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政道路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市政道路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提高资料管理水平,确保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市政道路工程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三、资料管理的原则
1. 完整性原则:确保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资料的完整性,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可靠、及时。

2. 确权性原则:明确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资料的责任主体,加强资料的所有权保护和管理。

3. 防篡改原则:严格管理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资料的修改、变更和归档,禁止篡改、涂改或销毁资料。

4. 便利性原则:提供便利的查询和检索渠道,确保相关单位能够及时获取需要的资料。

5. 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资料管理,避免违规操作和管理漏洞。

四、资料管理的内容及责任
1. 设计资料管理
(1)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计市政道路工程所需的各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表等。

(2)设计单位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并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和报批程序。

(3)由设计单位保证设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资料的准确性负有责任。

2. 施工资料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管理。

(2)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资料档案,包括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工程验收记录等。

(3)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施工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监理资料管理
(1)监理单位应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监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资料
进行管理。

(2)监理单位应建立监理资料档案,包括监理合同、监理报告、交接资料等。

(3)监理单位应对监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监理资料的安全性
和完整性。

4. 资料管理责任主体
(1)设计单位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管理,包括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表等。

(2)施工单位负责对施工资料进行管理,包括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工程验收记录等。

(3)监理单位负责对监理资料进行管理,包括监理合同、监理报告、交接资料等。

五、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
1. 设计资料管理流程
(1)设计单位根据市政道路工程的需求,进行设计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工作。

(2)设计单位将设计资料进行备案和报批程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进行归档管理。

(3)设计单位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定期更新和修订工作,确保设计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施工资料管理流程
(1)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同时对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资
料进行管理和备份。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并进行定期更新和修订工作。

3. 监理资料管理流程
(1)监理单位应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监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资料
进行管理和备份。

(2)监理单位应对监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并进行定期更新和修订工作。

六、资料管理的技术手段
1. 电子化管理
(1)鼓励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采用电子化的形式进行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减少纸质文
件的使用。

(2)建立市政道路工程资料管理系统,实现设计、施工和监理资料的统一管理和共享。

2. 网络化查询
(1)建立市政道路工程资料查询系统,方便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料的查询和检索。

(2)建立市政道路工程资料共享平台,实现资料的共享和信息的交流。

3. 数据备份
(1)利用网络云存储等技术手段,对市政道路工程资料进行定期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
性和完整性。

(2)建立资料备份和恢复机制,对资料进行定期的归档和备份,以应对资料丢失或损坏
的情况。

七、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
1. 监督检查对象
(1)市政道路工程部门应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

(2)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对本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自评,发现问题及时
进行整改。

2. 监督检查内容
(1)核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进行处罚和追责。

(2)检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料的备份和归档情况,对不完整或不及时的资料进行整改。

3. 监督检查程序
(1)市政道路工程部门应根据监督计划和年度目标,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料管
理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

(2)市政道路工程部门应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和通报,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和督促。

八、资料管理的奖惩制度
1. 资料管理的奖励
(1)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资料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资料管理工作中发挥重大作用的个人和团队,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资料管理的处罚
(1)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资料管理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的,可以进行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

(2)对在资料管理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可以进行停止资格、吊销执照或追究刑事责任。

九、资料管理的宣传教育
1. 宣传教育对象
(1)市政道路工程部门应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资料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

(2)市政道路工程部门应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市政道路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

2. 宣传教育内容
(1)向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宣传市政道路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2)向设计、施工和监理人员宣传资料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 宣传教育形式
(1)通过会议、讲座、培训等形式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料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

(2)通过宣传资料、展览和媒体等形式对市政道路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宣传和普及。

十、附则
1.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后续修改或调整,将另行通知。

2. 本制度由市政道路工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3.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市政道路工程部门负责解释和补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