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解读-推荐优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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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 点的,应当向拟职业地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变更的时间: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 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 的,应当在护士职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 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 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准予延续,延续职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待续延 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助产专业 课程学习包括教学和综合性医院完成八个月以上的护理 临床实习,并取的相应的护士资格证书 3、要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报考护士需要两个条件
他人侵犯护士权益的责任: 也就是说护士没有依法履行其法律责任的
1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2 规范护理行为 3 促进护理事业的发展 4 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1993年护士管理办法
1 为加强护士管理 2 提高护理质量 3 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 4 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是指经职业注册, 取得护士职业证书, 按照本条例规定从事 护理活动,履行保护 生命,减轻痛苦,增 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 术人员
符合护士资格注销情况
1)卫生行政许可复验期届满或者有效 期届满未延续的,
2)附予公民特定资格的卫生行政许可, 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应该 注销
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这些人应该 怎么办?
条例施行前,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 管部门审核合格,可以发给护士执业 证书,不需要再重新考试、注册。
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 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 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的有效期延长到5年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护士条例》是在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开始实施的 变更的时间: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还有晋升职称,参加学术活动的权利,和接受教育参加培训的权利,还有参加学术团体,参加学术活动的权利。 护士条例立法的目的、概念、原则 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护士条例》是在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开始实施的 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待续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3、要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952年发布《医师、药剂士、助产士 、护士、 牙科技士暂行条例》; 第一项是保障护士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第二个原则 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报考护士需要两个条件 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第二个原则 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护士条例解读
优选护士条例解读
护士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
一、我们国家护士立法的一个进程 二、《护士条例》一般情况的介绍 三、《护士条例》的主要内容解读

1 护士条例立法的目的、概
念、原则
2 执业护士考试与注册

3 护士权利和义务
4 医疗机构的职责
5 法律责任
护士条例内容解读
1952年发布《医师、药剂士、助产士 、护士、 牙科技士暂行条例》;
护 士 的
概 念
在维护护士合法权益上 要遵守的基本原则?
第一个原则 是护士的人格尊严,人生安全不受侵犯 第二个原则 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三个原则 是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护士
护士执业应当:

并取得
4个条件要求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学历要求: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完成国务
(1)立即通知医生 (2)紧急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 急救护 3、 问题医嘱报告义务 4、尊重关爱患者, 保护患者隐私 5、服从国家调遣的义务
医疗机构的第二个义务
对护理工作
要求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实习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要求: 实习护士必须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 工作
违反《护士条例》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他人侵犯护士权益的责任:
1956年发布《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职务名称和职 务晋升条例》;
1979年发布《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 1979年发布《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的意见》。
1993 年 3 月 26 日 , 卫生 部 发布 了 《 中 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 护 士 条 例 》 是 在 国 务 院 第 206 次 常 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开始实施的
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津贴的
护士责任
1、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没有立即通知医师的; 2、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或者诊疗技术
规范规定的; 3、没有按照条例第17条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4、泄露患者隐私; 5、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
命健康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也 就是说护士没有依法履行其法律责任的
护士权利:
第一项是保障护士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第二个方面,做好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职业卫生防护权
利。 护士还有晋升职称,参加学术活动的权利,和接受教育
参加培训的权利,还有参加学术团体,参加学术活动的 权利。 护士还有职业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护士的义务
1、依法执业的义务 2、紧急处置的义务
1.卫生行政机关的责任 2.医疗机构责任
四种情况包括什么呢?
1、没有执行国家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 2、对于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交了
社会 费用的 3、没有为我们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或者没有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
措施医疗保健措施的 4、对于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或者直接从事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
01 身份证
护士还有职业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02 毕业证 1、没有执行国家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
(1)立即通知医生 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报考护士需要两个条件
二、《护士条例》一般情况的介绍
3、要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要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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