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顺序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表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方法步骤包括审核、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
首先,审核是整理工作的第一步,要严格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以及整理是否符合要求。
通过审核后,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材料才能归入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
其次,分类是整理工作的第二步,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是履历材料,包括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
第二类是自传材料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三类是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和审计材料。
第四类是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和培训材料。
第五类是政审材料和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第六类是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最后,整理工作的其他步骤包括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
排序是将档案材料按照时间、单位、人名等顺序排列,编目是将档案材料按照分类编制目录,技术加工是对档案材料进行修整和复制,装订是将档案材料装订成册。
总之,干部人事档案整理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审核、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等步骤,以保证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先编写类号,再编写顺序号,最后标注页码。
例如,第一类的第一个材料为自传,类号为“一”,顺序号为“1”,页码为“1-5”,则标注为“一1(1-5)”。
第三步,整理整理是指对已经排序好的材料进行检查、补充、删除、合并等工作,使其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具体来说,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发现缺少或虚假的内容,要及时补充或删除。
2.合并重复的材料,避免冗余和浪费。
3.标注材料的重要性和关联性,方便查找和利用。
4.将材料装订成册,并按照类别、时间、姓名等进行标注。
5.定期对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其及时、准确、完整。
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流程
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流程
1、流程图
2、流程说明
(1)收集。
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变动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鉴别。
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认真鉴别,不属归档的材料按规定妥善处理。
(3)整理。
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
(4)核对。
对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5)入库。
核对无误,入库保管。
明确专人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做好“六防”(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确保人事档案安全。
(6)统计。
每年统计一次档案基本情况,核对档案材料。
发现档案中缺少有关材料,及时登记并收集补充。
3、工作依据
(1)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干部档案工作条件》的通知(1991年4月2日);
(2)中央组织部关于修订《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说明(1991年3月4日);
(3)《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中央组织部1991年3月29日印发);
(4)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组通字[1996]14号)。
4、资料归档。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
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7月16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如何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的编制与归档流程
如何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的编制与归档流程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部门对干部个人信息进行整理和保存的重要文件,具有重要的管理和参考价值。
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的编制与归档流程,能够有效地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本文将从基本概念、编制流程和归档流程三个方面介绍如何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流程。
一、基本概念干部人事档案是指对干部个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资质、表彰奖励等信息进行整理和保存的文件。
它是组织部门管理干部的重要工具,同时也是对干部工作表现和能力的重要依据。
规范编制和归档干部人事档案,对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流程1. 收集基本资料:组织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制度,要求干部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资质等相关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和整理。
2. 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表:根据收集到的干部个人资料,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表,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资质、表彰奖励等内容。
在填写档案表的过程中,要确保内容准确、完整。
3. 审核和备案:档案管理员或相关人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核对档案表中的信息与提供的资料是否一致,并在审核无误后进行备案。
备案过程中要保证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4. 归类整理: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和类别,进行归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条理清晰、易于查找。
可以根据干部职级、工作岗位等进行分类,设置相应的档案编号和索引。
三、归档流程1. 装订归档:对归类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装订,使用专用档案袋或盒进行包装,注明干部姓名、编号、归档时间等信息,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2. 密封保存:对归档好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密封,使用封条封口,避免档案被非法打开或篡改。
密封后的档案要妥善保管,防潮、防火、防盗。
3. 存放管理:将归档好的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一定的存放规则进行管理,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和档案存档期限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使用便捷性。
4. 档案调阅:在干部转岗、提拔、评优等工作中,需要进行干部人事档案的调阅。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流程与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流程与步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是组织机构中重要的工作之一,它涉及到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评估、晋升职级等方面,对于保障干部队伍的管理规范和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围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流程与步骤展开阐述。
一、收集干部人事资料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第一步是收集干部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
这包括干部的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培训记录、奖惩情况等各方面的资料。
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个人申报、面试考核、绩效评估等方式获得。
同时,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查询和调取干部的相关资料。
二、整理与归档在收集到干部的人事资料后,需要进行整理和归档。
这包括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编制干部档案目录,按照不同的类别和内容进行分类整理。
干部档案应该清晰地记录干部的个人信息,方便后续查询和使用。
对于涉密的干部档案,还需要进行安全保密措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三、审核与审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审核和审批环节十分重要。
在审核环节,相关部门或专门的干部人事管理人员需要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核对干部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审批环节则是对已审核的干部档案进行最终的审批确认,确保干部档案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四、存储与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存储与维护是档案管理的核心环节。
首先,需要设立专门的干部人事档案室或存储仓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档案室应该具备良好的环境,防潮、防火、防盗等设施应该得到有效配置。
其次,需要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档案的归档、查阅和维护工作。
定期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及时修整和更新档案资料。
五、档案利用与调阅随着干部工作的推进和发展,干部人事档案的利用和调阅也变得十分频繁。
干部人事档案应该做到查询便捷、信息准确,且保护干部个人隐私。
对于需要查询和调阅档案的人员,应该经过合法授权,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操作。
同时,还需要建立档案利用登记和审批机制,确保档案的合理使用。
六、档案归档与销毁干部人事档案的归档与销毁是档案管理的最后一环。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方法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方法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人事档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求,从注重实践、服务一线的目的出发,主要介绍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并在“分类"步骤中对人事档案所包含的十类常见材料的收集范围进行举例说明,对干部人事档案有一个直观的了解和基本认识。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方法人事档案的整理,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等,使之成为系统化和条理化的专门案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
第一步鉴别归档时限:自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
第二步分类第三步排序(一)确定排序方法,具体有两种:(二)编写页码每个类别中的档案材料排序后,要用铅笔对每份材料编写类号和页码。
页码编写时注意事项:第四步编目分类、排序完成以后,档案材料从实体上来说就已经形成了一个体系,编目就是要把这种体系体现出来。
卷内目录置于一卷之首,是档案内容的纲目和查阅的索引。
提示:书写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目录编写完毕后,要认真核对,避免出错。
第五步技术加工技术加工的范围:1、对纸张破损或字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应采用复印、扫描、拍摄等方法进行复制。
2、幅面过大的档案材料应进行折叠。
3、幅面过小的材料应进行托裱,装订边过窄或装订线内有文字的材料应加边。
比如学历证明复印件,毕业报到证,学生成绩册等,幅面太小,无法装订,应当在材料的底部托上一层质量较好的纸张,以方便装订。
提示:一是档案材料上的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装订物应当拆除,目的是防止氧化生锈,影响材料保存。
二是禁止将多份材料以缝纫、裱糊等形式粘连。
为方便档案利用和后续材料补充,每份档案材料在整理时必须保证各自独立。
第六步装订1、档案目录置于卷首,卷内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
2、装订时只要求档案材料左边、下边对齐,不刻意追求“四边齐”。
(完整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上)(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地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档案 顺序
干部档案整理流程一、核对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全日制学历和在职学历。
通过查找档案中相应原始材料,核对99年履历表和系统中“三龄两历”记载是否正确;根据最新打印的干部审批表,核对每一次职务变动是否有相应任免材料。
1.出生日期以档案中最先记载干部出生日期的材料为准,一般为入团志愿书、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
2.参加工作时间核对第九类中的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职工登记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以及第五类中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等。
3.入党时间核对干部档案第六类中《入党志愿书》、《党员登记表》,其他履历材料、任免材料也有入党时间的记载。
4.学历学历材料要齐全(参见第四类材料要求),在职学历需盖有路局人事处备案登记章。
以上内容全部审核无误的,在99年干部履历表中注明:审核无误,注明日期,加盖公章。
任何一项审核有误的,注明:经审核,**应为**,注明日期,加盖公章。
二、检查档案内容是否齐全并进行分类排序,缺少的材料补齐或登记第一类:履历材料;88年干部履历表、99年干部履历表等(须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按形成时间顺序编号,99年版最新填制的履历表放在最前。
第二类:自传类材料;入党申请中的自传、领导报告个人事项等。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2010年之前形成的放在三类,之后的放九类)新增加了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①学历学位材料反映高等教育之前的学历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反映入学环节的材料: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反映学习过程中的材料:学习成绩表;反映正常毕业的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反映出国(境)学习的材料: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组通字[2008]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五条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规定近年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对于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基础,它直接关系到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调整职务、晋升评职以及奖惩情况等事项。
为了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强档案的收集和归档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按照类别分为个人基本情况、教育和工作履历、奖惩情况和考核评价等四大类。
其中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个人简历、家庭出身、政治面貌等基本信息;教育和工作履历则包括入党时间、参加工作以及历任职务、工作业绩等;奖惩情况则是记录干部的荣誉称号、获得的奖项以及违纪违法的情况;考核评价则对干部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等进行评价,在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决策上起到参考作用。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在日常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充分保障干部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应当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具体措施包括:1. 在干部入职时获得基本信息,并核实资料的真实性;2. 在干部工作时,收集工作成果和工作报告等材料;3. 在干部受到奖惩、考核和评定岗位层级等方面的变化时,及时更新干部人事档案;4. 对于离职或退休的干部,应当制定相关收集方案,并尽快收集补充档案材料。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管理直接关系到干部的选拔任用、升降岗位等事项,所以必须严格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的归档管理应当有一整套有序的方案,具体包括:1. 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的归档管理方案,明确归档的时限、要求和流程等;2. 确定档案管理员和归档人员的职责分工,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及时归档;3. 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和编码制度,确保档案的一致性和统一性;4. 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保密管理,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四、干部人事档案的利用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利用和查阅是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价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排序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排序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排序总结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排列方法有三种:1、时序法:是按形成时间为序排列材料的方法,形成时间早的材料排在前,形成时间晚的材料排在后,由远至近反映干部的情况。
2、系统法:是按材料的重要程序为序进行排列的方法。
适用于系列材料的排列。
3、时系混合法:是时序法、系统法交叉使用的方法。
适用于一个类别里有多套系列材料的情况。
具体来说:1、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七类、第十类的材料按时序法进行排列;2、第五类、第六类、第八类的材料按系统法或时序混合法进行排列。
(1)第五类材料的排序方法第五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决定(包括个人对结论或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代材料。
针对第五类材料分一次性审查和多次审查的情况,具体可按以下方式排序:注:1)“一次”或“多次”审查,以作了组织审查结论计算。
2)证明材料应根据每份材料所证明的主要问题,按照时间顺序相应集中排列。
3)以上所列序号只表示材料的排序,不同于目录登记。
(2)第六类材料的排序方法第六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为: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离)团材料;入党志愿书(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列表如下:注:以上序号只表示材料的排序,不同于目录登记。
(3)第八类材料的排序方法第八类材料排序方法与第五类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原处分没有调查证明材料。
排列顺序为:处分决定(免于或撤消处分的意见)、本人对处分的意见、调查报告(复查改正有关证明材料)、本人检查或交待材料(本人主要申诉或申请撤消处分材料)。
列表如下:(4)第九类材料的排序方法第九类材料有两种排序方法:(1)按时序法进行排列,即将本类所有材料按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顺序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本部门所有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二)分级负责,逐级管理;(三)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安全;(四)便于利用,提高档案利用率。
二、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本制度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包括:(一)领导干部、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工人等各类人员的人事档案;(二)出国(境)人员、失踪、除名、逃亡职工和残死亡、离休、退休职工的人事档案;(三)其他应当归档的干部人事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技能;(三)热爱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心强。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范;(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失密、泄密;(五)按照规定,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档案信息。
四、档案管理程序第八条档案收集(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收集干部人事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档案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2. 分类收集,便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3. 依法收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
第九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2.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保持档案的连续性;3. 采取科学的整理方法,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第十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2. 严格按照档案保管规范,进行档案的存放和管理;3.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干部档案整理归档流程
干部档案整理归档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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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档案整理顺序
干部档案整理流程一、核对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全日制学历和在职学历。
通过查找档案中相应原始材料,核对99年履历表和系统中“三龄两历”记载是否正确;根据最新打印的干部审批表,核对每一次职务变动是否有相应任免材料。
1.出生日期以档案中最先记载干部出生日期的材料为准,一般为入团志愿书、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
2.参加工作时间核对第九类中的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职工登记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以及第五类中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等。
3.入党时间核对干部档案第六类中《入党志愿书》、《党员登记表》,其他履历材料、任免材料也有入党时间的记载。
4.学历学历材料要齐全(参见第四类材料要求),在职学历需盖有路局人事处备案登记章。
以上内容全部审核无误的,在99年干部履历表中注明:审核无误,注明日期,加盖公章。
任何一项审核有误的,注明:经审核,**应为**,注明日期,加盖公章。
二、检查档案内容是否齐全并进行分类排序,缺少的材料补齐或登记第一类:履历材料;88年干部履历表、99年干部履历表等(须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按形成时间顺序编号,99年版最新填制的履历表放在最前。
第二类:自传类材料;入党申请中的自传、领导报告个人事项等。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2010年之前形成的放在三类,之后的放九类)新增加了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①学历学位材料反映高等教育之前的学历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反映入学环节的材料: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反映学习过程中的材料:学习成绩表;反映正常毕业的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反映出国(境)学习的材料: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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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退(离)休审批表
3
出国(境)材料
1、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
2、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4
党代会等会议形成的材料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选通知
2、党代表登记表
3、其他组织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第
十
类
其他可参考材料
1、录用体检表,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材料
2、培训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
第
五
类
政审、更改及认定个人信息的材料
1、政审材料
2、更改或认定姓名、年龄、籍贯、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3、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报告
4、各类政审表
第
六
类
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1、入团志愿书(申请书)
2、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转正申请
2、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干部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4、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等材料
5、独生子女、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6、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材料
第
三
类
考察、考核、鉴定材料
1、组织鉴定、自我鉴定、干部鉴定表、党团鉴定表
2、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表
3、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重要专项工作中的表现材料
4、援藏援疆、挂职锻炼考核材料
5、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
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7、后备干部登记表(提任后才归)
第
四
类
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材料
1、当选委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
2、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
3、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
4、县处级以上部门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
5、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
6、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
7、着作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4
培训
材料
1、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
3、党员登记表
4、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
5、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及上级组织意见
6、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核意见和主要依据材料
7、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的有关审批材料
8、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
七
类
表彰、审批手续健全的各种科技和业务奖励、先进人物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3、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
4、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5、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
6、取消录用、续聘、解聘、辞退等材料
7、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
8、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干部调动审批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
9、授予(晋升)军(警)衔、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
1
学历学位材料
1、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
2、普通高等教育、成教、党校、军校等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
3、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
4、学习成绩表
5、毕业生登记(鉴定)表、
6、授予学位的材料;
7、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8、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学习
或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
9、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党校学历证明;
10、自学考试有关材料
2
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申(呈)报表等
2、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
3
反映科研学术水平材料
第
九
类
工资、吸收录用、入伍、任免、出国、离退休、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
工资待遇
1、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
2、转正定级审批表
3、工资变动审批材料
4、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
5、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
2
招聘、录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安置、退休、辞职、辞退、罢免材料
1、吸收(录用)表、转干登记表、转正定级材料
2、聘用审批表、合同书,
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细则
第
一
类
履历
材料
1、干部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2、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
第
二
类
自传材料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
1、自传
2、有自传内容的“思想总结”材料
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报告个人婚姻变化,主要家庭成员增减、配偶子女出国留学或加入外国籍、持外国永久居留证、子女涉外婚姻等情况)
2、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
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
第
八
类
违法违纪材料
1、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等受处分的上级批复
2、查证核实报告或调查报告
3、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
4、交代材料、通报批评材料
5、解除、变更处分的材料
6、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行政处理决定
7、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