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院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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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院财务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乡镇卫生院院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效益,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
乡镇卫生院院设立财务科,负责院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年度预算、决算,监督
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和报告。

三、资金管理
1.院财务资金分为日常资金和专项资金。

日常资金用于工资、水电等日常开支,专项资金
用于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的购买和更新。

2.院财务资金应当通过银行账户划拨,不得私自挪用、挤占。

3.所有院款收支均需开具正规发票并登记在册。

四、收入管理
1.院收入主要为医疗服务费、检查费和药品销售等,收费标准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私自挪用。

3.院收入必须经过财务科审核和登记,确保资金入账正确。

五、支出管理
1.院支出主要为人员工资、水电费、医疗设备维护等,支出应当按照预算执行。

2.支出必须经过财务科审核和备案,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支出需开具正规票据并登记在册,不得私自支付。

六、审计检查
1.院财务应当定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检查。

2.院财务科应当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和报表。

七、违规处理
1.对于财务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甚至开除。

2.对于经济损失的事项,需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2.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乡镇卫生院院财务科所有。

以上为乡镇卫生院院财务制度,希望各相关人员认真执行,严格遵守,确保院财务安全和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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