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休假意识无休假胆量 带薪休假遭遇难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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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带薪休假守则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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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带薪休假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带薪休假是指工作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员工每年可以享受保留工作和工资的假期。

我国的带薪体假制度始于1991年6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职工体假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职工带薪年体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这一制度以劳动法规的形式得以完善,成为我国体息体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我国企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带薪体假制度在小同单位的落实情况迥异。

《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但是在实际落实过程中,由于不同单位其性质差异,落实情况迥异。

2012年11月,凤凰网上一篇名为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调查:旱涝不均私企情况差的报道再度让带薪休假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

报道就我国带薪休假制度实施4年来的现状进行了调查。

通过对国企、外企、私企等不同性质的企业进行走访,得知自《条例》实施以后,少数国企的员工基本能完全享受带薪年休假,且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完善的企业中的带薪年休假规定,既能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又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发展。

在外企中,带薪休假制度更为规范休假程序比较严格,需要经过严格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企业鼓励员工休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利。

与部分国企和外企截然不同的私企成为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的重灾区,私营企业职工和派遣工,多数无法享受带薪休假待遇。

一些行业劳动力结构性过剩比较突出,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常常处于弱势,带薪休假成为难以企及的奢侈品。

(二)应休未休带薪休假补偿比例不高。

《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极少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补偿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资金补偿。

关于我国带薪休假制度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关于我国带薪休假制度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关于我国带薪休假制度过程中的问题分析我国的带薪休假制度发展至今已经有近20年的历史,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一、对带薪休假制度的理解不够深入带薪休假制度实行以来,许多企业对其的理解还只局限于法规的规定,认为只要给员工拨付带薪假期即可,却没有将带薪休假制度看作是企业职工优待、管理和激励的手段。

这种表面上的机械落实,不仅无法达到员工奖励激励的效果,更为严重的是极大地浪费了休假资源。

二、带薪休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由于许多企业缺乏对带薪休假制度的正确理解和有效落实,导致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难度大,执行不到位。

有些企业不仅无法保障员工享受到带薪休假权益,甚至还会拖欠员工的带薪休假费用。

目前,有一部分员工对带薪休假制度,尤其是强制带薪休假持怀疑态度,认为这是企业管理上的一种束缚、限制,因而拒绝休假。

但是,这种逆势而为的“逃避式”和“短视式”做法,实际上在短期内可能会出现效果,但在长期发展中会损害员工的身心健康。

四、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难以量化目前,带薪休假制度难以量化,难以将其作为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这是由于现有的考核指标中,缺少对员工的生物节律、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考虑,导致对长期开展带薪休假制度的效果难以真正反映。

五、法规标准与企业实际情况的差距我国的带薪休假法规标准偏低,与国际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

同时,我国的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模式也与国外有所不同,这就需要我国的企业将个性化的本土特点和规模纳入考虑,进行制度研究和设计,保障员工的权益。

综上所述,我国的带薪休假制度在实践应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企业、政府和员工共同努力解决。

其中,企业要提高对带薪休假制度的深入理解和有效落实;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鼓励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员工要树立正确的休假观念,充分利用好休假资源,保障个人身心健康。

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体现带薪休假制度的意义和价值。

关于我国带薪休假制度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关于我国带薪休假制度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关于我国带薪休假制度过程中的问题分析我国的带薪休假制度在近年来逐渐得到重视和推行,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

以下是对我国带薪休假制度问题的分析。

存在社会认知不足的问题。

一些雇主和员工对带薪休假的概念、范围和权益不够了解。

有的雇主不愿意提供带薪休假,认为这会增加用工成本;而有的员工也不申请休假,担心给工作带来困扰。

这种社会认知不足导致带薪休假制度无法得到充分的落实。

存在休假时间少的问题。

我国目前规定一年工作满十个月以上的在职人员享有带薪年假,但年假时间较短。

大部分企事业单位一般只有5-15天的年假,相对于一年中的工作时间来说,休假时间较少。

这导致员工的工作与生活平衡难以达到。

存在休假强制拖延的问题。

有些企事业单位存在一种“休假不休”的文化,即使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却难以获得真正的休息。

一方面,单位可能安排工作任务过多,员工休假会导致工作进度延迟或者产生工作压力;员工可能面临同事的负面评价或者自身的责任感,导致害怕请假。

存在休假权益保障不完善的问题。

虽然我国已经明确规定了员工的带薪休假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休假权益保障还不够完善。

一些单位可能会违法规定,不给员工带薪休假或者限制休假的时间和次数。

雇员也可能担心请假导致工资减少或者职业发展受阻。

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

我国目前对带薪休假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南和强制措施。

虽然《劳动法》等法律对带薪休假进行了规定,但落实程度不高。

这导致雇员的带薪休假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我国带薪休假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社会认知不足、休假时间少、休假强制拖延、休假权益保障不完善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对带薪休假的宣传和教育,完善制度设计,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提高员工的休假意识和权益保障水平。

我国带薪休假制度所面临的困境分析

我国带薪休假制度所面临的困境分析

我国带薪休假制度所面临的困境分析【摘要】:休假权是一种基本人权,休假制度是保障和支持劳动者休假权利实现所有相关制度的总称。

其中带薪休假制度自颁布以来一直受到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文章通过带薪休假制度的现状,对其长久以来难以推进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带薪休假原因对策一、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现状带薪休假,又称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工作满一定期限后每年享有保留原职和工资的休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带薪休假是对公民休息权的尊重,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带薪休假制度在国外己实行多年且比较成熟,在很多国际公约中也都有规定。

我国早在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就有关于年休假的规定,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又明确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

2008年1月1日颁布的《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以部门立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者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并具体规定了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边界。

同年出台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明确要求企业认真落实执行带薪休假制度。

这使得我国公民的假期真正开始向分散休假模式进行转变,这种转变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社会福利、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提高时间及其他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集中休假对社会生产的不利影响,使我国的休假制度与国际社会休假制度逐步接轨。

这是我国休假制度的一次重大进步,也是国家在劳动保障和劳动福利方面所做的一个重大举措。

我国现行休假制度的完善重点是通过加强立法、制定实施办法、加强监督等措施完善带薪年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保障劳动者享有休息权的重要途径之一,带薪年休假制度可以提供更为弹性的休假,赋予劳动者更多的选择权,能刺激消费、激活经济,对社会、对企业、对个人都很有好处。

但是由于没有具体办法的出台和约束措施的保障,带薪休假制度始终没有得到真正落实,长期以来我国的带薪休假制度任然是口惠而实不至。

调研报告: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难的原因和对策

调研报告: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难的原因和对策

调研报告: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难的原因和对策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以来,尽管各地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予以推进,但是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

原因分析企业方面:基于生产和管理的考量一些企业对法律条款存在理解偏差,导致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到位。

部分企业出于追求利润和减少成本的考虑,不愿意落实带薪年休假。

一些企业确实经营困难,根本无力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过程中,企业生产和管理遇到一定困难。

一些制造业代工企业的生产周期具有规律性,在特定的时间段内不能停工,如果强制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会对这些企业的生产运行造成较大影响。

企业文化氛围对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产生一定影响。

企业领导带头不休年休假,普通职工也不好意思提出休假申请。

一些企业倡导“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态度,这种企业文化导致职工对休假权利存在误解。

职工方面:维权意识不强部分职工维权意识不强,法律知识薄弱。

调查显示,14.5%的职工担心领导认为自己不够上进,不敢提出休假;17.3%的人表示不会主动提出休假。

当被问及“您对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否了解”时,仅有20%的职工表示十分清楚;46%的职工表示知道一些,不完全知道;29%的职工表示听说过,但不清楚。

职工为保住饭碗或是怕影响职位升迁,不敢向企业提出休假请求。

在未能享受年休假的职工中,有53%的人出于各种原因主动放弃休假。

这说明当休假权与生存权发生矛盾时,劳动者通常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弱者心态。

很多加工企业采用计件工资制度,而且没有减去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期间的劳动定额。

职工必须完成工作定额才有足额工资,他们因为担心收入减少,不敢提出休假。

监管方面:缺乏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予以推进,充分发挥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

调查显示,过半职工认为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执行监督机制不完善。

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应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

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组织,理应承担起带薪年休假的社会监督者角色。

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

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

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休息休假权是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的重要权利。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落实带薪休假的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报【1】积极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维护广大职工基本权益的现实需求,对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工作效率,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了解全市各机关、企业、事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广大职工对带薪年休假的真实要求,运城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此次共调研不同类型的单位275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11家、国有企业48家、民办非公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16家,涉及职工17706人,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2220份。

在调查的275家单位中,有80%以上的职工知道国家带薪年休假制度,不清楚的人较少;有60%的单位目前能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40%的单位不执行或执行得不好。

从单位性质来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效益好的私营企业落实得比较好。

从休假形式来看,机关事业单位一般采用一次性或分段休假;企业的年休假则相对灵活,一般采用企业生产淡季或停产检修期间集中休假、分段休假、农忙季节或红白事假抵消休假等方式。

从参与问卷调查的2220人的身份来看,职工对带薪年休假普遍持期待和欢迎的态度;部分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怕休假多了影响工作和正常生产,不自觉或不愿意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275家调研单位中将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相关条款列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必备内容的有131家;将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职代会专题议案的有61家;对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应享受300%工资报酬的寥寥无几。

二、原因分析(一)宣传力度不大、领导重视不够,导致职工休假权益受到侵害。

自带薪年休假条例出台后,由于种种原因,相关部门对该项制度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导致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晓率不尽如人意。

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带薪休假落实难的原因及建议

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带薪休假落实难的原因及建议

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带薪休假落实难的原因及建议自2007年12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公布以来,带薪休假在许多地方和单位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在有的单位根本就不落实。

经过调研,主要发现以下因素成为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难落实的根本所在。

一是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遭到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无情践踏。

一些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工,平时连双休日都不能保证,又何谈带薪休假?在企业与职工,特别民营企业与职工的对话中,职工明显属于弱势群体,权衡“饭碗”与“权益”,职工只能通过牺牲“权益”来保住“饭碗”。

同时有些单位之所以不实行带薪休假,是因为违法的成本太低,即使他们没有安排职工带薪休假,也没人告、没人查,更没人追究。

二是职工带薪休假时机与工作需要和旅游季节有矛盾。

目前,有相当多的职工休年休假,主要是为了外出旅游。

一家人因工作和学习需要,要凑在一起去旅游很不容易,而旅游又以春秋两季最好,加之“五一”长假取消等种种原因,直接导致一家人凑在一起外出旅游的最好时节只有国庆长假了。

这也是许多职工不休年假,而宁愿国庆长假去“人挤人,活受罪”的主要原因。

三是一些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全部职工带薪休假。

例如有的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平时工作和生产任务十分繁重,要安排本单位的职工全都休假,确实有困难。

因此,有不少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和关键岗位上的职工,因工作需要而无法休假。

综上所述,要落实好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强制企业安排职工带薪休假。

目前,不少企业之所以不安排职工带薪休假,不是因为他们不懂法,而是因为他们违法的成本太低。

如果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把日工资标准定得适当高些,并提高不安排休假应当支付劳动者的补偿金标准;有关部门再加强督促检查,并对不安排职工带薪休假的企业进行重罚,提高企业剥夺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支付成本。

如果违法的成本足够高,企业自然就会主动督促劳动者休假。

二、对非旅游旺季和非节假日出游实行优惠政策。

我国企业带薪休假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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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带薪体假制度始于2020年——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职工带薪年体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劳动这一制度以劳动法规的表现形式得以完善,成为我国体息体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我国企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一)带薪体假制度在小同单位的落实情况迥异。

《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但是在实际落实整个过程中,由于不同单位其性质差异,落实情况迥异。

2021年11月,凤凰网上一篇名为“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旱涝不均私企情况差”的报道话题再度让带薪休假有望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

报道就管理体制我国带薪休假制度实施4年来的现状或进行了调查。

通过对国企、外企、私企等不同性质的企业进行走访,得知自《条例》实施以后,少数国企的员工基本能完全享受带薪年休假,且化工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完善的企业中的带薪年休假规定,既能保障机制员工的休息社员休假权利,又能不自主运动拖累企业的正常生产发展。

在外企中,带薪休假制度更为规范休假程序比较严格,需要经过严格的申领补办和审批程序,外贸企业鼓励员工休假,保障职员的合法权利。

与私人企业部分国企和外企截然不同的私企成为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的重灾区,私营企业职工和派遣工,多数无法享受带薪休假待遇。

一些劳动生产率行业劳动力结构性过剩比较突出,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常常处于弱势,带薪休假有望成为难以企及的“奢侈品”。

(二)应休未休带薪休假补偿比例不高。

《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可能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女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涨工资的300%支付伯粉工资报酬。

破解我国带薪休假制度落实难之路径

破解我国带薪休假制度落实难之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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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 解 我 国带薪休 假制度 落实难 之路 径木
刘 璐 宋 晓 波。挣
( 1 . 武汉工程大 学,湖北 武汉
摘 要:
;2 . 武汉音乐学院,湖北 武汉
快 发展 。
另外 , 通 过带薪休假制度 的落实 , 逐步改变 目 前 我国公 民集体休 假的传 统模式 , 引导人们 向健康 的
全 民、 全年、 分散 、 自由的休 闲模 式发展 , 让 每个 劳动者 自由、 自主选择 出行 时间 , 灵 活制定个人休 闲计
收稿 日期 : #作者简介 :1 . 刘 一 一 璐 ( 一 ),女,湖北人 ,武汉 工程 大学讲师。
( 二) 提 高劳动者生产效率 , 彰显 “ 以人为本” 的和谐理念
带薪休假是对劳动者休息权利的一种尊重 , 《 职工带薪休假实施条例 》 的出台更是 “ 以人为本” 理念
的具体实践 , 保 障每位劳动者充分享受休息权利 , 是法律应有之义 。 劳动者是社会财富 的缔造者 , 让 带薪休假制度在企业执行 , 给劳动者更 多的出行假期 , 身心得到充
带薪休假 , 又称带薪年休假 , 是指 劳动者依 照法律规定 , 在工作满一定期 限后每年享有保 留原 职和
工资的休假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宪法 》 第4 3 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其规定是我 国劳动者享有带薪休假权利 的法源。 年 月 日起施行 的《 劳动法 》 规定 ,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 以上 的 , 享受带 薪休假 。 年1 月 日颁布 的《 职工带薪休假条例 》 , 以部 门立法的形式 , 进一步明确 了劳动者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 , 并 具体规定 了职工休息休假权 利的边界 。同年出台的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 办法 》 , 明确要求企业认 真落实执行带薪休假制度 。至此 , 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组成 的保障劳动者带薪休假权益 的法 律体 系已经构建完备 。但从 年十一黄金周 中窘态百 出的中国式集体 出游现象 中, 以及近些年带薪 休假制度实施的效果来 看 , 我国带薪休假制度仍然是 口惠而实不至。

关于我国带薪休假制度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关于我国带薪休假制度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关于我国带薪休假制度过程中的问题分析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实力持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完善。

带薪休假制度就是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

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地实施,无疑将对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积极影响。

在我国带薪休假制度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今天我们就来对我国带薪休假制度中的问题进行分析。

我国带薪休假制度的法律依据还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带薪休假制度,但是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并不够清晰,也缺乏具体的落地实施方案。

这就导致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和员工对带薪休假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导致了实施不到位,甚至在一些企业中存在着不给员工带薪休假的情况。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带薪休假的标准和要求,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

企业文化和员工意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在一些传统企业中,依然存在着“加班文化”和“苦力文化”,员工加班加点成为了常态,甚至有员工因为害怕请假而选择忍气吞声。

在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中,也存在着经济压力导致无法给员工提供带薪休假的情况。

需要加强对企业和员工的宣传教育,改变传统的工作观念,推动企业形成健康、积极的工作氛围,让员工能够自觉地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

带薪休假制度的具体操作也存在一些困难。

在一些行业,尤其是服务业和制造业,需要全天候、轮班作业,员工的带薪休假可能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转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季节性工作较为突出的行业中,员工的休假时间难以统一安排,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困扰。

对于这些情况,可以采取灵活的带薪休假安排方式,比如提前安排好员工的休假计划,采取轮岗、调班等方式,以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同时满足员工的带薪休假需求。

对于带薪休假的补贴标准也需要进一步明确。

目前我国对于带薪休假的补贴标准并未统一,各地各企业的具体操作方式存在很大差异,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补贴不足的情况。

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明确的带薪休假补贴标准,做到全国统一,同时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合理确定补贴标准,让员工能够真正享受到带薪休假的福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难落实)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难落实)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难落实)(央视财经《第一时间》)近日,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要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错峰出行。

意见指出,要加快推动落实带薪休假。

用人单位对履行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负主体责任。

工会组织对维护本单位职工带薪休假权益负主要责任,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纳入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事项,定期向本单位职工进行报告和说明。

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外,要完善带薪休假相关制度建设。

鼓励进行错峰旅游,引导、鼓励职工和其所在单位更加灵活地安排带薪休假。

鼓励用人单位在年初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休假意愿统筹安排当年休假。

带薪休假大家怎么看?对每一位职工来说,带薪休假,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能享受到这项权利吗?北京居民:挺好的,挺好的。

拿我们单位来说吧,就是比较灵活,然后你过年休也可以,过完年休也可以,领导对这一块没有特别强制性的要求,挺好的。

北京居民:从我们公司的角度来讲,我是落实的挺好的,我们公司都能正常休年假。

但是,对不少上班族来说,今天,带薪休假仍然只是一个看上去不错的制度。

浙江居民:有些领导,年轻点的领导就说,再老的同事,就是工龄再长一点的,他们都不休假,年轻点的话,都不好意思休。

九部门提出中小学春秋假办法九部门发文,除了要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还提出推动制定出台中小学春秋假办法。

实施意见还强调,要优先考虑子女上学职工在寒暑假休假,同时提到,各地可以给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这样,家里有娃的父母们,也因此会增加更多的休假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意见还特别强调,要加强用人单位休假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岗位AB角制度,不断完善职工休假保障制度,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但事实上,从现实情况看,对于岗位AB角制度能否在用人单位落实,难度不小。

落实带薪休假有决心也要有措施

落实带薪休假有决心也要有措施
推广带薪休假制度的关键是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与经济激励性措施相结合的手段,从法律、制度和政策等层面保护劳动者的休假权益,员工的“五险一金”曾经是一大难题,如今已广泛实施,就是一例。在《劳动合同法》中应增加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条款,列为与“五险一金”同样重要的内容。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权利列入集体性协商合同的范畴之内,督促企业尊重职工的休假权益。
在起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时,李克强总理曾经说过,做不到的不写进去。因此,要把政府决心化为民众行动,社会舆论与大众媒体要理直气壮地宣传鼓劲,表彰实施带薪休假制度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整治侵犯职工休假权利的现象,推广在不同条件下落实职工休假权利的经验与做法;各类工会组织和行业组织要把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列为工作职责,司法部门要为职工享受带薪休假权利提供法律服务,形成全社会坚持职工年带薪休假制度的氛围。通过全社会锲而不舍的努力,加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力度,加快推广进程。
运用经济手段鼓励企事业单位实行全员带薪休假制度。劳动人事与工商部门采取具体措施倡导企事业单位的奖励旅游(对优秀员工)、福利旅游(对低收入群体与老人、残疾人等),企业可把奖励旅游、福利旅游支出列入其经营成本。企事业单位设立职工(尤其是生活困难的职工)休闲、旅游补贴基金,并计入企业的营业成本。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倡导和鼓励开展社会福利休闲、旅游。对向弱势群体提供优惠的休闲、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补贴或减免营业税。
就目前我国的总体经济水平来看,多数职工的生活状况,在大多数地区、企事业单位执行这个休假制度的基本条件应该具备了。
有了决心还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要率先在一部分地区、企事业单位推行。关键是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国营、外资和品牌民营企业有条件重点执行,使之成为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形象塑造的有效环节。在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东部地区,已有一些民营企业把“带薪休假”列入劳动合同上,作为招徕人才、改善企业形象的一种措施。要把带薪休假制度的普及率列为政绩考核、地区旅游休闲的考核标准和企事有企事业单位都执行带薪休假制度是不现实的。但是一部分企事业单位、一部分员工不能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不能成为一些单位不执行该制度的理由和借口。

如何让带薪休假逐步落实的几点建议

如何让带薪休假逐步落实的几点建议

如何让带薪休假逐步落实的几点建议带薪休假是每个员工都应享有的权利,也是员工合理平衡工作与生活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现实中,还有一些企业并未真正给员工落实带薪休假,甚至有些员工也不敢向企业请假。

针对这种情况,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希望能够帮助企业逐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1. 明确法律规定及政策企业应该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和政策,制定出符合法律标准的带薪休假制度。

同时,让员工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和政策,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该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

通过法律规定和政策的明确,可以让企业和员工之间建立起了互信的关系。

2. 建立健全的制度建立健全的带薪休假制度,是一个企业落实带薪休假的基础。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员工的需求,制定出适合的带薪休假制度。

通过制度的建立,可以让员工明确自己的休假权利和义务,以及应该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 提升员工的意识和素质员工的意识和素质,是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关键。

企业应该加强员工教育,让员工充分了解带薪休假的重要性,鼓励员工积极休假,放松身心,保持健康。

同时,也要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让员工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行使权利的方式和方法。

4. 建立考核机制考核机制是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该建立带薪休假考核机制,对员工的休假情况进行考核,对积极休假的员工进行奖励,对不积极休假的员工进行责任追究。

通过科学的考核机制,可以让员工明确自己的行为对企业的影响,从而更加自觉地休假。

5. 加强内部管理内部管理是企业落实带薪休假的基础。

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带薪休假管理系统,明确员工休假的程序和流程。

同时,也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任务和休假时间,让员工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休假。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责任,是体现企业人文关怀的重要手段。

企业和员工应该共同协作,建立起互信、互动、互利的关系,让带薪休假逐步落实。

对于员工而言,带薪休假不仅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生活方式。

带薪休假落实困难的原因是什么

带薪休假落实困难的原因是什么

带薪休假落实困难的原因是什么我国的法律规定职工工作到一定年限后是有带薪休假的,但是还是有很多的职工都是没有休到假期的,那落实困难的原因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带薪休假落实困难的原因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带薪休假落实困难的原因(一)立法原因1、累计工作年限缺乏计算标准。

《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虽然二者都提到了享受带薪休假的条件,但都没有具体说明“累计”和“连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界定,也没有给出判断工作时间间断的具体标准,这就在客观上导致企业在具体实施带薪休假制度时难度增大。

2、补偿基数标准缺乏差异性。

《条例》中规定,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补偿资金标准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办法》也规定,企业、单位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由于不同企业在工资薪金的计算方法和发放方式上都不尽相同,这样对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职工进行经济补偿时,其补偿基数“日工资”的标准缺乏差异性。

3、“确因工作需要”缺乏界定标准。

《条例》颁布的目的在于保障《宪法》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的基本权利,完善劳动法对带薪休假制度的规定。

带薪休假是劳动者所拥有的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不是企业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的权益和福利。

但《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这条规定又间接地说明带薪年休假是企业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的权益。

显然,这与《条例》颁布的本意自相矛盾,同时也导致这一规定被一些企业利用,为其不执行《条例》提供了法律空缺。

(二)执法原因1、执法被动。

为了保障带薪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办法》第15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本条例及办法的情况。

带薪休假为什么在我国难落实

带薪休假为什么在我国难落实

带薪休假为什么在我国难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在我国已经实施好几年了,但还是有很多的职工都是没有休过假的,那为什么休假制度落实难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带薪休假为什么在我国难落实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带薪休假在我国难落实的原因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后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假期,工龄越久假期越长。

但劳动法并没有规定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把重担交给了国务院。

从人社部的调查结果来看,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不同性质的组织落实率差距很大。

即使同为企业,高端服务性企业与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情况也有天壤之别。

高端服务性企业没有诸如工厂、机器、原材料,其利润空间是非常高的。

以咨询行业为例,一个人身上的利润率最高能达到200%甚至300%。

而劳动密集型企业利润空间本来就很小,所以企业拼命想尽办法来降低成本。

如果省机器,省原材料,就会造成低劣产品。

最容易省得就是人工——这就造成了带薪休假难以落实。

我国产业分布,仍以劳动密集型为主。

劳工市场竞争激烈。

你要带薪休假,后面等着很多人愿意不休。

职工为了谋生,往往也不敢主动维护自己的休假权益。

各国文化也对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有很大影响。

美国至今没有出台一个政府的带薪休假法律。

各州各公司自行其是。

很多人的假期只敢休一半,因为怕丢了工作。

而在德国,休假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政府鼓励人民休假,对自动放弃的员工不予经济补偿。

法国政府早在1936年就发明了带薪休假。

但即使是这样,他们也花了40年才确保这一政策上行下效。

带薪年假的推行是我国政府迈出的重要一步,但完全依赖行政手段,容易欲速则不达。

政府应该给中小企业补贴或者税惠,这样,他们既能给员工一些应有的假期,又不至于因成本太高而关门大吉。

我国带薪休假的法律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应该怎么去改善

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应该怎么去改善

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应该怎么去改善带薪休假可能对于很多的上班族来讲都是陌生的,现在休假的落实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那应该怎么改善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应该怎么去改善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的改善办法(一)加强宣传,培养企业带薪休假意识在我国,休假尤其是带薪休假制度并未深入人心。

要想更好地落实此项制度,首先要让私营企业意识到带薪休假的优异性和长效性。

一方面,需要政府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国务院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深入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如广播、讲座、座谈等形式开展宣传,帮助用人单位树立带薪休假的观念,另一方面,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也应参与进来进行监督,对遵守休假规定的单位,在诚信考核、税收、贷款等方面予以支持;对一再违反国家休假规定的单位,在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

(二)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首先,司法局应联合各相关部门举办“送法进企业”活动,进行法制宣传,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其次,相关组织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岗位科学分工和协作机制,顺势而为,不致因一人休假而影响全局。

相关组织应该支持并鼓励劳动者带薪年休假,让带薪年休假成为社会的共识。

(三)完善立法,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将带薪年休假作为一个条款列入与每个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中,这将大大增加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约束。

其次要坚决消除强制劳动、无节制延长劳动时间的现象,保障最低工资,切实提高工资水平。

只有基本消灭了那些严重侵犯劳动者权利、违反劳动法甚至刑法的普遍现象之后,强制带薪年休假才可能真正开始落到实处。

最后,劳动监察机关应定期开展全国性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大检查,并对违法者严加处罚。

(四)配套支持,保障带薪休假权益充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6条第2款规定: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工会其成立的主要意图是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

因此,工会应该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制定本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细则,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带薪年休假过程中起到桥梁作用,一旦双方就此发生争议,工会应积极调解该类纠纷,并支持职工因此纠纷提起的诉讼。

带薪年休假不落实的原因是什么

带薪年休假不落实的原因是什么

带薪年休假不落实的原因是什么推荐文章错峰休假的落实是有什么好处热度: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什么热度:带薪休假实施的细则是什么热度:带薪休假规定是什么时间执行热度:带薪休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是什么热度:现在很多企业和员工都是劳资双方权利和地位不平等的,所以很多职工都没有带薪的年休假,那不能落实的原因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带薪年休假不落实的原因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带薪年休假不落实的原因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落实带薪休假,可形成一定带头和示范效应,未来更需加大推动落实企业职工带薪休假的力度,并要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以解除带薪休假“落实难”问题。

“今年你休年假了吗?”“没休带薪年假有没有补贴?”这是上班族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此后,不少地方加大了带薪休假的落实力度。

注意到,近期,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多地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为带薪休假落实“加把火”。

其中,5月25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5月4日,甘肃兰州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此前4月初,哈尔滨发布了《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

这三地均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这与2008年开始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规定相一致。

对于没休带薪年假是否有补贴的问题,湖南和哈尔滨提出,对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每天按日工资的300%给予补贴;但因个人原因不休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兰州则“强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规定“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休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并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为何带薪休假难实现

为何带薪休假难实现

为何带薪休假难实现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其中,在“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中提到,“鼓励弹性作息。

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一时间,“2.5天短假”登上各大网络媒体的头条。

为何带薪休假难实现?人社部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

在人社部2015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带薪年休假制度施行7年多以来,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认真执行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规定。

带薪休假制度为何实施7年仍然难以落实?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认为,主要原因在企业缺乏落实积极性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

“企业追求利润,降低成本,同时休假后人员替补上的安排也会给生产带来一定的困难。

”郑东亮表示,劳动者自愿牺牲带薪休假的也不在少数。

“许多劳动者出来赚钱,虽说带薪休假保证了一部分经济利益,但实际上还是会减少劳动者的收入。

考虑到自己的收入,以及在企业的生存,许多劳动者都没有去争取这项权利。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带薪休假落实难不应仅归咎于企业,现行的带薪休假制度也有不完善之处,没有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

“根据现在的规定,只有5、10、15天三个档次,工作八年、九年、十年的都是休10天。

另外,对大型企业和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采取同样的尺度,既不便于操作,也没有分类考虑不同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制度的可实施性。

”谁来监督落实带薪休假?今年,从国务院到人社部门,已至少五次公开提出要加强落实带薪休假。

李忠也曾明确表示,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有待进一步落实。

下一步要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

那么,究竟谁来监督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呢?此次,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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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休假意识无休假胆量“带薪休假”遭遇“难
落实”
李华
2013-05-17 10:45:54 来源:新华网2013年05月16日
(新华网西安5月16日电)被称为“写在纸上的权利”的带薪休假,虽有制度保障,却遭遇落实难的尴尬。

日前西安市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准备“强力推行”带薪年休假。

专家表示,只有从政府监管和企业转变理念两方面抓起,才能落实劳动者的“休假梦”。

企业:一个萝卜一个坑休假损失谁承担?
199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然而,近日陕西省有关部门对带薪年休假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

结果发现,越是基层,“带薪年假”执行越差;企业效益越差,落实起来越难。

结果显示,机关事业单位比企业执行好;国有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比民营企业执行好;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比经济效益差的企业执行好。

省级单位比市级单位执行好,市级单位比县级单位执行好,越到基层执行情况越不理想。

在休假形式上,机关事业单位一般采用一次性或分段休假;企业的年休假则相对灵活,一般采取生产销售淡季集中休假、分段休假、抵消事假等方式予以安
排。

国有、国有改制企业及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总体休假率为80%至90%,而小微企业、规模以上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以及灵活用工较多企业情况则不容乐观。

在西安经营家装生意的王凯无奈地告诉记者,公司十几名员工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员工休年假,工地的活就不能按时完工。

“如果坚持休假,那就只能辞职,反正人才市场找活的人多得是。


记者采访了解到,很多单位未对应休未休的职工发放300%的工资补偿,经济效益差的企业更是无力支付补偿。

一些小微企业经营者表示,对未休假的员工发放三倍工资加重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加了企业的压力。

少数效益好的企业,对不休年假的职工发放超出规定标准的现金补贴,以高额经济补偿吸引职工放弃休假。

劳动者:有维权意识没维权胆量
按照规定,我国职场人每年带薪休假天数为5天至15天。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不同行业的员工。

“80后”赵龙龙告诉记者,在深圳工作7年换了3份工作,前两份工作都没有带薪休假,直到第三份工作才有了带薪休假。

原因是前两个企业是内资,第三个企业是港资。

赵龙龙说,外资港资老板在国内做生意,基本能遵守《劳动合同法》。

在采访中,多名员工表示,他们所在企业是没有“带薪休假”的,能接受就
继续干,不接受就辞职。

2012年底一项调查显示,有50.4%的受访者直言单位不实行带薪休假;有78.1%的人认为,劳资双方不对等,员工没有话语权。

多名受访者表示,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加之经济压力大,他们渴望带薪年休假,却担心被解雇或者影响晋升及经济利益,不敢向单位提出休假;他们虽有维权的意识,但没有维权的胆量,不会轻易向人社部门投诉。

企业落实为关键
“带薪休假”为何遭遇落实难?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张平律师认为,第一,政府监管力度弱,监管易流于形式。

个别地方对年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不力,加之对用人单位不落实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责任规定模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政策在实际中操作难度较大。

第二,劳资双方地位不平等。

张平表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企业在用人方面不规范,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时有发生,更不用说执行“带薪休假”。

劳动者迫于经济压力,在职期间不敢提出休假,“很多人的年假都是发生在离职以后。


陕西省人社厅厅长翟四虎表示,从今年开始,陕西省将对年休假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各类先进评选资格;对恶意不执行带薪年休假的企业在媒体上曝光,对未按规定安排职工年休假且不给发三倍工资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整改和支付年休假工作报酬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带薪休假在我国从制度层面已经解决,关键是如何落实。

张平建议,一、加大监管力度。

监管部门对企业定期审查,进行摸底,如发现违规,及时处理或处罚。

二、通过法律宣传,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履行“带薪休假”,企业须树立重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意识,改进管理方式,由被动要求向主动提出转变;
三、政府监管与企业落实都不奏效时,劳动者再通过维权方式,向法院诉讼企业。

总而言之,执行“带薪休假”应该是用人单位主动落实,而不是出现问题后被动补偿,三倍工资的补偿也不应是解决问题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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