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中心(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安全守则、准入制度及日常使用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实验中心(实验室)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安全守则、准入制度及日常使用规范
一、学校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热爱本职工作。
2、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配合学校按计划准备和开出实验课。
3、根据课程安排和实验要求,做好上机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学生按时、按量完成实验任务。
4、实验室钥匙由专人负责,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转交他人。
否则,由于实验室人员管理不善,造成实验室设备损坏、丢失等,由相关人员负责。
5、负责保养、维护实验设备,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6、负责采购、调拨实验器材的验收,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7、负责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保管等工作。
8、协助实验任课教师辅导学生实验。
9、负责实验室的卫生工作。
10、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实验室的各项制度。
11、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失职失误,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学校实验室安全守则
1、每间实验室配备一名安全员,安全员应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爆、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2、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明显、方便取用之处,并制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各种安全措施不准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检查。
3、经常保持实验室仪器设备、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设备器材等应摆放整齐、排列有序,确保消防安全通道顺畅。
4、实验室的水、电等设施必须按有关规定安装。
定期对实验室的水源、电源、火源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5、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门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6、学生实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实验仪器设备。
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专人操作和管理。
7、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实验室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得随意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8、实验室须健全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在发生事故及意外时,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立即报告所在学校和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主管领导。
三、学校实验室准入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设实验课前,需要完成并通过实验室基本操作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得到授权方能进入实验室,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2、实验开始前,实验指导教师提示学生填写《XX学校实验室上机签到表》。
3、实验教学期间,实验指导教师不能离开实验室,或由他人代为指导,如发现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4、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老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一起负责关灯、空调、计算机等仪器设备,并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方能离开实验室。
5、学校教师个人如需进入机房,使用购买的数据库、软件等,须填写《XX学校教师个人使用实验室备案表》,之后方可使用。
6、学校教师如无大纲规定的实验课程开设任务,但需要使用实验室进行研讨、课程指导等,需要填写《实验室借用审批表》,须实验中心主任或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使用。
7、短期参观及访问人员需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方能进入实验室。
8、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规则执行,如出现违规或不负责任者,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批评和处罚。
四、学校实验室日常使用规范
1、进入实验室,穿着必须整洁,严禁穿背心、拖鞋进入。
2、学生在课程首次实验进入实验室后,应按实验管理人员或实验教师规定的座位就坐,并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室安全基本要求,同时要检查实验桌上的设备是否完好。
3、实验前,学生应该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规范要求、实验操作程序、所用设备的性能指标,仔细观察指导教师的演示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4、实验过程中,不得随意说话、离座、嬉戏打闹,不得接打手机、收发短信等,不得做与课程无关的事情如看视频、使用聊天软件等,须遵守实验室相关规程。
5、实验后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导教师批改。
6、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乱扔果核纸屑等杂物,禁止将饮用水带入实验室,保持实验室清洁。
7、严禁擅自搬动设备,不得随意在计算机上安装、拆卸软、硬件,私自更改计算机的连接和设置;不准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间隔须在一分钟以上;出现机器故障应报告指导老师。
8、实验室仪器设备、桌椅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定期全面保洁、保持环境卫生。
9、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桌椅等公共财物要爱护,不能涂画、损坏、取走、拆卸等,否则按相关政策赔偿。
10、离开实验室时请关闭灯、空调、电脑、投影仪等仪器设备,切断电源。
11、外来参观人员需实验室主任或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由专人陪同方能参观;参观时不得妨碍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