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填写验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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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注意事项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省科技厅基础处负责管理。
一、省基金结题条件:
1、对照任务书基本完成承诺任务,且如研究成果为论文,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至少有一篇。
2、未标注基金资注的成果一律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不得填写。
二、省基金结题步骤:
(一)网上填写验收申请书
1、用个人用户登录福建省科技管理系统
2、点击“执行与验收“→点击“验收申请书”→点“添加”→弹出待结题的项目,对其进行勾选,确定→弹出待结题项目验收申请书封面→将是否评审选为“否”,并填写日期,再进行保存→添加验收申请表成功
3、
总结》,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刊物封面、目录页、正文首页及"项目资助"标注页),《项目经费总决算表》三项为必选项。
《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从科研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WORD文档填写完后上传。
成果证明材料请做成一篇文章一个附件,即将每篇论文刊物封面、目录页、正文首页及"项目资助"标注页扫描后粘贴在一个WORD文档中。
《项目经费总决算表》(一式三份)从科研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交财务处填写,盖章后扫描上传。
4、验收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个人提交。个人并通知院系科研秘书进行审核提交,院系科研秘书通知科研处审核提交。等待科技厅审核。
5、当验收申请表的审批状态显示为科技厅审核中,且已获得验收号,即表示已通过初审。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验收申请表打印2份,并签字盖章。
(二)结题材料报送:
1、《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要求:该表是通过系统打印的
经科技厅审核通过后的网上验收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盖承担单位(系部)、主管
单位(学校)公章;
2、《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要求:封面盖承担单位公章
3、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刊物封面、目录页、正文首页及"项目资助"标注页)
4、《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总决算表》要求:盖财务处,科研处,学校公章。
以上材料各2份交科研处
(三)、网上填写验收意见书
科技厅收到纸质结题材料,核对无误后,将验收申请表的审批状态显示为科技厅审核通过,此时项目负责人可上系统生成《验收意见书》,点击“执行与验收“→点击“验收意见书”→点“添加”→弹出待生成验收意见的项目,对其进行勾选,确定→填写完成后保存提交→学院提交→此时该项目在系统中才呈现结题状态
(四)、时间要求:
1、网上提交时间,项目合同结束时间之前一个月。一般每年5月和9月会集中受
理一批。
2、纸质稿及时提交。纸质稿提交之后,科技厅基础处才会进行最后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