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暂定)-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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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暂定)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东北财大校发[2015]49号)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以奖励学业成绩、科研成果、思想品质、日常表现等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
1.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院规院纪,受到纪律处分;
2.休学或保留学籍;
3.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
4.提供申报材料不实;
5.研究生期末考试出现不及格。
二、评审原则
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按学年进行评定。
学院切实做到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四个统一”,即:统一评定时间、统一评分细则、统一评定程序、统一公示内容。
三、名额分配
学院按照《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及各专业全日制研究生人数,测算出各专业奖学金名额,对经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在专业中进行评选,其中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史两专业合并进行综合评选。
四、具体评审程序及细则
1.个人申请。
符合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
3.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打分。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
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分数=学业成绩*30%+科研能力*60%+综合表现*10%;
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分数=学业成绩*60%+科研能力*30%+综合表现*10%。
学业成绩评分说明:
由研究生院提供学生成绩分数(学年内全部成绩平均分)乘以系数后得出学生的学业成绩分数。
学业成绩=第一学年平均成绩*30%+第二学年平均成绩*70% 科研能力评分说明:
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提供的科研成果打分,满分100分,最低分0分。
汇总各评审委员打分计算平均值后乘以系数,得出
学生的科研能力分数。
依据《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试行)》(东北财大校发【2015】52号),科研能力部分的打分标准如下:
(1)参与相关科研项目课题、编撰教材及著作、未列入CSSCI 和CSCD东北财经大学数据库检索的论文,以上三项暂不列入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打分系列。
(2)关于作者署名顺序和署名单位说明:署名单位应为“东北财经大学”或者“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导师为第一作者视同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分数按30%计算;第三作者按10%计算。
(3)列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包括扩展版来源期刊)的期刊:一区论文100分/篇;二区论文70分/篇;三区论文50分/篇;四区论文30分/篇。
(4)会议论文由评审委员会认定,一般不超过20分/篇。
(5)主持科研项目或课题由评审委员会认定:国家级70分/项;省部级50分/项;市级30分/项。
综合表现评分说明:
(1)日常表现基础分2分,满分为10分。
(2)校聘“三助一辅”;班长、支书、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 3分;副班长、副支书2.5分;班委2分,重复身份的按分数高者计算,并依据工作情况酌情加、减分。
(3)测评学年内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市/校级比赛优秀奖、三等
奖0.5分,二等奖1分,一等奖2分,省级类比市/校级多0.5分,国家级类比市/校级多1分。
(4) 献血1分,参加院校牵头组织的师生共建活动0.5分。
(5) 对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科研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及课堂出勤检查,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三次及以上者,取消参评资格。
在本学年请假累计8天以上1个月以内,按缺勤扣2分处理。
4.学院审定。
学院学术委员会集体研究,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5.公示。
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根据公示后的结果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附: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
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 硕士研究生:
类别 奖学金级别 分配方案
2015级硕士 一等奖
经济思想史+经济史1人、西方经济学 3人、产业经济
学6人、劳动经济学3人、数量经济学11人
合计24人
二等奖
经济思想史+经济史 2人、西方经济学 5人、产业经济
学8人、劳动经济学 5人、数量经济学 16人
合计36人
2016级硕士 一等奖
经济思想史+经济史 1人、西方经济学 3人、人口、资
源与环境经济学1人,产业经济学3人、劳动经济学 2
人、数量经济学 6人
合计19人(含实验班3人)
二等奖
经济思想史+经济史 1人、西方经济学 5人、人口、资
源与环境经济学1人,产业经济学4人、劳动经济学 3
人、数量经济学 10人
合计29人(含实验班5人)
博士研究生:
类别 奖学金级别 分配方案
2015级博士 一等奖 3人 二等奖 4人 三等奖 4人
2016级博士 一等奖 3人 二等奖 5人 三等奖 5人
博士评审原则按照学校文件规定,以每个年级为整体,按照学业成绩*30%+科研能力*60%+综合表现*10%的标准进行测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