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宪法的历
世界宪法发展历史
大宪章:具体规定
第1条:教会自由 第2条:自由人的自由 第12、14条:国民同意税赋 第39条:监禁必须经过法律 第40条:不得出卖、剥夺或延误正义 第52条:财产或自由的剥夺必须经过法律正当 程序 第61条:国王不得违宪
1689年《权利法案》共有13个条款,它规定,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颁布法律或终止法律 的效力,不得征收和支配税收,在和平时期不 得招募和维持常备军;臣民有向国王请愿的权 利;议员有在议会期间自由发言的权利;议员 的选举是自由的,国王不得干涉;不得另设宗 教法院或特别法院;不得索求过多的保释金, 不得强课过分的罚款,不应滥施残酷的刑罚; 应定期召开议会等等。
国民政府时期(1928-1948)
中国治乱周期的重演:
从专制走向自由,从秩序走向混乱; 形成新秩序,代价是回归独裁专制。
1924年国民党改组,借鉴苏联模式,开始中国最早的 “党治”,为人治创造政治条件。
国民政府由党产生,体现党的意志,实施党的权力;国民党 指挥、监督国民政府掌管政务。 先有党的决议或命令,然后照搬到政府法令;训政期间“党 外无党、党外无政”,实行严格的一党专制。 党治机构,相当于中央政治局; 党和政府的“连锁机关”,党控制政府的工具。
袁世凯的倒行逆施
仓促颁布“天坛宪草”,摧毁国会,解散 国民党并取消议员资格,国袁合作完全破 裂。 《民国约法》:
采取总统制,地位至高无上,不受约束;1914 年修正取消连任限制,任期10年,总统推荐继 任,等于世袭。
Goodnow教授认为中国不适合民主,应改 为君主立宪;“征求意见”,国民大会投 票全部赞同。
中央执行委员会: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4、1689年的《权利法案》
①限制王权。该法案规定,国王未经国会同意,不 得废止法律,不得征收赋税,不得在和平时期招募 和维持常备军。 ②保障人权。臣民有权向国王请愿,议员的选举必 须自由,议员在国会内的演讲、辩论,不受法院或 国会外的追问或弹劾,国会必须按时召开,法院审 判案件不得动用酷刑,不得科过多的罚金,定罪之 前不得科罚金或没收财产,陪审团人员必须选举等 等。 --确立重要宪法原则:限制王权、议会权力至上 原则
本节内容的要求
掌握:
1.近代宪法:英美法三国宪法产生的特点 2.现代宪法:魏玛宪法和苏俄宪法的意义
了解:
近代宪法产生的历史条件
宪法判例: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1、1215年《英国大宪章》
温莎堡
1215年当英王约翰被25个贵族代表胁迫在一份契约上签字时,王权 首次在人类历史上承认也不得超越法律。《大宪章》里有两条最著名的 条款,第一条是国王要宣誓“向任何人施以公正,不能剥夺他人的权 利”;另一条是,如果法庭没有判决,国王也不能逮捕和剥夺他人的财 产。其后数百年中,国王们为推翻这个承诺与臣民斗争了三四十次。
2、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
1628年3月,查理一世为解决财政问题召开议会。 在会议上,查理一世为获取35万英镑款项的批准, 接受了议员们提出的《权利请愿书》。 《权利请愿书》全文共有8条,列数了国王滥用权 力的行为;重申了过去限制国王征税权利的法律; 强调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强行征税和借债;重 申了《大宪章》中有关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内容, 规定非经同级贵族的依法审判,任何人不得被逮捕、 监禁、流放和剥夺财产及受到其他损害;规定海陆 军队不得驻扎居民住宅,不得根据戒严令任意逮捕 自由人等等。
1918年制定 ,1919年8月11日生效。 全文共181条,分两编。第一编为联邦的组 织及其职责,第二编为德国人民的基本权 利及基本义务 。 第二编表现出这部宪法的特色。
胡锦光《中国宪法》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宪法的历史)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2.1 复习笔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宪法史1.宪政问题在中国的缘起宪政问题在中国的提出,始于清朝末年。
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宪政”的概念是由日本从西方传入,再由日本传到中国的,属于“舶来品”。
2.清末的立宪活动和宪法(1)《钦定宪法大纲》①大纲的主要内容a.确立清王朝永世不替的统治权、统治地位和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
b.确立了君主对统治权力的绝对控制。
c.确立了臣民的权利和义务。
②《钦定宪法大纲》的意义a.这部《钦定宪法大纲》在形式上并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它是关于拟定宪法条文的原则或者纲要的规定,不具有实际的效力。
b.其在实质上也不是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实际上是在中国社会发展的特定背景下,封建的清朝统治者欺世盗名,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另一种方式继续维持其专制统治的工具。
c.君主的权力起到一定的牵制作用,在历史上第一次前所未有地规定了臣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许诺将来实行宪政,反映了中国当时的社会进步。
(2)《重大信条》与《钦定宪法大纲》相比较,有以下特点:①仍然规定大清帝国之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
其中也没有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②对皇帝的权力作了较大限制。
③增加了国会的权力。
④限制皇室的参政权。
3.中华民国立宪活动和宪法(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①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a.确立了主权在民的原则。
b.确立了分权式的政权组织形式。
c.确立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d.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意义从临时约法所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立宪精神看,这是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某些立宪理念。
(2)《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与《中华民国约法》(3)《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宪法》(1923年,史称“贿选宪法”),是中国宪法史的第一部名为“宪法”的宪法。
这部宪法的主要特点是形式上实行责任内阁制,而实质上实行的是总统专制。
(4)《中华民国宪法草案》(5)《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6)《中华民国宪法草案》(7)《中华民国宪法》4.中共根据地宪法性文件(1)1931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宪法学(二、宪法的历史发展)思维导图
宪法学(二、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产生与发展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条件经济条件政治条件思想条件法律条件发展的过程英国宪法美国宪法法国宪法日本宪法德国宪法基本特征确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确立资本主义根本政治原则,以资产阶级内部的分权制衡,“三权分立”为根本政治原则确立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发展的趋势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增加国际协作方面的内容形式上重视人权保障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一部1918《苏俄宪法》发展1924《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1936苏联宪法标志着社会主义宪法已经巩固并发展到了较为成熟的阶段主要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宪法《钦定宪法大纲》1908《十九信条》191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1913《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1914《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1923《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25《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五五宪草”1936《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6《中华民国宪法》1947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共同纲领》1949五四宪法背景通过共同纲领的有效实施,国家政权逐渐得到巩固,社会秩序逐步好转,人民安定团结局面已经形成制定一部宪法确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合法性是非常有必要的时代特点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八二宪法五次修改地位、特征、典型文本。
宪法学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宪法性法律文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 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以及国外 华侨等635位代表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宪法性法律文件) 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序言+7章 共60条) 第一章:国家性质和任务、人民基本权利义务 第二章:政权机关的设置及相互关系 第三至七章:规定了经济、文化、教育、军事 、外交、民族等基本政策。 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 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1793宪法:
第一共和国宪法 新《人权宣言》
+正文
第三十九条立法议会是统一而不可分的,并且是常设 的。 (立法议会直接选举产生,并选举出执行会议) 第六十五条执行会议负责指导并监督全部行政事务。 它只有在执行法律和立法议会的法令时才能有所行动。 (立法机关产生和领导执行机关,执行机关从属于立法 机关的中央集权制。体现了卢梭权力不可分的思想。) 资产阶级共和制
(4)确认国际法是联邦德国国内法律的组成部分 ,承认国际法的法律效力优于国内法。 第25条 国际法、联邦法的组成部分:国际法的一 般规则构成联邦法的组成部分。它们优先于各 项法律并对联邦领土内的居民直接产生权力和 义务。
(5)增设联邦宪法法院,赋予其解释、保证和监督宪法实施三权。 判决取消屠宰禁令 德国动物保护法规定,在屠宰牲畜时,不应使动物遭受不必要的 痛苦,因此要用麻醉药品使动物麻醉后才能宰杀,或者用高压电 击法使牲畜瞬间死亡。这一规定,事实上不允许穆斯林采用传统 的屠宰方法。 德国宪法法院2004年1月判决,取消屠宰禁令,允许在德国生活的 穆斯林按照传统方式屠宰牲畜。判决书说,穆斯林的清真屠宰法 没有违背宪法规定的动物保护条款,因此维持2002年对德国穆斯 林屠宰法的法庭判决,这是对穆斯林公民信仰自由的保护政策。
第二章宪法
中国共产 多党派合作 党与其他 民主党派 共产党执政 的关系:
多党派参政
互相监督
肝胆相照 荣辱与共
第二节
我国的基本制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协 政治协商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
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
全国政协主席
贾庆林
第二节
我国的基本制度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 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民 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建立的基 本政治制度。
(五)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 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佘祥林被判无罪
佘祥林,男,1966年3月7日生,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九组 人,捕前系京山县公安局原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员。1994年1月 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后,张的亲属怀疑张被佘杀害。 同年4月11日,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 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994年4 月28日经京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994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 中级法院一审判处佘祥林死刑,佘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法院 1995年1月6日作出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1997年因行政区划变更,京山县检察院于1997年11月23日将此 案呈送荆门市检察院起诉。同年12月15日,荆门市检察院审查后 认为佘祥林的行为不足以对其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将该案移 交京山县检察院起诉。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 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同年9月22 日,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批评、建议、 申诉、控告、 检举权和取得 国家赔偿权
社会经 济权
特定主 体权利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宪法的发展过程
宪法的发展过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其发展历程与国家的历史演变紧密相关。
从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宪法诞生至今,宪法已经历了三百多年的发展历程。
在这期间,宪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完善、从传统到现代的逐步演进。
一、早期的宪法思想与宪法的萌芽在西方,宪法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
当时,一些哲学家和思想家开始探讨国家政治体制、国家权力结构以及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等根本性问题。
古希腊的政治家梭伦、亚里士多德等都对宪政思想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中世纪,随着封建制度的形成,欧洲各国开始出现一些基本法律文件,如英国的《自由大宪章》、法国的《人权宣言》等。
这些法律文件虽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宪法,但它们为宪法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二、美国宪法与成文宪法的兴起1787年,美国宪法正式诞生,成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美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体制、政府组织形式、公民权利等基本内容,为现代宪法的制定提供了范本。
在随后的几十年里,许多国家纷纷效仿美国,制定了自己的宪法。
三、法国宪法与宪政思想的深化法国在1789年颁布了《人权宣言》,成为现代宪政思想的基石。
随后,法国经历了多次政治变革和社会动荡,但都致力于制定更为完善的宪法。
法国的宪政思想对世界各国宪政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四、现代宪法的发展与完善进入20世纪后,各国的宪法发展呈现出更加多元化的趋势。
许多国家在实践中不断对宪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同时,国际社会也开始关注人权保障、民主化进程等问题,推动了全球范围内的宪法改革和法治建设。
总之,宪法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发展历程体现了人类对政治制度、法治和人权的不断追求和完善。
随着时代的发展,宪法将继续发挥其根本法的作用,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部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
四部正式宪法
(一)、1949年的《共同纲领》
带有宪法和纲领双重性质。
历史背景: 1949年9月,革命即将获得胜利,迫切需要制 定一部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文件。但当时在陆 还未全部解放,战争尚在进行,全国人大召 开还不成熟。 作用: 在建国初期,对巩固人民政权,加强革命法 制,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及恢复和发展国 民经济方面起指导作用。
在经济制度一章中学习。
讨论:
1、为什么从1908年清政府炮制《钦定宪法大纲》 至1947年,有如此之多的“草案”、“约法”、 “宪法”? 2、为什么建国初期不直接制定宪法;而仅仅制定了 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
3、如何评价我国1975年和1978年宪法? 4、我国1982年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什么?
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 赋予总统专制独裁的权力。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中国第一部 正式宪法,人称“贿选宪法”或“曹锟宪 法”。 1925年,段琪瑞政府起草“宪法草案”,由 于国民代表会议召集不起来,未通过。 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把 “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反民主制度合法 化。 1936年,“五五宪章”——障人耳目,不付 诸实行,依旧“训政”
三、资产阶级宪法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1、产生和发展的原因:革命的成功及商品 经济的发展。 2、过程是曲折的。 3、帝国主义时期两种趋势。 二战前:法西斯化的趋势。
二战后:民主化的趋势。
4、建立宪法保障制度 ——重视宪法的实施
第二节: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产生:
1918年7月,《苏俄宪法》问世。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 宪法。
宪法课件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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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民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
(三)《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中国共产党于1946年4月23日在延安召开陕甘宁边 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制定了《陕甘宁边区 宪法原则》。《宪法原则》共5部分,25条。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把在根据地已经实行的政 权组织、人民权利、司法制度、经济文化政策等, 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确立了新民主主义宪政的 基本模式。它是抗战胜利后民主与专制斗争的产物, 树起了与国民党对立的宪政旗帜,为新民主主义宪 政在全国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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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四、1978年宪法
1978年2月25日,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叶 剑英受中共中央委托,作了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 3月5日,通过了宪法草案,1978年宪法从此诞生, 这次修宪,时间较短,比较仓促。 “七八宪法”与“五四宪法”的格式相同,但只有 60条。 由于“七八宪法”存在的这些问题,全国人大于 1979年、1980年对“七八宪法”进行了两次部分 条文的修改。第一次修改是1979年7月1日,由第 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以决议的形式通过,第二 次修改是1980年9月10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 次会议以决议的形式通过,决定删除公民基本权利 关于“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条款。
(一)近代资本主义宪法发展时期 (二)现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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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宪法的发展趋势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基本上就是一部近现代的革 命史、政治史、文明史,是特定历史政治、经济、文 化和法律自身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随着人类社会的 向前发展,宪法也不断地向前发展,纵观整个宪法产 生和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宪法发展有一些总的走向 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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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宪法》各章小结
《宪法》各章小结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小结宪法是近代的产物。
在宪法产生以后,人们对宪法作出各种解释,但任何定义只能大致地、近似地描述定义对象的本质属性,同时也要受定义角度的局限。
我们对宪法作如下表述: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的基本属性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民主法律化、制度化的基本形式,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的集中表现。
宪法产生以来,学者们对宪法作出了多种多样的分类。
宪法的分类,对于认识各种宪法的特点和优点,对宪法进行比较研究,把握宪法发展的规律以及促进我国宪法和宪政建设,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宪法的渊源,就是宪法的表现形式,具体地说是指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
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和政治、经济等条件不同,宪法的渊源也不尽相同。
在我国,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解释、条约。
在采取“修正案”形式来修改宪法的国家,宪法修正案也是宪法的基本渊源。
在我国,宪法修正案本身并不具有独立的宪法规范价值,采取修正案方式修改宪法,主要是为体现宪法修改的连续性和宪法内容的稳定性。
在适用宪法时,应当直接引用宪法本文而不是修正案的条款。
宪法是法律,也是由众多的宪法规范组成的有机整体。
宪法规范就是确立国家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调整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国家与公民的基本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宪法规范应当具备法律规范的完整构成要素,制裁要素也同样存在于宪法规范之中。
宪法规范既具有法律规范的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不同于一般法律规范的特殊属性。
宪法关系是我们在法治国家建设所要确立的一种国家权力组织和运行的基本法律关系,它是宪法规范在调整宪法主体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
宪法创制是宪法规范的产生、存在和变更的活动。
通常包括宪法制定、宪法修改和宪法解释三种活动。
宪法的制定,也称立宪,是指统治阶级通过一定的程序创制宪法规范的活动。
自考宪法学笔记
《宪法学》听课笔记第一章宪法绪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二、宪法是根本法宪法不同于其它一般法律,宪法是根本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宪法的内容在于规定一国的根本制度2、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首先,宪法是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其次,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决定并影响着宪法的具体内容。
最后,当各种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变化时,必然影响宪法的变化。
3、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第一、宪法是其它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第二、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第三、宪法的修改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宪法的概念: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二节宪法规范的特点二、宪法规范所表现的主要特点1、最高权威性2、原则性3、概括性4、适应性5、无具体惩罚性6、相对稳定性7、广泛性8、历史性9、灵活性10、纲领性第三节宪法的分类和宪法的原则一、宪法的分类传统的宪法分类:1、从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把宪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2、从效力和修改程序的不同,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3、从制定宪法的机关不同,把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二、宪法的一般原则资产阶级宪法的主要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主权观念最先由法国的波丹提出,后来卢梭创立了人民主权学说2、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分权原则近代分权学说是英国洛克首先倡导而由法国孟德斯鸠所完成的。
社会主义宪法的主要原则1、权力属于人民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原则3、社会主义法制原则4、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三节宪法的原则一、宪法对统治权的作用1、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2、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二、宪法对法制的作用1、为法制的统一奠定基础2、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础三、宪法对政治制度的作用1、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2、改革国家政治体制四、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五、宪法对社会经济的作用1、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2、促进经济的发展五、宪法发挥作用所必备的条件1、宪法的充分实施2、法制的健全和完备第五节监督宪法的实施一、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性监督和保障宪法实施的意义在于:1、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2、有利于健全法制3、有利于真正发挥宪法的作用二、监督宪法实施的主要内容1、审查法律、法规及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2、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的合宪性3、审查各政党、团体、企业事业等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第三节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五、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的伟大意义第一、正确地总结了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经验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并且注意吸收了国际上的有益经验。
《宪法学》课后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1.宪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具有怎样的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如国家制度及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设置及相互关系等),而法律规定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制定:宪法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而普通法律的制定一般由常设的立法机关负责;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制宪机关成员的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有的需全民公决,而普通法律的通过一般只要代议机关的议员或代表半数通过。
修改:1.特点主体;2.修改宪法的通过程序更严格;3.修改宪法内容的限制(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如何理解“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关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按法律调整的对象所作的一种学理分类。
两种含义:(1)不成文宪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
(一般立法程序、效力与规定其他内容、调整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相同)(2)成文宪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
(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作为宪法的表现形式,宪法性法律应当是指不成文宪法国家规定宪法内容、作为宪法组成部分的一系列法律。
宪法性法律仅具有一般法律效力而不具有高于法律的效力。
3.如何理解宪法制定、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关系?宪法制定是指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理念、基本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制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
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依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制定不同于宪法修改,后者是在原有宪法的基础上对宪法内容作全部或部分的变动,但不改变原有宪法的理念和基本原则。
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都是使原有的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保持一致、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方法。
宪法历史发展
2004年 指导思想:1、在宪法序言中增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政治:1、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 政区和军队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 的代表。 2、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 设者” 3、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4、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 国使节。 5、“戒严”改为“紧急状态”。 6、“国歌”确定为“义勇军进行曲” 经济:1、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 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 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的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与 补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5、人民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年)是中国历 史上由人民政权制定并公布 实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 件。;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年)是抗日战争时期指 导边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 要宪法性文件。 1946年4月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是解放战争时 期重要宪政建设纲领,对建国以后的宪法立法和政权建 设有重要历史影响。
内容上对75年宪法做了大的修改,工作中心也转到 经济建设上。但仍存在着缺陷。1979、1980两次进行 局部修改。
(五)1982年宪法 即现行宪法。为适应社会发展,1988、1993、1999、 2004四次对其进行了局部修改。
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颁布
(六)宪法修正案 1988年 经济:1、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国家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2、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
第二章 宪法历史发展
第一节 近代宪法的产生
一、宪法产生的条件 1.经济条件。立宪的前提是平等、民主,在资本 主义生产方式下,自由竞争和平等交换才成为可能。 2.政治条件。资产阶级在和封建主义斗争的过程 中,形成了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资产阶级民主 政治制度。宪法只能出现在资产阶级掌握政权的情况 下。 3.思想条件。资产阶级提出的“天赋人权”、 “人民主权”、“三权分立”等一系列民主思想成为 制宪的理论基础。 4.法律文化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多元化使 得诸法分离、法学教育的发展、立法技术的提高,这 为宪法的出现提供了技术准备。
宪法历程简短概括内容
中国宪法历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年至1954年,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制定。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随后,中央人民政府开始制定国家宪法。
1954年9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该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制度等基本制度,明确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官民关系和人民的基本权利等内容。
第二阶段:1954年至1975年,宪法全面修订。
1954年宪法公布后,我国各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适应新形势,1958年至1975年期间,我国历经了多次全面修订的宪法,内容涵盖了国家机构改革、社会主义改造、文化大革命等重要事件。
在这一时期,宪法至少经历过4次全面修订和数次部分修改。
第三阶段:1975年至1982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宪法修订。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特别是在政治方面的深层危机迫使政治领导人们不断反思和有所调整。
在这一背景下,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始了改革开放的探索与实践。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届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极大弘扬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自由。
第四阶段:1982年至今,现行宪法实施。
经过三年多的起草、讨论和修改,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举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届会议上正式通过。
现行宪法强调了国家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规定了国家机构改革和民主选举制度,明确了人民的经济文化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以及国家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等。
同时,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宪法也需要根据国家制度和现实需求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宪法7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是日本1946宪法区别于明治宪法的不同之处? A.天皇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B.实行三权分立与责任内阁制 C.规定放弃战争原则,仅保留自卫权 D.扩大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2、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A.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B.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美国宪法 C.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法国的《人权宣言》 D.英国宪法是由宪法性文件、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构成
第一章 宪法学基本原理
学习重点: 1、宪法的概念及特征 2、宪法的分类 3、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第三节 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
一、宪法的制定 (一)宪法制定概述 宪法制定,又称制宪或立宪,是指宪法制定主体依 照一定的理念、基本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制宪机关创 制宪法的活动。 宪法制定VS宪法修改 宪法制定VS法律制定
第三节 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
2、制宪程序 (1)设立制宪机关 (2)提出宪法草案 (3)通过宪法草案 制宪机关对宪法草案进行表决,一般要求超过全体代表四分之三或三 分之二方为通过。 (四)公布 宪法草案通过后,由有权机关予以公布。
第三节 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
三、宪法修改 (一)宪法修改的含义 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 适应社会实际而依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 、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1、制宪权虽作为创造 宪法、决定国家权力的 “始原的”力量,客观 上存在着一定的界限; 2、制宪权的主体是国 民;国民可委托特别代 表行使制宪权; 3、修宪权是“制度化 了的制宪权”,是“制 宪权”的卫兵。
第三节 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有答案)
【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世界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A.1689年的《权利法案》B.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C.1777年的《邦联条例》D.1787年的《美国宪法》(答案:D。
《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为英国的宪法性文件,并非成文宪法,根据《邦联条例》邦联不是主权国家,而是主权州的联盟,故其也不能称之为宪法。
)2.下列哪一个法律文件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A.《重大信条十九条》B.《钦定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答案:B)3.一般说来,规定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应是宪法基本内容的两个方面。
下列哪一部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A.1918年的《苏俄宪法》B.1789年的《美国宪法》C.1791年的《法国宪法》D.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答案:B。
《苏俄宪法》、《法国宪法》和《中华民国宪法》都规定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美国宪法》只规定了国家基本制度的内容,关于公民权利的内容规定在其前十条修正案中,并称为美国宪法的“权利法案”。
)4.作为不成文宪法的代表,英国宪法是由下列哪些内容构成的:①王位继承法;②英宪精义;③男女平等选举法;④“内阁对议会下院负责”的宪法惯例。
A.①②③④B.②③④C.①②③D.①③④(答案:D。
英国宪法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主要由三部分构成:(1)宪法性法律文件,如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1679年人身保护律、1689年的权利法案、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1911年国会法、1918年国民参政法、1928年男女平等选举法、1969年的人民代表法等;(2)法院判例,如关于人身自由、言论自由、正当法律程序、法官独立等;(3)宪法惯例,如内阁对议会下院负责、国会每年至少集会一次、两党制等。
)5.“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的论断是由下列哪一部宪法文件予以明文规定的?A.1789年的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B.1776年的北美《独立宣言》C.1688年的英国《权利法案》D.1918年的苏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答案:A。
关于宪法的历史
关于宪法的历史
宪法作为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具有重要的历史背景和演变过程。
以下是宪法的历史概述:
古代:早期的宪法概念可以追溯到古代文明,例如古希腊的雅典,其民主制度中有一些法律文件和制度规定,可以被视为早期的宪法。
近代:现代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美国和法国。
1776年,美国通过了《独立宣言》,1787年通过了《美国宪法》,成为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宪法。
随后,法国在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中颁布了《人权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并于1791年颁布了第一部法国宪法。
19世纪:19世纪是宪法发展的重要时期。
在这个时期,许多国家纷纷颁布了自己的宪法,以确立基本权利和制度。
例如,日本在1889年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成为亚洲第一部现代宪法。
20世纪:20世纪是宪法发展的全球化阶段。
在这个时期,许多国家独立并颁布了宪法,特别是殖民地国家。
联合国成立后,宪法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法律框架,并影响了世界各国的宪法制定和修订。
在宪法的历史演变中,一些重要的宪法原则得以确立,如分权原则、人权保障、法治原则等。
各国的宪法根据自身的历史、文化和政治制度的特点而有所不同,但宪法的核心目标通常是确立权力的合法性、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宪法也在不断地演进和修订,以适应时代的需求和挑战。
宪法知识点历史总结
宪法知识点历史总结第一部分:宪法的起源和演变人类政治生活的早期,政治权力是由一个或少数人掌握的,统治者的权力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
国家政权实际上是以统治者的个人意志和个人利益为核心的。
在这种社会状态下,没有宪法,也不存在宪法原则。
但是,人们在政治生活中逐渐认识到,个人权力的滥用和专制统治的弊端,开始提出对政治权力进行约束和限制的要求。
在此背景下,有了第一部正式的宪法——美国《独立宣言》。
美国《独立宣言》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文件,是美国国家独立宣言书,宣布美国从英国独立,拥有自主的主权独立和政治地位。
这部宣言对政权和政治权力的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探讨,提出了政治权力应当来自人民,政府应当得到人民的授权和支持,人民有权推翻任何对他们的权利和利益构成威胁的政府,等一系列进步性思想性内容。
这些思想性内容为后来的宪法制度奠定了基础。
在《独立宣言》之后,法国大革命爆发,为了取代封建君主专制统治,推翻贵族特权,以及维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法国人民在一场激烈的革命斗争中建立了宪政的法国第一共和政权,颁布了第一部宪法法案。
法国的宪法运动,是世界宪政运动的重要潮流,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一次非常重大的进步性事件。
它推翻了封建专制统治,确立了人权和民主的基本原则,为一切民主国家奠定了政治基础。
宪政思想在欧洲、美国等国家的流行、扩散和传播,促使其他国家也开始积极倡导和实行宪法制度,如英国的《法国大宪章》,德国的《法兰克福宪法》等。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纷纷开始实行和制定自己的宪法。
并且,随着各国社会和政治进步的发展,宪法制度也逐渐得到完善和发展。
第二部分: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宪法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总章程和总纲,对国家政权机关的设立和运行方式、国家的根本制度原则、国家政体的组织和运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领土和主权、国家地方对比联合体关系等一系列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基本规范进行规定和规范。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是宪法法律的核心和灵魂,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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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世界范围内宪法产生的原因
• 作为一种制度的宪法,之所以最早在英美 等资本主义国家产生,是因为这些国家具 备宪法产生的三个条件: • 第一,社会经济条件;商品经济的发展并 在社会生活中占统治地位. • 第二,思想文化条件:启蒙思想家思想的 传播并得到社会成员广泛认同. • 第三,政治条件:资产阶级革命的暴发及 资产阶级取得胜利夺取政权.
推荐参考书
• 该书精神:美国宪法是美 国建国初期多元利益集团 谈判和妥协的结果;宪法 所创立的也是一种利益群 体之间相互谈判和妥协的 政治机制;谈判和妥协使 旧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 修正,使新的宪法原则和 实践得以产生,宪法的生 命力因此不断得到更新, 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 • ——前言第2页。2005年 版。
宪政发展的制约条件
• 一、政治力量的实力及斗争技巧、价值观。任何政治团体 包括国家统治阶层内部,在特定时期都存在三种政治力量, 即,左、中、右;或激进、温和、保守。这是自然形成的, 三种力量实力并不完全相等,国家采取何种决策依赖于哪 种力量占优势。这些政治力量如何使自己政治主张成为国 家意志,成为优势力量,又依赖于自己的斗争技巧以及政 治实践中参与者认同什么样的规则(价值观),是丛林法 则还是公开平等竞争,就影响着国家宪政特征。 • 如何才能形成好的规则或价值观?实力均衡、--如何才能形成好的规则或价值观?实力均衡、 • 二、宪政文化的培育与发展:公众政治参与;缺乏社会普 遍接受的游戏规则;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核心是社会成 核心是社会成 员宽容、同情以及矛盾冲突的文明解决。 员宽容、同情以及矛盾冲突的文明解决。
• •
现行宪法四次修改
• 1988年修改:2条,允许私营经济合法存在;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 1993年修改:9条,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改革开放载入宪 法;将“高度文明、高度民主”改为“富强、民主、文明”;增加“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将“国营” 改为“国有”;将“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为“农村中的家 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将“县级人大 任期三年”改为“五年”。 • 1999年修改:6条,增加“邓小平理论”、“依法治国”“农村双层经营 体制”、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将“反革命的活 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 2004年修改:14条,总纲方面:增加:三个代表、政治文明、社会主义 事业的建设者、土地的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对私有财 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建立保障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 机构方面:增加特别行政人大代表、将戒严改为“紧急状态”、“国家主 席进行国事活动”、“地方各级人大任期每届五年”(乡人大每届修改为 五年);国家象征方面:增加国歌。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
• • • • • • 一、宪法历史发展的三种形态; 二、世界范围内宪法产生的原因; 三、早期立宪国家宪法产生的特点; 四、宪法发展的阶段; 五、旧中国宪法产生及发展; 六、新中国宪法产生及发展。
一、宪法历史发展的三种形态
宪法历史发展指的是作为观念、制度及文本三种 形式存在的宪法发展。 本章所讲宪法发展包括宪法在这三个方面的产生、 发展, 发展,是三种形态宪法的综合发展。 一般教材没有进行这种区分。笼统地谈宪法发展, 没有仔细区分是宪法观念的产生、发展,还是宪 法制度或宪法文本的产生、发展。 实践中,这三者产生、发展、变化的时间、模式 并不完全相同。学习过程中应注意区分。
英国宪法性文件
1679年人身保护法 1689年权利法案 1701年王位继承法 1911年议会法 1918年国民参政法 1928年国民参政法 1931年威斯敏斯特条例 1948年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代表法 1949年议会法 1969年人民代表法
四、宪法发展的阶段
• 1,从宪法产生至今,近现代意义宪法经历了300年余年历史,大致可以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为界限分为两个时期,即,近代宪法和现代 宪法. • 2,近代宪法:确立了主权在民原则;强调公民权利,具有自由主义色彩; 国家权力受限制,国家的作用主要被限制在政治生活领域,宪法具有政 治法的特色;从形式上看,成文宪法被普遍采用;亚洲国家也出现了宪 法,如日本,但近代宪法基本上是西方的一种政治现象,局限于西方文 化圈范围内. • 3,现代宪法:以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和1918年苏俄宪法为标志.通过对 私有财产权的限制,近代宪法中的自由主义精神受到限制,社会公共福 利受到重视;议会权力受到一定限制,行政权力扩大的趋势得到认同; 宪法赋予国家广泛干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权力,所谓管得越少的政府 就是越好的政府的观念已趋于过时. • 1918年苏俄宪法的出现标志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是一种新型现代宪 法. • 4,宪法发展趋势:国家权力方面,中央权力增强,行政权力扩大,宪法对 经济文化方面规定增多;公民权利方面,公民权利范围扩大,保障增强; 宪法监督,特别是专门监督成为一种趋势;国际化趋势增强;宪法形式 上发展:渊源多样化,修改频繁 • 讨论: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为什么在内容上呈现出这些差异? 讨论:
我国宪法修改的启示
六、新中国宪法产生及发展
• • • • 1、共同纲领.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 国人民政法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普选的全国人大召开以前,由第一届中国人民政 治协商会议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1954年宪法.第一届人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了 《宪法》,这是我 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内容上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 民民主原则.体现了过渡时期的特点. 3、1975年宪法。左倾错误指导思想下制定的。把“以阶级斗争为纲”作为指导 思想。 4、1978年宪法。是对1975年宪法的修改,但仍然保留了1975年宪法的痕迹,如 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等。1979年7月1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对该宪法的第一次修改:县及县以 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由间接选举改为直接选举产生; 将地方各级革委会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人民检察院上下级监督关系改为领 导关系;1980年9月10日,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对该宪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删除 了公民权利中“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 5、1982年宪法。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与前几部宪法相比特点: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思想;确认国家根本任务,倡导 经济体制改革;国家机构调协合理,如,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立法)权、增 设专门委员会、恢复国家主席建制、增设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恢复乡政权、实行领导限任制;重视文化制度和精神文明建设;保障公民权利突 出,如权利条款增加及位置的调整;强调宪法的最高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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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孙中山的建国方略
• 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孙中山于《申报》五十周年纪 念专刊上发表“中国革命史”一文,称:“余之革命方略, 规定革命进行之时期为三:第一为军政时期,第二为训政 时期,第三为宪政时期。” 一九二四年四月,孙文正式将军政、训政、宪政三段论 纳入他的《建国大纲》。一九二四年国民党“一大”之后, 孙先生又一再指出:“余之从事革命,建主义为标的,定 方略为历程。所谓主义,即三民主义;所谓方略,便是军 政、训政和宪政。” • 从此以军政为切入点,以宪政为理想,以训政为现状和手 段的中国政治发展三段式在中国深入朝野之心,至今挥之 不去。 • 讨论 讨论:三步走的设想是否具有科学性?
三、早期立宪国家宪法产生的特点
英国宪法:是近代宪法的先驱,世界范围内最早产生宪法 的国家.英国国会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为标志, 的国家.英国国会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为标志,表明 英国确立了先进的政治体制,即君主立宪政体. 英国确立了先进的政治体制,即君主立宪政体.英国宪法特 征:第一,不彻底性,保留封建制度外壳;第二,不成文宪法.没 第一,不彻底性,保留封建制度外壳;第二,不成文宪法. 有统一宪法典, 有统一宪法典,宪法是由不同年代制定的法律文件和法院 判案,习惯等组成. 判案,习惯等组成. 美国宪法:是世界范围内最早成文宪法,1787年制定,1789 美国宪法:是世界范围内最早成文宪法,1787年制定,1789 年生效.1776年美国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了著名的<<独立 年生效.1776年美国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了著名的<<独立 宣言>>,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至今有27条宪 宣言>>,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至今有27条宪 法修正案。 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1789年 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1789年7月爆发资 产阶级革命,8月国民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权宣言>>,明 产阶级革命,8月国民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权宣言>>,明 确宣告了主权在民\天赋人权\权力分立\ 确宣告了主权在民\天赋人权\权力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等资产阶级民主法治原则.1791年通过了第一部宪法, 等资产阶级民主法治原则.1791年通过了第一部宪法,把人 权宣言置于宪法之首, 权宣言置于宪法之首,构成了宪法有机组成部分。
五、旧中国宪法产生及发展
• (一)旧中国宪法产生的背景。不同于西方宪法产生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是内外交困下迫不得 已的选择。虽然商品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还不占统治地位,相反,列强的入侵,国家、民族面临 灭亡局面,洋务运动及甲午战争的失败,使统治者意识到不能仅仅学习西方的先进武器,还必须学习他们 的先进制度,另外,国内激烈的社会矛盾,如各地不断的武装起义、暴动,也迫使统治者意识到,必须改 变其统治方式才能维持其统治。旧中国立宪正是在这样背景产生,当然维新人士的斗争也有重要作用。但 旧中国宪法产生目的是为了救国、实现民族独立,而不是保障个人自由,因此,带有工具性,而且至今如 此,这与我国商品经济的不发达、个人自由主义观念没有得到充分发育有关。 (二)不同政治派别立宪活动。旧中国立宪活动非常频繁,根据这些宪法的政治主张及所代表的阶级利益 不同,可将这些宪法区分为三大类,即,清朝政府、北洋政府及国民党制定的宪法、孙中山领导制定的宪 法和共产党在根据地制定的宪法。 1、清末立宪:1908年9月《钦定宪法大纲》,确定9年筹措预备立宪。1911年11月3日,《宪法重大信条 十九条》。虚君共和、责任内阁制。 2、北洋政府立宪:1914年5月1日《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之前还有1913年10月31日《天坛宪草》 (总统制、内阁制之争)。曹锟1923年10月10日《中华民国宪法》(又称《贿选宪法》)形式责任内阁制 实为总统制。1924年11月段祺瑞为中华民国临时总执政,1925年12月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3、国民党立宪:1931年5月,国民党召开“国民会议”,6月颁布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6年 5月5日,国民政府正式公布《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史称《五五宪草》。1946年11月15日,非法召开 “国民大会”,于12月25日,通过《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 4、孙中山《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公布。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确立了责任内阁政 治体制. 5、根据地宪法:1931年11月江西瑞金召开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1934年1月又进行了修改),1941年10月,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正式通过《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确立 了”三三制原则”,共产党\党外进步分子\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共产党\其它抗日党派\无党派民主人 士).1946年4月,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通过《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