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和谐小康家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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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和谐小康家庭”创建
活动实施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公司积极营造和谐、文明、健康、科学的良好氛围,加强供电所职工队伍建设,推动文明生态小康所建设,促进屯垦戍边新型公司建设,根据司党发《“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工作整体合力
*******供电所开展的“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是公司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一项群众性,基础性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创新性、和艰巨性。
加强领导是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保证。
“创建”内容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
为使创建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公司成立“和谐小康”领导小组,各单位、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和谐小康家庭”向纵深发展。
(一)、整合优势,形成合力。
组织开展以职工家庭为对象的达标、评选等活动,均纳入公司“创建活动”,统一筹划。
要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青妇主抓,相关部门协作,职工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集中力量,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
各单位应根据本《实施办法》精神,
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创建”活动。
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以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在创建“和谐小康家庭”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培树各类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典型观摩、达标授牌等形式,使创建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和分类指导,坚持以点带面,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及时发现典型,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扎实有效地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三)统一领导,整合资源。
要强化对创建活动的统一领导,在人员机构、经费落实、活动安排等方面为“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提供可靠的保障。
要结合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和生态文明小康连队建设,加大对涉及职工家庭生产生活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职工群众创建“和谐小康家庭”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开展“创建活动”的评选条件
开展“创建活动”主要是在各单位的职工家庭。
评选“和谐小康家庭”的基本条件是: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兵团,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勤劳致富:爱岗敬业,技能良好、生活富裕,率先小康。
家风文明:家庭和睦,文明礼貌,优生优育,诚实守信。
和谐平安:邻里友爱,团结互助,热心公益,家庭平安。
环境良好:室内清洁,家庭绿化,爱护环境,保护生态。
三、开展“创建活动”的基本程序及表彰
开展“创建活动”的基本程序:积极响应公司倡导,由职工家庭提出申报“和谐小康家庭”要求,供电所具体组织考核初评,经职工大会通过并张榜公示,由公司“创建领导小组”评定、公布和授牌。
表彰分级分层进行。
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底评比表彰一批“和谐小康家庭”,并建立家庭创建活动档案,对考评情况进行表彰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结合,同时与其他评先奖优有机结合起来,让职工切实感受到“创”有所获;“创”有所得;师级“和谐小康家庭”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创建目标:2011年公司级“和谐小康家庭”达6户,约占全供电所30%,力争“十二五”末达到90%,基本实现和谐小康供电所的目标。
*******供电所
“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
实
施
办
法
*******供电所“和谐小康家庭”
创建小组
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