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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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

•【字号】湘发改法规[2011]1631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

(湘发改法规〔2011〕1631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单位、各市州发改委: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的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清理修订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42号)的要求,我们编定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依据》,现已通过省政府审核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市州、县级发改部门可依据自身行政职能参照本依据编定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示。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十三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三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条

9、《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10、《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11、《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13、《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十二条

1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16、《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第二条

17、《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二条

18、《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五条

19、《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四条

20、《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21、《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22、《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23、《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4、《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25、《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七条

26、《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第八条

27、《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条

28、《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四条

29、《湖南省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生态经济带建设保护办法》第六条

30、《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第六条

31、《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32、《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6项)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2、3亿美元以下(不含)、1亿美元以上(含)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和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3、地方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行会同同级发改部门)

法律依据: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4、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条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二条

5、工程咨询单位(丙级)资格的认定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6、棉花加工企业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

(二)行政处罚(共37项)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处罚种类:罚款、招标无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八条

(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

(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

2、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

处罚种类:罚款、招标无效

法律依据: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

(2)《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

3、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未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布招标公告不合要求处罚种类:招标无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三条(2)《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

(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

(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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