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飞行计划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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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慢、小”飞行计划管理 • 低、慢、小”飞行主要是指通用飞行,即是指除 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 以外的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 渔业、矿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 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遥感 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方面的 飞行活动。
《通用航空飞行计划审批程序》
—民航华北空管局 运行管理中心
近年来随着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民用无 人驾驶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简称无人 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得到了蓬勃发展,其 遥控驾驶人员的种类和数量也在快速增加。面对 这样的情况,相关管理部门有必要在不妨碍民用 无人机多元化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民用无人机 驾驶人员的规范管理,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 康发展。
5、其他总局对飞行航路有特殊要求的,要按照总 局电报或文件对航班注明航路。 6、遇有因台风、火山等大面积绕飞,改航的计划 要在备注中注明。
7、任务性质:
• 1)S: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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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表示非定期的航空运输飞行,包括:加班飞 • 行,包机飞行 • 3)B:专机飞行
• 4)G:通用飞行,包括:播种、公务、人工降雨、 • 护林、农化、物理探矿飞行等。 • 5)M:军用运输飞行 • 6)X:表示其他飞行,包括熟练飞行、校验飞行、 • 训练飞行、调机飞行、试飞飞行。 • 7)J/Q:加班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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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中心(流量管理)工作内容简介:
• 在已处理电报、文件上签名,注明处理日期,并 统一留存; 编制定期航班和长期计划时,如该计划次日执行, 编制完成后,需检查次日该计划是否准确、完整, 如不,在次日计划中补充。 审批临时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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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关于下发〈运行管理中心临时飞行计划审批暂 行规定〉的通知》(民航华北空运行发[2010]53 号) 《关于公布航班时刻协调机场容量标准的通知》 (局发明电[2012]1990号) 流程 跨情报区飞行计划 接收公司申请,判定是否跨区,如属区内,按情 报区内飞行计划流程,如跨区需及时登录综合电 报处理系统。
• 在申请单上注明“同意按批复时刻执行”,签注姓名和日 期。 在申请单背面注明该时段总架次、该时刻架次。 批复结果回传公司。 • 按《临时批复首都机场加班包机记录表》登记当日批复的 计划。 统一留存临时飞行计划审批表。 情报区内飞行计划 • 时刻审批完成后将当天所有区内计划申请单于每日16:00 后,17:30之前传北空航管处报备(传真号码: 66911260)。 北空同意后在申请单背面标注“北空X参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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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飞行特点是: ①低空:飞行高度通常6000米以下; ②低速:主要是A、B类小型航空器,速度低; ③通信、雷达监视受限; ④飞行计划、动态不易全面准确掌握。 注:飞机分类: A类飞机:起飞速度在85节以下,着陆速度不大 于90节。如运11、运12、肖特360、 双水獭、运5、大篷车、西门诺尔等。 B类飞机:起飞在90-130节,着陆在91-120节如 萨伯340、安24、安26、运7、冲8、 ATR72、雅克42等。
谢谢!
2014年10月18日
• 流量室批复“低、慢、小”飞行计划,除按正常 流程批复外,还要以传真方式对相关管制单位进 行布置。 发现不明飞行物(不明空情) (1)了解记录报告单位,发现不明飞行物时间, 不明飞行物大小、方位、移动方向、速度等,是 否采取避让、控制起飞和落地、发布运行限制等 措施,及其他影响和相关信息; (2)通报北空,了解记录空军是否采取查证、拦 截措施; (3)按航空安全信息通报程序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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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批复、编制飞行计划工作要求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1、国内、国际任何飞行任务均应按相 关要求进行申请,当得到任务批复后方 可执行。 • 2、国内的飞行任务(通用航空)申请可分为两大 • 类,一类为跨区域飞行,另一类为区域内飞行。
3、跨区域飞行任务申请、批复流程: 向所经过区域的空管运行中心申请起飞、落 地时刻;将批复后的任务计划报请民航空管局 (总局)流量管理室,得到批复后方可执行。 4、区域内飞行任务申请、批复流程: 向任务执行所在区域的空管运行中心提交完整 的飞行计划任务书,当得到任务批复(可能会 进行修改)后方可执行。
• 提示: 当日16:00后,17:30之前向北空航管处申请。 北空同意后管制员在申请单上签批意见并签名, 传真回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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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涉及当日或22:00后新增次日的低慢小飞行计划时, 流量室审批“低、慢、小”飞行计划时,应明确下列内容: a.飞行单位; b.飞行任务性质; c.机长姓名、代号(呼号)和空勤组人数; d.航空器型别和架数; e.通信联络方法和二次雷达应答机代码; f.起飞、降落机场和备降场;没有降落场的需注明起降点 • 经纬度 g.预计飞行开始、结束时间; h.飞行规则(如目视飞行,需提供气象条件); i.航线、飞行高度和飞行范围(区域); j.其它特殊保障需求。
• 随着民航发展,“低、慢、小”飞行活动逐步增 多,与军航发生飞行冲突机率增加。“军民航防 相撞”是空管系统三大危险源之一,结合我中心 实际工作,“低、慢、小”飞行计划管理是我中 心应对“军民航防相撞”危险源的重要管控措施。 一般情况下, “低、慢、小” 飞行任务可通过布 置电报中的机型、高度等信息来判断,机型分类 为A、B型,高度在6000米(含)以下的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