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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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09.23
•【字号】郑建办[2008]124号
•【施行日期】2008.09.2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
通知
(郑建办〔2008〕124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认真吸取深圳“9.20”火灾事故和登封“9.21” 煤矿瓦斯突出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政府的紧急部署,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保证此项大检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郭庆宽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常务副组长:姜海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贺国富市建委副主任
杨双灿市建委副主任
赖郑华市建委副主任
潘开名市建委副主任
李亚市建委副主任
孟志超市建委副主任
闫建民市建委总经济师
梁远森市建委总工程师
杨琦市建委副调研员
成员:王凯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李世杰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站长
杨照安郑州市建筑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春献郑州市建设监察支队队长
张振兴市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张凯市建委设备建材管理处处长
李炳灿市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处处长
刘峰山市建委村镇建设管理处处长
刘艳刚市建委法规监察处处长
张秋福市建委质量安全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质量安全处管理处,质量安全管理处处长张秋福、安全站站长李世杰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67188926,传真:67176526)。
另设五个检查组,具体分工及检查范围如下:
第一组:各县(市)、上街区、东西开发区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各县(市)、上街区、东西开发区所辖工程。
组长:姜海
副组长:张秋福
成员:姜耀武何建宝罗建宏李艳君
第二组:市区检查一组,负责检查市区中原路、东西大街以南,紫荆山路以西工程。
组长:杨双灿
副组长:张凯
成员:马树强张建刘宪强宋华阳
第三组:市区检查二组,负责检查市区中原路、东西大街以北,花园路、紫荆山路以西工程。
组长:孟志超
副组长:聂孟建
成员:付金歧孙建宇朱宏峰江友彬
第四组:市区检查三组,负责检查市区花园路、紫荆山路以东工程。
组长:闫建民
副组长:刘艳刚
成员:王旋张彦汪原力
第五组:郑东新区检查组,负责检查郑东新区监督分站所辖工程。
组长:梁远森
副组长:李世杰
成员:郑传昌李胜邓松江崔明浩(郑东新区安全分站的全体人员)
二、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检查方式以各企业自查为主,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负责对本辖区工程组织检查;市内五区建设局负责对本辖区自建房及集体土地上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市市政工程及精品街施工工程由各监管部门(机构)自行组织检查。
市建委组织检查组督导检查。
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
三、检查重点
1.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2.工程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对施工工地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普查、登记、上报和整改情况;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在岗和履行安全职责情况;
6.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防护情况。
重点为深基坑防护;脚手架、卸料平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三宝”利用、“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起重设备、建筑机械的安全运行;施工用电的各项保护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制定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按程序进行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施工现场是否按照经过审批论证的专项安全方案进行实施等。
四、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分别成立检查组,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严格落实,确保检查的覆盖面和时效性落到实处。
2.全市各类建筑工程自即日起,按照通知要求,由企业及项目部组织自查,并以最短的时间内消除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
3.各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成立相应机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该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发现的隐患要坚决予以消除。
凡由于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而发生的各类事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