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取消广西地方铁路货物到达综合服务费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取消广西地方铁路货物到

达综合服务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3.07.15

•【字号】桂价格字[2003]220号

•【施行日期】2003.07.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取消

广西地方铁路货物到达综合服务费的通知

(桂价格字[2003]220号2003年7月15日)

广西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管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减轻货主负担,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7月20日起,取消广西地方铁路、沿海铁路管区内的货物到达综合服务费。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函告我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