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等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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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等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
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民政厅
•【公布日期】2013.12.11
•【字号】苏新出联[2013]10号
•【施行日期】2013.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江苏省总工会、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
意见》的通知
(苏新出联〔2013〕10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农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关工委,省各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江苏省总工会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11日
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的一系列新
部署,更好地发挥农家书屋作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提高农民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
200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2010年底全省建成农家书屋17158个,率先在全国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有效巩固了农村基层文化阵地,有力推动了农民综合素质的提升。
但不少地方在基本完成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后,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重视程度下降和书屋开放不正常、维护资金不足、管理队伍不稳等问题,农家书屋引导服务农民阅读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就是要在农家书屋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实际问题,着力改进创新,全面提升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和使用水平。
(一)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联系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要求。
省委、省政府将居民综合阅读率纳入了新修订的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将农家书屋列入了年度重点实事项目。
农家书屋建设是重大惠民工程,但书屋建成后,管理、使用跟不上,经常“铁将军”把门,成为不受农民欢迎的摆设,巨大的建设投入难以发挥应有效益,就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威信。
我们要清醒认识农家书屋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全力提升服务质量,真正把这一惠民实事办成农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必然要求。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突出强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职责必须加强”,要求“加强各类公共服务”。
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是落实这一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工作,而是必须认准方向、持续努力、一抓到底的好事、实事。
各
级政府特别是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以此作为转变职能、履行职责的实际步骤,真正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是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必然要求。
推进“两个率先”,农业现代化是关键和支撑;培育现代农民,是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
农家书屋扎根农村,最贴近农民,是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农民的重要场所。
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就是要更好发挥农家书屋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提高农民素质与各项支农惠农措施的协调配合,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真正以农民的现代化保障农业的现代化。
(四)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是传播先进思想文化、巩固意识形态阵地的必然要求。
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既给农村带来巨大活力,也使各种思想交锋和矛盾问题更为集中、更加复杂。
农家书屋是农村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阵地。
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就是要更好加强党在农村的意识形态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主旋律,积聚主流思想舆论正能量,用阅读点亮梦想、涵养精神家园,使农家书屋在教育农民、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二、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农家书屋提升工程作为促进农业现代化、服务新农村建设、培育现代农民的战略工程、基础工程,以满足农民精神需求、养成农民阅读习惯、激发农民读书热情、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为根本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有利契机,以健全管理队伍、优化资源配置、丰富阅读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科学管理为主要任务,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健全考评机制、强化舆论引导为保障措施,显著提高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和使用水平,使农家书屋真正成为政府转变职能、优化公共文化
服务的重要平台,真正成为深受农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一)建立健全农家书屋管理队伍
1.建立健全农家书屋主管人员队伍。
按照中央有关部门“进一步充实村宣传文化力量,农村行政村要明确相应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文化方面的工作”要求,建立一支以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为主体,热心服务、尽职尽责的农家书屋主管人员队伍。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择优招聘专职农家书屋管理人员。
省有关部门要将农家书屋主管人员纳入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
2.建立健全农家书屋协管人员队伍。
建立一支以“五老”校外辅导员为主体,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相对稳定的书屋协管人员队伍。
校外辅导员在协管农家书屋中,要从各地实际出发,结合校外辅导站的工作,发挥自身政治、经验、威望、亲情、时间等优势,管好书屋,保证开放时间,提升服务水平,发挥育人功能。
协管人员纳入书屋管理员培训体系。
3.建立健全农民阅读指导队伍。
利用各地社区居民学校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建共享,逐步建立一支以社区教育工作者为主体,专业素养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的农民阅读指导队伍。
社区教育工作者要依托农家书屋指导农民阅读,举办农民最关心、最需要的技能培训,开展阅读活动,营造阅读氛围,传授阅读方法,激发农民为创业致富、修身上进、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而愿意读书、主动读书的热情,成为农民看得见、信得过、离不开的阅读引路人。
4.建立健全农民自助读书组织。
鼓励农民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倡导建立读书会、文学社、诗社、书画社等农民自助读书组织,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文化中心户。
农民自助读书组织要紧密结合农民需求,引导他们读书用书,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阅读活动,不断增强农家书屋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二)优化完善农家书屋资源配置
1.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题材出版物。
加强选题规划和内容建设,把农村题材
纳入各类书刊和音像制品出版计划,保证农村题材出版物和农业科普作品在出品总量中占一定比例。
加大对农村题材重点选题的资助力度,每年推出一批符合农民阅读需求、贴近“三农”实际的精品力作。
全省性出版评奖要安排一定数额,用于奖励满足农民需求、反映农民生活的优秀作品。
报刊、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对优秀农村题材作品,在刊发、播出、宣传评介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2.采取多种方式补充更新出版物。
探索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发展机制,将农家书屋与基层图书馆服务体系相结合,利用县级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及流动图书车等,实现农家书屋图书定期流转更新。
鼓励由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选书,县级图书馆参与指导,提高配书的针对性,实现各书屋配书的差异化。
各县(市、区)农家书屋补充更新的出版物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推荐目录》列入的品种和数量比例为50%,江苏版出版物的比例为40%,自主选择出版物的比例为10%。
各县(市、区)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目录交由各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汇总上报至省农家书屋提升工程信息监管系统。
建立完善专家推荐、农民点单、部门监管的农家书屋年度补充更新出版物目录编制、公开招标定价、图书统一编目制度,确保符合国家和省标准,坚决杜绝以捐赠图书、库存图书、旧书、低劣图书充数。
农村人口外流较多的地区,可由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向人口集中的行政村倾斜,适当增加配书数量。
3.加快建设数字农家书屋。
运用互联网、手机、卫星、有线电视网络、手持阅读器等多种现代传播技术,结合“三网”融合、智慧城市、宽带中国建设,综合利用各部门、单位在农村配置的数字阅读设备,加快发展数字农家书屋,“十二五”末实现行政村数字农家书屋基本覆盖。
大力推进农家书屋数字资源库建设,与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电视图书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教育富民网站、江苏学习在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江苏农业信息网、江苏农民培训网、乡镇公共电子阅览室、网上家长学校和“校校通”工程等数字资源互联互通、
共享共用,并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购买数字图书报刊等出版产品和服务,确保农村读者享用优质的数字阅读资源。
(三)组织开展吸引农民参与的阅读活动
1.突出抓好农村少年儿童阅读活动。
围绕全民阅读从娃娃抓起、从培育合格父母做起的要求,制定实施亲子阅读指导服务计划,开展“家长网校访农家”、“校外辅导进书屋”、“手拉手”等活动,形成学校、家庭、书屋有机结合的农村少年儿童阅读服务体系。
为留守儿童和在外务工父母开通视频亲情热线、阅读交流热线,鼓励为贫困家庭儿童发放助读券。
组织科普、儿童文学、未成年人教育专家走进农家书屋。
把农家书屋真正建成农家子弟的校外课堂和假期乐园。
2.精心组织农民学习培训活动。
利用农家书屋、社区居民学校等资源,精心组织基层党组织学习、农村党员干部冬训、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妇女培训等活动。
根据各村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求,有针对性地向农家书屋配备出版物,为入社农户提供科技文化服务。
3.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进书屋活动。
组织农家书屋宣讲队,大力开展思想道德、形势政策、国防教育、法治文化、科普常识、环境保护、人口计生、健康教育、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等社会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大批宣讲小分队走进每个农家书屋,把相关出版物和宣讲资料带到每个农家书屋,丰富农家书屋阅读活动,让农民在参与中受到教育,把社会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开展农民阅读交流研讨活动。
研究制定农民阅读指导纲要和农家书屋管理指南,定期组织农民阅读和书屋管理经验交流活动。
建立农民阅读交流平台,发表农民阅读写作成果。
江苏大讲堂、江苏开放大学、社区居民学校等要开设农家书屋讲堂,有计划地推出名师讲座,指导培训农家书屋讲堂骨干力量。
精心打造江苏农民读书节阅读活动品牌和“全民阅读手拉手·走进农家书屋”、“大中专学生走进
千镇万村”全民阅读志愿服务等精品项目。
(四)不断提高农家书屋服务水平
1.改善农家书屋阅读条件和环境。
农家书屋要设在村公共服务中心、农民集中居住区等方便农民阅读的地方,着力改变部分书屋场地小、楼层高、距离远、条件差的问题。
有条件的地方,要将书屋图书资源向自然村文化中心户延伸。
县(市、区)政府要协调镇村为农家书屋通电、通网并解决日常费用支出,安排资金、发动社会力量为农家书屋添置计算机、电视、空调等设备,创造窗明几净、冬暖夏凉、设施完备的阅读条件,吸引农民走进书屋,享受阅读。
2.因地制宜提供个性化和差异化服务。
农家书屋开放时间可按不同人群、不同时节灵活设置,双休日、学生假期全天开放,一周开放不少于40小时,努力提高农家书屋使用效率。
农家书屋管理员要主动了解农民需要,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及时反馈。
农家书屋可与各类农村社会化代办点共建,提供代销图书、订阅报刊、收发邮件、手机充值等便民服务,相关服务的正常收入用于书屋管理员补贴。
3.搭建结对共建、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平台。
推动全省“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向农家书屋延伸,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惠民活动,落实书屋帮扶项目,帮助改善书屋设备条件和书屋管理员待遇。
各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各出版社、报刊社、印刷发行企业以及有条件的农村企业,要带头与农家书屋结对共建,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经费、有成效。
组建由城乡各界人士参加的农家书屋志愿服务队,在农家书屋普遍建立志愿服务站,指导农民开展阅读活动,让农家书屋真正成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文化纽带和精神家园。
(五)切实提高农家书屋管理水平
1.规范日常管理。
建立健全农家书屋出版物管理制度、农家书屋管理员管理制度、农家书屋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实现书屋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托各级公共图书馆,对农家书屋管理使用进行业务指导。
运用
多种方式加大对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培训、轮训力度,着力提高农家书屋管理员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新形势下做好公共阅读服务的能力。
2.推进在线管理。
加强农家书屋信息化建设,构建全省联网的农家书屋在线服务管理平台,建立资料完整、实时更新的农家书屋信息数据库、数字阅读资源库,建立县级图书馆、乡镇文化站与农家书屋图书通借通还、更新流转的在线管理网络,努力实现书屋阅读服务与农民、农民工、农家子弟阅读需求的有效对接,农民阅读指导教师、社会宣传教育宣讲队、文明结对共建单位和农家书屋志愿者进书屋活动情况的实时记载,纸质出版物借阅流转更新、数字出版物在线阅读的统计分析,农家书屋运转情况的远程监测,阅读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的交流展示,农民对农家书屋和阅读活动等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
3.加强资产管理。
各级财政及相关部门投入农家书屋的出版物和各种设施设备属国有资产。
县级行政部门为资产主管部门,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掌握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乡镇政府为资产监管部门,农家书屋享有使用权,村委会承担日常管理、维护职责。
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或物品纳入农家书屋资产管理体系,县级行政部门对捐资、捐助单位(个人)负责,及时反馈并公示捐赠资金或物品的使用情况,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变卖、租赁、出售、转让、强占或挪用农家书屋资产。
妥善处置因行政区划变更、撤销、迁移、合并的农家书屋出版物和设施设备,避免资产流失。
三、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的要求,加强对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统筹协调。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
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委、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关工委联合成立江苏省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协调小组,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
各市、县(市、区)要参照省里做法,成立相应机构,落实相关人员,明确部门职责,定期开会协商,及时解决问题,形成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合力做好农家书屋工作的生动局面。
(二)加大财政投入。
按照财权事权统一、分级负责、合理安排、专款专用原则,每个农家书屋每年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少于2000元。
省财政结合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别对苏南、苏中和苏北实行专项补助或者以奖代补政策。
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农家书屋图书更新、数字农家书屋建设以及对书屋管理员的培训等。
市、县(市、区)政府应加大对农家书屋建设投入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解决好农家书屋管理员报酬问题,确保农家书屋相关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各级财政部门对农家书屋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追踪问效,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会同同级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援助农家书屋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按国家规定准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健全考评机制。
把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扶贫攻坚计划,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以及创建文明城市(村镇)、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和建设书香城市(县、市)、书香村镇的重要内容。
省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对各地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情况进行考评,对评价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价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建立农民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依托农家书屋在线服务管理平台,由农民群众对农家书屋服务和各相关部门、单位、社区教育教师、志愿
者、管理员为农民阅读服务情况作出评价。
(四)强化舆论引导。
各级党报、都市类媒体、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手机报和涉农报刊,要大力宣传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效,发掘、宣传一批为农家书屋提升工程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农家书屋、热心服务农民阅读、支持参与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