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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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大连理工大学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是导师和学生掌握专业研究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安排课堂教学和保证论文进程的基本依据。

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要立足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基础学科的建设与发展需求,立足本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有利于研究生夯实文理兼融的通识基础,健全扎实系统的知识结构,培养突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开阔的国际视野,提高研究生敏锐客观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准确生动的表达能力为基本定位,以优化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为重点,以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形成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

根据学校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便于各学部(院系)具体开展工作,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培养方案修订范围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群)进行,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类别、领域进行修订。

此次培养方案修订包括以下类型:1、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文、英文分别制定);2、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培养方案;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文、英文分别制定);4、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学历)研究生培养方案;5、部分一级学科(群)博士生国际化培养方案(中文、英文分别制定);6、部分一级学科(群)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际化培养方案(中文、英文分别制定)。

二、培养方案修订内容(一)学科(群)、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学科(群)、专业简介部分可介绍本学科(群)、专业的发展简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学科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发展中的作用,以及与相关学科的联系。

简介应重点突出本学科的特色、优势及在国内外国际的学术影响,简介应清晰、全面。

各学科(群)研究方向的设置应密切关注本学科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支持和建设发展意义的相关领域,把握本学科领域发展的主流和趋势,使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能够立足于高起点和学科发展前沿,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2009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若干意见

2009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若干意见

2009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若干意见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在培养高素质人才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基础学科人才的培养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教育部于2009年发布了《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若干意见》,旨在加强我国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

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基础学科在各领域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当前我国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教育观念相对滞后、培养模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等。

为此,教育部决定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力的高素质人才,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该计划主要针对我国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在基础学科领域的优秀学生实施。

实施范围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基础学科,覆盖各类高校。

通过选拔优秀学生,为他们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和个性化培养方案,助力他们成长为拔尖创新人才。

三、培养模式与措施1.优化课程体系:构建模块化、多样化的课程体系,强化基础知识、拓宽学术视野,培养学生跨学科思维和创新能力。

2.强化导师制度:为每位优秀学生配备导师,实行个性化培养,指导学生学术研究、实践创新和职业生涯规划。

3.增加实践环节:加强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创设交流平台:组织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促进学生与国内外优秀学者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学术素养。

5.提供奖励政策:设立奖学金、科研项目资助等,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

四、组织与管理1.教育部负责宏观指导、监督和评估计划实施,确保计划的顺利推进。

2.高校是实施计划的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3.建立健全计划实施的监测与反馈机制,定期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培养体系。

五、评估与反馈为确保计划实施成效,需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对培养过程和成果进行全面评估。

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21•【字号】鄂学位[2006]16号•【施行日期】2006.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鄂学位[2006]16号)各研究生教育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和《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的意见》(教研司[2006]1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现将《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或实施教育部及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教育创新的领导,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并重点资助一批有特色、有实效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要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把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作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各单位在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或有关项目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并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我厅。

附件:1、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2、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1: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中部崛起战略,促进我省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转变,推进我省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和《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的意见》(教研司[200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6.06.13•【文号】教高[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是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近年来,高等学校特别是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以下简称中央高校)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大幅提高,创造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高校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但一些高校仍存在教育教学理念相对滞后、机制不够完善、内容方法陈旧单一、实践教学比较薄弱等问题。

经商财政部,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继续推动和支持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在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程中,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主要原则——因校制宜,自主实施。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校教育教学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确定改革重点和领域,按规定自主安排资源和经费。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整体设计改革方案,注重改革的系统性、集成度,明确目标任务,聚焦重点难点,力争在关键领域尽快取得标志性成果。

——注重绩效,示范引领。

激发改革活力,建立自我评价机制,注重改革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

研究生导师工作手册 (2)

研究生导师工作手册 (2)

研究生导师工作手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XX 二〇一三年九月研 究 生 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博文明理厚德济世学校研究生教育概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XX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工程"和“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学校创建于年,前身是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

学校于年月日由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

学校有两个校区占地余亩,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学校于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个,部、省级重点学科个,XX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个;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个,二级学科个;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个,二级学科个;有博士后流动站个,并拥有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个专业硕士,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权.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近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余人,硕士研究生余人。

学校现设有个学院;现有教职工人,其中教师总数人,教师中教授人,副教授人;博士生导师人,硕士生导师近人,其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长江学者”人,“楚天学者”人,有名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名教师获“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名教师获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

“十五"以来,学校有人荣获XX“高校青年教师奖";人入选XX“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入选XX“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人入选湖北省“跨世纪人才工程",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十五"时期以来,学校教师共承担完成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XX门重大攻关科研项目项,国家XX、国家XX部和国家XX等科研课题项。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09.04•【文号】教研〔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应对全球人才竞争的基础布局。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各行各业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研究生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现就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面向世界科技竞争最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面向国家治理大战略,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加快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意见(最新)

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意见(最新)

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意见(最新)基础学科是国家创新发展的源泉、先导和后盾。

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现就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强化使命驱动、注重大师引领、创新学习方式、促进科教融合、深化国际合作,选拔培养一批基础学科拔尖人才,为新时代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播种火种,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思想高地奠定人才基础。

二、目标要求经过5年的努力,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拔尖人才选拔、培养模式更加完善,培养机制更加健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引领示范作用更加凸显,初步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体系,一批勇攀科学高峰、推动科学文化发展的优秀拔尖人才崭露头角。

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建立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前期探索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范围、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创新模式,形成拔尖人才培养的中国标准、中国模式和中国方案。

(一)强化使命驱动。

引导学生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增强使命责任,激发学术志趣和内在动力。

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激励学生把自身价值的实现与国家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把远大的理想抱负和所学所思落实到报效国家的实际行动中。

应对人类未来重大挑战,引导学生关注气候变化、能源危机、人类健康、地缘冲突、全球治理、可持续发展等重大挑战,树立破解人类发展难题的远大志向,孕育产生新思想、新理论。

探索重大科学问题,鼓励学生在物质结构、宇宙演化、生命起源、意识本质等基础科学领域深入探索、坚定志趣,为推动实现重大科学突破、形成自然科学“中国力量”和哲学社会科学“中国学派”奠定基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7.26•【文号】教师厅函〔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围绕质量提升、打造品牌项目,在总结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首批试点经验基础上,现就深入推进实施“国优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第二批试点。

第二批试点支持11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所香港地区高校承担“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任务(高校名单见附件1)。

从2024年起,第二批试点高校通过推免等接收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有关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或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也可面向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重点为中小学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

二、共建教育实践学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工作,每省份推荐不少于5所省域内优质中小学作为“国优计划”教育实践学校(以下简称实践学校,推荐表见附件2)。

试点高校结合培养需要,联系相关实践学校共同实施“国优计划”培养工作。

各地要将中小学参与“国优计划”培养作为基础教育办学评价的重要因素,将中小学教师指导“国优计划”研究生纳入教师工作量,作为考核评价、评优评先等的重要内容,倾斜支持“国优计划”实践导师专业发展。

三、优化培养过程管理。

试点高校要充分发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国优计划”统筹领导。

面向有意向报考“国优计划”的学生加强职业规划引导,完善招录考核流程,切实遴选有志从教且适合从教的学生攻读“国优计划”。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方案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方案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方案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方案一、指导思想“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实验班)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示范和先导,是学校探索和实施本科创新人才培养的通道。

以培养具有“基础实,素质高、能力强、复合型”的创新型、复合型经济管理或工程技术人才为目标,以优势学科专业为依托,本着“尊重个性,因材施教,加强复合,强化能力”的原则,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实行灵活的培养机制,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二、培养目标结合地方人才需求特征,发挥学校特色学科专业优势,培养具有“基础实,素质高、能力强、复合型”的应用型、创新创业型、复合型经济管理或工程技术人才。

三、培养方案(一)原则按照“专业复合,强化能力”的总体要求设计培养方案;夯实经济管理或工程基础理论,充实前沿的学科教学内容;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的提升,形成一套完整的应用型、创新创业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二)培养规格1.系统坚实地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人文修养。

2.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顺利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具有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

3.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学科专业知识和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接受严格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训练,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5.经管教改班围绕地方主导产业(机电、化工、服装与纺织等),深入学习生产过程与产品质量管理的相关课程,并结合实践实训方式展开,着力培养懂工艺和产品的经济管理人才。

-1-工程教改班以强化经济管理、营销与贸易等知识,加强创业创新训练为主的方式展开,着力培养懂经济管理的工程技术人才。

(三)培养方式1.学校设立创新人才学院,负责“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方案制定与实施。

2.“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教改班)设立经管教改班和工程教改班,分别单独制订培养方案,面向三年级学生招生。

中国人民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实施细则(暂行)

中国人民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实施细则(暂行)

中国人民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推动拔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使更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投身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研究,力争培育出一批高水平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成果,特设立“中国人民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

第二条指导思想(一)学术创新:鼓励研究生结合学位论文和导师科研项目等开展深入研究,自主创新,着力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

(二)国际视野:鼓励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鼓励在高水平国际期刊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研究成果。

第二章申报与选拔第三条从博士生二年级初,选拔部分具有学术研究潜质的优秀学生进入“资助计划”,给予研究经费资助,支持其开展创新研究。

一年后,对资助获得者进行年度考核,达到一定标准的,继续予以第二年资助;达不到标准的不再给予下一年度资助;如此循环,直至该生博士毕业,最长按3年计。

第四条选拔范围、名额与条件。

(一)资助计划的选拔范围为全体在校二年级博士生。

(二)名额一般不超过当年级博士生总数的10%。

(三)申请人须在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具备完成高水平博士学位论文的潜质和能力。

(四)申请人须在学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无各类考试不及格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学风端正。

(五)申请人须在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含)以上学术论文。

(六)申请人导师指导的博士生曾获得北京市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予以优先考虑。

第五条资助计划采取“导师和学生联合申请,学院选拔和推荐,学校统筹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

(一)申请人和导师联合向所在学院提交《中国人民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申请书》。

(二)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学术研究能力。

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的意见

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的意见

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的意见一、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的意义1. 加强国家创新能力。

研究生是国家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具有更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潜力,能够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 推动科技发展。

研究生是科研工作者的主要来源,他们通过科研工作和创新实践,能够推动科技的发展,为社会经济进步提供技术支持。

3. 培养领军人才。

研究生是未来科技领域的领军者,他们具有更高的学术水平和领导能力,能够在科技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引领科技创新发展。

二、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1. 培养方式单一。

目前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主要以课程学习和科研为主,缺乏创新创业的培养,导致研究生创新能力不足。

2. 创新能力不足。

研究生在科研实践中缺乏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缺乏创新精神和创新模式。

3. 缺乏实践机会。

研究生在校期间缺乏实践机会,无法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中,无法培养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缺乏综合素质培养。

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缺乏综合素质培养,主要学习专业知识,缺乏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的措施1.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发展注重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引导研究生主动参与创新活动,提高创新能力。

2. 提高创新意识。

加强对研究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引导研究生关注科技前沿,鼓励探索未知领域,激发创新潜力。

3. 加强实践教育。

增加研究生的实践机会,鼓励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强化综合素质培养。

加强对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注重培养研究生的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思维,提高综合素质。

四、结语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是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课题,通过创新人才培养,可以提高国家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发展,培养领军人才。

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培养方式单一、创新能力不足、缺乏实践机会和综合素质培养等,应采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创新意识、加强实践教育和强化综合素质培养等措施,促进研究生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交叉学科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实践

交叉学科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实践

交叉学科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实践作者:陈新军田思泉雷林高峰来源:《高教学刊》2020年第20期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行业需求的不断增加,交叉学科已成为培养拔尖创新研究生的有效途径之一。

文章以远洋渔业遥感与GIS技术为例,开展了交叉学科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实践,并取得很好的成效。

主要开展了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管理模式创新、交叉学科课程与教材建设、导师队伍建设、交叉学科创新能力培养等工作,成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研究生。

研究成果可为行业性高校的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供借鉴。

关键词: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远洋渔业;遥感与GIS技术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the increasing of industry demand, crossing discipline has become one of the effective ways of innovative postgraduate training. In this paper, ocean fishing remote sensing and GIS technology are taken as examples,and the mode and practice of training top-notch innovative talents for interdisciplinary graduate students are carried out, and very good results have been achieved. Mainly carried out work on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disciplinary talent training programs, innovation of management models,construction of interdisciplinary courses and teaching materials, construction of mentor teams, and training of cross-disciplinary innovation ability, and successfully trained a group of outstanding graduate students. The results will provide reference for industrial university in the training innovative talents of postgraduate student.Keywords: interdisciplinary; training of postgraduate student; distant-water fisheries; remote sensing and GIS technology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招生规模地不断扩大,生源日趋多样化,跨学科(专业)的学生愈来愈多,常常受到原有单一学科知识困扰,毕业生也受专业知识面狭窄、研究技能的限制,增加了他们的就业压力。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培养计划任务书甲方(组织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乙方(培育对象):丙方(乙方所在学院):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一七年制共同条款为顺利完成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培养任务,甲方(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乙方(培育对象)、丙方(乙方所在学院),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培养计划任务书,作为甲乙丙三方在执行中共同遵守的依据。

第一条任何一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培养计划任务书及《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二条甲方和丙方导师应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经费核拨与配套,丙方应做好管理、协调工作,解决培养过程中的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培养计划的实施;乙方应严格按要求培养计划,参加定期考核,如实汇报培养进展情况。

第三条培养计划任务书由乙方根据自身特点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下发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结合《申报书》等材料,与导师一起共同研究制定,按规定要求详细填写,经丙方审核后报甲方审定,作为培养考核评估的有关依据。

第四条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的转入后期培养资助,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培养并取消后期资金资助。

培养期满后甲方将组织验收考核。

第五条乙方在培养期内,用培养经费取得的论文、发明创造或成果等知识产权归属学校(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第六条本培养计划任务书的内容原则上不作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由乙方提出变更申请,经丙方审核同意后,报甲方批准执行。

任何一方凡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相关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外二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第七条丙方应加强对乙方的教育引导,在培养期间,乙方如有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等情况,甲方有权取消其培养资格。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8.27•【字号】鄂教高[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的通知(鄂教高〔2010〕17号)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为了贯彻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我厅决定在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实施“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以下简称“培育试验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发挥我省高等教育的比较优势,支持和引导具备条件的高校集合优质教育资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育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规律和有效途径,促进和引领整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

二、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从全省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在全国优势明显的基础学科专业和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应用学科专业中,遴选建设20个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区。

在学生选拔、师资配备、培养模式、条件氛围、管理制度等方面,不拘一格,改革试验,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培养一批思想敏锐、专业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为培养造就未来在相关基础学科领域的领军人物和应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实施原则1、择优遴选。

参加“培育试验计划”的高校应在国内同类高等学校中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教学条件优良,教学资源丰富;参加“培育试验计划”的学生应具备思想活跃、兴趣广泛、学有专长、培养发展态势好的特点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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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学校决定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又称“华博计划”),现就该计划的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以培育拔尖创新人才为重点,整合研究生教育资源,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营造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和机制,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二、总体目标
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规律,突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建立和完善“3+2+4”本硕博贯通培养制度和“2+4”硕博连读制度,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三、生源遴选
逐步建立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逐级选拔、优中选优、动态遴选的生源遴选机制。

(一)遴选对象及名额
1.本科阶段
遴选对象为校内非师范专业本科生,主要面向“基地班”、交叉试验班、英才班和入选“博雅计划”的学生进行选拔,与推免工作接轨,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提前在本科第六学期末进行,实行本硕博连读。

人数控制在50人左右。

每年从优势专业中,招收一批优秀本科新生,提前与华博计划对接。

实施“本、硕、博一体化”贯通培养。

2.硕士阶段
(1)遴选对象为来自“985”、“211”高校的推免生,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与硕士生推免招生工作同步进行。

(2)遴选对象为我校录取的来自“985”、“211”高校的统考新生,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

(3)遴选对象为我校当年硕博连读入选硕士生。

3.博士阶段
遴选对象为其他在读一年级博士生,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

4.各培养单位不同层次华博计划名额由研究生院统筹分配;入选的本科生应同意接受本硕博连读培养;免费师范生的选拔将根据国家政策变化情况另行统筹安排。

(二)选拔标准及方式
选拔品学兼优、思维活跃、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一定研究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各培养单位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制订遴选办法和具体标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不同生源群体在不同时点,按照相应标准分阶段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选拔工作。

培养单位按学校分配指标和部署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核批准。

四、培养措施
(一)提高奖助学金标准
华博计划入选学生在研究生入学第一年直接享受学校设立的一等学业奖学金,在此基础上:
本科阶段的奖助学金为:每人每月发放导师补助500元和学校专项资助500元,资助时间年限与学制对应,每年按12个月发放。

硕士阶段的奖助学金为:每人每月发放国家助学金600元、导师补助500元和学校专项资助500元,资助时间年限与硕士段学制对应,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导师补助和学校专项资助每年按12个月发放。

博士阶段的奖助学金为:每人每月发放国家助学金1500元、导师补助1000元、学校专项资助1000元,资助时间年限与博士段学制对应,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导师补助和学校专项资助每年按12个月发放。

华博计划入选者参加国家和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评选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配备高水平导师
华博计划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由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基地、平台)的、承担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高水平优秀教师担任。

(三)实施个性化培养
学院及其指导教师根据华博计划的整体设计和本硕博一体化贯通培养的要求,在不同的培养阶段,按照对应的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实施个性化培养。

(四)加大联合培养力度
1.加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选派力度。

通过举办公派留学英语提高班,完善公派出国留学候选人培育机制,拓宽公派出国留学渠道等,进一步加大公派留学选派力度。

在选拔推荐国家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公派联合培养时,华博计划入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建立华博计划博士生国外访学资助制度。

学校积极为华博计划研究生赴国外访学创造更多机会,资助华博计划研究生出国访学的往返国际旅费,以及在外期间生活费(标准比照国家留基委公派留学资助标准)的1/2-2/3。

3.加大研究生国际会议资助力度。

进一步加大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资助力度,让优秀研究与国际同行学者直接进行学术交流,拓宽国际视野。

华博计划入选者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优先享受资助,报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全部国际旅费。

4. 华博计划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学院或导师安排其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接受为期1至2学期的联合培养,学校给予资助
(五)对接优博培育计划
华博计划入选者自动对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

加大资助力度,支持入选者做出高水平、高质量的博士学位论文。

五、条件保障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院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各方关系,充分发挥集成管理优势,调动和整合有效优质资源,为本方案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具体负责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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