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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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程的技术管理和操作要求,确保白蚁预防工程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省新建、翻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程施工。

第三条凡实施房屋建筑白蚁预防的工程,要确保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至少十五年不受白蚁危害(不含未经预防处理的装饰工程)。

二、场地勘察
清除场地白蚁孽生物,了解白蚁危害情况和消灭场地原有白蚁。

第四条承担白蚁预防工程的专业单位,应在施工前会同建设、施工单位,对建房场地进行检查,了解白蚁危害情况,灭治原有建筑、树木等遗留的蚁害,制定白蚁处理方案。

第五条对地下深埋的诱使白蚁入侵的树根、木桩、木块、棺木等杂物,应由施工单位在开挖地基时负责清理干净,清除白蚁孽生隐患。

三、地基药物处理
地基药物处理是通过喷洒化学防蚁药剂,在房屋四周的土壤中形成一条防蚁药带。

隔绝白蚁通往室内的通道,封锁外部白蚁从土壤进入建筑物。

第六条砖混和钢混结构的建筑,在基础层夯实后,浇混凝土(或砌砖墙基)前,用防蚁药剂均匀地在垫层上喷洒一遍。

第七条基础完成后,对外墙基槽回填土后(填平未经夯实),沿外墙面四周50厘米宽度范围内喷洒防蚁药剂一次。

第八条铺设房屋四周水泥地坪或做“散水”“明沟”时,按第七条施药方法,对共垫层喷洒防药剂一次。

四、地面药物处理
室内未经开挖的部分地基以及回填土中均有可能留有白蚁隐患。

通过防蚁药处理,形成一个防蚁层,防止白蚁生存危害。

第九条室内地坪回填平整,垫层(碎石、三合土)铺平并夯实后,在浇混凝土地坪或搁置架空板之前,对离内墙面四辕50厘米的垫层,用防蚁药剂喷洒处理。

第十条对厨房、卫生间等经常受潮的房间,原场地白蚁危害严重及用外来杂土回填的地面,应按第九条施药标准全面喷洒标准全面喷洒防蚁药剂。

第十一条凡有地下室的建筑,在地下室底板浇注以前,应按第六条方法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基础设有沉降缝,伸缩缝者要沿颖向下灌注防蚁药剂。

五、木构件药物处理
建筑物中的木构件及制品是白蚁生存的主要食料,是长翅繁殖蚁飞入室内栖息繁衍的适宜之处,必须有重点地进行药剂处理。

第十三条木门、窗框在未油漆前应进行药物处理。

主要是与墙体、
地面的接触部位,可视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涂刷、喷洒、浸渍的处理方法。

第十四条房屋底层木门框埋入地面以下部分,应先用防蚁药剂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易潮房间(厨房、卫生间、浴室、洗漱间、锅炉间等)的木门窗框应提高用药浓度,适当增加用药量。

第十六条木楼地板(普通地板、拼木地板,双层地板)在铺设前应对木板(非油漆面)进行防蚁药剂喷洒和涂刷处理。

第十七条直接粘贴于水泥地在(楼面)的木板、在内墙粉刷以前,在离地(楼)面高20厘米的四周墙体上用防蚁药剂喷洒。

第十八条木地板下的木构件(地楞、垫木、支撑等)在铺订木地板前,用药剂喷洒、地陇墙、地楞砖墩以及沿墙四周用防蚁剂喷洒两次。

第十九条对木间隔类墙(板条墙纤维墙,胶合板墙,木墙筋等)的隐蔽木构件,需用防蚁药剂喷洒一次。

第二十条木楼梯的木拉杆、扶手、支撑用木料,在油漆前用防蚁药剂喷洒(涂刷)二遍。

第二十一条室内壁橱、护墙板、嵌木条、木框架等,安装好后,在粉刷、油漆之前,对接触墙面和地面部位用药液喷洒处理。

第二十二条木层架、木桁条在搁置前对接触墙体部位(或一圈)用药液涂刷,长度60厘米。

第二十三条木吊顶(包括吊筋、木楞、木板条等)在安装好后,内粉刷以前,对木构件接合处和靠墙处部位,用药剂喷洒处理。

六、其他防治处理
第二十四条现浇混凝土的木模板,木支撑无法拆除而留在建筑物内的,应事先对木模板及木支撑按第十八条方法进行药剂处理。

第二十五条房屋四周5-10米处的木电杆、广告牌、花坛等木设施,在埋设点直径50厘米的范围内用药剂处理。

第二十六条凡从地下通向室内的各种管线设施(通信、照明、动力、上下水煤气管道等),在其出口处用药剂对管线周围的土壤进行喷洒处理。

第二十七条地基药物处理应和基础工程衔接好,谨防施药以后被雨水(地下水)冲刷,影响预防效果。

雨天不宜进行防蚁施药。

第二十八条药物使用应符合江苏省白蚁防治药物安全使用有关规定。

白蚁防治单位应采购和使用经国家专业部门批准生产的药物。

第二十九条凡未列入本规程的项目和已竣工房屋的白蚁预防补救措施,应从实际出发,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参照本规定,认真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本规程由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程自一九九三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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