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认证药品在库养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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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1.1检查药品在库储存情况是否符合GSP的有关规定;

1.2监测在库储存药品的质量状况,以考察药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药品的储存要求;

1.3及时了解在库储存药品的质量变化,以便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并验证所采取的养护措施的成效;

1.4掌握在库储存药品的质量变化规律,以便改善仓储条件,改进养护方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库药品的储存养护。

3职责:养护员负责库存药品的养护检查工作,并指导和配合保管员做好库内储存环境与条件的控制工作。

4药品养护的内容

4.1药品在库储存情况检查:

4.1.1库内温湿度等储存条件,应按照《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每天进行检查;

4.1.2库内药品存放情况,如分库、分区、分类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不定时检查。

4.2库存药品循环质量检查:

4.2.1每季度检查一次;

4.2.2遇特殊情况应突击进行全面或局部的检查,如汛期、高温、调控设备失控或发现质量变化苗头等异常情况时;

4.2.3重点养护品种应酌情缩短检查周期,一般一个月检查一次;

4.2.4为避免漏查,应严格按一定顺序逐垛检查;

4.2.5检查项目应包括:包装情况,必要时抽样检查药品外观性状或送检;

4.2.6检查抽样按《药品抽样检查程序》进行;

4.3养护检查时发现问题的处理

4.3.1对药品在库储存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

4.3.1.1库内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进行调控,并注意调控结果,作好调控记录;

4.3.1.2属于存放情况的问题,应告知保管员及时纠正,本人无力解决的,应报告有关部门协调改进并作好记录。

4.3.2对库存药品循环质量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按《不合格药品确认及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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