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指定动物检疫实验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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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指定动物检疫实验室报告
一、实验室机构组成、职责及能力范围介绍
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有效运行,畜牧兽医局召开专门会议对实验室组织机构组成、职责、能力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实验室机构由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实验室、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组成。

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

其主要职责包括:领导实验室有关生物安全工作,并实施监督;审核批准本单位生物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组织进行风险评估;负责处理有关的生物安全问题和事故;制定新的相关政策。

二、实验室基础设施及设备情况
畜牧兽医局实验室位于丹河北路38号,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设有接样室、更衣准备室、无菌室、解剖室、洗涤消毒室、血清检测室、样品保存室、病原学检测室、资料室、物资储备室及办公室11个功能区域,为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现实验室有生物安全柜、离心机等主要仪器设备67台(套),实验室现有条件完全能满足血清学、流行病学等检测工作的需要,并完全有能力确保实验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三、实验室人员构成及技术培训情况
实验室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人,包括实验室主任1名,实验室负责人1名,检验人员3名。

其中中级兽医师1人,初级2人。

实验室工作人员理论基础扎实,实验操作技术熟练,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严明,保证了实验室从事检测检验工作的安全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每年年初,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实验室当前工作任务、发展规划以及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要求,按照每人每年至少参加培训一次的原则,制定工作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培训计划,并按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生物危险和传染预防、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应急措施、消防、化学品安全、各种废弃物安全处理、实验室仪器维护、急救培训及应急撤离等内容。

四、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实验室程序文件建设及运行情况
为完善及规范实验室质量管理、生物安全管理及运行体系、设施设备的配置及个人防护装备、实验室工作人员行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兽医实验室经畜牧兽医局生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颁布,开始实施完备的质量管理手册、生物安全管理手册、工作流程及实验室程序性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运行,使实验室管理和具体工作有序开展,且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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