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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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对图纸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管理,依据国家和地方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图纸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管理工作。
3.职责和权限
3.1总工程师:对公司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3.2技术质量部:负责对图纸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登记、收发及技术交底工作的监控。
3.3分公司技术副经理:负责对图纸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登记、收发及技术交底工作的检查。
3.4项目经理:组织图纸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内容的实施。
3.5技术负责人:组织图纸审查,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组织办理工程洽商记录,进行有关图纸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技术交底,检查交底实施情况。
3.6资料员:负责项目部所需文件的接收、发放和留存,并建立台帐。
4.工作流程(详见附录1)
5.图纸收发
5.1项目部从建设单位领取图纸并进行核对后,进行登记,填写收图记录。
收图记录包括收图时间、图纸名称、图纸套数、起止图号、图纸提供单位、提供人等;
5.2图纸套数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数量为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留取竣工图并将其报至分公司存档,剩余图纸不满足施工实际需要时自行翻晒,不得将竣工图用于施工;
5.3领取图纸后,应及时发给技术、生产、质量等其他专业及分承包方等有
关部门和人员,并建立发图记录。
6.图纸会审
6.1项目部收到图纸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技术、生产、质量、安全及分包单位等相关人员踏勘现场后进行图纸审查,对于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米的大型工程和结构复杂的工程,分公司相关部室参加图纸审查。
6.2图纸会审内容:
图纸会审时,一般先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的作法和要求以及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等应用情况。
6.2.1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6.2.2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6.2.3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6.2.4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6.2.5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6.2.6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6.2.7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混凝土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长度等。
6.2.8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6.2.9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
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6.2.10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6.3图纸会审的程序
6.3.1图纸会审之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在熟悉图纸的基础上,进行自审,将发现的问题讨论统一意见,形成图纸预审记录,以备会审时提出。
6.3.2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项目部在做好预审工作后,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组织会审,并由建设单位分别通知设计、监理、分包协作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
6.3.3图纸会审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事后按照专业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单位参加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项目部收到生效的图纸会审后分别送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及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登记,分公司留存一份备查。
6.4图纸会审记录内容
6.4.1工程项目的名称、编号、建筑面积、结构类型、专业。
6.4.2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名字(可在记录内容开始注明)。
6.4.3图纸会审的地点(地点要具体)。
6.4.4图纸会审的时间(年、月、日)。
6.4.5页码按第几页共几页格式编写。
6.4.6签字盖章栏要求每页均设置。
6.4.7图纸会审记录内容
a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问题,由设计单位予以答复修改。
(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b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
(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
c图纸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说明以什么方式解决。
d参加图纸会审单位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5图纸会审记录的发放
盖章生效的图纸会审记录由技术负责人移交给项目资料员,由资料员登记、保存、发放并留存发放记录。
7.设计变更
7.1收到设计变更后,应进行登记并向技术、施工、分包单位等相关技术人员发放并留存记录,同时报分公司一份备查。
7.2技术负责人在变更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留存记录。
8.工程洽商记录
8.1在施工过程,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对设计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办理的洽商记录。
8.2 工程洽商记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填写,内容正确、填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要写明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内容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并经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审核,送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经认可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3 工程洽商记录由项目资料员编号后登记并发放到项目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分包单位等相关人员并留存记录,同时报分公司一份备查。
8.4洽商内容施工前应由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并留存交底记录。
8.5 分包单位提出的洽商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
9.记录
9.1技术文件管理台账(详见附录2)
9.2图纸会审记录(详见附录3)
9.3工程洽商记录(详见附录4)
9.4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各设计院现行为准)
附录1:图纸会审工作流程
5
附录2
6
附录3:
图纸会审记录
表C2-1-1 第页,共页工程编号:
附录4:
表C2-1-3 工程洽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