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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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2)
二、简答:
1、职务犯罪包括哪几种犯罪?
答: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2、贪污贿赂犯罪的主要类型包括哪些?
答: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3、渎职犯罪的主要类型包括哪些?
答: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4、什么是贪污罪?
答:刑法第382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5、贪污罪的主要手段有哪些?
答:侵吞、窃取、骗取。
6、什么是受贿罪?
答:刑法第385条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7、什么是单位受贿罪?
答:刑法第387条规定,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8、什么是行贿罪?
答:刑法第389条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9、什么是挪用公款罪?
答: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10、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答:刑法第397条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1、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
答:刑法第396条第1款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把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12、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哪些方面的优势?
答:(1)对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有比较准确的把握;(2)对犯罪分子的思想蜕变轨迹有比较深入的了解;(3)对有关单位的机制、管理制度的漏洞有比较深切的感受。
13、当前我国职务犯罪呈现出的特点是什么?
答:涉案人员多、数额大;犯罪主体职务越来越高;涉案领域十分广泛;犯罪的手段和方式呈现多样化特点。
14、当前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行业系统包括哪些?
答:金融证券业、国企、建筑行业、海关、税务、司法、工商、医药等八个行业系统。
15、什么是私分罚没财物罪?
答:刑法第396条第2款规定,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的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16、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答:行政执法人员,主要包括公安、工商、税务、海关等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1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哪些?
答: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
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等共七种。
18、什么是渎职犯罪?
答: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上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9、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有哪些?
答: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20、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以什么为重点?
答: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三、判断
1、职务犯罪产生的根源十分复杂,但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因素。
(x)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犯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1万元至3万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是15万元至20万元。
(√)
3、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较一般的刑事犯罪,危害性更严重。
(√)
4、党中央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
(√)
5、反腐败斗争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涉及到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
(√)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
(√)
7、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但不需要面向全社会。
(x)
8、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x)
9、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主体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
10、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
惩
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
11、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个人。
(√)
12、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13、有些单位采用给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的手段,使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们大开方便之门,这是为了工作,不是犯罪。
(×)
14、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不是行贿,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财物的行为也不是受贿。
(×)
15、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不属于贪污贿赂犯罪。
(×)
16、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主体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
17、贪污贿赂犯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而渎职犯罪在主观方面大多出于过失。
(√)
18、个人贪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19、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不应从重处罚。
(×)
20、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对应的法定刑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