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
根据《海珠区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加强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我局全面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并根据不同岗位风险梳理出具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共排查岗位94个,查找出潜在风险点301个,制定防控措施430项,尤其是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招投标管理、工程管理及内部“人、财、物”管理等各个重点环节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提出防控措施如下:
一、行政许可、审批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岗位廉政风险涉及范围:
1.涉及的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审批)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临时占用道路许可;开挖道路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审批;临时排水备案审批;永久排水备案审批;临时占道钢排架备案审批;项目手册年审;树木砍伐、迁移审批。
2.涉及部门/单位:建筑业管理科、市政管理科,园林管理科。
3.责任廉政监察员:罗春阳(建筑业管理科、市政管理科)、蔡焕煜(园林管理科)。
(二)岗位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对申请材料把关、现场勘察过程中收受申请单位好处,存在经办人和审核人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潜在风险,主要表现:1.接受办事人的吃请、礼金、礼券、礼品等,对申请人放松许可条件,给予申请人办理许可提供“方便”;2.有意为难办事人,不同意许可或拖延时间。
(三)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 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在办事窗口公开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时限,公布办事结果,设立监督投诉电话、邮箱等,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纪委监督。
2.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办事,坚持原则。对办理开挖、占道业务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各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认真审核,从严把关。
3.实行对外办事承诺制度。凡资料手续齐全的,限时批复,一次办结。
资料不齐的,耐心做好解释,附上补办资料告知须知,二次办结,不能让群众跑第三次。
4.自觉做到“三个一定”,即凡是办事者请吃的饭,一定不去;凡是办事者送的钱物,一定不要;凡是办事者请托办理的事情,一定到办公室谈。
二、行政处罚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岗位廉政风险涉及范围:
1.涉及的行政处罚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行政执法处罚(建筑安全监督、质量监督)
2.涉及部门/单位:建筑业管理科、质监站。
3.责任廉政监察员:罗春阳(建筑业管理科)、颜跃进(质监站)。
(二)岗位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1. 接受吃请或各类礼金、礼券等,为施工单位或服务对象说情、打招呼,办理“人情案”、“关系案”。
2、滥用自由裁量权,违规从轻、减轻、减免、从重、加重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或借助执法权故意刁难当事人。
3.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情况不处理,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处理、不作为。
4.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违规违章及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时,存在事实认定不够清晰,调查取证不充分、使用有关法律法规不准确或不按法定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等风险。
5.对施工安全条件检查、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动态扣分时,把关不严,乱作为,或借助执法权故意刁难当事人。
(三)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在建筑工地的监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必须两人以上对工地进行检查的规定,互相监督,出具处理意见必须双方商量确定签名后才能发出,重大决定经请示科室领导、分管局领导后才能下达。
2.对违规违法现象,严格执行第一次整改,第二次停工处理,第三次才进行行政处罚的规定要求,做到有理有据。
3. 在执行诚信体系评分、对企业和个人动态扣分等执法行为过程中,必须让相关企业和个人参与、知情,防止暗箱操作,并严格执行层级审批制度,防止权力寻租。
4. 主动接受各受监单位的监督,主动公开各项办事细则及相关投诉电话,接受各建筑施工单位的检举、投诉。
三、招标管理岗位的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岗位廉政风险涉及范围:
1.涉及的管理权限:招投标备案、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监管、招标代理考核、招标投诉申诉或投诉受理等。
2.涉及部门/单位:招标办,建设中心、维管中心,园林管理科、园林景观科、市政管理科、市政建设科。
3.责任廉政监察员:何祖建(招标办)、欧卫东(建设中心)、任剑鸿(维管中心)、蔡焕煜(园林管理科)、戴文明(园林景观科)、罗春阳(市政管理科、市政建设科)。
(二)岗位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1. 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区内规定,招标办备案审核不严格。
2.招标备案、投诉处理、招标代理的抽取等工作中缺乏监督,存在权力寻租风险。
3. 通过检查和现场监督等方式对工程招标投标过程进行监管时,在招标文件遗漏或不明确的条款界定时出现违反“三公”原则,存在寻租风险。
4. 招标文件合法性审查时会存在以下风险:①工程招标条件不完全具备条件即进入招标程序;②工程招标文件未能按照国家省市相关的招标文件范本进行编制,未能严格审核招标文件合法性,自由裁量权会出现“吃、拿、卡、要”的现象;③招标投标时间未能按照招标法的规定和《海珠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定》,出现权力寻租风险;④ 招标文件合法性审查过程会出现向潜在投标人泄露信息的风险,存在权力寻租的风险。
5. 根据不同程度的介入招投标过程,掌握一定的信息,存在利用招投标信息获取个人好处的风险。
(三)风险防控措施:
1. 严格执行《海珠区政府所属单位公开选择招标代理单位的规定》,在业主提交招标文件备案时,对区属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严格审核,确保各单位依规进行。对区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招标代理选取规定的,应报区监察局。
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市的规定,确保不出现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招标文件合法性审查应按照经办人-科长-分管领导的审核审批制度,并报局纪委书记加具监督检查意见,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程序。
3. 业主向招标办咨询招标业务时,不能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项目立项情况和招标进度。
4. 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规范招投标监督部门的工作,确保依法行政。招标文件未上网前严禁向潜在投标单位泄露招标文件信息。
5. 建立公正高效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制订规范的投诉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