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对地下室管理规定范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业对地下室管理规定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下室的管理,确保小区内环境的卫生和居民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地下室是供业主或租户存放物品或使用的空间,属于小区公共设施,所有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不能影响小区的正常运行和其他业主的利益。
第三条物业公司是地下室的管理单位,负责地下室的日常维护、保洁、巡检等工作,并有权对地下室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四条业主是地下室的使用人,享有存放和使用地下室的权利,但需遵守本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租户需要经过业主的书面同意方可使用地下室,并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组织业主代表会议,就地下室管理情况进行汇报和讨论,并根据需要对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七条业主有权对地下室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享有通过业主代表会议表决的权利。
第二章地下室的使用权和管理责任
第八条业主通过物业公司办理手续,取得地下室的使用权。
第九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本管理规定,妥善使用地下室,不得存放违法违规物品,不得做与居民生活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业主应当对存放在地下室内的物品负责,并自行保险。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对地下室定期进行搬运、清洁和消毒,并监督物业公司的维修、保洁工作的及时进行。
第十二条业主不得私自转让或租赁地下室的使用权,如有需要转让或租赁的,应当经过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会议的讨论和同意。
第三章地下室的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当设置专门的地下室管理部门或设立地下室管理小组,负责地下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地下室的使用需按照业主或租户的需求和数量进行分配,按照先来先得的原则进行优先使用。
第十五条地下室的使用需经过物业公司审核和登记备案,业主需要填写地下室使用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由物业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业主对地下室的使用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操作,不得超过规定的使用时间。
第十七条业主使用地下室需自行保管好钥匙,不得私自复制或借给他人。
第十八条业主使用地下室需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地下室内进行明火作业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九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地下室进行安全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维修和整改。
第四章地下室的维修和保洁
第二十条地下室的维修和保洁由物业公司负责,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确保地下室的干净和整洁。
第二十一条地下室的维修工作需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必要时需进行报修和更换设施设备。
第二十二条地下室的保洁需定期进行,清除地下室内的杂物和垃圾,并保持地下室通风良好。
第二十三条地下室的保洁工作需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工具和清洁用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章地下室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地下室的门禁系统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仅业主和租户具有进入地下室的权限。
第二十五条业主在进入地下室时需出示业主身份证件和钥匙,经物业公司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六条地下室内的监控摄像设备由物业公司负责安装和维护,严禁私自调整或损坏设备。
第二十七条地下室内严禁进行危险品和非法物品的存放和使用,严禁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第六章违规处理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业主或租户,物业公司有权采取以下处理措施:警告、罚款、停用地下室使用权等。
第二十九条对于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公司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协助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业主或租户如有损害其他业主利益的行为,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若因地下室使用不当或造成严重事故的,业主或租户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代替之前的地下室管理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规定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经业主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管理规定经物业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