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规定第一条、矿井必须有完整可靠的通风系统。
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个采区,都必须布置单独的风巷,实行分区通风。
第二条、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正规合理、稳定可靠。
通风网络简单,采掘布局合理,尽量减少或避免角联通风。
第三条、每个采区必须至少布置三条上山,轨道上山进风,回风上山回风,运输上山一般情况下只供本巷道用风。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作进风巷,一段作回风巷。
采区上、下山巷道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到位,否则,不得验收投产。
第四条、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专用回风巷: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
在煤与瓦斯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还不得行人。
第五条、采区设计施工要编制专门的“一通三防”设计(包括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瓦斯治理、防尘、防火、安全监控等)、施工组织设计,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和通风安全有关规定要求,做到“三同时、一超前”(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同时验收、超前施工)。
第六条、采区巷道设计应做到“大断面、强支护、少联通、降阻力、减设施”。
生产矿井的进、回风井、风硐和主要进、回风巷道的风速应小于《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的最高风速,留有余地。
矿井总进、总回风巷风速一般不得超过7m/s,采区进、回风巷风速一般不得超过5m/s。
第七条、每个风井的负压一般不应超过2940pa(300mmHO2)。
否则,应采取降阻措施。
第八条、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通风系统优化专题会议,研究通风系统优化简化工作。
尽量减少通风设施,减少内部漏风,每个采区的风门一般不得超过15组。
矿井有效风量率要达到87%以上。
第九条、矿井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改变采区或采区内部通风系统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提高事故应对和处理能力,制定本规定。
二、系统构成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由下列部分组成:1.监测系统2.控制系统3.数据采集系统4.通信系统5.服务器系统6.监管管理系统三、系统运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无间断运行,实时监测和掌握矿井风流、瓦斯含量、温度等安全因素,及时预警和控制矿井安全隐患。
四、职责分工1. 系统管理人员负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包括备份数据、更新系统版本、维护硬件设备等工作。
2. 监控人员负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每日对监控数据和预警信息进行汇总和反馈。
3. 技术维护人员负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包括软件配置、网络维护、设备调试等工作。
4.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完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异常情况。
五、制度要求1. 系统接入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接入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和审查。
2. 系统备份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在不同的地点,确保数据安全和可靠性。
3. 信息保密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相关信息应严格保密,除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外,禁止向任何其他人员透露有关信息。
4. 系统维护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应的维护技能和工作能力,确保系统的平稳运行。
5. 应急处理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六、罚则和奖励对违反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具体罚则由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情况适时制定。
对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措施由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情况适时制定。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编制、生产计划安排,必须有通风部门参加,保证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
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39条规定: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三、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减少角联通风巷道,对无法避免的角联通风巷道要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风向、风速稳定,严禁在角联通风网络内布置采掘工作面。
四、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采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运输物料、安设电气设备。
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临时作业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矿井通风系统形成后,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道施工;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回采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六、全矿井、一翼或者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改变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矿业公司审批。
七、回采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准回采。
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防灭火需要。
初次放顶时,回采工作面空间内风速不得低于O.5m∕so八、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回采方法,严禁非正规回采。
切眼在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扩切眼和安装。
九、每月编制矿井风量分配方案,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确保矿井风量充足。
十、矿井开拓、准备采区以及采掘作业前,要准确预测瓦斯涌出量,确定风量计算和配风标准,编制通风设计,保证用风地点风量充足。
十一、各用风地点和矿井需要风量计算必须符合《AQ-1056通风能力核定》行业标准规定,按绝对瓦斯涌出量计算用风地点风量时;要按用风地点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进行换算。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5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一、矿井通风设施设立的地点、种类、型号等必须按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二、通风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由通风部门负责。
三、拆除通风设施必须预先通知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派人施工。
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除通风设施。
否则按“三违”惩处并追究责任。
四、各生产单位按区域划分,负责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损坏设施及时通知通风工区处理,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支付,人为破坏加倍处罚。
五、通风设施安装完毕后,通风部门应向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申请验收,质量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公司《通风设施技术规范》之规定,移交给相应生产单位。
六、所有通风设施应挂牌管理,标明设施的种类、编号、管理人等。
七、矿井主要反风设施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查,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2)是为了保障矿井内的工作环境安全、提高生产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具体管理规定如下:1. 设施建设:矿井通风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包括通风系统、风门、风道、风机等设施,并应定期维护和检修。
2. 通风计划:矿井应制定通风计划,明确通风系统的参数和运行模式,确保矿井内空气新鲜,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3. 通风管理人员:矿井应有专门的通风管理人员,负责通风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并能熟练操作通风设备。
4. 定期检测:矿井通风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通风系统的各项参数,如风速、风量、风压等,应落实监测和记录。
5. 事故处理与报告:一旦发生通风设施故障或事故,矿井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必要时,应暂停生产,确保人员安全。
6. 人员培训:矿井应定期对通风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熟悉各种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法。
7. 其他要求:根据矿井的特点和规模,还可制定其他管理要求,如矿井通风设施的保养、更新和改造。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4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ww第一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____日、____日、____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第二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哪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____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科学管理。
第三条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测风旬报表上报矿长,技术矿长审阅。
第四条每年根据采掘作业计划,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五条通风系统调整的审批程序: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由通风科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会审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方可调整。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四篇)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矿井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规范矿井通风工作,提高矿井通风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的通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通风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预防和控制矿井通风安全风险,加强对通风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矿井通风管理要遵循科学技术发展和管理创新的原则,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通风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矿井通风管理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的宣传教育,提高通风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
第二章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第六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要求,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确保其操作正确、灵活和可靠。
第八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做到“定期检查、定期维护、随时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年度检查和维修工作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条矿井通风设施和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更新老化设备,保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矿井通风计划和控制第十一条每个矿井都应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通风计划,详细规定通风系统的设计参数、操作流程和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矿井通风计划的编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应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工程布局和作业要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三条矿井通风计划要根据矿井作业情况进行调整和改善,确保通风系统的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矿井通风计划的执行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要严格按照计划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五条矿井通风计划的执行要注重监测和控制矿井通风系统的指标和参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矿井通风安全风险管理第十六条矿井通风管理要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通过科学的方法确定和评估通风系统的安全风险。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5篇)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第一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____日、____日、____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第二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____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科学管理。
第三条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测风旬报表上报矿长,总工审阅。
第四条每年根据采掘作业计划,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五条通风系统调整的审批程序: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由通风科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会审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煤业公司审批,方可调整。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公司或一个水平的通风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2、在构成通风系统前,禁止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等,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
3、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通风部门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采用。
4、采掘工作面都要采用独立通风系统,严禁采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和扩散通风等。
5、通风衔接工作要及时,通风设施不亏欠,合理调节风量,保证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o6、矿井通风能力要满足生产需要,采掘工作面和胴室的配风量要符合公司的规定。
7、井下各地点的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在各巷道交叉口要悬挂瓦斯煤尘事故和火灾的避灾路线标志牌,标明避灾撤退的方向和到安全出口的距离。
8、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一个联络巷中,必须及时建造永久通风设施,防止风流短路.9、采区结束后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在所有同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全部封闭采区。
与采空区联通的巷道必须及时永久密闭。
10、回采工作面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必须在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进行回采。
11、通风部必须每季度绘制一次通风系统图,每月进行一次补充修改,每季度报通风处一份,还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
12、凡影响系统的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等业务部门的审核报公司总工师批准,否则不准开工作业。
13、通风巷道必须及时维修。
回风巷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o14、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公司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改变通风机状态时,必须由通风部门进行风量和通风阻力的计算,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产前必须进行通风机性能的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15、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置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包括电机),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IOInin内开动。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1.1一般管理标准对井下的永久密闭通风队每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对井下的临时密闭,栅栏及风门,兼管单位、通风队每班都要进行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总工程师批准都不能私自打开或拆除通风设施及附属设施。
进入密闭前栅栏内工作人员中至少有____人携带测氧仪和甲烷检测报警仪。
两道风门之间及风门前后____m严禁存放矿车和物料。
发现有破坏通风设施的要立即汇报通风部或通风队。
兼管单位要切实负责,管好连锁绳及设施的正常使用,通风设施前后____m的范围内不得存放物料,并保持通风设施前后的文明卫生。
1.2通风设施日常值守、检查和维护标准根据生产实际,具体分工如下:主要由各区域内瓦检员负责,对负责区域内通风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汇报通风调度,由通风调度向值班队长汇报后,安排设施维修人员立即下井处理。
对于有关“一通三防”的重大问题,必须立即向通风部、矿调度室和值班队长汇报,由值班队长安排处理。
有关“一通三防”的重大问题,必须立即按照程序汇报,并立即安排人员处理。
1.3通风设施构筑标准和验收程序标准⑴永久风门的砌筑位置应尽量避开动压区,选择顶、帮条件较好的地点设置。
⑵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少于____m(受条件限制的除外);每道风门应能完全敞开,并能自动关闭。
⑶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材料(砖、沙、水泥)等构筑,厚度不小于____m。
并保证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其中瓦斯异常区风门墙体厚度不应小于____m,正反向风门门板厚度不应小于____mm,门带必须使用角铁制作,风门加白铁皮加固。
⑷墙面平整(____m内凹凸不得大于____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____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应预留电缆孔和管子孔。
⑸风门墙垛周边要掏槽。
岩石锚喷巷道要见实帮实顶;砌碹巷道必须拆碹掏槽;煤巷、半煤岩巷煤掏槽深度不少于____m,且见硬帮硬顶。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一、矿井通风系统平安牢靠(一)严格执行“以风定产”。
矿井、采区通风力量满意生产要求。
每年支配采掘作业方案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力量,按月、季、年度对矿井及采区进行通风力量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力量生产。
(二)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矿平安规程》规定:采区开采前必需根据生产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根据采区设计组织施工。
1.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2.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三)矿井通风力量满意生产要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符合《煤矿平安规程》规定,无风量不足的用风地点。
每旬至少要进行一次全矿范围的风量测定,瓦斯特别区每3天一次测风,通风系统调整地点准时测风,测定结果报通防副总和通防科。
(四)井巷通风断面经济合理,无风速超限的巷道。
矿井总进风巷道与总回风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避开平面交叉。
对车场、绕道、进回风联络巷必需留足建筑风门的距离(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
(五)主通风机必需实现稳定运行,无振动、喘振等不稳定现象。
(六)通风网络合理稳定,无不符合《煤矿平安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集中通风、老塘通风及进回风巷道布置不合理等现象。
(七)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纳集中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八)准时修复失修巷道。
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峻失修率不高于3%。
(九)井下各类通风设施设置准时,建筑位置合理,质量标准高,实现规范化管理。
采区设计要充分考虑采区内通风系统,不得使用风桥。
(十)井上下反风设施齐全,检查修理准时。
按规定组织矿井反风演习,反风有关技术指标达到《煤矿平安规程》的要求。
反风设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十一)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大巷之间及采区进回风巷之间应安装风门状态传感器,实现风门遥讯。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规定1、矿井必须有完整可靠的通风系统。
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个采区,都必须布置单独的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各采区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
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改变采区或采区内部通风系统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改变矿井、水平、一翼的通风系统时,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作进风巷,一段作回风巷。
不得在同一掘进巷道中另开掘其它巷道。
2、一个采区的同一煤层布置回采工作面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不得超过4个。
一个采区同一煤层的同一阶段或相邻阶段,在采动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严禁两个回采工作面相向回采。
3、矿井开拓新水平、准备新采区,必须先在无突出危险的岩(煤)层中掘进巷道并构成通风系统,为构成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回风可以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矿)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4、采掘工作面应采取独立通风。
从设计巷道施工顺序上减少或杜绝串联通风,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
采区内为准备新区段构成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到构造必须重新开掘巷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以采用一次串联通风,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无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的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施工,且串联次数不得超过1次。
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区域,严禁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
5、井下炸药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等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应设在新鲜风流中。
6、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
7、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回风系统中不得设置风窗等控风设施。
8、煤与瓦斯突出区域的回风系统中,人员不得入内。
如需要进入,必须提前向矿调度室请示。
9、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的通风系统时,通风瓦斯科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报XXXX 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矿井局部通风系统或巷道贯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2.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并实现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进风、一段回风;采、掘工作面应当实现独立通风,严禁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采空区通风和扩散通风。
为开拓巷道或准备新采区而构建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的回风,可引入生产水平进风中,但必须在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流中安设瓦斯传感器和自动断电装置,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由通风瓦斯科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上报XXXX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3.采区内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的串联通风,必须在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流中安设瓦斯传感器和自动断电装置,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由通风瓦斯科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上报XXXX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4.采掘工作面、井下爆破材料库、充电室、采区变电所等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井下瓦斯抽采泵站、压风机等应设置独立的回风系统或安设在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
各用风地点不允许采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
5.采煤工作面必须在构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后,方可进行回采,不得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进行回采。
采煤、掘进工作面的进、回风流都不得经过采空区。
6.矿井、一翼、采区、采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设地点、碉室及其他用风地点的供风量必须充足,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风量不得低于计划风量。
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7.矿井通风能力每年核定1次,必须按核定后的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坚持以风定产原则,合理调整生产布局,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8.矿井通风阻力每3年测定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改变一翼或者全矿井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测定1次;矿井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五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ww第一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____日、____日、____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第二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哪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____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科学管理。
第三条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测风旬报表上报矿长,技术矿长审阅。
第四条每年根据采掘作业计划,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五条通风系统调整的审批程序: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由通风科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会审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方可调整。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调整的目的和依据1.1 为确保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稳定和有效运行,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订立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矿山企业,包含国有、集体、私营和外商独资等各类全部制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通风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第二条通风系统规划和设计2.1 矿山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通风系统规划和设计工作,确保系统符合安全和效率要求。
2.2 通风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矿井地质、矿井开采方式、矿井排水情况和其他相关因素,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条设备选型和购置3.1 通风设施的选型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供应。
3.2 购置通风设施前,应对设备质量、性能和安全性进行评估,保证设备符合要求,并具备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设施安装和调试4.1 通风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完成,确保设备正确安装并正常运行。
4.2 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日常维护和检修5.1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通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设施维护和检修工作。
5.2 维护和检修工作应依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通风系统的运行与管理第六条通风系统的运行6.1 通风系统应依照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运行,保持合理的风量和压力,确保矿井内空气的流动和新鲜。
6.2 运行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通风系统故障,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第七条通风系统的监测7.1 矿山企业应配备专业的通风系统监测设备,并委派专人进行监测工作。
7.2 监测内容应包含风量、风压、温度、湿度等关键参数,监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矫正异常情况。
第八条通风设施的更新和升级8.1 通风设施应定期进行技术评估,及时进行设施更新和升级,以确保设备符合最新的安全要求。
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及事故案例分析
1、通风系统缺陷 通风系统事故案例分析
1.2无专用回风巷 • --井下炸药库,无专用回风道
某日20时10分,某矿仓库管理员徐某在井下炸药库内吸烟,中途 有人找他,徐某便随手将未熄灭的烟蒂丢在库内。离开后不久,未熄灭 的烟蒂引燃了库内存放的炸药和导火索。炸药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 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顺着运输巷道、盲斜井扩散到作业面, 使正在井下作业的57人中毒。其中7人中毒过重死亡,2人严重中毒。
管理不到位,未及时了解采场情况,上班放矿未按要求放到位,导致中部空 场高度不够,下一班放炮将采场中部堵死。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差,安全知识缺乏,未执行事故报告 制度,救援方法不当。
1、通风系统缺陷 通风系统事故案例分析
1.4 独眼井开采 • --独眼井,吞人洞
2001年5月18日凌晨3时30分,广西某石膏矿发生重大冒顶事故,造 成2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56万元。该矿建设规模为30万吨/年,原计 划采用竖井+斜井开拓,由于投资太大,石膏矿价格大跌,矿方在建成了竖 井后没有继续施工斜井。因此该矿实际只有1个竖井,为独眼井开采。矿井 未能形成正规通风系统,仅利用局扇通过风筒沿竖井将井下污风排出地面。 采矿方法为前进式房柱法。
混合井作进风井时,应采取有效的 净化措施,以保证风源质量。
6.2.2:矿井主要进风风流,不得
通过采空区和塌陷区,需要通过时, 应砌筑严密的通风假巷引流。
6.2.3:主要进风巷和回风巷,应
经常维护,保持清洁和风流畅通, 不应堆放材料和设备。主要回风巷 不得用作运输和通行人员的通道。
6.2.4:主要专用进、回风巷和中段
主要内容
A
B
C
D
矿井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管理规定(2篇)
通风系统管理规定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
三、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的系统不合理、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四、严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风、扩散风、老塘风,严禁出现串联风中的“并─串”或“串─并”形式的二次串联风。
五、实行分区通风。
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系统,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一次串联风,同一采区内一次串联风不得超过一处。
进入串联风流中的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____%,在串联风流中,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六、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无法形成通风系统的通过制订专门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局扇供风,但必须实施“三专二闭锁”或“双局扇双电源”,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七、井下爆破材料库必须有单独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道或主要回风道中。
八、矿井及各地点所需风量,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九、全矿井风量每旬至少测定一次,重点区域经常测定。
对供风量不足地点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确保合理供风。
十、矿井回风道失修率不得高于____%,其中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____%。
十一、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____%,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____%,风井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十二、反风设施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备查,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
十三、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检查矿井主扇的运转情况、反风设施、电器设备的工作情况。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范文(3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范文一、矿井通风设施设立的地点、种类、型号等必须按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二、通风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由通风部门负责。
三、拆除通风设施必须预先通知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派人施工。
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除通风设施。
否则按“三违”惩处并追究责任。
四、各生产单位按区域划分,负责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损坏设施及时通知通风工区处理,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支付,人为破坏加倍处罚。
五、通风设施安装完毕后,通风部门应向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申请验收,质量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公司《通风设施技术规范》之规定,移交给相应生产单位。
六、所有通风设施应挂牌管理,标明设施的种类、编号、管理人等。
七、矿井主要反风设施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查,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范文(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矿井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防止矿井通风系统出现故障和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矿井通风设施的设计、建设、安装、调试、维护、管理和使用等环节。
二、设施管理责任1. 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责任由矿井企业负责人担任,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设施管理工作,履行相应的责任。
2.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3.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当做好设施的日常巡检和定期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的故障和隐患。
三、设施设计和建设规范1. 矿井通风设施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和合理高效。
2. 设施的材料和设备选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使用过程中应当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
3. 设施的布置和结构应当合理,确保设施的通风效果和工作环境的舒适性。
四、设施安装和调试要求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的单位进行,安装方案应当经过矿井企业和设计单位的审查和确认。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规定
更换矿井主要通风机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多风井通风系统,必须进行通风网络解算及通风系统优化工作。
第十七条、井下炸药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瓦斯抽放泵站等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第一条、矿井必须有完整可靠的通风系统。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个采区,都必须布置单独的风巷,实行分区通风。
第二条、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正规合理、稳定可靠。通风网络简单,采掘布局合理,尽量减少或避免角联通风。
第三条、每个采区必须至少布置三条上山,轨道上山进风,回风上山回风,运输上山一般情况下只供本巷道用风。
第六条、采区巷道设计应做到“大断面、强支护、少联通、降阻力、减设施”。
生产矿井的进、回风井、风硐和主要进、回风巷道的风速应小于《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的最高风速,留有余地。矿井总进、总回风巷风速一般不得超过7m/s,采区进、回风巷风速一般不得超过5m/s。
第七条、每个风井的负压一般不应超过2940pa(300mmHO2)。否则,应采取降阻措施。
专用回风巷: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在煤与瓦斯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还不得行人。
第五条、采区设计施工要编制专门的“一通三防”设计(包括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瓦斯治理、防尘、防火、安全监控等)、施工组织设计,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和通风安全有关规定要求,做到“三同时、一超前”(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同时验收、超前施工)。
一个采区同一煤层的同一阶段或相邻阶段,在采动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严禁两个回采工作面相向回采。
矿井通风系统规定
第一部分矿井通风系统规定第一条矿井主要通风机管理规定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安设必须符合规定,矿井风量配备及其分配应有计算依据并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保证能在10min内启动;主要通风机房周围20m以内不得布置有烟火、明电作业的建筑物或场所,与提升机房、变电所、矿办公楼的距离不小于30m,与压缩空气站及进风井口距离不小于50m。
通风机对住宅区、办公区的噪声值不得超过55dB(A),否则要采取消噪措施。
严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室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设备开停传感器等仪表,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每一风井必须安装2台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一台备用;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主要通风机使用。
根据风机运行工况,从节能出发可分期选择电动机,但要确保通风机能力留有至少10%的余量。
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试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其记录、报告要妥善保存。
3、矿井建立主要通风机定期检修制度,每月检查一次通风机运行状况、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及防爆门,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并建立记录档案,确保能在10min内实现风流反向,主要通风机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风量不小于矿井正常风量的40%。
4、通风机运行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经常观察通风机运行情况,每小时记录一次运行状态、参数至记录簿,发现异常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当通风机停止运转后要立即打开防爆门、人行道风门;进行主要通风机反风时,按反风操作系统图及操作规程进行反向运行操作。
5、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和恢复通风的措施;单个风井矿井的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要打开防爆门及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多风井矿井中的某采区停风时,要正确控制相联系统风流,防止风流紊乱。
改变主要通风机转速和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对全矿井系统风量进行1次全面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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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系统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良好的通风系统能够有效地排除矿井内的有毒有害气体,调节温度和湿度,保持空气清新,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矿井通风系统虽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是在操作和管理方面同样也是有一定规定的。
下面将分别从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维护管理三个方面来探讨矿井通风系统的各项规定。
一、安全管理
1.通风系统安全评估,是通风系统管理的基础,必须定期
进行,以保证安全管理的持续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2.矿山管理应当立足于矿山实际,加强顶板预测和支护管理,建立有利于通风系统安全运行的技术管理体系,不断改善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针对矿井通风系统的定期检测,必须建立完善而严格的
制度,对检测结果要进行认真分析和处理。
对于检测结果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限制进行整改。
4.对风门、排风机、机壳、排气管道等通风设备,必须进
行设备安全检查和维护,并按照规定时间定期检测和更换。
5.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防范性管理为主,严格执行“谁承诺,谁担责”的管理原则,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解决,不允许出现任何疏漏。
二、设备管理
1.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必须满足矿山所在地区的地质条
件和煤矿开采特点,根据实时需要来运用三角形法设计通风网络,保证通风系统运行的效果。
2.风门和辅助风门的定位应按照通风需要确定。
风门和配
套附件必须质量可靠、结构合理、运行可靠。
对于管路、阀门、附件等设备的选材、制造、安装和运行过程,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矿井通风规范的要求进行。
3.排风机和辅助排风机的选择、安装、调试和运行必须符
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范的要求。
通风系统的风量、工作状态、能耗等必须定期进行测量,对于有问题的设备必须进行更换和处理。
4.顶板支护、瓦斯抽放、水文监测等设备的选型和运行,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煤矿安全规范。
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负责人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更新换代。
三、维护管理
1.通风系统位于化学腐蚀、高温、高湿、低温等环境下,
要加强维护力度,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
各类设备都必须建立台帐,近期可能发生问题的设备必须进行加固维护和定期保养。
2.对通风设备的设定和摆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
规范的要求,在安装前必须清除通风管道中的异物,管道必须预留膨胀余地,避免管道压力高引发的破裂问题。
3.对口损、漏爆、乱接等煤矿通风系统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必须进行预防和控制,及时排除问题,避免影响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同时,要建立各项制度以及配套的培训、考核系统,加强职工的职业素质提升。
总之,矿井通风系统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对于矿山和职工的健康和安全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因此,必须以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范为基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和维护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促进矿山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