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研究的中国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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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研究的中国视野
陈海燕
【摘要】汉斯立克是自律论美学的代表人物,其美学思想大多体现在《论音乐的美》中。
本文以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为切入点,在全面盘点我国大陆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进行归纳、分析、解读,以为深入了解其《论音乐的美》的主要思想观点。
【期刊名称】《黄河之声》
【年(卷),期】2014(000)021
【总页数】2页(P25-26)
【关键词】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自律论
【作者】陈海燕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自律论美学自古希腊时期毕达哥拉斯学派就已产生雏形,到欧洲19世纪中叶,以康德《判断力批判》为先导,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为标志,得以形成确立。
现今大多学者再研究汉斯力克《论音乐的美》,但对其美学观点却未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汉斯力克自律论美学思想主要是对以黑格尔、李斯特为代表的情感论美学的抨击,从这方面来看,汉斯力克的美学观有利于美学领域更宽阔的发展。
当然他的美学观也有不足之处,但这并不能作为我们忽略汉斯力克美学思想的根本依据。
现今大多数文献对汉斯力克美学思想的否定大于对该思想的肯定,本文将理性的对
汉斯力克《论音乐的美》中的思想进行梳理、分析,以为读者提供一个正确的价值判断。
奥地利音乐理论家爱德华·汉斯力克的自律论美学,产生于19世纪中叶情感论美学发展的鼎盛时期。
他以自律论美学为理论武器,来对抗情感论美学,他的《论音乐的美》正是在对抗情感论美学过程中产生的一个比较完整的音乐哲学思想体系。
在其美学思想真正形成前,汉斯立克受到了康德等人美学思想的影响。
汉斯力克以康德“美只在形式”为理论支柱,从自身需要出发,对浪漫主义音乐哲学观展开批判。
不仅如此,还受到欧洲实证主义思潮、赫尔巴特以及奈格里美学思想的启发。
赫尔巴特强调形式,否定情感内容。
奈格里则认为乐音的运动,即是“乐音游戏”。
音乐通过形式将音和音序列的组合组织到一个整体中去,从而抵制、离开情感。
在此基础上,这本有关音乐美学理论,且集中体现汉斯力克个人自律论美学思想的经典书籍——《论音乐的美》产生。
书中较完美的展现了汉斯力克自己的美学思想,
并对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情感问题以及音乐美等美学问题进行阐释、论述。
虽然《论音乐的美》仅仅是一本薄薄的小书籍,但它在音乐美学发展历程中的影响力是巨大而深远的。
《论音乐的美》集中展现了汉斯立克自律论美学思想,书中涉及了音乐美学领域经常探讨的一些问题。
本文主要围绕该书中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情感问题以及音乐美问题展开分析、探究。
(一)音乐的内容等于音乐的形式
汉斯力克认为,音乐的内容是乐音及形式本身,两者是同一事物,具有同一性。
在茅原《略论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1]、朱建省《汉斯立克音乐思想述评》[2]、李海冰《<论音乐的美>导读》[3]等文章中,学者们较大篇幅的论述了音乐的内容等同于音乐的形式。
而于润洋、周为民、傅利民等人对汉斯力克的观点持有不同看法。
于润洋在《对一种自律论音乐美学的剖析—评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4]
中指出音乐的内容和形式不仅是对立统一的,而且相辅相成、互为条件,内容与形式只有统一结合,
才能融合为音乐美。
周为民《谈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中的几个音乐美学问题》[5]、傅利民《音乐美的本质—兼评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6]在文中赞同于润
洋的观点。
(二)情感不是音乐表现的内容
音乐能使人产生情感,但这种情感不是直接来源于音乐,它是通过联想、想象等方式产生的,因此,情感不是音乐表现的内容。
李海冰在《<论音乐的美>导读》[7]中认可“情感的表现不是音乐的内容”,但同时提出汉斯立克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所运用的一些论据却是不合理的。
李晓冬在《从康德到汉斯立克-试论19世纪绝
对音乐观念的演进》[8]中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如果以判断、
概念为基础来确定情感,音乐则不能表现这种“情感”。
其次,凡是能唤起、激发某种类型情感的音乐,也不能准确的说这种情感包含在音乐中。
因此,情感不是音乐表现的内容。
赞同此观点的有:王梦熠《读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为汉斯立克“自律论”美学无端攻击所进行的辩护》[9]、冷南妮《汉斯立克否定什么—重读
<论音乐的美>有感》[10]等。
对此观点持有不同看法的有刘瑾、于润洋等人。
刘
瑾在《读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有感》[11]中认为过分肯定音乐不能表现情感则是不对的。
而汉斯力克为了论证该观点使自己陷入迷途中,无法自圆其说。
于润洋在《对一种自律论音乐美学的剖析—评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12]中同意刘瑾的观点,认为音乐能够表达情感。
赞同此观点的还有:凌金玉《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阅读札记》[13]、何乾三《音乐的情感初探—再读汉斯立克的<论音乐
的美>》[14]等。
(三)情感不是音乐审美规律的基础
王梦熠在《读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为汉斯立克“自律论”美学无端攻击所进行
的辩护》[15]中指出听众容易把音乐当做情感的表达,是因为创作者在进行创作时赋予作品情感因素,而音乐自身具有幻想力,这种幻想力使听众在聆听音乐时产生某种情感共鸣,这种情感不是音乐本身所具有的,它是主体通过联觉、想象产生的,音乐艺术是表现自身的,为此,我们不能把情感作为音乐审美的基础。
李晓冬在《从康德到汉斯立克-试论19世纪绝对音乐观念的演进》[16]中指出任何艺术都具有情感原则,它不是音乐所独有的;听众产生的情感往往与自身的经验有关,这种内心的情感反应与音乐作品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四)音乐美的问题
“音乐美是一种特殊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
这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它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中。
”[17]音乐美与情感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音乐是通过人的感官感受间接的使人产生某种情感。
杨琦在《音乐美的哲学思考读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18]中指出音乐美存在于音乐艺术本身,音乐只能
通过听觉接受音乐的美。
谭水清在《浅谈汉斯立克形式主义美学思想的价值》[19]中赞同汉斯力克的观点,并对其进行大量阐释。
他指出音乐美主要存在音乐本身中限定于自身美中,幻想力是音乐美产生的基础。
于润洋提出“音乐美只能是深刻丰富的思想感情内容同与之相适应的、富于独创性的音乐形式的高度统一。
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构成音乐美存在的客观条件。
”[20]傅利民在《音乐美的本质—兼评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21]中赞同于润洋观点。
汉斯立克作为自律论美学的代表,其思想较为理性,从《论音乐的美》中可以看出,汉斯力克对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音乐美问题、情感问题等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可能有时他的一些理论不能自圆其说,但这并不能否定他在当时自律论美学发展中占有突出位置及个人的思想理论成果。
笔者通过对汉斯力克《论音乐的美》相关文献分析了解到,现今大多数文献对汉斯力克美学思想的理解较为狭窄,不能全面、客观公允的作出评价。
本文以相关文献为前提,根据自己对《论音乐的美》的理解,
对其涉及的美学观点进行分析,希望以此能给读者提供一个理论参考,也为笔者自己学习《论音乐的美》做一个理论总结。
该书虽然是一本较薄的书籍,但就其里面的理论价值则是巨大而深远的。
该书不仅在当时西方美学产生影响,而且也为现今学者再研究自律论美学提供了理论参照。
本文对汉斯力克《论音乐的美》的研究仅是冰山一角,就书中的理论观点还有待我们今后深入的挖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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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茅原.略论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1982,4.
[2] 朱建省.汉斯立克音乐思想述评[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0,17.
[3] 李海冰.论音乐的美导读[J].艺海,2011,5.
[4] 于润洋.对一种自律论音乐美学的剖析—评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J].音乐研究,1981,4.
[5] 周为民.谈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中的几个音乐美学问题[J].音乐探索,2000,3.
[6] 傅利民.音乐美的本质—兼评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J].新余高专学报,2001,1.
[7] 同[3]
[8] 李晓冬.从康德到汉斯立克[D].中央音乐学院,2004.
[9] 王梦熠.读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为汉斯立克“自律论”美学无端攻击所进行的辩护[J].音乐大观,2014,1.
[10] 冷南妮.汉斯立克否定什么—重读论音乐的美有感[J].渤海大学学报,2013,3.
[11] 刘瑾.读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有感[J].天津音乐学院学报, 2001,2.
[12] 同[4]
[13] 凌金玉.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阅读札记[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1999,3.
[14] 何乾三.音乐的情感初探─再读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J].中国音乐学,1995,3.
[15] 同[9]
[16] 同[8]
[17] 汉斯立克,杨业治译.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M].人民音乐出版社,1978,12.
[18] 杨琦.音乐美的哲学思考—读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J].读书,1986,6.
[19] 谭水清.浅谈汉斯立克形式主义美学思想的价值[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06,2.
[20] 于润洋.对一种自律论音乐美学的剖析—评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J].音乐研究,1981,4.
[21] 傅利民.音乐美的本质—兼评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J].新余高专学报,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