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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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总体方案
浙江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二月
目录
一、系统建设目标 (3)
二、系统建设原则 (4)
三、系统建设内容 (5)
(一)、系统主要功能 (5)
(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5)
(三)、浙江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 (6)
(四)、施工图审监管系统 (7)
(五)、招标投标监管系统 (8)
(六)、施工许可监管系统 (11)
(七)、质量监督监管系统 (14)
(八)、安全监督监管系统 (17)
(九)、质量检测监管系统 (20)
(十)、竣工备案监管系统 (21)
(十一)、优良和不良记录采集系统 (22)
(十二)、信息交换及数据整合系统 (23)
(十三)、监管辅助决策支持系统 (24)
四、技术实现方案 (25)
(一)、系统规划 (25)
(二)、网络安全 (28)
(三)、数据采集 (28)
(四)、数据接口标准 (28)
(五)、管理维护人员 (29)
五、建设工作要求 (30)
六、投资预算 (31)
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建立覆盖省、市、县(市、区)三级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实现建筑业类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办理,对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进行动态、跨区域监管,对全省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做到实时掌握,对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予以统一发布,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和行政执法水平,为政府和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活动的透明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

1、一期目标
建立全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我省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流程中施工图审、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检测和竣工备案等环节及其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全方位监管。

2、二期目标
在一期实施基础上,通过总结监管系统运行经验,不断提高系统的技术水平,研究建立建筑市场监管辅助决策支持系统。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原则是: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和共建共享。

1、统筹规划:加强领导,打破地区界限,充分调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积极性。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统一规划和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本单位的相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所产生的业务和技术接口问题,通过报省建设厅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决定并解决。

2、统一标准: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建设要全省统一标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必须遵循该标准,标准分为工作标准和数据标准。

3、分步实施:我厅将协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工作,按照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分步实施.
4、共建共享: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把网络的互联互通和实现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作为一条基本原则,从全局出发,打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界限。

充分调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全省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建设的整体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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