例分析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的具体运作和实际效果。

一、出口退税的定义和背景出口退税,顾名思义,是指针对出口产品,向出口企业返还已缴纳的相关税费。

通过这种方式,出口企业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从而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企业扩大出口规模,促进国际贸易的平衡和稳定发展。

二、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经验分享1. 出口企业申请程序简化为了方便企业申请退税,许多国家对出口退税申请程序进行了简化。

例如,建立了电子化申报系统,企业可以通过在线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大大减少了申请时间和成本。

2. 优化税制政策一些国家在出口退税政策中,逐步取消了对特定产品的税收。

这样一来,出口企业可以享受到零税率,提高产品价格的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国际订单。

3. 定期评估政策效果出口退税政策需要定期评估其实施效果。

政府可以通过与企业的沟通,了解政策的具体问题和需求,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出口退税案例分析以下是几个具体的出口退税案例,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的运作和实际效果。

案例一: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中国是世界上主要的出口大国之一,出口退税政策在促进中国出口贸易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政府通过不断调整出口退税税率,对各个行业的出口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

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中国出口产品价格更具竞争力,吸引了大量国际订单。

案例二:德国的出口退税政策德国作为欧洲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出口退税政策对于鼓励企业扩大出口规模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德国政府通过降低部分产品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减少了出口企业的负担,促进了德国的出口贸易发展。

案例三:新加坡的出口退税政策新加坡以其便利的贸易环境著称,其出口退税政策也是其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退税法律案例分析(3篇)

退税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

2019年,外贸公司因出口业务涉及增值税退税问题,与当地税务局产生纠纷。

税务局认为外贸公司在申报增值税退税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要求其补缴税款并处以罚款。

外贸公司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外贸公司申报的出口货物是否符合退税条件;2. 外贸公司是否在申报退税过程中存在虚假申报、隐瞒事实等违规行为;3. 税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1. 外贸公司2019年出口了一批货物,申报增值税退税。

税务局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外贸公司申报的出口货物并非实际出口的货物,而是通过虚假合同、虚假发票等手段虚构的出口业务。

2. 税务局认为,外贸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构成虚假申报、隐瞒事实等违规行为,遂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要求外贸公司补缴增值税税款50万元;(2)对外贸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

外贸公司不服,认为其出口业务真实,并未虚构出口业务,税务局的处罚决定违法。

四、法律分析1. 关于外贸公司申报的出口货物是否符合退税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出口货物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的出口货物范围;(2)出口货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出口退(免)税政策;(3)出口货物应当实际出口,并取得有效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本案中,外贸公司申报的出口货物并非实际出口的货物,而是通过虚假合同、虚假发票等手段虚构的出口业务,不符合上述条件,因此其申报的出口货物不符合退税条件。

2. 关于外贸公司是否在申报退税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凭证、单据、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

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

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骗取出口退税是一种不道德、非法的行为,也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也屡有曝光。

本文将从一个具体案例入手,探讨骗取出口退税的背景、原因以及应对措施。

某某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主要经营服装和鞋类产品。

在进行出口贸易时,该公司发现可以通过骗取出口退税来获取额外的经济利益。

于是,公司的财务人员与一些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共谋,伪造了大量的出口合同、报关单和发票等资料,以虚构的出口交易来诈取出口退税。

在一段时间内,这种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并未被发现,公司的财务状况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随着出口退税政策的逐步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大,有关部门对这家公司展开了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大量虚构的出口交易,审计人员迅速对其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进行了核实。

最终,公司被追缴了违法所得,并处以巨额罚款。

这个案例揭示了骗取出口退税的背景和原因。

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中往往面临着种种压力,需要应对外部竞争和市场波动等因素。

而骗取出口退税可以为企业带来短期的经济利益,从而缓解经营困难。

出口退税政策的制度性缺陷和监管不力也为骗取出口退税提供了可乘之机。

部分企业和个人利用这一漏洞,通过虚构出口交易等手段来骗取国家的财政支持。

为了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相关部门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

建立健全的出口退税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审核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出口退税政策的具体规定和执行细则,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

骗取出口退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也损害了出口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防范,共同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和市场秩序。

【本段文字502字】一些企业为了牟取暴利,可以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法来骗取出口税。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大全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大全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大全1. 出口退税(Export Tax Rebate)案例:国家政府为了促进出口贸易,决定对部分出口商品实施出口退税政策。

一家服装厂将其产品出口到海外市场,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即获得一定比例的出口退税。

这样一来,企业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竞争优势,提高出口量和市场份额。

2. 最惠国待遇(Most-Favoured-Nation Treatment)案例:国与其他多个国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其中包括了最惠国待遇条款。

根据该条款,国对这些国家的产品实施了较低的关税税率,以及其他贸易壁垒的减免。

这样一来,这些国家的产品在国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有利于提升贸易伙伴间的经济合作。

3.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案例:国与一家国外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该公司向国供应原材料。

然而,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等,该公司无法按照合同履行供应义务。

根据国际贸易法的不可抗力条款,该公司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并不需要向国支付违约金。

4. 关税配额(Tariff Quota)案例:国为了保护国内农业产业,实施了关税配额政策。

根据该政策,每年只有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可以按较低的关税税率进口,超过配额的进口将按照较高的关税税率征收。

这样一来,国可以控制农产品的进口量,保护国内农民的利益。

5. 最低限价(Minimum Import Price)案例:国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实施了最低限价政策。

根据该政策,进口其中一种产品的价格不能低于最低限价,否则将被视为倾销行为,将对进口商品征收反倾销税。

这样一来,国可以防止低价的进口商品对国内产业造成伤害,可以保护国内企业的利益。

6. 技术壁垒(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案例:国制定了进口化妆品的技术标准,要求进口化妆品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否则将无法进入该国市场。

这样一来,除了贸易壁垒以外,该国还通过技术壁垒来限制进口化妆品的数量和品质,保护国内化妆品企业的竞争地位。

出口退税骗取案例分析报告

出口退税骗取案例分析报告

出口退税骗取案例分析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已纳税款来平衡国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一、基本案情往年8月某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省国税稽查局转来的一起骗税案线索,初步分析后敏锐地意识到这触及了税收最为敏感的退税领域,而且是有货物出口但采取低值高报骗取出口退税,手法隐匿,性质恶劣,案情重大。

办案人员立即向省国税稽查局和市国税局领导汇报,同时提请市公安经侦支队提前介入,迅速组成专案组。

二、案件处理五年期间,"××公司"出口劳保手套6000万双,报关金额6402万美元,与国外客户的实际成交价为2473万美元,高报出口3929万美元,指使49户生产厂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07份,金额15210万元,税款2585万元,价税合计17796万元,骗取出口退税总值5469万元,该市国税局作出对"××公司"已取得骗取出口退税款1305万元进行追缴,处以2倍罚款2610万元的处理决定,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将"××公司"离岸账户存款240万美元追缴入库,拟追缴外贸公司已退税款1043万元,外贸公司未退税款1506万元不予退税,其余骗税款已由各地税务机关陆续追缴并处理,公安机关批捕涉案人员8人,其中该公司法人代表已由该市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三、案件分析这起骗税案反映了一种新型的骗取出口退税形式,在有真实的货物出口的情况下,虚构出口货物的价格,以低报高出口。

"××公司"通过国外接单、国下单、向外贸公司买单、虚抬单价高报出口、压低数量抬高单价虚开专用发票、将压低开票数量部分的货物通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厂家直接高报出口等一系列操作,魔术般的将货值虚抬至三倍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例解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思路的案例分析

例解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思路的案例分析

例解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思路的案例分析出口退税是一种常见的税收筹划手段,旨在为出口企业减轻税负,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合理利用出口退税政策,可以有效降低税负,增加利润,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分析,探讨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思路。

案例:某电子产品出口企业某电子产品出口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智能手机,根据税法规定,智能手机出口销售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该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产品质量优秀,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良好的声誉。

然而,由于国内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利润空间不够稳定,企业希望通过出口退税筹划来增加利润。

一、优化产品结构该企业在分析国际市场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对产品结构的优化,将研发和生产重点放在高附加值产品上。

通过提高技术水平,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使得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备竞争力,从而能够获得更多的出口订单。

这不仅提高了企业的营业收入,同时也为其带来了更多的出口退税额度。

二、合理利用保税区政策该企业在国内设立了保税区仓库,将部分原材料的采购和加工放在保税区内完成。

保税区内企业不仅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还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通过在保税区进行加工和贸易,在保税区内履行关税和增值税的缴纳义务,可以大幅度降低企业的税负。

同时,该企业还可以灵活调度出口和内销的比例,进一步调整税收筹划方案,最大程度地减少税负。

三、拓展国际市场除了原有的国际市场,该企业积极开拓新的国际市场。

通过参加国际展览会、交流会、商务考察等方式,了解全球市场需求和趋势。

同时,企业还可以依托外贸企业园区、跨境电商等平台,拓展线上线下的销售渠道。

通过开拓新市场,企业能够增加出口销售额,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额度,并分散市场风险。

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为了合规运营,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企业加强对出口销售合同、发票、报关单等文件的审查,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及案例解析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及案例解析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及案例解析1. 引言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为推动出口贸易发展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它通过返还企业在出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竞争力,促进了出口贸易的增长。

本文将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解读,并通过案例分析详细说明其实施方式和效果。

2. 出口退税政策的意义出口退税政策作为一项支持出口贸易的政策工具,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2.1 提高企业竞争力出口退税政策可以降低企业出口产品的成本,使其在国际市场上具备竞争力。

通过返还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可以降低产品价格,吸引更多海外客户。

2.2 促进出口贸易增长出口退税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出口量,提升出口质量,推动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

政府通过退税措施,降低了企业的负担,激励企业扩大出口规模。

2.3 优化贸易结构出口退税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对外贸易的投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通过退税政策,政府可以引导企业向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的产业链方向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

3. 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方式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适用范围出口退税政策一般适用于各类商品的出口交易,包括实物商品和劳务输出等。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适用范围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3.2 退税费率不同商品的退税费率可能存在差异,一般根据商品的类别、特征和价值等因素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退税比例。

3.3 退税申报和审核企业在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时需要进行申报和审核。

申报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出口合同、发票、报关单等材料,审核机关根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3.4 退税方式出口退税可以通过现金退税和税收抵扣两种方式进行。

现金退税是指政府向企业返还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抵扣是指将企业的退税金额直接抵扣至其应缴纳的其他税款中。

4. 出口退税政策案例解析4.1 中国出口退税政策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之一,出口退税政策在中国有着重要作用。

以中国为例,以下是一些出口退税政策的案例解析:案例1:电子产品出口退税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针对电子产品出口提供了一定的退税优惠。

出口退税案例实验报告(3篇)

出口退税案例实验报告(3篇)

第1篇一、实验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出口退税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促进我国出口贸易、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深入了解出口退税政策的具体操作和实施效果,本实验选取了一家具有代表性的出口企业,对其出口退税情况进行深入研究。

二、实验目的1. 了解出口退税政策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流程。

2. 分析出口退税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3. 探讨出口退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三、实验方法1. 文献研究法: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术论文等,了解出口退税政策的基本理论。

2. 案例分析法:选取一家具有代表性的出口企业,对其出口退税情况进行深入研究。

3. 财务分析法:运用财务分析方法,分析出口退税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四、实验内容(一)案例企业概况本实验选取的案例企业为某出口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服装、鞋帽等产品的出口业务。

该公司具有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二)出口退税政策概述出口退税政策是指国家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或提供劳务,在货物或劳务出口后,按照一定的退税率,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

(三)出口退税操作流程1. 出口企业申报:出口企业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2. 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对出口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退税条件。

3. 退税核算:税务机关根据审核结果,计算应退税款,并将退税款退回出口企业。

(四)出口退税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1. 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出口退税政策降低了出口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2. 促进企业出口规模扩大:出口退税政策降低了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从而促进了企业出口规模的扩大。

3. 提高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出口退税政策缩短了企业的资金回收周期,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

五、实验结果与分析(一)出口退税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通过财务分析,我们发现,该公司自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以来,盈利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出口退税骗取案例分析

出口退税骗取案例分析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一、基本案情往年8月某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省国税稽查局转来的一起骗税案线索,初步分析后敏锐地意识到这触及了税收最为敏感的退税领域,而且是有货物出口但采取低值高报骗取出口退税,手法隐匿,性质恶劣,案情重大。

办案人员立即向省国税稽查局和市国税局领导汇报,同时提请市公安经侦支队提前介入,迅速组成专案组。

二、案件处理五年期间,"××公司"出口劳保手套6000万双,报关金额6402万美元,与国外客户的实际成交价为2473万美元,高报出口3929万美元,指使49户生产厂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07份,金额15210万元,税款2585万元,价税合计17796万元,骗取出口退税总值5469万元,该市国税局作出对"××公司"已取得骗取出口退税款1305万元进行追缴,处以2倍罚款2610万元的处理决定,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将"××公司"离岸账户存款240万美元追缴入库,拟追缴外贸公司已退税款1043万元,外贸公司未退税款1506万元不予退税,其余骗税款已由各地税务机关陆续追缴并处理,公安机关批捕涉案人员8人,其中该公司法人代表已由该市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三、案件分析这起骗税案反映了一种新型的骗取出口退税形式,在有真实的货物出口的情况下,虚构出口货物的价格,以低报高出口。

"××公司"通过国外接单、国内下单、向外贸公司买单、虚抬单价高报出口、压低数量抬高单价虚开专用发票、将压低开票数量部分的货物通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厂家直接高报出口等一系列操作,魔术般的将货值虚抬至三倍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鄂尔多斯出口退税案例分析

鄂尔多斯出口退税案例分析

鄂尔多斯出口退税案例分析鄂尔多斯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个地级市,以煤炭、天然气等资源丰富而闻名。

出口退税是一种国家政策,旨在支持企业扩大出口,促进经济发展。

下面将结合鄂尔多斯出口退税案例,从背景、问题、解决方案和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

背景:鄂尔多斯的资源优势使其拥有大量出口企业。

然而,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国际贸易环境下,这些企业面临着价格竞争力不足的问题。

为了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并提高它们的国际竞争力,中国政府实施了出口退税政策。

该政策将出口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等转化为退税,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产品价格竞争力。

问题:然而,鄂尔多斯出口退税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

首先,出口企业面临着申请退税的繁琐手续,增加了企业行政成本。

其次,政府审核退税申请的速度较慢,导致企业无法及时获得资金支持。

最后,一些企业存在退税申请材料不齐全、虚假出口等违规行为,使得出口退税政策受到了滥用的质疑。

解决方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鄂尔多斯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简化了退税申请手续,推行电子化申报系统,减少了企业的行政成本,提高了办理退税的效率。

其次,加强了政府的审核力度和速度,确保企业能够及时获得退税资金支持。

最后,加强了对退税申请的监管,严格打击违规行为,保证了政策的公正实施。

影响:鄂尔多斯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得到了提高,产品价格更具竞争力,进一步拓宽了市场。

其次,政府的出口退税政策增加了企业的出口动力,促进了经济增长。

最后,政府对出口退税政策的优化改进,提高了行政效率,提升了政府服务水平。

总结:鄂尔多斯出口退税案例是一个国家政策与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典型案例。

通过对政策落地的背景、问题、解决方案和影响的分析,可以看出政策优化和改进的重要性。

政府应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监管,进一步完善政策细则,以确保政策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为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更好的支持。

出口退税案例分析

出口退税案例分析

出口退税案例分析出口退税案例出口实例流程解析案例基本资料外贸公司(简称思科):南京思科纺织服装有限公司nanjing sico textile garment co., ltd.huarong mansion rm2901 no.85 guanjiaqiao, nanjing 210005, chinatel: 0086-25-35784312 fax: 0086-25-35784513国外客户(简称ff):fashion force co., ltdp.o.box 8935 new terminal, alta, vista ottawa, canadatel: 001-613-4563508 fax: 001-613-4562421交易商品:cotton blazer全棉运动上衣成交方式:cif付款方式:即期信用证(l/c at sight)通知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出口口岸:上海服装加工厂:无锡季节制衣有限公司面、辅料工厂:无锡百合纺织有限公司货运代理公司:上海凯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承运船公司:中国远洋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备注说明:本案例涉及思科公司的部门有三个:业务部、单证储运部、财务部。

其中,业务部负责接洽业务,单证储运部负责出运安排、制单、核销,财务部门负责应收、应付帐款。

这是一笔南京思科纺织服装公司和加拿大客户就女式全棉上衣交易的贸易实务案例。

出口到加拿大的纺织品有配额限制,在准备单证时需注意及时申请“输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另需注意缮制“加拿大海关发票”等单证,及时寄出给客户用于进口清关。

本案例涉及贸易公司业务部、单证储运部、财务部三个部门,以及工厂、货运代理公司等。

在实际业务中,租船订舱、报验、申领核销单、申请配额等工作往往是贸易公司的各个部门在同时进行的,次序不分先后。

从本案例中,学生可以了解到贸易公司各部门以及货运代理公司等工作过程。

对学生今后在贸易公司相关部门以及货运代理公司的工作有实务性的认识。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案例分析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案例分析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案例分析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

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

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

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借:原材料等科目5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贷:银行存款5850000(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借:应收外汇账款24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00(3)内销产品,分录为:借:银行存款351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借:产品销售成本48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00(5)计算应纳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6)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90000贷:银行存款90000(7)计算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6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0000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

出口退税稽查案例分析

出口退税稽查案例分析

出口退税稽察事例剖析一、欺骗出口退税成因(一)巨大经济利益迷惑(基本成因, 1998 年以来 )(二) xx 抽检率低( 5%)(三)增值税管理存在破绽(虚开严重,大批现金交易)(四)内部监察管理存在问题(各看管部门缺少配合)二、欺骗出口退税常有作案手段“ xx不见”:是指在“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出口公司不见商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状况下进行的交易活动。

这类交易并没有商品,发票和报关单等凭据都是虚假的。

(揭阳服饰厂 -北京某外贸公司 -香港金华公司骗税 408 万元案。

(一)经过外贸公司欺骗出口退税常有的作案手段1.获得虚假报关单常有的作案手段(1)利用不可以享受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欺骗出口退税;(2)无货报关,空箱闯关;(3)以少报多,虚报出口数目;(4)以冒充真、以次充好,高报价。

2.获得虚假出口收汇核销单常有的作案手段(1)黑市倒买外汇,汇往境外,再汇入境内外贸公司帐户;(2)将其余收汇视为出口收汇,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3.不按规定或非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常有的手段(1)从虚假公司(无车间厂房、无生产设施、无生产产品,特意为欺骗出口退税洗票、供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购置虚假增值税发票欺骗出口退税;(3)虚减货物购进数目、虚抬单价欺骗出口退税。

(二)经过生产公司欺骗出口退税或偷税(复合型案件)常有的作案手段1.进项税额不变,虚减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2.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正确,虚增进项税额;3.虚增进项税额,虚减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同时发生;(“免、抵、退”使得纯真地增计外销收入可能反而多缴税)。

4.与“免、抵、退”相关的偷税作案手段(少转出进项税额)。

三、欺骗出口退税案件的特色(一)涉案环节多;(货物购进、报关出口、收汇核销、账务办理、资本流向等)(二)涉案地域广;(供货地、报关地、收汇地和申报退税地)(三)从实行欺骗出口退税到案发时间跨度大;(做案到案发时间跨度最长 5 年)(四)作案手段更为隐蔽;(退税单证“合法化”)(五)专业化、网络化作案;(六)案情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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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后
------某制衣公司骗税案查处记
根据上级局专项检查的统一部署,我市国税局稽查局工作人员一行二人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对某制衣公司2004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某制衣公司(以下简称A企业)是一家以服装生产销售为主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主要产品为衬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业人员500余人,具有出口经营权资格,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采用免、抵、退办法。

A企业是当地主要的外贸出口和创汇大户,曾被评为咸宁市十佳诚信纳税企业,在历次税务检查中均未发现大的税务违法行为,企业负责人同时为当地一政府官员,声誉和社会关系良好。

A企业2004年度增值税申报资料如下:应税货物销售额1,578万元,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1,674万元,销项税额268万元,进项税额495万元,进项税额转出70万元,已纳税额32万元,已收出口退税款148万元,
其余正在审批中。

二、基本案情及办案经过
发现疑点
稽查人员在翻阅凭证时,一张汇款单引起了他的警觉,这是一笔由A企业汇往广东省另一服装厂(以下简称B企业)的款项,金额为30万元,汇款用途注明为:出口退税款。

A企业生产经营方式为国内销售和自营出口,为何将出口退税款汇出呢?询问财务负责人,其解释是上述帐务处理为波兰单(即出口客户为波兰一公司)业务,所有波兰单产品---灯芯绒棉裤均为委托加工,受托加工单位为B企业。

波兰单之所以委托B企业加工,是由于A企业受设备限制不具备加工灯芯绒棉裤的能力。

稽查人员要求其提供委托加工合同,财务人员说双方都是老客户,未曾签订合同,并说帐务处理是公司负责人授意,其余情况概不清楚。

找到公司负责人,其说法与周某基本相同。

检查人员分析,根据国税函[2002]1170号文件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必须是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显然,即使是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A企业也存在违规行为。

案件会诊
出口退税无小事,检查人员迅速将情况向领导作了汇报。

市局领导及时召集出口退税、税政部门会同检查人员一起对案件进行了分析,会议认同,根据现有证据,虽然A企业存在违规行为,但还不足以构成骗取出口退税,要通过出口退税部门向其施加压力,要求提供波兰单业务相关合同、协议等,进一步讲清事实,否则,就上报上级局批准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案件调查过程中,要外松内紧,做好保密工作。

寻找突破口
3月16日,检查人员会同出口退税部门工作人员再次来到A企业,找到公司负责人,通过耐心的说服、解释,丁某最终从保险柜里拿出一份《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合同约定:A企业代理B企业出口灯芯绒棉裤,并由B企业提供购买面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A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依据,客户与面料购进由B 企业负责,A企业只按出口销售收入的1%收取手续费,其余报关、商检、邮寄等费用由B企业承担。

照此模式,A企业在2002年至2004年的三年时间内,共代理B企业出口灯芯绒棉裤2,800
万元,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额117万元,办理退税款308万元,A企业向B企业收取手续费28万元。

根据财税[1995]92号规定:只对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和对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才可享受免、抵、退税优惠,A企业作为生产企业,无受托代理出口资格。

事实真相
案情重大。

市国税局领导决定向公安部门先行通报案情,取得支持,联合调查。

4月6日,税务、公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广东省对B企业进行外调。

经过调查,B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无进出口经营权,经营范围及方式:生产、销售服装、布匹。

未建账,相关纳税及业务交易资料很不齐全。

在当地税务、公安部门配合下,经过对B企业法人代表的询问及调查查明:2002年8月左右,一广东商人找到A企业,要求与A企业合作生产灯芯绒棉裤出口波兰,A企业由于受设备限制不能生产,广东商人就又推荐了B企业与A企业合作,并在广东商人撮合下,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广东商人代表B企业在合同上签字。

合同约定:原材料采购、货物生产等事宜由B企业负责,B企业购买原辅料时要求供货商直接将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A企业。

A企业提供帐号给广东商人,广东商人通知波兰客户先将货款汇至A企业帐户。

A企业在收到货款和出口退税款后,根据广东商人的指令,将款项汇至B企业或B 企业指令的面辅料厂家,A企业则按外销收入收取1%的手续费。

B企业货物走货报关时,A企业负责向B企业提供一套完整的报关单、核销单、装箱单、商检单、产地证等资料。

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供货厂家直接开给A企业,货款由波兰客商打入A企业帐户,再由A企业付给供货厂家,出现收货单位---B企业与供货厂家的货票分离、付款单位与供货厂家的货款分离的情形。

A企业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时,则以自产产品自营出口予以申报,在账务上处理为委托加工业务,并将B企业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从而形成一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链条。

案发后,作为中间人的广东商人一切联系方式中断,神秘消失。

由于广东商人的消失,该案的一些细节尚待查清,公安部门已落实对广东商人的布控工作。

三、处理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财
税[1995]92号、国税函[2002]1170号之规定, 赤壁市国税局对A企业作出如下处理:1、对A企业波兰单业务中已申报的免、抵税额116万元予以追征,对骗取的出口退税308万元予以追缴入库,并处所骗取出口税款一倍的罚款;2、对A企业收取的手续费28万元依法没收;3、报上级税务机关批准在一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4、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稽查启示
1、生产企业涉及出口退税案,隐蔽性和检查难度加大。

由于涉案企业为生产企业,一般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和规模,有部分真实业务做掩护,具有一定隐蔽性:一是易于忽视,疏于防范;二是检查中如何区分真假业务有一定难度;三是波及人员就业问题,存在社会稳定隐患,政府压力较大。

2、借权出口,合谋骗税,“四自三不见”是此案一大特征。

A企业在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中,从事“四自三不见”买单业务,对货源、货物质量、价格以及纳税、客商资信等情况不了解,对交易、运输、报关等具体出口贸易环节不予监管,提供空白报关
单、核销单、外销发票等便利,“假自营、真代理”骗取出口退税,给国家造成了极大损失。

3、确定重点,注重细节,取得突破。

在检查过程中要重点对生产成本核算、往来账、购货情况进行检查,并实地查看、了解企业的生产过程、工艺等有关情况。

注重细节,不放过一个可疑数字、一份可疑单据、一张可疑报表。

4、检查企业委托加工情况,检查企业委托加工业务是否同时符合4个条件,重点检查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加工费的有关凭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从外围切断企业存在产量大于生产能力的借口。

5、对进项税发票进行检查。

要对进项税发票进行统计分析,然后结合产品的构成,与购货情况进行对比,看发票流、货物流、资金流是否一致,尤其是货物流要帐实核对,本案中,就是A 企业发票、资金流向一致,而货物则流向了B企业。

6、强化管理,严格把好出口货物的查验关。

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企业了解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特别是对销售额增长超过正常峰值的企业,要实地检查设备生产能力(包括厂房、机器设备、生产工人等)、生产经营
过程等,重点是深入实物仓库查验其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并与其出口货物报关单所列明细进行核对,发现疑点要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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