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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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8. 论述题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关于法律问题的学问,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 )。
A.刑名法术之学
B.律学
C.法学
D.经世之学
正确答案:A
解析:关于法律问题的学问,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刑名法术之学”,或者“刑名之学”。
知识模块:法理学
2.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法律可分为( )。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国内法和国际法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律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指规定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和义务(或者职责、职权)的法律;程序法是指规定保证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的程序或方式的法律。
知识模块:法理学
3.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刑法在有无溯及力问题上采用( )。
A.从旧原则
B.从轻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正确答案:C
解析:“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这同时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
知识模块:法理学
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原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只有刑事法律才可能在本国领域外生效
B.一国民事、经济等法的效力,一般也及于在本国领域外的本国公民
C.一国的法律只在国内有效
D.一围的法律在其主权实际管辖的那部分陆地有效
正确答案:B
解析: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底土和领空,以及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飞机。
法律的效力也及于在本国领域外的本国公民。
故选B项。
知识模块:法理学
5.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该条款的内容属于哪种规范?( )
A.授权性规范
B.义务性规范
C.命令性规范
D.禁止性规范
正确答案:A
解析:授权性规范是法律赋予人们一定权利和行为自由的法律规则。
正当防卫的条款赋予了公民为保护合法利益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的权利。
知识模块:法理学
6.凡规范未规定行为规则而规定参照、援引其他法律条文或其他法规的,这种规范是( )。
A.确定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委托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正确答案:D
解析:准用性规范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援引或者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范。
知识模块:法理学
7.下列有关部门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条文是部门法的基本构成单位
B.一个部门法是由一个规范性文件组成的
C.一个规范性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
D.法律规范是部门法的基本构成单位
正确答案:D
解析:部门法是由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规范是部门法的基本构成单位。
知识模块:法理学
8.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 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
B.在我国,近代意义上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代沈家本修订法律后
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体系的特征。
知识模块:法理学
9.下列有关公民权利能力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A.权利能力是公民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
B.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
C.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D.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正确答案:B
解析:公民的权利能力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
不同公民的特殊权利能力是有差别的。
一般权利能力即基本权利能力,是一国公民均具有的权利能力,是任何人取得公民法律资格的基本条件,不能被任意剥夺或排除;特殊权利能力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具有的法律资格,只授予某些特定的法律主体。
知识模块:法理学
10.魏某与桂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
产生魏某与桂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作什么?( )
A.法律事件
B.法律行为
C.事实行为
D.事实关系
正确答案:B
解析: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魏某与桂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这是一种法律行为。
知识模块:法理学
11.法的指引作用的对象是( )。
A.违法者的行为
B.每个人本人的行为
C.一般人
D.他人的行为
正确答案:B
解析:法的指引作用,指法的规范作用的首先体现,即对每个人本人行为的指引。
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
对人的行为的指引有两种:个别指引和规范性指引。
知识模块:法理学
12.黄某是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
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楚是县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
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
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
A.法的适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解释
正确答案:B
解析:法的实施,根据是否需有权机关的干预分为法的适用与法的遵守。
法的适用是有权机关的行为。
法的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全体公民都必须守法,严格依法办事。
从内容上看,法的遵守包括行使法的权利和履行法的义务两个方面。
行使法的权利是指人们通过一定的行为,或者是要求他人实施,或者抑制一定的行为,来保证自己合法权利得以实现。
本题中黄某的行为就是行使《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的举报权的行为。
故选项B正确。
知识模块:法理学
1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 )。
A.权力机关的干涉
B.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C.上级司法机关的干涉
D.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正确答案:D
解析:依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知识模块:法理学
14.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核心是( )。
A.多党合作
B.社会主义法治
C.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正确答案:C
解析: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实质是:以人民民主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法治为原则,以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为核心,依法对各种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和其他活动进行监视、察看、控制、检查和督促的法律机制。
知识模块:法理学
15.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 )。
A.由最高人民法院解释
B.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解释
C.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
D.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解释
正确答案:C
解析:我国法律规定,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用法律加以补充规定。
知识模块:法理学
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20分。
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6.“自然公正”的最基本要求包括( )。
A.任何法官的任职必须经过职业的训练
B.任何人不能自己审理自己或审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
C.任何被告的上诉权利都不得被剥夺
D.任何一方的诉词都要被听取
正确答案:B,D
解析:“自然公正”的内容大致包括两项最基本的程序规则:(1)任何人不能自己审理自己或审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即任何人或团体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2)任何一方的诉词都要被听取,即今天所谓任何人或团体在行使权利可能使别人受到不利影响时,必须听取对方意见,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和防卫的权利。
知识模块:法理学
17.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可以成立的有( )。
A.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此规定为授权性规则
B.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C.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D.我国公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正确答案:C,D
解析:按照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分为:(1)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作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
(2)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又分为: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
A、B项错误,C、D项正确。
知识模块:法理学
18.关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与作为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表述正确的是( )。
A.两者所属领域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属于现实性领域,而作为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属于可能性领域
B.针对的主体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针对的主体是特定的,而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所针对的是一国之内所有不特定的主体
C.法律效力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属于个别化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而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属于一般化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D.属性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未必都由法律所规定,并不必然具有法律属性,而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必然具有法律属性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与作为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两者所属领域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属于现实性领域,而作为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属于可能性领域;针对的主体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针对的主体是特定的,而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所针对的是一国之内所有不特定的主体;法律效力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属于个别化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而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属于一般化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属性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未必都由法律所规定,并不必然具有法律属性,而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必然具有法律属性。
知识模块:法理学
19.关于刑事责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产生刑事责任的原因在于行为人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
B.刑事责任的大小、有无一般不以被害人的意志为转移
C.刑事责任是一种救济责任
D.刑事法律并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
正确答案:A,B
解析:刑事责任是一种公法责任,是由行为人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引起的,由国家公诉机关予以追究,除自诉案件以外,不允许当事人协商。
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预防性的法律责任。
知识模块:法理学
20.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 )的目标。
A.依法治国
B.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C.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正确答案:A,C,D
解析: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
知识模块:法理学
21.能够影响法的遵守主体遵守法律的因素有( )。
A.法律的本质
B.政体的性质
C.历史及文化传统
D.社会力量对比关系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法律的本质、政体的性质、历史及文化传统、社会力量对比关系等因素都会影响法的遵守主体遵守法律。
知识模块:法理学
22.按照我国宪法和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下列选项哪些不属于有权法律解释?( )
A.司法机关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
B.国务院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
D.法律专家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
正确答案:A,B,D
解析: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才有权解释宪法,A、B项属于越权或无权行为。
法律专家的解释属于学理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是有权解释。
知识模块:法理学
23.法律解释既是人们日常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律实施的重要前提,与一般解释相比,法律解释具有特殊性,以下论述正确的是( )。
A.法律解释的任务是通过研究法律规定及其附随情况,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
B.法律解释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某一特定的法律事实是否有意义,也就是对待裁判或处理的事实的法律规定加以解释
C.法律解释的过程要避免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影响,通过逻辑的三段论推理而达成一致结论
D.法律解释者要理解法律的每个用语、条文和规定,需要以理解该用语、条文和规定所在的制度、法律整体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为条件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解释的特点。
法律解释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及其附随情况。
法律解释的任务是通过研究法律规定及其附随情况,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
因此C项是错误的。
(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解释学循环是解释学中的一个中心问题,它是指整体只有通过理解它的部分才能得到理解,而对部分的理解又只能通过对整体的理解。
因此法律解释者要理解法律的每个用语、条文和规定,需要以理解该用语、条文和规定所在的制度、法律整体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为条件。
知识模块:法理学
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4.论述法律程序的意义。
正确答案:法律程序在欧洲500余年的法治进程中起过重要作用,它与法律职业并称为具有重要意义的法治的两个推动力。
从普遍意义上讲,法律程序是制度化的基石,是现代法律的特征之一;就中国法传统而言,法律程序是中围法走向现代化的根本元素之一。
如果从法律程序的具体意义来讲,主要表现为:(1)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
现代法治原则要求“以相同的规则处理同类的人或事”,即平等地适用法律,而公正的核心是平等。
程序是如何保证平等的呢?现实生活中具体的人和事,与抽象的法律规则之间存在着差异和距离,这给法律适用带来难度。
法律适用就涉及知识点:法理学
25.论述法律与经济的基本关系。
正确答案:(1)经济基础决定法律。
法律是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
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出对法律的需要时,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的法律便应运而生。
一定生产关系的性质以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以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法律只能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从而在政治上也占统治地位的掌控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共同意志的反映。
因此,历史上出现过各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它们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征。
而同一历史类型的各国法律,尽管它们也各有其特点,但由于它们赖以存在的经济制度的本质是一致的,所以它们有着共涉及知识点: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