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及外包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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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及外包管理程序1、目的

为使采购材料及外包产品适时、适量、适价、适地、适物之提供生产。

2、范围

凡经由本公司材料(包括原物料、耗材、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采购及外包等均属之。

3、定义:

3.1采购:物料的购买过程。

3.2外包:把本分司的材料外发给供应商加工。付其加工费的过程。

4、权责:

4.1开发采购/采购

4.1.1开发采购

负责新供应商开发,确保同一种物料至少有三家供应商进行对比评估和至少两家供应商接订购单后,可配合安排

生产供货;

负责新供应商现场考察之相关事项;

研发样品之订购与交期跟催;

协助采购不断降低采购成本。

4.1.2采购

负责公司生产所需之原物料、材料及外包产品之采购与交期跟催;

负责供应商之交期、价格、配合度之考核;

负责旧规格物料打样之相关事宜;

负责与供应商联络处理品质异常和不断降低采购成本;

协助开发采购开发新供应商。

4.2物控课:负责工单所需原材料和安全库存量的请购;

4.3资材部:负责消耗品之请购、采购材料与外包材料之收

料、报告、入库、储存与发料作业;

4.4品管部:负责采购及外包材料之检验、判定、参与供应商

之评鉴、考核及样品管理;

4.5开发/工程部:负责采购及外包材料之样品的确认;

4.6副总经理:负责采购订货单的最难终核准。

5、作业内容

5.1作业流程如附件一;

5.2供应商开发

5.2.1供应商及外包开发之时机

A.原供应商不能满足生产需求或取消其合格许可证;

B.本公司生产扩大要求增加供应商或外包商;

C. 原供应商拒绝合作时;

D.供应商不足两家时;

5.2.2供应商及外包商选择原则

A.经调查评价鉴合格,并被列入合格供应商、外包商名录者;

B.足够生产能力满足本厂生产之需要;

C. 确保产品之质量、数量及交期者;

D.符合降低成本条件者;

E.服务方式、配合度能满足需求者;

5.2.3供应商及外包商之资格取消及考核,依据《供应商评价

作业程序》办理;

5.3价格管理

5.3.1议价、比价时机

A.新物料时使用时;

B.寻求降低材料成本时;

C.供应商通知调价时;

D.材料需求大幅度提升时;

E.原材料材质设计变更时;

F.市场景气有大幅度改变时;

5.3.2价格评估方式

至少找两家以上之供应商进行打样询价、比价作业经副

总批准后进行采购;

5.4采购作业

5.4.1原材料

采购依据生产计划及物控计划提供的《工单用量需求

表》,确认物料的品质及单价后,开据相关之《订购单》

并详细注明厂商名称、联络电话、联络人、料号、品

名、规格、数量、价格、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包装方

式及其它要求内容,经副总经理核准后,以传真方式发

出并要求供应商在次日以内将订单确认后回签,若没有

回签时,采购应联络供应商确认落实订单之相关事项后

在订单上注明联络日期、联络人和联络结果,以方便查

寻;

采购依据资材部开具之《请购单》,以原材料同等方法进行采购作业;

5.4.3外发加工

以原材料采购相同做法拟制订单,(需在订购单上注明

“外发“字样以及领料时间)经副总经理核准后,分发至

相关部门,资材部在收到外发订购单后,依据《仓储作业

程序》执行发料;

5.5交期管理

5.5.1资材部依据采购《订购单》和客户之“送货单”核对进

料之品名、规格、数量、材质等无误后予以签收;

5.5.2跟催

采购员结合生产计划,于交期前二天进行跟催供应商掌

控物料交期,确保生产持续性。跟催状况需记录于《采

购订单追踪表》;

5.5.3变更作业

A.供应商变更

供应商通知采购订货单所载之规格、数量要求条件无法

达成时,采购应立即知会物控、生管进行相应对策处

理,如影响产品之交期或品质状况时,需知会到客户依

据《合约审查作业程序》;

B.客户变更

客户对其所下订单变更时,生管人员应及时更改生产计

划,通知厂内各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采购人员亦需

及时通知供应商,依据变更之条件作出相应之处理;C.因生产或其它因素影响需作变更时,由生管依据修正后的生产计划开出《生产变更通知单》通知制造部变更之,如果交期或品质、数量有变更时,就由生管课通知台北公司进行处理;

5.6紧急采购

5.6.1生管收到交期需提前之台北订单及台北开具之紧急订

单后在最快时间内通知采购、物控,采购可针对部分材

料进行口头通知供应商备料生产,同时跟催物控开具

《欠料报告》,于1天以内补上订购单传真至供应商;

5.6.2若原供应商不能及时供应,满足需要时,可由采购联

络临时供应商,在经(副)总经理批后执行采购作业;

5.6.3紧急材料入库,资材部需立即开立验收单注明“急”

按样给IQC先予以验收;

5.7交期品质管理

5.7.1代理物料之采购

所有代用物料需经过开发/工程部予以确认,如有影响

产品品质顾虑时需通报并取得客户同意后方可采购;

5.7.2供应商之供应品经本厂检验不合格时,视生产紧急情况如下处理

A.生产不紧急时依据品管开出之《进料检验报告》知会采购,联络相关之供应商作退货处理;

B.因生产紧急需要,采购应联络供应商进行特采作业的赔

偿处理,并填具《特采通知单》,依《特采作业程序》办

理;

5.7.3消耗物品采购回厂后,由资材部会同使用单位验收即可;

5.8采购产品之验证

5.8.1本公司须到供应商处查证材料、半成品及各种物料

时,需以书面通知供应商,注明查证放行之方式;

5.8.2客户如要到供应商处查证时,由采购课及品管人员陪

同,检验时由品管人员配合进行,但客户所做之检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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