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维护与升级改造需求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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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维护与升级改造”技术参数
概述
为继续深化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省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体系,我省于2011年9月开始省级人口健康信息资源综合平台的建设工作。

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是连接省内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基本业务系统的信息汇聚和共享平台,通过采集省内人口健康数据构建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等健康信息资源库,为行政管理者提供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等功能应用,为卫生计生服务人员提供患者或服务对象的各类健康信息以提高其服务效率,为居民个人提供个人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内容。

为充分利用计划生育已建信息化系统的资源数据,需要与计生业务系统与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完成业务系统数据首次导入及定期抽取工作,此次项目中设计的计生业务系统包括山东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山东省生育证件网上预约及申办系统。

同时利用平台的数据资源,进行业务协同,业务协同的数据包括住院分娩直报数据和出生医学证明数据。

(一)建设内容
1、山东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梳理山东省育龄妇女管理系统信息,找出平台数据与系统数据的对应关系,建设育龄妇女管理系统与平台对接的数据接口,包括计生人员信息和计生扩展信息,进行初次的全量抽取和定时抽取系统的更新信息,同时对数据进行审核校对,保证进入平台的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同时记录接口日志,便于追溯。

2、山东省生育证件网上预约及申办系统数据接口,整合省生育证件网上预约及申办系统信息,找出平台数据与系统数据的对应关系,建设生育证件网上预约及申办系统对接的数据接口,包括生育登记和生育审批的信息,进行初次的全量抽取和定时抽取系统的更新信息,同时对数据进行审核校对,保证进入平台的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同时记录接口日志,便于追溯。

3、业务协同,主要是计生机构通过平台获取到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的数据信息,并讲数据同步到省部门共享系统中,在部门共享系统中进行数据比对和校验获取异议个案数据并进行核实。

最终通过信息比对、信息互补,达到统一管理、一数一源、互联互通的目的。

(二)系统升级原则
1、基本要求
对于计生业务系统的数据改造需按照人口健康平台指定的数据标准进行开发对接。

提出了各业务管理系统软件升级开发项目的总体框架和各子系统的功能要求,各业务系统的升级
改造必须以此为依据,设计满足这些功能要求的详细技术方案。

2、设计原则要求
2.1先进性:设计方案应采用市场领先并成熟应用的技术,使项目具备国内同业领先的水平。

2.2可扩展性:优良的体系结构设计对于系统是否能够适应将来新业务的发展至关重要。

在满足卫生计生业务应用未来的发展需要。

2.3标准性和开放性: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从网络协议、操作系统到应用软件全部遵循通用的国际或行业标准。

2.4兼容性原则:本项目所有开发升级的软件产品应能在原业务系统上进行升级,不能影响原业务系统的使用。

2.5易维护性:系统应方便维护管理及快速开发、部署、升级。

2.6以现有卫生计生业务系统的网络、数据处理、安全等设备为基础扩展,对现有资源(包括设备、应用、数据)进行合理整合的原则。

3、技术方案要求
3.1系统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用户界面规范、代码标准进行编写,最终满足项目的升级改造要求。

3.3项目的软件升级开发和运行环境必须适应卫生计生现有技术运行环境,实现与现有所有业务系统无缝隙对接。

3.4保密性:主要是,敏感数据采用加密形式保存,确保相关计生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

3.5安全性:提供适用于多种应用的高效的,可靠的,安全的数据管理。

3.6全面性:与现行使用的业务软件全面结合,涵盖各类计生业务全流程。

3.7实用性:适用于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的实际业务需要。

3.8规范性:符合国家、省级相关的计生新规范
4、软件升级特点
4.1适用性:针对现有软件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待升级的需求,适应开展计生业务工作过程中的各级机构的不同需要。

4.2连贯性:软件升级需保证用户使用习惯的连续性,并与现有系统的业务功能进行无缝对接。

系统升级改造要求
(四)系统升级内容
(一)业务系统对接接口
1.2山东省育龄妇女管理系统
1、数据全量接口
生成人口基本信息过程表
(1)以wis基本信息表中的女方信息为人员基本信息抽取wis中女方身份证号码不为空的人员信息导入到wis女基本信息过程表中,按照女方公民身份号码做排重处理,只保留关键字段完整且较新个案信息,保证人员基本信息的唯一性。

(2)以wis基本信息表中的男方信息为人员基本信息抽取wis中男方身份证号码不为空的人员信息导入到wis男基本信息过程表中,按照男方公民身份号码做排重处理,只保留关键字段完整且较新个案信息,保证人员基本信息的唯一性。

(3)以wis子女信息中子女信息为人员基本信息抽取子女公民身份号码不为空的填写完
整的子女信息导入到wis子女基本信息过程表中,照子女公民身份号码做排重处理,只保留关键字段完整较新个案信息,保证人员基本信息的唯一性。

数据比对导入
(1)分别将夫妇基本信息过程表与居民个人基本信息表中通过公民身份号码进行比对。

若有对应人员信息,则按照字段来源对应关系更新全员人口基本信息表部分字段;若无对应人员信息,则按照字段来源对应关系把夫妇基本分别信息添加到居民个人基本信息表。

(2)在第一步基础之上,将wis子女基本信息过程表与居民个人基本信息表中通过公民身份号码进行比对。

若有对应人员信息,则按照字段来源对应关系更新居民个人基本信息表部分字段
2、数据更新接口
按照WIS数据上报要求和数据采集录入规律,每月定期同步WIS系统上月采集和变更的有关计划生育信息,通过WIS与全员人口资源库各表有关字段对应关系导入数据或者更新相关数据表的字段信息。

育龄夫妇基本信息
(1)与全员人口基本信息表比对导入更新
通过育龄妇女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基本信息表中的数据来源为户籍的信息进行比对,将比对一致人员的育龄夫妇个案信息部分字段按照对照关系更新人口基本信息表,将比对不一致按照字段对应关系导入人口基本信息表。

(2)与全员育龄夫妇信息表比对导入更新
●WIS育龄夫妇信息未纳入全员人口资源库育龄夫妇信息表管理的,按照WIS育龄
夫妇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育龄夫妇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直接导入数据库。

●WIS育龄夫妇信息已纳入全员人口资源库育龄夫妇信息表管理的,按照WIS育龄
夫妇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WIS育龄夫妇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更新信息。

(3)婚姻信息
●数据导入
WIS婚姻个案信息未纳入全员人口资源库婚姻信息表管理的,按照婚姻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婚姻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直接导入数据库。

●数据更新
WIS婚姻个案信息已纳入全员人口资源库婚姻信息表管理的,按照婚姻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婚姻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更新妇女婚姻状况、丈夫婚姻状况和妇女婚变日期等信
息。

(4)避孕信息
●数据导入
WIS育龄夫妇避孕个案信息未纳入全员人口资源库避孕信息表管理的,按照育龄夫妇避孕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避孕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直接导入数据库。

●数据更新
WIS育龄夫妇避孕个案信息已纳入全员人口资源库避孕信息表管理的,按照避孕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避孕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更新避孕状况、避孕开始日期、避孕终止日期、避孕实施机构等信息。

(5)生育计划信息
●数据导入
WIS生育计划个案信息未纳入全员人口资源库生育计划信息表管理的,按照生育计划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生育计划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直接导入数据库。

●数据更新
WIS生育计划个案信息已纳入全员人口资源库生育计划信息表管理的,按照生育计划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生育计划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更新计划类型、发放日期、终止日期、终止原因等信息。

(6)妊娠信息
●数据导入
WIS育龄妇女妊娠个案信息未纳入全员人口资源库妊娠信息表管理的,按照妊娠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妊娠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直接导入数据库。

●数据更新
WIS育龄妇女妊娠个案信息已纳入全员人口资源库妊娠信息表管理的,按照妊娠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妊娠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更新妊娠开始日期、妊娠终止日期、妊娠结果、人流原因等信息。

(7)生育及家庭子女信息
●数据比对
通过妇女生育史增量个案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基本信息表中的数据来源为户籍的信息进行比对,将比对一致人员的人员基本信息的人员编号更新到增量信息中。

●数据导入
WIS生育及家庭子女个案信息未纳入全员人口资源库妇女生育史信息表管理的,按照生育及家庭子女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妇女生育史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直接导入数据库。

●数据更新
WIS生育及家庭子女个案信息已纳入全员人口资源库妇女生育史信息表管理的,按照生育及家庭子女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妇女生育史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更新子女孩次、子女性别、子女出生日期、政策属性、生育备注、子女身份号码、子女姓名等信息。

(8)计划生育手术信息
●数据导入
WIS计划生育手术个案信息未纳入全员人口资源库计划生育手术信息表管理的,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计划生育手术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直接导入数据库。

●数据更新
WIS计划生育手术个案信息已纳入全员人口资源库婚姻信息表管理的,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信息与全员人口资源库计划生育手术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更新手术类型、手术日期、手术实施机构信息。

1.2、山东省生育证件网上预约及申办系统
1、数据全量接口
按照人口健康平台的数据标准形成数据导入脚本,对生育登记及生育审批信息进行全量导入。

2、数据更新接口
●数据导入
生育登记和生育证审批的个案信息未纳入平台的,按照字段对应关系直接导入数据库。

●数据更新
生育登记和生育证审批个案信息已纳入平台管理的,按照生育登记和生育证审批信息表字段对应关系更新登记和审批信息。

(二)业务协同
为了全面、及时、准确采集计生系统出生信息,在基层上门采集和群众办事采集的基础上,通过搭建与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业务的信息共享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卫生计生机构生育权威信息的作用。

通过平台服务获取业务协同数据,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使得工作更加便捷,及时准确。

充分遵循标准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的设计思路,制定育龄妇女建
卡、育龄妇女信息更正以及婚姻、出生、避孕等育龄妇女信息变更的数据集标准和业务信息增量采集、数据自动比对、人工核实确认、确认结果上报、信息自动变更的信息更新业务流程,平台推送的业务数据通过统一过程向育龄妇女信息形成闭环反馈。

1、住院分娩数据推送,人口健康平台定时将有效的住院分娩数据推送到省级人口信息共享系统。

省级人口信息共享系统通过父母身份信息作为关联字段进行数据比对、人工核实确认、确认结果上报等操作,确认后需要上报的出生信息转为出生的上报报告单,在育龄妇女管理系统中进行数据的后续操作。

2、出生医学证明数据推送,人口健康平台定时将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数据推送到省级人口信息共享系统。

省级人口信息共享系统通过父母身份信息作为关联字段进行数据比对、人工核实确认、确认结果上报等操作,确认后需要上报的出生信息转为出生的上报报告单,在育龄妇女管理系统中进行数据的后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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