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林业和草原局和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市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__县林业局全面负责此次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查工作的相关事宜,并成立了 __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保证这次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__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业务负责人: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并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资金筹集和检查验收等事宜。
二、监测普查范围
监测普查的范围为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松林,不留死角。
采取踏查和详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重点风景名胜区〔寺庙〕、森林公园、国家级、省级交通干道沿线松林进行全面踏查;对人流、物流频繁,松材线虫病容易传播的较敏感地区及场所,包括城市公园、绿化用地、苗圃、交通〔铁路〕干道防护林,林区内电力、通讯建设工地、驻军营房、电视发射台、大型工程建设工地、城镇〔村庄〕及周围地区进行详细排查;对木材集散地及其包装材料经营单位等重点地带或重点部位周围的松林实施重点调查;对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及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逐一登记备案工作;对外省调入我县的松材、制品、种苗及包装物加大复检工作力度,要求复检率100%。
三、日常监测
〔一〕监测范围
辖区内所有松树,重点是电网和通信线路的架设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景区,以及松材线虫病疫区毗邻地区的松树。
〔二〕监测时间
定期巡查辖区内松树,每月至少一次。
〔三〕监测内容
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
〔四〕监测方法
1.踏查。
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状况,设计可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查路线。
采取目测或者使用望远镜等方法观测,沿踏查路线调查有无枯死松树,或者出现针叶褪色、黄化、枯萎以及呈红褐色等松针变色病症的松树。
一旦发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按照本方案中有关要求进行取样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
一旦确认感染松材线虫病,应当立即进行详查。
2.遥感调查。
采取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手段对大面积松林进行监测调查,一旦发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根据遥感图像的卫星定位信息,开展人工地面调查和取样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
一旦确认感染松材线虫病,应当立即进行详查。
3.诱捕器调查。
适用于松材线虫病非发生区林分的监测,严禁在疫情非发生区和发生区的交界区域使用。
在媒介昆虫羽化期设置诱捕器引诱媒介昆虫,将诱捕到的媒介昆虫成虫活体在室内剪碎后进行别离鉴定〔或者经过培养后鉴定〕,确认是否携带松材线虫。
一旦发现携带松材线虫,应当立即对设置诱捕器的林分及周边林分进行详查。
4.详查。
详细调查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以小班为单位统计,不能以小班统计发生面积的以实际发生面积统计,四旁松树的发生面积以折算方式统计〕、病死松树数量、林分状况,以及传入途径和方式等情况,并对病死松树进行精准定位,绘制疫情分布示意图和疫情小班详图。
调查病死树数量时,需将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枯死松树、濒死松树一并纳入病死松树进行调查和统计。
四、专项普查
〔一〕普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松树。
〔二〕普查时间
每年2次。
一般于每年3-6月进行春季普查,于每年8-10月进行秋季普查。
〔三〕普查内容
调查本辖区内所有松树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
〔四〕普查方法
同日常监测方法。
其中,对已确认发生疫情的小班,直接进行详查。
五、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详细方法
〔一〕松材线虫病病症
针叶逐渐变为黄绿、黄褐、红褐色,整株萎蔫枯死或局部枝条萎蔫枯死,针叶当年不脱落;树干部多数有天牛〔媒介昆虫〕产卵刻槽、侵入孔;树脂分泌减少、甚至停止,材质枯槁有蓝变。
〔二〕调查准备
实施监测普查的单位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准备有关资料及常用工具和仪器、行政区划图、森林资源分布图、松林区的小班卡片、周边地区疫情发生情况、与疫区交往情况资料;望远镜、手摇钻〔钻头直径 10 15mm〕或电钻、锯、斧或砍刀、塑料袋、标签、记号笔,生物显微镜、解剖镜、玻璃漏斗、乳胶管、止水夹、离心机、培养箱、培养皿等。
〔三〕踏查〔初查〕
根据松林分布的特点,同时到当地访问乡镇护林员、农户等,初步了解本地松树死亡情况,设计具体踏查路线,必要时进行标准地调查。
外业调查以线路踏查为主,普查要求覆盖本辖区内的所有松林,因此调查面积应与松林面积一致。
在踏查的根底上,按5000亩设一个调查点〔样地〕;重点地段应加设1-2个调查点,即按2000 3000亩设一个点。
有松树枯死木发生的地方均需设置样地。
1.目测:随带松林分布图、记录表格、望远镜、采样工具、标本采集箱等,顺着自然界线、道路对林分进行目测调查。
2.调查松树林分是否有发黄、黄褐、红褐色甚至整株死亡现象,枯死针叶不脱落,树干用刀砍,无树脂流出,材质枯槁蓝变。
3.调查松树干部有无天牛〔媒介昆虫〕羽化孔、侵入孔、蛀道等痕迹。
〔四〕详查
对初查中发现可疑林分的要进行详细调查。
1.标准地调查:在林区发现有死亡植株的,以小班为单位设标准地详查,标准地面积15亩左右。
死亡植株较少的坚持每木调查,数量较大的每1000亩设标准地2 3个。
要求查明死亡植株的分布地点、数量、树龄、蓄积、立地环境、外观病症等,如实记载,并在林分图上标注样地位置。
经初步判断,需进行实验室鉴定的要采样带回。
2.对电信、电力、通讯部门的电缆盘、包装箱逐个进行检查,并进行现场登记。
3.对苗圃逐点、逐户进行检查,有从外省市调入松类苗木的除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外,及时进行苗木复检,有可疑苗木的取样送检,并封存该批苗木。
4.调运检疫检查。
加强对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
严禁从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入松苗、松木及其制品。
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必须持有调出地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如发现来自疫区无检疫证和无热处理标记的针叶树原木、木材及其制品一律依法扣留、封存,及时采取隔离措施,进行抽样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退回或销毁。
加强对木材加工厂,特别是木制品包装箱、木托盘加工厂和木材集散地的监管,及时查验《植物检疫证书》,按要求进行复检,填写复检记录表。
〔五〕采样
对发现的枯死、濒死松树首先排除其它死亡原因〔如人畜破坏、森林火灾、冻害、水渍及其它病虫害等〕。
查找是否表现松材线虫病典型外部病症,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刚枯死不久的优势木〔针叶呈黄绿或黄褐色,尚未完全枯萎,树皮尚未脱落,材质尚未腐朽〕。
不应当抽取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枯死树。
采样对象:
针叶呈现红褐色、黄褐色的松树;
整株萎蔫、枯死或者局部枝条萎蔫、枯死,但针叶下垂、不脱落的松树;
树干部有松褐天牛等媒介昆虫的产卵刻槽、侵入孔的松树;
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者无松脂渗出的松树。
1.林间立木。
在一个小班内,可疑松树 10 株以下全部取样;10 株以上先抽取 10 株,再选取其余数量的 1%。
病株在树干1 1.8m。
用柴刀、木钻等工具钻取木质部1cm内木屑,样品数量不少于3个,每个样品约重20g左右,样品用塑料袋封存,在样品上及时贴上标签〔包括样品号、采集地点、树种、树龄、采集时间、部位、立地条件等〕。
对需调查疫情发生情况的小班进行取样时,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当继续取样检测,直至全部取样检测为止。
2.可疑松材〔含原木、锯材〕及其制品、枝条、伐桩,采取表层或分层方式设点抽样检查。
对有蓝变特征和天牛〔媒介昆虫〕危害病症的松材〔含原木、锯材、切片〕及其制品,应全部进行检查。
松木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 2 5cm厚的圆盘至少2份。
3.可疑苗木连同土球整株带回作为样品。
4.采样时可考虑以下因素:7 8 月份病植株陆续表现感病的外部病症,9 10 月份为发病顶峰期〔出现典型病死树最多〕,从出现初期外部病症至整株死亡约2周;在林分中一般是优势木先发病;由于环境条件、接种线虫量、抗性差异等原因,一些松树仅局部枝条表现感病外部病症,这种现象在混交林中表现的尤其明显;濒死树的针叶在小枝上下垂倒挂,当年不脱落;不应将树干部有无天牛〔媒介昆虫〕危害状作为判定的必备条件,对不同时期出现的病死树应区别对待。
5.取样部位。
整株枯死的,在树干胸高处取样;如果胸高部位木质部材质新鲜、有松脂,或没有松材线虫病发生,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中部〔上、下部之间〕、上部〔主侧枝交界处〕3 个部位分别取样;仅局部枝条表现病症的,要在树干上部和枯死树枝上取样;在天牛〔媒介昆虫〕化蛹期,在蛹室周围取样。
6.调运检疫普查抽样比例。
松材〔含原木、锯材〕及其制品按货物总件数〔立方米、根、块、千克〕1% 5%抽取,疫情严重的应全部进行调查。
对可疑的松材〔含原木、锯材〕及其制品、枝条、伐桩应取样带回实验室检验。
7.样品保存。
样品应及时别离鉴定,假设需要保存,将木片或木条放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几个小孔,放入4℃冰箱;木段、圆盘可直接裹上几层湿纱布后放入4℃冰箱保存。
假设需保存时间较长,样品需经常喷水保湿。
8.样品检测和别离鉴定。
别离。
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者浅盘法别离松材线虫,别离时间一般需12小时以上。
将别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者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者使用离心机处理后进行鉴定。
鉴定。
常规显微镜形态鉴定。
仅适用于雌雄成虫,以雌成虫为主。
将制作好的玻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形态,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
假设别离的线虫为幼虫,需培养至成虫后进行鉴定。
分子检测〔适用于各虫态〕。
采用PCR检测技术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
松材线虫别离、培养、检测鉴定的具体方法可参照国家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GB/T 23476〕》有关规定进行。
〔六〕现场检验
在普查中,对调查点上随机抽取的松树样株及松木制品进行实际调查。
观察有否松树枯死,松树枯死原因、有否流脂、木材是否有蓝变、比重是否明显减轻等具体情况。
对有蓝变、天牛〔媒介昆虫〕蛀道、蛹室的样本,每个样本取2份样品带回室内作进一步鉴定。
取样时注意选取靠近蛀道、蛹室的部位。
对发现的枯死松树,调查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排查枯死原因;对不明原因枯死的松树,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取样、别离和检测鉴定。
〔七〕辅助普查方法
1.打孔流脂法:每年的6 9月在每个固定标准地选择标准株,在胸高处打一个1cm左右孔至皮下,2 3天后观察松脂流量,大量溢出为正常;流出2滴为可能感病,流出1滴为根本感病,松脂不流出仅在洞内或在洞内滴状凝结为感病,同时取样进一步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
2.诱捕器:于每年5 10月,在每个固定标准地内设置天牛〔媒介昆虫〕诱捕器,诱捕器下端离地1.5米,诱芯内放入棉花,参加200毫升引诱剂,以后每隔20天添入140毫升,隔2天检查诱捕器天牛〔媒介昆虫〕的数量,并收回天牛〔媒介昆虫〕进行别离鉴定。
3.段木引诱法:每年的5 10月,在每个固定监测点附近,搭建松木三角架,松枝放置三角架下,每隔20天左右检查天牛〔媒介昆虫〕的诱捕情况,并收回天牛〔媒介昆虫〕进行别离鉴定。
〔八〕统计标准
1.病株率:在发病面积内,按病株数除以松树总数乘以 100计算,即:病株率=病株数/松树总株数 100。
2.危害程度:纯林以病株率为指标,轻微:病株率低于0.1%。
中等:病株率 0.1% 1%。
严重:病株率高于1%。
混交林用发病范围涉及的小班面积、比例、病死树数量几个指标表示。
3.发生面积:纯林以小班为单位进行统计,无小班区划的以实际面积统计;混交林折合成纯松林面积统计。
4.疫情发生点:有疫情发生的乡〔镇〕、国有林场。
疫情发生区:疫情发生点所在的旗县〔市、区〕。
六、疫情确认
〔一〕样品鉴定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那么,先由旗县级森检机构初步鉴定,报市级森检机构复核,最后由自治区森检机构确认。
对具有松材线虫病典型病症,经反复取样未检出松材线虫的松树,要及时上报自治区森检机构,并于次年跟踪取样检测,直至查明松树死亡原因。
〔二〕疫情上报
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时,应立即向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确认是松材线虫病疫情后,应在48小时内报告同级__并逐级报送至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
〔三〕月报告
从4月开始,各旗县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于每月20日前通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向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保护站报告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结果,并报书面材料。
〔四〕监测普查结果报告
各旗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于每年6月20日和9月20日前,将春季和秋季监测普查报告〔附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统计表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汇总统计表〕上报市林业和草原局〔同时抄报市森林保护站,将电子文本发送至市森防站电子邮箱〕。
〔五〕疫情公布
疫情由国家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或者全国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技术培训中心鉴定后确认。
疫情发生信息经国家林业局同意后,由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发布。
七、监测普查责任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普查人员,确定责任区,具体实施调查,样本初步鉴定。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参加重点区域调查,复检可疑样本,抽查核实旗县级监测普查结果,并对可疑疫点进行复查。
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疫情发生区样本检测、认定及疫情上报。
坚决杜绝信息报告渠道不畅、不按规定时限、内容、范围和程序报送等问题。
不得压制、拖延疫情信息的报告。
对疫情报送不及时、瞒报和缓报造成疫情扩散者,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方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期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派员进行催促检查与技术指导,及时跟踪监测普查进度,核查监测普查质量〔包括现场调查、松枯死树原因排查及不明原因松枯死树的取样鉴定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测普查结束时,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根据监测普查情况,对各地监测普查结果开展抽查、核查。
八、监测普查工作指导思想、根本原那么和预期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强化政府行为,加强组织领导,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预防责任,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确保我县松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平安。
〔二〕根本原那么
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要在全面掌握当地松林资源分布情况的根底上,按照监测全覆盖,普查无盲区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将监测普查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
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属地管理、依法普查、专群结合、严格防控疫情传入。
〔三〕预期目标
做到预防措施到位,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疫情发生。
一旦疫情传入,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扑灭。
具体指标是:松类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查率到达100%,松林监测普查覆盖率到达100%。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发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的作用,安排专职调查人员,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普查工作,确保监测普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集中技术力量,及时解决监测普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监测普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协调部署辖区内调查预防任务,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监测普查责任制落到实处。
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检查奖惩到位,确保监测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杜绝松材线虫病传入。
〔二〕落实监测普查责任,确保监测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成立监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监测普查工作,组成监测普查工作队,并固定专人负责监测普查资料汇总、报告;各相关单位、部门分片包干,把监测普查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领导小组要不定期深入各部门、各单位监测普查工作一线开展督查,确保监测普查工作效果。
要建立和完善监测普查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外业调查记录、数据、照片等,确保监测普查情况可溯可查。
监测普查档案主要包括: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监测普查方案、监测普查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
3、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
4、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
5、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
6、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三〕广泛宣传,提高对监测普查工作的认识
充分利用会议、播送、电视等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大力开展监测普查工作的意义,以及识别、除治松材线虫病的技术知识,提高领导和群众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使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熟悉和掌握松材线虫病的普查、监测、检疫、防治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果。
〔四〕开展技术推广,提高科技含量
加快应用预防测报技术、检疫技术和防治技术上早期诊断、快速鉴定、高效杀线虫剂、杀天牛剂、疫木处理等新成果,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探索一些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提高松材线虫病预防的科技含量。
要充分依托当地护林员,借助无人机等先进监测手段,建立网络化调查平台,提高普查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五〕落实资金,确保预防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投入体系,要积极争取将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资金列入各级财政年度方案,落实监测普查经费,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要不断加强和完善与松材线虫病预防、防控和检测的有关根底设施建设,提高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检疫、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