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主体
行政行为是如何成立的
行政行为是如何成立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特定的个人、组织或社会公共利益采取的具有强制性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成立涉及到行政机关的权限、程序、依据等方面的要求。
下面将从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程序以及效力等方面进行阐述,并以实际案例加以说明。
一、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行政行为成立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行政主体的依法职权。
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备相应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可以是国家机关、地方机关、专门机关或委托机关等。
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法规或规章中明确规定其行政职权,行使职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合法的依据。
行政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即具备依据性。
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行为的依据,应当是具有行政力量的上位法规范,例如宪法、法律、法规等。
行政行为单纯依据行政机关自行制定的规则是无效的。
3.合法的目的和对象。
行政行为必须有合法的目的和对象,即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要求。
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行为的目的应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违背法律、道德和公共利益的要求。
行政行为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个人、组织或社会公共利益,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4.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行为时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即依法履行程序性要求。
法定程序包括律与事实必要的鉴别、会议讨论、听证、征求意见等。
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性是保障公民权利与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二、行政行为成立的程序行政行为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立案。
行政机关接到行政案件后,应当按照规定立案登记,并记录案件的基本情况,确定办理的机关、人员和时限等。
2.事实调查。
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行为时,必须全面、客观地调查、核实案件涉及的事实。
事实调查主要包括收集相关证据、了解申请人意见、听取相关当事人陈述等。
3.依法决定。
行政机关根据事实调查的结果和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决定是否制定行政行为。
决定应当合理、准确地解决问题,具备决定的合规性和适当性。
具体行政行为
3
司法审查
行政行为可以通过司法审查来评判其 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行为的问题与建议
1 权பைடு நூலகம்过度集中
2 监督不力
行政行为可能存在的问题之一是权力过度 集中,容易产生滥用行政权力的情况。
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行政行为的监督不力, 容易引发不公正和腐败问题。
3 缺乏透明度
4 加强法律保障
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不足,公民对行政行为 的了解和监督受到限制。
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的法 律责任。
行政奖励
行政机关对在某一领域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 献的个人或组织给予的表彰和奖励。
行政行为的主体和客体
主体
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行为的主体,行使行政权力。
客体
行政行为的客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行为的条件和要求
依法依规 合理适当 公开透明 诚实守信
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对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的 具体指导、规制和处罚。了解行政行为的定义、作用和意义对我们理解行政 机关的功能至关重要。
行政行为的种类
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 请给予的同意或批准。
行政裁决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对特定案件所作出 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
建议加强法律保障,明确行政行为的权限 和条件,确保公正、公平和合理。
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依照法定程序进 行。 行政行为应当与具体情况相符,不得过度干预。
行政行为应当公开,便于公民监督。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行为时应当诚实守信,不 得滥用职权。
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救济
1
监督
公民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对行
简述行政法主体及其分类
行政法主体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法主体进行分类:
1.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2.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3.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行政机关管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 行政第三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 其他行政法主体:包括国家公务员、行政委托组织、行政协助组织等。
以上是行政法主体的分类,不同类型的行政法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
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是最基本的行政法主体,其他行政法主体则是在特定情况下参与到行政法律关系中的。
行政主体有哪些-
行政主体有哪些?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如下:中央机关与机构;中央机关与机构,地方机关与机构;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授权的企业组织,如铁路运输企业,邮政企业,电信企业等公用事业企业;授权的事业单位;授权的社会团体,如行业协会;授权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行政行为是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应当是由行政主体实施,不是由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行为是违法的,是可以对其进行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的。
行政主体有哪些?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从形式上分,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具体如下:▲一、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属于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根据职权管辖范围,可将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事机构。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要注意的是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此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并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实际上却履行着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在一定区域内依法行使对所有行政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权,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而它们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可分为:1、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
行政主体如何界定
行政主体如何界定行政主体是组织,但并不是所有的组织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要成为行政主体,须满足一定的条件:1、是否享有国家行政权,是决定某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一个决定性条件。
国家设立国家行政机关,通过宪法和法律赋予其国家行政权,享有国家行政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就具备了成为行政主体的决定性条件。
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行政机关并不等于行政主体。
除行政机关外,一定的行政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依照法定授权,也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接受授权的组织便具备了成为行政主体的决定性条件。
接受授权的组织,可以是行政机构,也可以是其他社会组织。
总之,行政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接受授权的组织。
2、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主要标准。
判断某一组织是否是行政主体,不仅要看其是否享有国家行政权,而且要看其是否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使行政权的行政行为。
3、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一个关键性条件。
某一组织仅仅行使国家行政权,实施国家行政权管理活动,但并不承担因行政权的行使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则不是行政主体。
要成为行政主体,必须是享有行政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去实施行政权,同时还必须能够独立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独立地承担因实施行政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诉讼判决形式有哪些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撤销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
名词解释行政主体
名词解释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负责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或机构。
它是实施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和责任的主体,是国家对社会负责的具体机构,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主体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国家或政府的出现,是现代社会中治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中央政府行政主体和地方政府行政主体。
中央政府行政主体指的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包括总统、国务院等;地方政府行政主体则指的是国家下属的地方政府及其各级行政机构,比如省、市、县、乡镇等。
行政主体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公共利益。
其具体职能包括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调解等。
行政主体负责行政决策和执行,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保护公民权利和社会公平正义。
行政主体具有一定的权力和权限,行使这些权力和权限需要依法行政,遵守法律和法规。
行政主体的行为应该合法合规,合法性是其合法权力的来源,合规性是其行使合法权力的方式和方法。
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需要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平等性、公正性和公开性等原则,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主体的建立和改革也是社会发展和政治变革的重要内容。
行政主体的设置、职能和权限需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的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行政主体的改革可以通过改革行政体制、优化行政管理、加强行政监督等手段来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总之,行政主体是负责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或机构,是国家对社会负责的具体机构,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它具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监督等职能,行使这些权力需要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主体的建立和改革是社会发展和政治变革的重要内容。
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种类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是行政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其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享有行政权力:行政主体必须是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这是其成为行政主体的基本条件。
只有享有行政权力,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 具有独立性:行政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性的组织,能够独立地行使行政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这意味着行政主体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地参与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
3. 行使行政权:行政主体必须能够行使行政权,这是其成为行政主体的核心特征。
行政权的行使意味着行政主体必须具有管理、调控、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能够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管理对象进行管理、调控和监督。
4. 承担法律责任:行政主体必须能够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这是其成为行政主体的必要条件。
如果行政主体不能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就无法成为有效的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的种类是多样的,以下是几种主要的行政主体类型:1. 中央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这些机构作为中央政府的代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行政管理活动。
2. 地方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如厅、局、委、办等。
这些机构作为地方政府的代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管理活动。
3. 基层行政机关:基层行政机关也称为第一线行政机关,是指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
这些机构是最接近人民群众的行政机关,负责处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种事务。
4. 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是指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区域各项行政事务的机构。
这些机构通常是根据行政管理需要而设立的,具有较为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5. 授权组织:授权组织是指根据授权而获得某种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如各种公共企业事业单位。
简述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简述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公共权力和管理公共事务过程中所采取的一切行动和决定。
它是行政机关通过行动来实现公共管理目标的具体表现。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主体要件: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机构。
行政机关具有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只有具备行政机关的身份才能进行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二、客体要件:行政行为的客体是行政对象。
行政对象是指行政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行为的客体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行为对其权益进行调整或者义务进行要求。
三、内容要件: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行政机关采取的具体行动或者决定。
行政行为的内容可以是授权、许可、批准、准许、命令、决定、裁决等形式,具体内容根据行政机关的职权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四、目的要件:行政行为的目的是指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行为的目的和目标。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等。
行政行为的目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目的和原则。
五、程序要件:行政行为的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行为时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行政行为的程序包括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行程序和行政复议程序等。
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行为时应当遵守程序规定,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六、法定要件:行政行为的法定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有法源依据。
行政行为的法定要件包括法定依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等。
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行为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
七、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包括合法性、正当性、合理性等。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行为时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不能滥用职权,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主体的构成要素
行政主体的构成要素行政主体是指一国或地区的行政组织,它是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的主体。
构成要素指的是行政主体的组成部分或要求。
行政主体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的具体机构。
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地方行政机关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市的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
行政机关负责制定政策、颁布法规、制定规划、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具体的行政行为等。
2.公务员:公务员是行政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机关的执行力量。
公务员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他们通过公开招聘或考试录取,具备特定的职业资格,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
公务员从事行政工作,需具备一定的行政能力和专业素质。
3.行政权力: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
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特定的方式和程序,对公民、组织和事务进行管理、监督、处罚等活动的权限。
行政权力涵盖行政许可权、行政监督权、行政处罚权等。
4.行政区划:行政主体根据国家或地区的实际情况,将领土划分为不同的行政区域。
行政区划是为了便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的需要,对领土进行划分和组织。
行政区划包括不同级别的行政区域,如国家、省、市、县等。
5.行政责任:行政主体对行政行为的结果负有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活动的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行政责任要求行政主体遵守法律、公正执行职责、保护公共利益,同时对行政行为的违法失职、滥用职权等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是构成行政主体的主要要素,它们共同组成了行政主体的基本框架和功能。
行政主体的构成要素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行政体制中可能存在差异,但其核心是以行政机关为主体,进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
行政主体的构成要素的合理性和完善性对于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各国和地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以提高行政主体的效能和服务水平。
行政主体与行政客体PPT
行政主体与行政客体PPT一、行政主体1.1 定义行政主体是指能够制定、执行行政行为的组织或者机构,具有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权力。
1.2 分类行政主体按照权力来源和行政主体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中央行政主体:中央国家机关、司法机关、部队等行政主体。
2.地方行政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自治机关、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等。
3.其他行政主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行政主体。
1.3 特点行政主体的主要特点包括:1.具有行政管理权:行政主体是行政调整的主体,其行为具有复杂性和强制性。
2.具有独立性: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时候是独立的,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
3.统一性:行政主体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和管理要求。
二、行政客体2.1 定义行政客体是指行政管理中被规定为行政管理对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客体,包括具有行政行为的对象,受行政管理制度调整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事物。
2.2 分类行政客体按照其性质和功能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自然人:指具有自然人身份的个体,包括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等。
2.法人:指依法登记,拥有完全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3.其他组织或者事物:包括国家公有资产、森林、草原、山岭、水流、湖泊、荒地、建筑设施等。
2.3 特点行政客体的主要特点包括:1.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行政客体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受到行政主体管理:行政客体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
3.行为受到限制:行政主体对行政客体进行管理时,会对其行为进行一定的限制。
三、行政主体与行政客体的关系3.1 行政主体与行政客体的关系行政主体和行政客体是一种对等的关系,行政主体对行政客体实施管理,行政客体对行政主体实施要求。
3.2 行政主体与行政客体的联系行政主体和行政客体是一种联系紧密的关系,行政主体通过制定政策和法规来管理和调整行政客体的行为,而行政客体则通过参与公共事务和政策制定来影响行政主体的决策。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采取的对具体事务作出的一种行为。
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 行为主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具体包括中央、地方以及各类政府部门、行政组织等。
2. 法律依据:行政行为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即在法律范围内合法地行使行政权力。
3. 特定对象:行政行为需要有具体的对象,即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个人、组织或事物做出具体的处理。
4. 具体内容:行政行为具体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处分、行政准许、行政奖励等,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形式的行政处理。
5. 具有强制性:行政行为具备一定的强制性,被行政机关采取的行为具有强制性执行力,即受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和追究。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但也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遵守法律程序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行政行为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复议和诉讼等救济。
3、简述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3、简述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所做出的具体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强制等。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主体要件: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只有符合法定资格
的行政机关才具有作出行政行为的资格。
行政机关必须经过组织程
序成立,具有一定的法定权限,行使行政权力。
2.客体要件:行政行为的客体是指行政行为所针对的具体对象
或事项。
行政行为必须明确指定对象或具体事项,具有明确的对象
或事项性质。
3.目的要件:行政行为必须有一定的目的或目标。
行政行为的
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等。
4.内容要件:行政行为的内容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和政策等规定所采取的具体行动或决定。
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合法的范围内。
5.程序要件:行政行为的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规定。
包括事前听证、征求意见、合法程序等。
总之,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所必需的
条件,必须符合主体要件、客体要件、目的要件、内容要件和程序
要件,才能构成有效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知识点】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之辨析
【行政法知识点】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之辨析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之辨析一、行政主体的定义行政主体是指政府机构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具备的权力主体,包括各级政府、政府部门、行政机构等。
行政主体在行政领域拥有特殊的地位和职能,负责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等。
二、行政主体的种类1. 中央行政主体:中央行政主体是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机构等,如国务院、中央部委等。
中央行政主体负责制定国家政策,统一决策,履行国家行政职能。
2. 地方行政主体:地方行政主体是指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机构等,如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县级政府等。
地方行政主体负责管理本地区的公共事务,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三、行政主体的职能1. 立法职能:行政主体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法律文件,规范行政行为的范围和方式。
2. 行政管理职能:行政主体负责管理公共事务,制定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并监督和评估执行效果。
3. 行政监督职能:行政主体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
四、行政主体与其他概念的区别1. 行政主体与法人:行政主体是指具备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法人是指通过法律设立并具备权利和义务的主体。
行政主体可以是法人,但并非所有法人都是行政主体。
2. 行政主体与法律主体:行政主体是指具备行政职权的机构,法律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
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履行法律主体的角色。
3. 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主体:行政主体是行使行政职权的权力主体,行政行为主体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
行政主体可以是行政行为主体,但行政行为主体不一定是行政主体。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法规:由政府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用于对行政行为范围和方式进行规范。
2. 行政规章:由行政机关制定的为具体行政事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行政行为的具体操作。
3. 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所作出的具体处理、管理或者决定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主体
行政行为的主体问:行政行为的主体有哪些?答:绝大多数情况下,行政行为主体本身就是行政主体(合而为一);只有在行政机关委托其他社会组织行使一定行政职权时,行政行为主体与行政主体才不统一。
而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从形式上分,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具体如下:一、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属于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根据职权管辖范围,可将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事机构。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可分为:1、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
包括内部机构、派出机构、临时机构。
2、企业组织:在特定情况下,通过法律、法规授权,企业组织也成为行政主体。
3、事业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和从事某种专门技术检验或鉴定的事业单位等,经行政法律、法规的授权,可成为行政主体。
4、社会团体:它们之中被授权成为行政主体的多为公益性社会团体。
5、其他组织:一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可从事一定行政职能活动,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以权力来源为标准,可分为:职权行政主体,即地域性行政主体,主要赋予行政机关;授权行政主体,即公务性行政主体,主要授予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行政主体的概念、构成与分类告诉我们,某一社会组织成为行政主体必须具备:享有行政权力(先决条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主要标准)、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关键条件,这里指行政责任,还有民事、刑事责任)。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一、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行政行为合法要件包括: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以及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体要件。
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权限合法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为,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权限方面的要件;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与适当: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内容要件。
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所谓行政行为内容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明确、适当,而且应当公正、合理;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所谓程序是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所要经过的步骤、方式、顺序以及时限。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任意作出某种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由公共行政实体依据其行政法所赋予的权力,并针对一单独个别的情况,作出一个对外产生积极或消极法律效果的决定或命令。
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
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二、要式行政行为是什么(一)要式行政行为的含义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是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形式。
还有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也是。
通俗的可以理解为行政行为必须要一种方式或形式后才能实行。
(二)要式行政行为的特征“式”虽然在客观上是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和要求,但实际上与行政主体意思表示的内容并无联系。
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
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一、行政行为的定义与分类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采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行为可以进行如下分类:1.根据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目的,可分为管理行为、服务行为、协调行为、监督行为等。
2.根据行政行为的程序,可分为程序性行政行为和实质性行政行为。
3.根据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根据行政行为的形式,可分为书面行政行为和口头行政行为。
5.根据行政行为的性质,可分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和对象1.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等。
2.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具有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行政行为的主要类型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特定事项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
如营业执照、建筑许可等。
2.行政命令: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具有执行性的命令。
如责令改正、强制拆除等。
3.行政奖励:行政机关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的荣誉、物质或其他权益的表彰。
如表彰先进、奖金奖励等。
4.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进行的处罚。
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5.行政合同: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合同。
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
6.行政给付: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给予的财产性权益。
如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
四、各类行政行为的特征与应用场景1.行政许可:特征为申请制、审查制、特定事项的控制。
应用于市场准入、资源配置、行业管理等场景。
2.行政命令:特征为强制性、执行性。
应用于责令改正、强制执行等场景。
3.行政奖励:特征为表彰先进、鼓励创新。
应用于表彰突出贡献、激励社会发展等场景。
4.行政处罚:特征为制裁性、严厉性。
应用于惩戒违法行为、维护行政法规的尊严。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政⾏为的成⽴要件
⾏政⾏为的成⽴是指⾏政⾏为的作出或者形成。
⾏政⾏为的成⽴要件包括:
1、⾏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政职权或有⼀定⾏政职责的国家⾏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即主体要件。
2、⾏为主体有凭借国家⾏政权产⽣、变更或消灭某种⾏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有追求这⼀效果的意思表⽰,即主观⽅⾯的要件。
相关法律知识
具体⾏政⾏为的成⽴要件送达是指当事⼈知道⾏政⾏为内容还是应当知道?
具体⾏政⾏为成⽴的⼀般条件有哪些
居间⼈未促成合同成⽴的,委托⼈还要付酬吗?
限制民事⾏为能⼒订⽴的合同
要式⾏政⾏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有效成⽴
股东投资成⽴公司协议模板
危害国家安全罪
3、⾏为主体在客观上有⾏使⾏政职权或履⾏职责的⾏为,即由⼀定的外部⾏为⽅式所表现出来的客观⾏为,即⾏为成⽴的客观⽅⾯要件。
4、功能要件,即⾏为主体实施的⾏为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政法律关系的产⽣、变更和消灭。
需要注意的是,⾏政⾏为效⼒的开始,因⾏政机关本⾝和相对⼈的不同⽽有所不同。
对⾏政机关来说,⾏政⾏为的成⽴和效⼒开始时间是⼀致的;对相对⼈⽽⾔,只有在⾏政⾏为被相对⼈知晓后才开始⽣效。
⽣效规则是指⾏政⾏为何时开始⽣效的规则。
相关⽂献查询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案件诉讼流程
抽象⾏政⾏为
⾏政⾏为有效和⽆效要件
⾏政⾏政处罚听证申请书范本
抽象⾏政⾏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政⾏为合法要件缺损,该⾏政⾏为应属于:1,⽆效⾏政⾏为;2,可撤销⾏政⾏为
⾏政⾏为的合法要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问:行政行为的主体有哪些?
答:绝大多数情况下,行政行为主体本身就是行政主体(合而为一);只有在行政机关委托其他社会组织行使一定行政职权时,行政行为主体与行政主体才不统一。
而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从形式上分,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具体如下:
一、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属于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根据职权管辖范围,可将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事机构。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具体可分为:
1、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
包括内部机构、派出机构、临时机构。
2、企业组织:在特定情况下,通过法律、法规授权,企业组织也成为行政主体。
3、事业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和从事某种专门技术检验或鉴定的事业单位等,经行政法律、法规的授权,可成为行政主体。
4、社会团体:它们之中被授权成为行政主体的多为公益性社会团体。
5、其他组织:一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可从事一定行政职能活动,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以权力来源为标准,可分为:职权行政主体,即地域性行政主体,主要赋予行政机关;授权行政主体,即公务性行政主体,主要授予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行政主体的概念、构成与分类告诉我们,某一社会组织成为行政主体必须具备:享有行政权力(先决条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主要标准)、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关键条件,这里指行政责任,还有民事、刑事责任)。
总之,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行政主体;成为行政主体(还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也不一定都是行政机关。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成为行政主体)的社会组织(含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不一定在任何场合都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在民事活动中是民事
主体)出现。
只有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时才是行政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