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灾害综合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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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三众吉达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重大灾害综合防治措施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目录
一、成立组织机构 (3)
二、矿井灾害基本情况 (3)
三、矿井重大灾害分析 (4)
(一)瓦斯灾害分析 (4)
(二)矿井水灾害分析 (6)
(三)防灭火分析 (10)
(四)顶板灾害分析 (11)
(五)提升运输灾害分析 (15)
四、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防治 (17)
(一)瓦斯灾害防治措施 (17)
一、建立健全瓦斯防治机构 (17)
二、加强通风系统管理 (18)
三、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9)
四、加强瓦斯管理 (20)
五、加强监测监控管理,严格瓦斯超限撤人的规定 (22)
六、预防瓦斯积聚超限的措施 (23)
七、严格明火管理,防止明火源引燃瓦斯事故。
(24)
(二)水害防治措施 (25)
一、水灾发生前的预兆 (25)
二、成立矿井防治水机构配齐人员和装备 (25)
三、防治水措施 (26)
四、探放水措施 (27)
五、探水的安全措施 (29)
(三)火灾防治措施 (30)
(四)顶板防治措施 (31)
(五)提升运输灾害事故防治措施 (36)
一、斜井防跑车安全技术措施 (36)
二、机车运输安全措施 (38)
三、主斜井皮带运输机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41)
四、人力推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45)
五、斜巷小绞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47)
六、刮板输送机安全技术措施 (50)
矿井重大灾害综合防治措施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6〕10号)、《关于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专题活动的通知》(川安监〔2016〕20号)、《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专题活动的通知》(乐安监〔2016〕35号)、(犍安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矿井重大灾害实际,特制订《犍为三众吉达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重大灾害综合防治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效防范矿井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建立重大灾害综合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苟大林
副组长:蒋中成、陈坤
成员:安监科、技术科、调度室、机运科、通风科
二、矿井灾害基本情况
1.矿井开拓开采简述
矿井斜井开拓,有3个出露地面的井筒,即:+523m主斜井、+554m 副斜井、+554m回风斜井。
矿井开采K7煤层,划分为6个带区,目前开采5、6带区,煤层厚度0.4-0.6m,工作面采高0.8m,布置了2个对拉采煤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采用截煤机割煤,松动炮落煤,单体支柱配铰接顶梁支护顶板,局部充填处理采空区;掘进工作面采用炮掘机装机运和综掘。
矿井矿区范围面积6.7703平方公里,开采深度+407m-+370m,截止2015年12月底,矿井保有储量
291.57万吨。
2.矿井主要灾害情况简述
矿井2014年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2014年经四川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级,不易自燃,无煤尘爆炸性。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简单,矿井的水患危险性级别为Ⅳ级(有危险级);
矿井无地温异常点,属地温正常区,无热害;无冲击地压危险性。
K7煤层距T3XJ3底部砂岩5~8米,一般7米左右,其间为灰、深灰色水云母粘土岩、砂质粘土岩及少许灰色粉砂岩及细砂岩,煤层直接顶底板多为灰色粘土岩或砂质粘土岩。
从生产矿井及钻孔所获资料,顶板易风化破碎,开采时易冒顶。
裂隙不发育,含水性较弱。
顶板管理采用局部充填。
顶板岩石抗压强度147~441kg/cm2,平均286.3kg/cm2;抗剪强度17.3~23.2kg/cm2,平均20.08kg/cm2;抗拉强度为5.31~6.80 kg/cm2,平均5.75kg/cm2;底板抗压强度为224~501kg/cm2,平均342.6kg/cm2;抗剪强度7.5~14.8kg/cm2,平均12.72kg/cm2;抗拉强度为4.45~5.82 kg/cm2,平均5.14kg/cm2。
属层状岩类矿床,围岩工程地质属简单类型。
三、矿井重大灾害分析
(一)瓦斯灾害分析
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矿井2014年瓦斯等级鉴定,相对瓦斯涌出量8.44m3/t,绝对瓦斯涌出量1.64m3/min;矿井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0.773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3.97m3/t,鉴定结果为瓦斯矿井。
矿井瓦斯来源分析表,采煤工作面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770m3/min,占矿井绝
对瓦斯涌出量的47.38%;掘进区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558m3/min,占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的34.34%;其它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297m3/min,占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8.28%。
数据表明,矿井瓦斯主要来源于采煤和掘进。
矿井开采的K7煤层自燃倾向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危险。
2.矿井通风现状
1)矿井主要通风机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矿井主要通风机型号为:FBCDZ№16/2×75对旋轴流式通风机,总进风量2196m3/min,总回风量2226m3/min。
2)矿井通风
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全风压W型通风方式,单台工作面配风150-250m3/min,上隅角采用尾排通风稀释瓦斯浓度;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局部通风,配风160-200 m3/min;井下中央变电所等硐室均采用全风压独立供风。
3.引发瓦斯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
1)矿井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采煤工作面超能力生产、采煤工作面隅角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不当,导致瓦斯积聚;
2)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风量不足、无计划停开局部通风机、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不当等导致瓦斯积聚;
3)采空区未及时封闭、盲巷未通风或没设栅栏、禁入标志等,人员误入造成瓦斯窒息事故;
4)电器失爆,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过流保护失效产生电火花;
5)放明炮、放炮未填炮泥或炮泥长度不够,产生放炮火花;
6)静电、机械摩擦、冲击产生火花;
7)矿井防灭火措施不当,发生矿井火灾;
8)易发生瓦斯事故的场所瓦斯监控系统故障或传感器故障,监控信息错误,造成指挥和控制失误,导致瓦斯事故;
9)矿井瓦斯检查人员空班漏检、假检和误检、采掘生产过程中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导致瓦斯事故。
4.矿井瓦斯方面存在的问题
1)无计划停风情况,矿井虽然形成了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但由于
矿井地处山区,供电受到雨季雷电、山洪、区域电力不足等因素影响,存在全矿井全部突然停电,而矿井地面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只能满足矿井主要通风机、排水一类负荷,不能满足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有时候停电时间达到数十小时,导致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超限。
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处理不当时(风障设置不及时,尾部通道
不畅通等),风量调配不合理时,导致局部瓦斯超限情况。
3)掘进工作面风筒的现场管理较差,风筒破口未及时缝补或更换,
炮掘碛头容易崩坏风筒造成碛头有效风量不足。
4)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未坚持按规定地点交接班以及
交接内容不清楚。
5)瓦斯检查“三对口”制度执行不严、不全面,如:“将瓦斯检查情
况及时通知采掘队有关人员和爆破工”坚持不好。
6)工作面放炮后未及时恢复传感器悬挂位置,或未按照规定位置悬
挂。
7)个别传感器催化元件老化未及时更换。
8)部分分站备用电源老化,停电后不能达到规定时间要求。
(二)矿井水灾害分析
1.废弃矿井及老窑采空区积水
1)白岩煤矿二井
白岩煤矿二井主采煤层为K7,在矿井北西部形成了大面积K7煤层老空区,该矿井已于2009年关闭,其煤层开采标相对于吉达煤矿较高,其采空区停采后仍存有部分积水。
对吉达煤矿南西部K7煤层的开采有充水影响,但矿山南西部已废弃开采,为吉达煤矿老采空区,新井主要开采矿区中、东部煤层。
该老窑采空区水对吉达煤矿突水危险性小。
2)星光煤矿(二井)
星光煤矿(二井)位于矿区南侧,开采K7煤层。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矿山为集体企业,每年生产少量煤炭;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矿山改制,并大规模进行技术改造。
矿山为地下开采,主井以斜井开拓。
风井亦为斜井,与主井巷道形成通风系统。
目前矿山范围煤层已开采完毕,于2010年关闭。
其开采标高相对吉达煤矿较低,且吉达煤矿靠近该区域将不再开采,故该老窑积水对吉达煤矿充水影响小、突水危险性小。
3)合众煤矿
合众煤矿位于矿区南侧,主采K7煤层,其采空区积水大部已沿巷道排至水仓,再用水泵排出地表,且其开采煤层标高相对较低。
对吉达煤矿充水影响小、突水危险性小。
2.本矿采空区积水
吉达煤矿原老井采空区(矿区南西角)为斜井开拓、上山开采,于2007年闭坑,停采后存有部分采空积水,原老井采空区+390m标
高采空区以上积水,与已关闭的星光煤矿二井公路边风井口位置由原来老窑采空区连通(标高+389.8m),采空区积水沿着此通道多数自行排泄到芭马溪沟。
+390m标高以下积水面积26735m²,采空区压实后容水量0.1m³/m²,预计老井积水量2675m³。
对吉达煤矿充水影响中等、突水危险性中等。
矿山今后开采至该边界附近时应注意超前探水,防止突水事故的发生。
3.相邻矿井采空区积水
吉达煤矿邻近生产矿山分别为嘉阳煤矿、谢石盘煤矿。
1)嘉阳煤矿:位于矿区北侧,主采K7煤层,其采空区积水大部已沿
巷道排至水仓,再用水泵排出地表,基本无采空积水。
对吉达煤矿充水影响小、突水危险性小。
2)犍为县谢石盘煤矿:位于矿区东侧,主采K7煤层,其采空区积水
大部已沿巷道排至水仓,再用水泵排出地表,基本无采空积水。
对吉达煤矿充水影响小、突水危险性小。
4.地表水
矿区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地质构造简单,三叠系须家河组遍及全区。
地层产状较平缓,倾向南南东,倾角3~4°。
地貌属于构造剥蚀低山丘陵地形。
主要山峰都为孤立的山丘,矿区内无常流水,多为一些季节性短头小冲沟和水渠。
矿区南西部有佛儿岩沟,南中部有天石沟,枯水季一般无水;矿区中部有烂厂沟,水流量0.04 m3/s;矿区中、北东部有石溪河,水流量0.08 m3/s。
区内尚有大烂田水库、大山顶水库等,北西部距矿区边界约155米分布有钟家湾水库。
矿区地形落差较大,地形地貌有利于地表水排泄,不利于地下水的形成。
地表水体距主采煤层较远且其间有不等厚的粘土岩作为相对隔水层,对矿井充水影响小。
5.岩溶水
矿层顶、底板均为须家河组砂岩、细砂岩及粘土质砂岩,矿区不存在岩溶水水患。
6.裂隙水
矿区开采煤层的顶板多为砂质粘土岩和粘土岩、中厚层砂岩夹少量粉砂岩,煤层底板普遍为粘土岩。
煤层顶板间接充水含水层为石英砂岩、粉砂岩,钻孔单位涌水量<0.001L/s·m,富水性弱,且其间有不等厚的粘土岩作为相对隔水层,故顶底板裂隙承压水发生突水可能性较小。
7.断层水
区内受影响断层主要为月儿田逆断层、F11断层。
其中月儿田断层断距为50m左右,破碎带宽15m左右。
F11断层目前尚未揭穿,断距、破碎带宽度均不详。
据矿山目前巷道揭露情况,该断层仅在刚揭露时有少量静态存储水流出,之后基本无水渗出,导水性较差,对矿区充水影响小。
但矿区今后在断层附近施工时应坚持“先探后掘”的基本原则,防止断层突水事故的发生。
8.钻孔水
吉达煤矿区有钻孔较少,但是今后施工至钻孔附近时应按规定留好保安煤柱,做好探放水工作。
9.排水系统及防治水设备设施
矿井采用一级机械排水方式利用管道经主斜井将地下水抽排至地面。
矿井主排水系统:水仓容积605m3, 其中主水仓容积330m3,副水仓容积275m3。
水泵房安装有3台D46-30×9型水泵,配置电机功率55KW、扬程270m、流量46m3/h。
管径为Φ108无缝钢管,联合排水能力可达75m³/h。
排水设备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
近年矿井观测最大涌水量为25m3/h,最小涌水量为8.5m3/h,平均正常涌水量为15m3/h。
矿山配有2台KHYD75探水钻机,配套电机功率3KW,钻进深度80m,钻孔直径φ45~80mm。
1台LGY-360液压钻机;配套电机功率5.5KW,钻进深度120m,钻孔直径φ75~108mm。
有持证探放水工4人,均持证上岗。
在掘进施工时坚持“先探后掘”的制度,有探放水设计,查明井下采掘工作面的充水情况。
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一律不得进行采掘活动。
矿上现有水泵运行记录、设备检修记录,建立有井下涌水点观测记录,有探放水记录和台账。
10.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根据乐山市五通桥区福源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提交的《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矿井的水文地质类型按《煤矿防治水规定》标准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属简单,按照《四川省煤矿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技术要求》中的附件3(四川省煤矿矿井水患危险性分分级标准)矿井的水患危险性级别为Ⅳ级(有危险级)。
11.矿井水害方面存在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
2)无物探设备,基础资料收集较少。
3)部分图纸、记录不规范,预案不完善。
12.结论:
综上所述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水患危险性级别为Ⅳ级,属于(有危险级),必须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矿井水害防治和管理。
(三)防灭火分析
1.根据四川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报告,矿井所采K7煤层
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属Ⅲ类不易自燃煤层。
矿井主要是防治外
因火灾。
2.矿井火灾事故的危害很大,发生火灾时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和窒息性烟雾,这些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随风扩散,有时可能波及相当大区域甚至全矿井,严重威胁井下人员生命安全与健康;
同时矿井火灾还可能形成火风压,造成风流紊乱,会引起瓦斯爆炸,扩大灾害范围。
3.引发矿井火灾的原因分析,矿井支护材料采用坑木等易燃物,如
遇明火、电焊、气焊、静电、爆破、瓦斯爆炸、机电设备运转不良、电气失爆、机械摩擦或撞击、供电线路电缆燃烧、电流短路、雷电、吸烟等火源就可能引发矿井火灾。
4.发生矿井火灾的地点分析,矿井火灾多可能发生在主井口房、主
要通风机房、高低压变配电所、主要运输大巷、采煤工作面及进回风巷、采用木支护的巷道、掘进工作面等地点或安装有机电设备或悬挂电缆的巷道或工作面。
(四)顶板灾害分析
1.矿井顶板安全状况描述
1)我矿现开采K7煤层,煤层上覆0.1-0.35m伪顶,直接顶为页
岩、砂质泥岩、粘土岩,厚度6-8m,节理较为发育,遇地质构造带时,顶板破碎,局部地段伴有少量淋水,老顶为砂岩。
初次来压步距20m;周期来压步距10-15m。
2)矿井近年来顶板事故分析
2007年发生顶板轻伤事故10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08年发生顶板轻伤事故4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09年发生顶板轻伤事故3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10年发生顶板轻伤事故3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11年发生顶板轻伤事故6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12年发生顶板轻伤事故4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13年发生顶板轻伤事故4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14年发生顶板轻伤事故5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15年发生顶板轻伤事故2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从以上事故分析,矿井顶板事故占事故总数的43.6%;事故主要发生地点在矿井采掘工作面,其中采工作面占事故总量的90 %以上;从事故原因上分析,主要是采煤工作面煤壁片帮、工作面顶板危岩清理不及时、工作面支护不及时、回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造成的。
从人的因素分析主要表现在:(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尚须完善
(2)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差距还比较大,还须大大加强(3)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事故防范技能较低,培训还须加强(4)制度、规程贯彻落实力度不够,三违行为仍较突出,现场监管和反三违斗争力度还须加强。
2.采煤工作面支护形式
单体液压支柱和铰接顶梁支护顶板。
支护形式为正悬臂齐梁直线柱布置,排距1m,柱距1m。
工作面最大控顶距为4.2m,最小控顶距为3.2m,放顶步距为1.0m。
局部充填法管理顶板。
3.巷道支护方式形式
目前,运输大巷及主要回风大巷采用锚网、锚网喷支护;采面运输巷、采面回风巷采用梯形断面,锚网支护;
4.采面顶板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1)采煤工作面煤壁片帮:
主要是工人在掏槽口时,未及时垫好槽口或槽口未垫实,未及时掺设戗柱护帮或戗柱掺设不到位,未起到护帮效果,导致煤壁下沉、片帮伤人;
2)工作面顶板危岩清理不及时:
离层、断裂顶板未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到位,检查不仔细,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作面支护不及时:
临时支柱掺设不及时、铰接顶梁挂设不及时,造成离层、破碎顶板、“滑口”、“帽盔”支护效果不佳,空顶时间过长,顶板垮落伤人。
4)工作面支柱管理、掺设不规范:
工作面支柱漏液、卸压失效、顶盖爪损坏、铰接顶梁弯曲、断裂、不能铰接,支柱柱距、排距没有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控顶距超标,支护密度不够,支柱掺设不直、没有迎山角、支柱初撑力不够,导致顶板沉降不均衡,撑不起,造成支架断裂、顶板垮塌。
5)工作面回柱不按要求操作:
回柱操作顺序不合理,如先回承压柱,没有坚持先支后回的原则,引起周围破碎顶板的冒落,或大块岩石推倒支柱,使临近破碎顶板失去支托而造成局部冒顶;
6)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及端头支护不到位。
5.掘进工作面顶板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支护形式不合理,部分原有巷道采用架棚或砌碹支护,柱腿为水
泥支柱,容易折断,背材为木质易腐朽断裂,可靠性差;
2)锚网支护的巷道没有使用钢带加固,锚杆安装质量差,部分锚杆
失效,托板断裂,锚网拉断,锚喷巷道喷体质量差,厚度不足等;
结论:可能发生顶板事故的主要地点有:采掘工作面、采煤工作
面的进出口附近、失修巷道或维修失修巷道工作地点、主要运输巷、通风行人巷以及井下硐室等地点。
从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出,顶板灾害是矿井的最大威胁,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重点预防、集中整治。
(五)提升运输灾害分析
1.矿井提升运输现状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主斜井采用上运固定带式输送机和架空乘人装置联合布置。
主斜井装备一套DTL80/20/2*132S型上运固定带式输送机,配置2台隔爆电动机(2×132kW,660V,1485r/min)。
担负运输全矿的原煤、矸石(分时段运输)。
在主斜井设置RJKY37-27/1000型架空乘人装置,运送矿山上下井工作人员。
副斜井装备一套提升绞车,只承担设备、材料及雷管、炸药等的辅助提升任务。
采煤工作面(SGD-420/30型刮板运输机)→机道(DSJ65/30/2×40型皮带运输机)→采区煤仓→人工下放→运输大巷(DSJ65/30/2×40型皮带运输机)→井底煤仓→主井(DTL80/20皮带运输机)至地面储煤场,实现了从采煤工作面到地面全皮带运输。
掘进工作面运输采用皮带运输至采区煤仓,煤仓下放到运输巷皮带转运至井底煤仓,经主斜井皮带运出地面。
2.提升运输灾害分析
(一)矿井近年来提升运输事故分析
2007年发生运输轻伤事故3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08年发生运输轻伤事故5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09年发生运输轻伤事故2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10年发生运输轻伤事故2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11年发生运输轻伤事故3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12年发生运输轻伤事故5起;其中一起重伤事故;
2013年发生运输轻伤事故2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14年发生运输轻伤事故2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015年发生运输轻伤事故3起;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从以上事故统计中可以看出,历年矿井提升运输事故占矿井事故的比例28%,事故发生的地点和原因主要是:主井斜坡提升运输发生跑车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害;井下运输平巷人力推车或机车运输
时发生人员挤压或撞击;架空人车运送人员可能发生乘坐越位、脱钩坠地造成人员受伤;刮板运输机断链致人受伤;绞车司机、摘挂钩人员违章操作,导致斜坡跑车;采煤工作面人员违章在运行的溜子上部跨越、操作等受伤。
四、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防治
(一)瓦斯灾害防治措施
一、建立健全瓦斯防治机构
建立健全瓦斯防治机构,成立矿井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1、成立矿井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扎实有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更进一步加强我矿技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技术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构建和谐矿井。
组长:蒋中成(总工程师)
副组长:魏小平(通风副总)
陈坤(安全矿长)
陈昌国(副总工程师)
成员:邓世华(通风科长)、刘小平(生产矿长)、邓成平(掘进矿长)、赵秉谦(机电副总)、刘富春(运输队长)、徐从银(通风队长)、宋焱平(监控班长)
2、成立矿井瓦斯防治责任管理体系
组长:苟大林
副组长:蒋中成
成员:魏小平陈昌国陈坤邓世华任德江刘小平邓成平赵秉谦徐从银费学成刘正雄宋焱平刘富春领导小组组长是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瓦斯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负主要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瓦斯治理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科,陈坤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通风系统管理
1、因双回路电源突然停电后,利用矿井现有自备柴油发电机电源分为两条线路输出,一条线路直接送到主要通风机配电柜,供主要通风机供风;另一线路将一台200KVA变压器作为逆变变压器,将电压升到6KV后,经高压电缆下井到中央变电所,经变压器变压为660V 后专供因双电源停电后,保障矿井排水及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风。
加强供电管理,减少和杜绝主扇、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
主扇因检修等原因需停电、停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主扇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防爆门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严禁主扇“带病”运行。
2、如遇到风机停电停风时,严格按《吉达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优化通风系统,简化通风网路,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每月按计划合理分配风量。
不用的巷道及盲巷及时封闭,未构成全风压的工作地点必须使用局扇通风,不能出现死角。
4、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尽可能实现独立通风系统。
消除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各用风地点风量要
符合《规程》有关规定。
特殊情况下确需串联通风时,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制订安全措施。
5、井下各生产单位负责管理好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严禁破坏或随意拆迁设施,确需改动时,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矿总工程师及安监、通风、生产、调度等部门批准。
6、巷道贯通前,综掘巷道距贯通点50m,炮掘距贯通点20m,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书面通知安监、生产、通风部门和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按照《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贯通后,通风队立即调整通风系统。
因调整通风系统受到影响的区域,必须停电撤人,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生产。
7、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不得超能力生产;严禁微风、无风作业。
8、机电队和通风队要经常检查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防爆门和井下反向风门,保证风机正常运转,通风设施完好。
9、对采空区按《规程》规定及时进行封闭,防止瓦斯溢出。
10、巷道断面满足风速要求,风速超限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掘进工作面风机、风筒安装及使用符合《规程》规定。
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且风机安设位置要合理,保证不出现循环风。
2、加强盲巷管理。
所有掘进巷道都要采用局扇通风,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长期停风的独头巷道,要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
发生停风时,由班组长、瓦检员立即撤出人员,设置栅栏、警示牌板,禁止一切人员和车辆入内,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当停风区最高瓦斯浓度≤1.0%,二氧化碳浓度≤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0.5%时,方可人工开。