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电梯安拆安全监理细则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电梯安拆安全监理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为了保障施工电梯的安全运行,维护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施工电梯的安装、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电梯安拆工程的监理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监理证书》。
第四条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应当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监理质量。
第五条施工单位、施工电梯用户单位和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安装安全监理
第六条施工单位施工电梯安装前,应当编制施工方案,并向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报送。
第七条施工单位施工电梯安装前,应当对施工电梯进行勘察,了解安装环境和条件。
第八条施工单位施工电梯安装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责任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施工单位施工电梯安装过程中,应当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控制质量。
第十条施工单位施工电梯安装完成后,应当组织质量验收,并向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报告。
第十一条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施工电梯安装工程进行监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施工电梯安装工程的监理结果应当进行书面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拆除安全监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拆除施工电梯前,应当编制拆除方案,并向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报送。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拆除施工电梯前,应当对施工电梯进行检查,确保无故障、无漏电等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拆除施工电梯过程中,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拆除过程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拆除施工电梯完成后,应当进行质量验收,并向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报告。
第十七条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拆除施工电梯工程进行监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拆除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拆除施工电梯工程的监理结果应当进行书面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和拆除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条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监理检查结果应当进行书面通报,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第二十一条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并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第二十二条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监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细则的规定,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细则的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或拆除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有关部门对施工电梯安拆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施工电梯用户单位未按照规定委托施工电梯安拆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